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群組「消費券攻略關注組」近日持續出現「回收消費券」、「消費券套現」帖文,以8折至9折助市民將消費券套現。 賣現金券犯法2025 警方日前公布接獲5宗類似個案,提供套現者約市民到指定地點或實體商舖、提供店舖付款碼再用折扣價現金兌換消費券。 警方針對此類行為放蛇和拘捕4人,當中1名事主因此損失HK$1,500。
- 收購者的出現,除了令領取日立即到來之外,還將消費券變成現金,故此道理如同坊間一直出現的「九折收購超市現金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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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間生果店的店主表示一向會收千元大鈔,但因未見過新鈔而不敢收,男店主更拿鈔票到白紙上「捽幾捽」,隨即拿去跟途人端詳,更游說記者與他一同到銀行驗鈔。
- (香港文匯報專題組)特區政府為促進疲弱的零售市道,推出5,000元電子消費券計劃,並規定不得套現當現金使,惟消費券未開始發放,坊間已有人蠢蠢欲動,企圖將消費券折現。
-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有關情況是否違法有一個「大原則」,則涉事者有否「真誠地消費」。
除了迂迴的手法,更有些賣家為求套現,以「一手畀錢,一手畀券」的方式提供代購服務,只要買家睇中貨品,賣家便索性用其電子消費券代為「埋單」,之後買方將現金還予賣家完成交易。 香港文匯報發現,這些賣家通常是交易平台上註冊已久的資深用戶,專注轉讓二手物品、出借會員卡,是此類交易的常客。 近日有市民用八達通購物,被店方誤收千元款項,之後獲現金退款,變相「套現」消費券,揭八達通退款機制或有漏洞。 政府發言人稱,如商戶處理八達通消費券交易時,退款安排可由商戶及消費者自行協商。
賣現金券犯法: 消費券套現|1. 代消費套現
網上有人以「9折徵收消費券」作招徠,提議市民以電子消費券購入指定超市或商戶的現金券,並承諾可面對面兌現成現金。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消費券原意是鼓勵消費,若市民購入禮券後轉售,理論上不會違法,最多是違反與超市的「合約關係」,即超市若發現有轉讓行為,有機會不承認有關禮券。 另外,亦有不少網民聲稱以收購點數卡、購物卡等方式協助套現,包括以8至9折收購客戶購買的購物卡等。
五億抽現金,活動績效比外縣市都好,就是中市有抽現金,曾經也討論過送獎品、住宿券,但是給獎品不如給現金。 有網友提出了一條有趣的問題,據發文者申述,有人以$4800 收購價值$5000的「已登記申領五千元消費券的八達通」。 警方4月1日接獲一名28歲男受害人報案,指有買家相約他見面交收其在社交平台出售的一隻名貴手錶,並以支票付款。 如果消費券的使用期限即將屆滿,市民會獲發一張特設的消費券,並可於1個月內使用。 換言之,無論使用AlipayHK、Tap&Go及WeChat Pay HK都不能透過轉帳將消費券套現。 另外,有不少商品被視為「保值」之選,可透過轉售套現,例如iPhone、PS5遊戲機、名表、洋酒等,但部分這類商品或較小眾,轉售可能有難度,不熟悉行情的市民最好不要沾手。
賣現金券犯法: 【5000元消費券】網民出盡奇招套現消費券 政府提醒或涉合謀詐騙
第一期電子消費券日前開始發放,政府曾多次提醒若發現有人合謀套現消費券或會依法追究。 賣現金券犯法 《香港01》發現,今日(3日)仍有人在網上買賣平台開宗明義以「收5000元消費券」作招徠,以八五折至九折為市民兌現,即平均每人可兌1,700元至1,800元現金。 相關收購消費券的人士又引述多宗「成功案例」的網上交易方式,並「承諾」5分鐘內完成交易過數。 賣現金券犯法2025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提醒,若不存在消費,買賣雙方,連同協助或鼓勵參與的中介人,也有串謀詐騙之嫌,若罪成最高可判囚14年。
(香港文匯報專題組)特區政府為促進疲弱的零售市道,推出5,000元電子消費券計劃,並規定不得套現當現金使,惟消費券未開始發放,坊間已有人蠢蠢欲動,企圖將消費券折現。 賣現金券犯法 香港文匯報深入調查發現,不少網上交易平台有人以三大蠱惑招提供套現服務。 其中,有商家明目張膽招客進行「假交易」,在記者放蛇期間慫恿假裝使用該店的工程服務,並以5,000元電子消費券「找數」,之後該店私下「回水」4,500元現鈔,餘下500元由該店侵吞。 店主更得戚地說:「政府唔畀(套現),但我哋幫到你。」有大律師表示,虛報消費券用途,或者以不實手法合謀套現消費券,賣買雙方都涉嫌干犯串謀詐騙,最高監禁14年。 政府第一期電子消費券計劃本月初正式發放,政府多次提醒市民不可合謀套現消費券,惟《香港01》發現,消費券或有「兌現漏洞」。
賣現金券犯法: 八五折兌現消費券 聲稱比平面七折著數
由於使用八達通卡領取分2期領取,第二期千元消費券不會限制用途及時限,因此不少網民想到透過退卡以套現現金。 第一是代消費套現,即時好像TVB節目《東張西望》所報道的那種,提供代購服務,賣家使用電子消費券代買貨品,再向買家收取折扣價,再以現金交易。 八達通公司表示,若市民領取消費券後遺失八達通,可透過身份資料認證,登記另一張卡取回消費券餘額。 意味賣家即使轉讓八達通後,仍可報失以取回消費券,而買家則面臨「偷雞唔成蝕渣米」的風險。
賣現金券犯法: 消費券套現|最高刑罰均為判監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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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現金券犯法: 消費券2022|代消費、退貨套現、退八達通卡…|5種消費券套現陷阱|提防最高可判監14年|買禮品卡要留意一件事
當然,若市民購買商品後發現不合用,再賣出是無可厚非,但若市民與商戶合謀套現,便違反了政府的原意,兩者皆有機會干犯串謀詐騙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 政府已於8月1日起發放第一期電子消費券,網上平台隨即湧現提供套現消費券服務的帖文,大多以交易點數卡、購物卡等方式,讓市民可將5,000元電子消費券變現。 不過,政府早前已強調,消費券不可套現,如涉及合謀詐騙,或會將涉事商戶列入黑名單,甚至交由執法機構跟進。
賣現金券犯法: 消費券套現|社交平台現大量「套現」廣告
《香港01》記者發現,有人在網上賣買平台「Carousell」,以「9折徵收消費券」為題招徠。 買家帳號已開啟長達兩年,且有不少以往買賣貨品的好評,記者以顧客身份聯絡買家了解做法。 賣現金券犯法2025 【消費券套現】新一輪消費券計劃已向逾630萬市民發放,不過就在網上討論區則出現多個消費券套現方法。 賣現金券犯法 同時,TVB節目《東張西望》假裝想套現消費券人士「放蛇」,並請教專家交易到底是否合法。
賣現金券犯法: 收購三倍券「換現金」 女傻眼:不違法嗎?律師解答了
此外,亦有商戶以消費券優惠作招徠,如市民在店內購買3,000港元產品,該店會再以9折,則2,700港元回收該商品。 有網民於交易平台發文指,可協助市民將消費券套現,以Alipay 賣現金券犯法 HK將首期2,000元消費券轉到其他用戶後,便會給賣家1,500元現金,若交易成立,即套現消費券的市民要蝕500元。 該賣家在商品介紹中亦寫道,「10%手續費;1000元消費券換900元現金,如此類推。」該賣家有機會是商戶,或是與商戶合作,通過虛假交易協助客戶套現,而當中收取高達一成的手續費,每1000元淨賺100元,完全是無本生利。
賣現金券犯法: 商戶9折套現消費券 參與者同屬犯法
不過,若商場提供的優惠是回贈至電子支付帳戶,有關着數將會由套現一方獲得。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已一再強調,若發現有商戶合謀或通過以詐騙手法將電子消費券套現,涉事商戶將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單,並交由執法部門跟進。 香港文匯報綜合網上交易平台上其餘五大套現的招數,法律界人士警告這些方法有些屬明顯違法,有些卻可能蒙受經濟損失。 特區政府為促進疲弱的零售市道,推出5,000元電子消費券計劃,並規定不得套現當現金使,惟消費券未開始發放,坊間已有人蠢蠢欲動,企圖將消費券折現。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有關情況是否違法有一個「大原則」,則涉事者有否「真誠地消費」。
賣現金券犯法: 消費券套現|4. 八達通退卡套現
如果不想任意消費,又希望將消費券「儲起」,也有令消費券「保值」的方法,就是用消費券買黃金。 金價今年以來升幅跑贏恒指,加上美國債息回順,金價中線有條件看好,市民收到電子消費券後可作中、長期投資保值。 買金可以變相「套現」,但若買入後即時轉手賣出,幾乎可以肯定會蝕價,因當中涉及買賣差價。 以周大福(1929)本周二的報價為例,九九九九金粒每兩賣出價19200元,買入價16270元,價差達15.2%。 部分市民可能有這種想法:反正不等錢使,不如將政府的「派糖」儲起,以作不時之需,無謂特意加大消費。 但政府已表明,消費券不可換作現金,即使購物後退貨,也只是退回消費券而非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