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本質是為了選舉對人民負責任的官員,他們在現任一段期間後必需重新面對選舉,以追求選民的認同而繼續連任。 因此許多民主立憲政體都會定期舉行選舉,在大多數的國家裡選舉通常是每隔3年至6年舉辦一次。 不過也有例外,美國眾議院每隔兩年便舉辦一次選舉,而愛爾蘭總統則每隔7年才舉行選舉。 也有一些國家採取委任式民主制,例如蘇聯在全體選民和候選人之間建立中介的選舉人制度。 美國總統便是由選舉人團所選出,選舉人團的數目相當於各州的國會參眾議員及華府特區三張選舉人票,而在英國首相是由西敏制選出成為正式地政府首腦(現實上是由下議院選舉出最大政黨領袖為首相,並由女王象徵性任命)。 英德配本次得票超越2008年「馬蕭配」的765萬,創下中華民國自1996年開放總統直選以來最高得票記錄,設下「蔡英文障礙」,得票率57.13%亦為次高紀錄[2][3]。
- 屬於前者有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和單一選區兩票制。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所定義的「地方公職人員」範圍:直轄市長、直轄市議會議員、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民代表、縣市長、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長、山地原住民鄉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
- 在「單一候選人」的做戲選舉裡,可能只有一個候選人能讓人們選擇,而且也沒有提供「拒絕」的選項。
- 不過,這也延長了選戰的期間,並且使解散國會在一些緊急情況下(例如戰爭突然爆發)會造成麻煩。
- 按《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9條第4款,這次產生的選舉委員會委員任期為2021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
許多選舉的歷史都和被排除的群組爭取投票權有關。 在政治理論裡,民主政體裡的政府權力是來自人民對於被統治的同意。 藉由自由而公平的選舉方式來表達人民對政府權力的同意是民主政體的基礎機制。
選舉背帶: 相關事件
預先決定或固定的選舉日期有著公平和可預測的好處。 不過,這也延長了選戰的期間,並且使解散國會在一些緊急情況下(例如戰爭突然爆發)會造成麻煩。 其他一些國家(例如英國)則只限制執政的期限,執政者可以自行決定什麼時候要真正進行選舉。 在實踐上,這表示政府在選戰後仍能繼續行使權力直到執政期滿,除非某些特別的事情發生如不信任動議而提前下台。 誰才可以投票的問題(投票權)是選舉是否獲認受性的中心議題。
除第五界別外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可在其有密切聯繫的選委會其他界別分組登記為委員。 如有上述情況,該界別分組,當然委員的數目或相應增加而選舉產生的席位或相應減少。 選舉背帶 在該屆選舉委員會任期內,各界別分組的當然委員名額,以及由提名或選舉產生的委員名額均維持不變。 選舉背帶2025 在一些國家,例如新加坡和澳大利亞,法律強制投票是公民必須履行之義務,如果有資格投票而刻意不參與,則有可能被處以一些懲罰,例如小額罰款或者拘役。
選舉背帶: 選民登記
此期間國民大會代表雖然在臺灣有小部份「增額選舉」,但實際上直到1990年第八任總統選舉時有投票權之國民大會代表中,1947年在中国大陆選出者仍佔超過百分之七十五(75%)。 與區議會及立法會的選舉制度不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是以全票制作為選舉方式。 選舉背帶2025 全票制為每名選民可以投票給相等於該界別議席內的議席數量。 每個工程界選民擁有30個投票名額,他們可將選票填劃最多30個候選人,如此類推。 選舉背帶2025 為了限制這種危險,許多國家採取間接的方式限制新政黨的形成。
於選舉方式方面,臺灣選舉一般來說,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單記投票法行之。 普通是指滿廿歲臺灣公民除了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之外,皆可參加臺灣選舉成為選舉人。 選舉背帶 直接及無記名,則表示投票行為必須親自且直接圈選,而選票上並毋須簽名。
選舉背帶: 民主選舉的定義
通常要成為候選人必須擁有公民身分、年滿該選舉的參選法定年齡、定居當地一段時間以上,符合學經歷資格,有些地方的重罪前科者也被禁止成為候選人。 按《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9條第4款,這次產生的選舉委員會委員任期為2021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 選舉背帶2025 第五屆選舉委員會的任期原訂於2022年1月31日結束,但根據經2021年全國人大修改的《基本法》附件一,將在第六屆選舉委員會組成後任期提早結束。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所定義的「地方公職人員」範圍:直轄市長、直轄市議會議員、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民代表、縣市長、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長、山地原住民鄉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 然而,2021年1月27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聽取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工作匯報時,提出「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原則[19]。
選舉背帶: 香港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
蔡英文順利連任,也是首位順利連任的东亚女性元首,民進黨在此次選舉後,同時掌握立法院過半席次,繼續完全執政。 中華民國總統自1996年開放公民直選後,除李登輝放棄競選連任外(繼任加首任),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均於第二任競選(2004年、2012年、2020年)時順利連任。 選舉事務處在2021年8月5日發表二零二一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正式投票人登記冊,共有7971名投票人,分別為2551名個人投票人和5420名團體投票人。 [13]相比2016年界別分組選舉的正式投票人登記冊的246,440人[14][15],人數大幅減少。 現時,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的總數是超過190人,相信部分委員會在其他界別分組登記為委員,成為當然委員。
選舉背帶: 台灣歷年中央及地方各級選舉列表
大部分國家只要是成人居民(一般定義是16至21歲),一般會自動成為選民。 臺灣選舉歷史自1935年(昭和十年)日治時期舉行的州、市、街、庄議員選舉開始,當時官派及民派議員各一半的兩次協議員選舉。 日治時期的台灣選舉共舉行兩回,之後因為大東亞戰爭爆發不再舉行。
選舉背帶: 選舉的困難
另一種形式則是差額的做戲選舉,在這種形式下可能會有幾名候選人,而所有候選人中,執政黨候選人在選前預測都顯示取得明顯多數的支持。 在理論上,差額選舉也會被承認,但這也是幾乎不可能發生的。 掌控了選舉的政府也會控制傳播媒體,大眾便不可能因此獲得正確情報,如埃及和俄羅斯等。 更為明顯的做戲選舉則是在選舉之前即已公布選舉結果並開始提前行使職權,例如2008年3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長楊潔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選舉三天之前即宣布胡錦濤兩個月後訪問日本[4]。 2004年9月,胡錦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選舉半年前即行使憲法中中央軍委主席的權力,授予他人上將軍階(實際行使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的職權,但只以中央軍委主席的籠統名義)[5]。 1982年《關於憲法修改草案規定設立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通知》裡指出「黨的中央軍委主席將會經過全國人大選舉擔任國家的中央軍委主席」[6]等等。
選舉背帶: 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最高票者當選制使新政黨較難在短時間內聚集權力。 在使用比例代表制的國家裡,則限制一個政黨必須在普選裡贏得某些比例的選票才能進入國會。 這種選舉門檻可能只是簡單地以取得一個議席所需的選票為準,例如荷蘭。 但也可能將門檻調高,以阻止小型政黨在政府裡取得議席。
選舉背帶: 選舉背心
民主政體在歷史上曾經多次腐化,從古希臘到18和19世紀的法國(參見拿破崙三世統治下的第二帝國),最著名的或許是在20世紀的德國,納粹最初是以民主的手段取得權力。 今天世界上大多開發中國家的民主政體都不穩固,時常因為軍事政變或其他獨裁形式而垮台。 亞里斯多德等思想家相信民主本身便是不穩固的,而且總是很快便垮台。
選舉背帶: 選舉方式
一些政府使用其他「幕後進行」的手段來選定候選人,但仍組織一些貌似真正選舉競爭的演戲過程,以製造外表上的人民同意和支持。 202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即中華民國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於2020年(民國109年)1月11日舉行,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共同構成2020年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1]。 選舉背帶 該屆選舉為中華民國第7次正、副總統公民直選,採用普通、直接、平等、無記名、單記、相對多數投票制度。 選舉背帶2025 第一步驟是計算選票,計票的制度和選票的形式也有許多差異。 大多數投票制度可以被分類為比例代表制和多數制兩種。 屬於前者有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和單一選區兩票制。
選舉背帶: 候選人產生過程
在這種制度裡並不需要年齡限制,因為孩童通常會對漫長的討論感到厭煩。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於1947年選出之2961名國民大會代表中,至1954年於台灣的台北公會堂報到的只有1573人。 依照1947年制定的中華民國總統選罷法規定,總統(副總統)當選人總票數未超過國民大會代表總人數一半者,需舉行第二輪投票。
選舉背帶: 提名
選民並不一定包括整個人口;舉例而言,許多國家禁止精神病與弱智者參與投票,而且所有國家都有投票最低年齡的限制。 立法委員選舉為臺灣的國會議員選舉,由公民直選選出立法委員。 其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定義下唯一的「中央公職人員選舉」。 在代議制民主裡,一些職位並非由選舉產生,尤其是那些需要某方面專業能力或長處才能勝任的職位。
這樣的國家之一是辛巴威,辛巴威長期以來充斥著政治暴力及不公正的選舉,聯合國時常派遣國際性組織和護衛選舉的外國部隊前往辛巴威,以確保選舉公平進行。 1947年通過之憲法規定總統、副總統由國民大會間接選舉。 1949年底中華民國政府因為第二次國共內戰遷台後,隨之而來的國民大會代表在延長自身任期後,仍然依照憲法規定每隔六年集會一次選舉總統。 此類選舉在1990年代憲法增修前共舉行過七次。
14個界別分組,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界別分組、立法會界別分組、宗教界界別分組、內地港人團體的代表界別分組及各個第二界別分組的部分委員席位,毋須舉行選舉。 而公民投票則是選民投票決定某件特定提議、法案或政策的一種民主手段,公民投票通常不會涉及一般的政策或特定的候選人和政黨。 公民投票可能會與一般選舉一起或是分開進行,也可能是約束性的或諮詢性的,通常依據憲法而定。 公民投票通常是經立法機關要求而由政府舉行,但許多民主政體也允許人民直接連署發起公投,這個步驟被稱為倡議。
或者一個符合資格的人可以經過連署的過程被提名。 以美國為例,正式的政黨候選人在提名過程中所需的連署數量往往少於無政黨的候選人。 許多國家自20世紀開始了爭取婦女投票權的女權運動,而保障自由投票的安全則是1950年代和1960年代美國民權運動的主要目標之一。 某些地區至今仍排除一些群組的投票權(例如在囚人士、重罪犯、一些少數族群、經濟上的下層階級、屬合法居民但無身份證),爭取廣泛投票權利的運動至今仍然持續進行。 比如古希臘的民主制度並不允許婦女、外邦移民、貧困者、奴隸參與投票,而美國原本也只限由擁有財產的白人男性參與投票。
不過也有一些例外,例如美國的一些法官和古代雅典的軍事將領便是經由選舉產生的。 但臺灣戰後短暫的民主旋即因為二二八事件及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轉變為中國國民黨高壓統治的戒嚴時期而影響了選舉的進行。 在1990年代臺灣民主化後,臺灣選舉依照相關法律(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以及中選會的定義[4],分為2大領域、11項種類。 選舉委員會由1,500名委員組成,由不同提名機構產生的委員156人,當然委員362人,選舉產生的委員982人。 選舉背帶2025 等額選舉即候選人數與應選人數相等的選舉,然而由於此類方式選舉人僅存在否決權,故目前大多數選舉採用差額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