問題是,既然聯名入市時,即一方為香港永久居民、而另一方非香港永久居民,只要大家是近親,也沒有持有物業,就可以用「從價印花稅」來計算,買家並不需採用相關「提名」方式入市而已。 舉例先生本身屬永久性居民、在港沒有持有何物業,但卻聯同一名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太太置業。 太太本身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二人以300萬元購入一個單位,物業印花稅就是先生在簽約時繳交100元的「從價印花稅」而已。 正因為在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時,若符合早前說的「三大條件」,你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否則會被要求徵收更高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部份人可能會問,本身持有工商鋪、海外物業、或車位,究竟在條例下,會否視為物業一部份,在購入香港住宅時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而非較低稅階的「從價印花稅」。
- 當然除了上述方法可合規避稅後,部份買家就索性用公司轉讓方式來避稅,只要把資產注入子公司後,再以「公司股份」轉讓形式出售公司就可以。
- 當然,最簡單的方法,可以到我們的按揭計算機當中,只需輸入樓價,並回答是否持有多於一層住宅物業,計算機便會自動計出應繳印花稅,以及置業雜費。
- 坐落香港的不動產買賣或轉讓文書、不動產租約及香港證券的轉讓文書須繳付不同稅率的印花稅,你可在這裏獲得有關印花稅稅率的詳盡資料。
- 納稅人可以在交易取消後兩年內,填妥表格IRSD125,向印花稅署署長申請退回已付的印花稅。
- 由於「提名」人是近親,買賣只需依從「從價印花稅」。
- 當不幸遇上立心不良的業主或租霸,要透過法律途徑處理,前提便是該租約須打釐印,否則業主或租客便不能以租約為證據去採取法律行動。
根據條例,如果一名「永久居民」跟一名「非永久性居民」近親一起買樓,可照舊繳交「從價印花稅」。 同樣地「近親」有定義,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否則就要繳交更高稅階。 如果同一個案,太太之前已經持有物業,並提名太太為「唯一購買人」。 此時丈夫要先支付「從價印花稅」,即100元。 之後在提名太太成為唯一持有人時,太太要再支付100元。
釐印稅: 重點4: 聯名持有物業 VS 提名近親
當然除了上述方法可合規避稅後,部份買家就索性用公司轉讓方式來避稅,只要把資產注入子公司後,再以「公司股份」轉讓形式出售公司就可以。 由於業權人只是購買公司的股份,不屬於物業買賣,故只要支付牽涉「資產值」的0.2%印花稅及5元「轉讓書」便可以。 部份人會問,如果本身是繼承遺產的話,需否繳付「從價印花稅」,又或者如果本身已持有物業,但因親人離世要繼承物業,究竟又需要支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呢? 釐印稅2025 因為根據條例規定,任何人以「遺囑」或「無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了物業並不需繳付「印花稅」。 只是如果他繼承物業後,他選擇再購入新物業的話,則會視為持有多於一層物業看待,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但如果提名的「近親」本身已持有香港住宅物業又怎計?
根據稅務條例,只要「母公司」持有「母子公司」超過九成股權,就可以透過「注入資產」方式,把資產注入「母子公司」內,當中可以豁免所有稅項。 下一手買家,可以購入「公司股份」方式向「母子公司」買入資產。 因為「母子公司」只是「轉讓股份」,故只需支付很有限的稅項,變相成為合規避過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的好方法。
釐印稅: 住宅印花稅種類
也有一些情況,是先由沒有持有物業,且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丈夫出面買樓,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之後正式簽署「轉讓契約」時,提名太太持有物業,而太太成為唯一持有物業人士。 如果太太本身沒有持有物業,則先生購買物業時繳付「從價印花稅」,而太太支付100元印花稅便可以。 由購買屋苑連車位的這個議題,引伸出同一份文書購多於一個單位又怎辦?
既然是否持有物業,會直接決定繳交「從價印花稅」,抑或更高稅階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究竟怎樣決定買家是否持有多於一個住宅物業呢? 釐印稅 釐印稅2025 印花稅沒有特別註明什麼為之「單一物業」,但有說明如果「物業」本身涉及「天台」、「平台」及「花園」,一般來說會視為一個物業看待。 至於部份買家自製相連或複式,究竟會被視作一個單位、還是兩個單位呢?
釐印稅: 租約協議簽訂後的30日內未交印花稅
無論買賣一手樓或二手樓,當我們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後,在物業正式轉讓至買方手上時,我們要多簽一份「轉讓契約」(ASSIGNMENT)。 「臨約」及「正約」只說明我們有買入物業權利,但真正作為證明物業轉讓文件卻是「轉讓契約」。 這份文件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需進行俗稱「打釐印」的方式來確立其認受性。 其次,由於打釐印/繳交印花稅的過程需要向差餉物業估價署遞交「CR109」表格 (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同時以此申報物業稅,所以業主可能會希望隱瞞物業收入,為物業稅減少支出而選擇不打釐印/繳交印花稅。 任何可予徵收印花稅的文書但未被加蓋適當印花,不得在任何法律程序中被收取為證據,這裡提供更多有關未加蓋印花及不足代價的資料。 (1) 業主須為租金繳納個人入息稅 / 物業稅,但若不打釐印,就不必向差估署遞表(CR109), 藉此不向政府披露出租事宜,以達致逃稅目的。
釐印稅: 印花稅退款
值得注意,「近親」是有定義的,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 稅務局製作了一個簡單的軟件,幫助你計算物業轉讓文書(即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和非住宅物業樓契)及租約的應繳印花稅。 你只需輸入物業轉讓代價款額/價值或租期及租金資料, 然後按「計算」按鈕;應繳印花稅款額便會在螢幕上顯示。 舉例,男方為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也沒有物業,購入了一層300萬元的物業,其後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時加入一名女方,成為其中一半業權人。
釐印稅: 重點2: 怎樣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阁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项取得更详尽的资料或支援服务,须谘询阁下的律师。 纳税人须注意,除缴付印花税外,在香港从事属商业活动的物业买卖而取得之应评税利润,须另缴利得税。 釐印稅 有关利得税之详情,请登入另一标题:利得税。 釐印稅 你可攜同繳款通知書親臨印花税署繳付印花税,但只可以現金或支票付款。 如欲查詢印花税署的地址及辦公時間,請瀏覽税務局的網頁。
釐印稅: 租約遲打釐印 可罰稅10倍
這種以「提名人」增持物業的做法,比起一起首由太太自己購入物業,要支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為低,可以說是條例賦予兩夫婦走灰色地帶慳稅的一種手法。 新修訂以第一份文書劃線,如在2023年2月22日早上11時前已簽首份買賣協議,都要按舊首置印花稅稅階繳交。 如果你要將整個交易取消重造,則要自行向律師查詢法律風險。 釐印稅 計算印花稅很簡單,只需根據下列的印花稅表,按照樓價及物業種類就可以得出應繳的印花稅項。
釐印稅: 加蓋印花的方法
評定印花稅時將不會計算租約內所提及的訂金。 退款申請期限為購買新物業約後的兩年、或者出售舊有物業簽署了轉契後的兩個月,以後者為準。 屆時需要在指定期限內,提交「IRSD125A」文件作退稅申請。 以2023年2月22日早上11時劃線,如在此死線前已簽訂首份買賣協議(包括臨約),則要按舊首置印花稅稅階繳交印花稅;如在死線後才簽訂,則可按新首置印花稅稅階繳稅。 首先,按《印花稅條例》,釐印/租約印花稅的稅率依租務年期計算,簡單說就是租務年期越長,釐印/租約印花稅就越高,一般由0.25%至1%。
釐印稅: 加蓋印花的文件
三是提升稅收執法效能,打造公平可預期的稅收營商環境。 釐印稅 行政執法更有溫度,對6項稅務事項推行說服教育、約談警示、風險提醒等非強製性執法方式。 執法標準更有尺度,在長三角、京津冀、川渝、東北等地區統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推進區域間執法協同統一。 違法打擊更有力度,嚴厲打擊惡意偷逃騙稅等違法行為,今年1-5月,全國稅務部門依法查處違法納稅人4.1萬戶,挽回各類稅款損失651億元。
釐印稅: 印花稅收費
沿用之前同一概念,如果採用「提名」方式入市,又能否達到慳稅效果? 例如先由一名永久居民負責簽署簽「臨約」及「正約」,之後待「轉讓契約」時「提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根據稅務局規定,不論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提名近親簽立轉易契都是以「從價印花稅」方式來計算。
釐印稅: VI. 印花税(厘印费)
由1992年1月31日開始,住宅物業買賣協議須按與不動產轉易契相同的稅率繳付印花稅。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假設買家新購入的物業為300萬元,由於舊居尚未沽出,故他需要支付100元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但新居入伙後一年內,他成功沽出了舊居,故可向稅局申請退回多繳的稅項。 稅局會退回「450,0000元 – 100元」,相當於449,900元的款項。
釐印稅: VI. 印花稅(釐印費)
假若不幸在租務上有任何爭拗,如欠租等,則可根據此已打釐印的租約作為證據。 按政府規定,只要租客及業主雙方簽定租約後,30天內必須提交到稅務局的印花稅署加蓋印花稅,此過程即俗稱打釐印。 電子印花系統會發出印花證明書,代替傳統印花。 如透過網上繳付印花稅,你可即時列印印花證明書;而選擇離線付款,則可於繳款後的 釐印稅2025 2 釐印稅2025 個工作日內列印該證書。 由印花稅署署長發出的印花證明書與文書上的傳統印花,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如年租HK$115,484,會視為HK$115,500(年租HK$115,101,則視作HK$115,200),然後再按租約年期,乘以指定百分比(見表1)。 因此,若年租HK$115,484,其印花稅則是HK$115,484乘以0.25%,約$288.7元。 由 2012 年 4 月 23 日開始,印花稅署已引進一項新的電 子服務,證券借用及借出協議可經「稅務易」進行網上登記。 詳情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 – 以電子方式登記證券借用及借出協議》[ U3/SOG/PN08B ] 。 根據證券借用及借出交易進行的股票轉移,可豁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