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其目的是分別為70歲或以上或嚴重殘疾的香港居民提供每月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年老或嚴重殘疾而引致的特別需要,申請人無須接受入息及資產審查。 舉個例子,一位65歲的單身男性長者每月的唯一收入為2,500元退休金,並有資產(按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定義)60萬元。 如他選擇將其中的50萬元投放在年金計劃,可在年金計劃下每月獲取約2,900元固定年金(註)。
由該日起,廣東計劃下的75歲或以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可在香港的公立診所或醫院(包括急症室)獲得豁免醫療費用。 豁免費用範圍包括公立醫院的住院服務、急症室服務、專科門診、普通科門診、日間醫院、社康服務,以及注射及敷藥服務,並包括於診治期間獲處方的標準藥物費用。 如受惠人未能出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醫院及診所職員可能無法確認其資格而要求受惠人自行繳付醫療服務費用,社署不會發還有關醫療費用。 因此,受惠人在有需要使用公立醫院或診所服務時,應帶同有關身份證明文件以便向有關職員出示。 如年金是以每季/半年/每年等形式發放一次,有關金額須按月平均攤分,並由獲發款項的下一個月起計算為每月入息。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退休
如果有關人士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富戶申報表中有一部分供住戶填寫個人總資產淨值,此部分只供選擇分開以個人身份申報的家庭成員填寫,一般公屋住房多以家庭申報,則僅須於上一部分剔選資產水平,無須填寫此部分。 長者生活津貼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亦同時以信任長者和方便長者為出發點。
- 若申報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無須填寫家庭入息資料及申報家庭資產水平。
- 房委會認為,上述住戶應有能力照顧自己的住屋需要而無需房委會以公共資源去補貼。
- 否則,在不正確申報下獲發的長者生活津貼均會被視為多領款項,並會被悉數追收。
- 累算退休權益是指目前保留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註)或其他退休金計劃內的退休權益。
- 若申請者不依約前往綠置居銷售小組揀樓,即會喪失揀樓資格,其揀樓次序會由較後者補上。
問 14.房屋署會如何評估個別資產項目(如土地/非住宅物業)的淨值? 答 14.個別資產項目其淨值的計算方法與過去的「富戶政策」一致。 住戶在申報時須以申報表所述的方式如實計算有關資產的價值,並應保存各項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以便房屋署職員在有需要時查閱及作進一步審查。 答 15.住戶如在香港以外擁有土地/物業等資產,須在每兩年的申報中計入從該土地/物業所獲取的收入及其淨值,以便評估有關家庭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有否超逾相關限額。 若有關住戶的入息或資產淨值水平超逾相關限額,仍須按規定遷離公屋單位。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申請方法:
當時房委會考慮到公屋應用以照顧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公屋住戶,理論上不再需要房委會以公帑照顧其住屋需要。 因此,房委會決定,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公屋住戶,不論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水平為何,均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答 5.若住戶超出「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或資產限額,房屋署會以書面通知有關住戶及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 若住戶不同意有關結果或存有疑問,他們可以到屋邨辦事處作出澄清或要求重新評估。 高齡津貼受惠人的入息及資產如沒有超過長者生活津貼的規定限額,可到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提出申請長者生活津貼。
- 在1997年7月1日以前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中國籍人士。
- 假如你能符合所有條件,可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核實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
- 「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為經修訂後的「富戶政策」所用的水平。
- 住戶亦需同時申報其家庭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以評估是否符合相關水平。
- 如申請人擁有股票、債券、外幣、金條或其他資產,可參照申請廣東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日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的平均賣出價〔即(最高價 + 最低價)/2〕作計算,或參考距離申請日前最近期的銀行/證券行通知單(如適用)。
- 例 4:受惠人於 2011 年 2 月 10 日離港並於 2011 年 2 月 20 日返港,該受惠人在這期間內的離港日數總共為 10 天。
問 24.如住戶有家庭成員符合申領傷殘津貼的資格,但並沒有領取有關津貼,有關住戶仍否可以享有於經修訂的「富戶政策」下對有家庭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的住戶的較寬鬆安排/豁免? 此外,根據房委會的現行政策,無論有關人士是否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第19條賦予的權力,終止其租約。 問 16.住戶如購買了香港年金有限公司的「香港年金計劃」,是否須申報有關的資產價值? 答 16.就家庭總資產淨值,住戶須填報包括投資,例如有現金價值的儲蓄或投資保險計劃(包括其現金價值、利息、紅利、年金等)、股票、債券、基金等資產項目的價值。 上述申報安排亦同樣適用於年金計劃,包括「香港年金計劃」及私營機構的年金產品。 如廣東計劃申請人的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見問答3註),即使其配偶/同居人士未滿65歲,都必須申報其個人及其配偶/同居人士二人的入息及資產。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公屋轉戶】父離世後兄妹申請公屋轉戶主 資產逾$196萬超入息審查遭迫遷
若個別家庭成員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有關住戶將被視作選擇不申報。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2025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2025 拒絕申報入息及/或資產淨值的住戶,需遷出所住的公屋單位。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2025 長者生活津貼與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的目的及申請資格不相同。 長者生活津貼旨在補助較有經濟需要並符合資格的長者的生活開支。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香港回內地懶人包
當長者退出年金計劃或部份退保,獲發還的退保金額(如有的話)會被計算為其資產。 如長者及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的資產總值超過規定的限額,便不符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 否則,在不正確申報下獲發的津貼均會被視為多領款項,並會被悉數追收。 「夫婦入息及資產限額」適用於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註)的申請人。 註:只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個案:申請人與同居人士同居於同一處所;申請人與同居人士共同分享經濟來源;和申請人同意向社會福利署提供其同居人士的個人資料和經濟狀況,姑勿論其同居人士有否正領取廣東計劃下的津貼/其他津貼。 有關申請將以「夫婦經濟來源限額」進行經濟審查,以評核申請人領取廣東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的資格。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香港特區護照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情況
下文整合各項津貼的金額、申請資格及方法,讓有需要的長者及其家人可按照個人條件申請相應的津貼。 若住戶並不屬於可豁免類別,但部份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的住戶,即使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超逾相關限額,仍可繼續居於公屋單位;但須按入息繳交相應的額外租金。 不過,若住戶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即使有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仍須遷離公屋單位。 若住戶並不屬於上述可豁免類別,但部份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的住戶,即使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超逾相關限額,仍可繼續居於公屋;但須按入息繳交相應的額外租金。 累算退休權益是指目前保留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註)或其他退休金計劃內的退休權益。 該等權益的總額估計,可參考強積金/其他退休金計劃受託人最近期發出的周年權益報表或其他有效証明文件所提供的資料。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申請公屋入息及資產上限2022
為確保市民不會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適當的醫療服務,政府一直設有醫療費用減免機制,為有需要的病人提供援助。 任何人士如因經濟困難未能負擔醫療服務收費,可向各公立醫院和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或社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申請醫療費用減免。 有關公立醫院及診所費用減免機制之申請辦法及資格,可瀏覽醫院管理局網頁()。 如申請人擁有股票、債券、外幣、金條或其他資產,可參照申請長者生活津貼日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的平均賣出價〔即(最高價 + 最低價)/2〕作計算,或參考距離申請日前最近期的銀行/證券行通知單(如適用)。 申請人必須年滿65歲及符合其他申請規定,方符合資格申領長者生活津貼。 社署會接受申請人在達到申請津貼的年齡(即65歲生日)前一個月內提交的申請。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資產總值可扣除賠償 / 退休金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受惠人/受委人在香港境外提取社會保障款項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疫情情況,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的申請人可透過郵遞方式提交申請,毋須回港辦理有關的申請手續。 在領取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期間,受惠人需在香港居住,但可享有離港寛限(即前往內地、澳門或海外國家/地區),如離港日數不超出有關期限,受惠人可領取的津貼金額將不會受到影響。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每月的標準金額及每年一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參加此計劃的受助人不會獲發特別津貼或其他援助金(例如租金津貼、特別膳食津貼、交通費用津貼)。 當離婚訴訟完結後,「有條件租約」的受惠人士須通過入息及資產限額定於 申請公屋 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符合「住宅 物 業權審查」的規定,並取得未成年子女的管養權,方可把「有條件租約」轉為正常租約。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入境權
考慮到接近退休的人士或需依賴積蓄和資產以維持日後的生活,若所有家庭成員均為55歲以上的一至三人戶,其資產限額會以四人住戶的相關限額計算。 考慮到部分家庭或依賴於退休時收取的一筆過退休金以維持日後的生活,住戶可在計算家庭總資產淨值時扣除於強積金計劃、職業退休保障計劃、公務員長俸下收取的一筆過退休金。 若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在提取退休金時被「對沖」,該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亦將被視作退休金一部分,不計算在家庭總資產淨值之內。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長者生活津貼的入息資產及限額:
問 21.住戶已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惟有關物業尚未落成,是否仍須遷離公屋? 答 21.以綠表資格購買資助出售單位的住戶,可在接收所購買的物業前無須交回公屋單位,並可繼續繳交現行租金。 然而,若住戶以白表資格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或購買私人住宅物業,則不論有關物業是否已落成,房屋署均會向有關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交還其公屋單位。 長者生活津貼是一項無須供款的社會保障計劃,經費全部來自政府一般收入,目的是補助本港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的長者的生活開支。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津貼金額:
若 1 至 3 人的小家庭中,所有家庭成員均為 55 歲以上,每月入息限額不變,但其家庭資產淨值限額,可獲調高至相等於 4 人家庭限額,即 310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萬元。 須繳交額外租金者,如日後家庭入息因失業等問題,連續 3 個月回降,住戶可申請減租。 如入息為永久下降,例如有家庭成員過身,住戶可即時申請減租至 1.5 倍或原有租金。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同居租戶或認可住客的離婚
英國於2021年1月開放港人申請英國國民(海外)BNO簽證計劃,讓合資格港人到英國住滿一定年期後入籍成為公民,至今已有超過15萬港人申請。 彭博引述這份長達23頁的報告指,根據提供給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的證據中,滙豐以英國政府發出的入境文件不充分為理由,拒絕客戶以「永久離港」為理由提取強積金供款,認為滙豐是協助中國政府在經濟上孤立離開的香港人。 是次綠置居及租置計劃單位,5月28日至6月10日接受合資格綠表人士申請,如果幸運中籤,究竟選購綠置居還是租置公屋好呢? 有網民就力數7項租置公屋的優勢,更形容「抵過綠置居」。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富戶政策」) 常見問題
包括在香港、澳門、內地及海外由申請人及/或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分別或共同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的資產。 喪失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仍可按照法例自動擁有香港特區的入境權,他/她可隨時自由進出香港特區,在香港居住、讀書或工作而不受任何限制。 任何人士如想確定他/她是否已喪失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可向本處居留權組申請核實其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以及是否享有香港特區的入境權。 假如有關人士能符合所有條件,可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核實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 以現行公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為基準,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的入息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5 倍,而家庭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100 倍,否則須遷出單位。
如年金是以每季∕半年∕每年等形式發放一次,有關金額須按月平均攤分,並由獲發款項的下一個月起計算為每月入息。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2025 舉例來說,如長者每半年獲發一次年金,金額為24,000元,在2018年6月發放,該筆年金款項將會除六個月計算,即由2018年7月起計的六個月內每月入息為4,000元。 長者必須如實申報其個人及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的入息及資產狀況。 資產包括在香港、澳門、內地及海外由申請人及/或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分別或共同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的資產。 (註)只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個案:申請人與同居人士同居於同一處所;申請人與同居人士共同分享經濟來源;和申請人同意向社會福利署提供其同居人士的個人資料和經濟狀況,姑勿論其同居人士有否正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其他津貼。 由2022年9月1日起,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合併為長者生活津貼。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住戶因健康清拆等因素調遷
問 10.在申報物業或土地的收入時,住戶是要申報在何時的收入? 答 10.就物業或土地的收入,住戶須填報的時期與過去的「富戶政策」相同。 住戶須申報在申報年4月30日或10月31日在香港及香港以外擁有土地、停車位和住宅/商業/工業自置物業(擁有全部或部份業權)或非自置樓宇(如屬二房東)的收入。 倘所擁有的業權屬聯同他人共有,上述所計算出的收入,則須再根據所佔業權份數按比例折算。 如果所擁有物業因政府推出措施而獲豁免繳交當季差餉,則仍然可獲扣減。 惟將工業/商業物業自用作營商用途而沒有在營業損益表/財務報告中開列租金支出,則無須計算物業收入。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相關內容
【彭博】– 面對席捲華爾街的成本壓力,美國銀行終於做出屈服,計畫削減投銀部門職位。 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正討論的裁員計畫可能影響美銀在全球不到200位銀行家。 今年早些時候,美銀宣布凍結招聘,反映出該行正回到疫情爆發前的減員模式。 在企業交易活動明顯反彈前,金融行業將繼續依靠裁員來控制成本。 如果股票發行和企業併購活動保持低迷,那些已經裁員的公司可能需要考慮更多節支手段。 知情人士稱,美國銀行料將在未來幾周內開始裁員,但最終決定尚未作出。
申請人及其他的成員由遞交申請前24個月內直至獲配單位租約起租日期間,在香港並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 倘申請表內只包括一人,該申請人必須為未婚、離婚、喪偶人士或已婚人士而其配偶並非在香港居住及並非持有香港身份證。 若果住戶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觸犯《房屋條例》,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或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觸犯條例,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富戶政策下,年長者家庭的入息及資產淨限額會否不同?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及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昨日表示,在本月14日至24日透過問卷調查訪問有機會或正申請公屋的市民,共收集了200份問卷,其中183份為有效問卷。 聯席指出,本港公屋供不應求,公屋平均輪候時間長達5.7年。 惟現時現金津貼的申請限制,令大量基層不受助,例如60歲以下非長者單身人士,就未能受惠。 二、下載「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表」 ,填妥申請表後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寄回或親自交回社會保障辦事處。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入境防控措施
另外,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可申請租金減免,合資格人士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 房委會每兩年覆檢租援受助人資格,以決定是否繼續批出租援,強調會作抽樣調查,防止計劃被濫用。 在實施凍結時段措施前已獲登記輪候的申請者,不會受新措施影響。
除協助「綠表」人士自置居所外,也藉此騰出原有公屋單位,給正在等候公屋編配的家庭。 雖然你沒有居留權,但是你將會享有香港入境權,可以自由進入香港特區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 倘若你日後能符合有關非中國公民享有居留權的規定(即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你便可再成為香港特區的永久性居民及享有居留權。 在提出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申請時,你必須身在香港,並且是合法逗留。 你的通常居住連續七年,必須是緊接你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日期之前的連續七年。 有單身公屋住戶因工作關係需經常離港,卻被房署以濫用公屋為由終止租約。
在緊接申請日前,已連續領取綜援金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曾停止領取綜援金合共不超過10天,亦視為符合這項規定)。 在領取綜緩期間,受助人需在香港居住,但可享有離港寬限(即前往內地、澳門或海外國家/地區),如離港日數不超出有關期限,受助人可領取的綜緩金額將不會受到影響。 申請公屋離港限制 預定起飛時間以到達或即將到達香港的航班(即直接降落在香港的飛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