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修正草案條文,明列開放民眾檢舉的46個項目,動態違規方面,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者,包括駕駛人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在高、快速公路不當行駛及裝載,駕駛人有蛇行等危險駕駛行為,違規超車、迴車,闖紅燈、闖平交道等行為。 立法院會7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定46種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原規定,有違反條例的行為,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首先是針對「駕駛人不當安全行為」的動態違規項目,上表可以看到修法後的檢舉項目,關於車輛裝載貨物的規範,變成只有當貨物不慎掉落或影響到他人時才可透過民眾檢舉,也就是說就算目視貨物超出規範的尺寸與重量,一般民眾也拿他沒轍。 這點有一部份是因為單就檢舉影像的內容,有時很難讓警方評斷裝載貨物的合法性,只要無法100%舉證裝載不符,就連警方也難以依法開單,於是乾脆取消該項檢舉項目避免不必要的爭議產生。 其中靜態違規主要為常見的違規停車,日後僅可檢舉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等違規停車。
- 雖較為常見的「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機車騎士手持電話」等民眾若遇見還是可以檢舉,但因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擬將民眾可檢舉之事項限縮至46種,仍造成許多網友不滿。
- 為提升交通安全,交通部及立法院推動修法祭出重罰,《東森新媒體ETtoday》也整理立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重罰重點,若立院本會期順利三讀通過,依後續3到6個月法制作業時程推估,最快明年上半年可望上路。
- 這點有一部份是因為單就檢舉影像的內容,有時很難讓警方評斷裝載貨物的合法性,只要無法100%舉證裝載不符,就連警方也難以依法開單,於是乾脆取消該項檢舉項目避免不必要的爭議產生。
- 未來只要不是停靠在路口、公車招呼站或是消防車出入口附近,或是併排停車、占用身心障礙專用車位等重大違停情況,一律無法透過民眾自行檢舉開單,不少人擔心此舉恐造成「全民大違停時代」來臨。
違規停車、違規臨時停車方面,這次明定僅可檢舉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停;以及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等違規行為。 至於「駕駛人不依道路規定行駛」等動態違規項目遭到限縮的項目就比較多了,像是「支線不讓幹線車先行」、「違規強行插入車流」與「轉彎車不讓直行車」這種會讓守法駕駛恨得牙癢癢的違規行為,未來只要沒肇事或被警察當場舉發,要讓違規駕駛吃上罰單幾乎是不太可能。 對於下列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限縮檢舉懶人包: 交通警察
今年峰會主題為「AI熱潮席捲全球,企業上雲勢在必行」,強調在科技浪潮之下,善用數位工具、掌握雲端驅動力,已成為企業或個人想要乘浪而起的必備能力。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大家安心發表言論、交流想法的環境,讓網路上的理性討論成為可能,藉由觀點的激盪碰撞,更加理解彼此的想法,同時也創造更有價值的公共討論,所以我們推出TNL網路沙龍這項服務。 另外初審也通過,若汽機車有無照駕駛且拒絕攔檢而逃逸,罰款將從1萬到3萬元提高到1.5萬到4.5萬元。
- 其實該次修法只是明訂了「民眾檢舉」的範圍,並非全然禁止民眾檢舉,而民眾無法檢舉之違規事項若遭警察取締,仍可依法開罰,騎乘機車與駕駛汽車之民眾仍須遵守交通規則。
- 雲端服務的數據運算、資料儲存、安全性提升等優勢,早已成為企業提高生產力、降低成本、營造優質客戶體驗的必備基礎,更甚至以此發展出如 AI 人工智慧、大數據應用等雲端運算技術。
- 根據修正草案條文,明列開放民眾檢舉的46個項目,動態違規方面,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者,包括駕駛人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在高、快速公路不當行駛及裝載,駕駛人有蛇行等危險駕駛行為,違規超車、迴車,闖紅燈、闖平交道等行為。
- 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列46項民眾檢舉項目, …
-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正面表列46種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事項。
- 不過進一步回顧當年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限縮檢舉相關至少有有三個提案,內容基本上都是以減少民眾檢舉為主,而藍綠兩黨的立委皆有提案並連署。
- 除違規在人行道上停車可開放檢舉開罰外,初審修法也通過汽車裝載人客或貨物不穩妥也可檢舉,可罰3千到1.8萬元;另外汽車裝載貨物發生掉落物狀況,也將納入檢舉。
如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違規併排臨時停車,以及占用身障停車格等;而於其他一般路段之非並排違規停車行為將不再開放民眾檢舉。 交通部發布新聞稿,為避免惡意檢舉泛濫,建議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動態違規,限縮以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的41項違規態樣;靜態違規,限縮於路口、公車招呼站、消防車出入口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5項違規。 此外,民眾連續檢舉部分,為避免兩套標準,將與警察規範一致,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始得檢舉同一違規行為。 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於民眾檢舉案,經查證屬實,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2022年2月16日 — 為了避免惡意或報復性檢舉,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把民眾可以檢舉的違規態樣限縮到46種,值得注意的是,併排停車未來可以 … 在昨日(10/7)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正式審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修正草案,交通部針對民眾檢舉樣態大幅限縮,剩餘46項違規行為可檢舉;對於同一行為的連續檢舉規範也進行修改。
限縮檢舉懶人包: 雲端原生新創如何攻克國際市場?敬請期待乾貨滿滿的活動內容
不到十分鐘的時間,南京東路上,就有五輛車違停在紅線上,過去可以拿起手機隨手拍,向警方檢舉,但現在立院三讀通過,違規檢舉限縮只剩46項。 為此,政府分別在2014年與2019年修法試圖限縮民眾檢舉的權力,包括將民眾檢舉的日期由案發內90天改為7天、民眾檢舉必須檢附真實姓名與身分證字號等個資,為的就是平衡民眾檢舉案件數量。 不過2019年修法後民眾檢舉數量不減反增,顯示出民眾對於交通違規持續抱持強烈不滿,甚至2020年的總檢舉數量逼近600萬件,比起2018年成長將近一倍,這也迫使政府不得不採取更極端的方式來限縮民眾檢舉的數量。 除CNN外,瑞士外交部亦於其網站示警,台灣駕駛具攻擊性,「許多道路使用者在高峰時段交通中不可預測,且通常具有攻擊性的行為會造成重大的事故風險。」[a][7][8]。 該詞最初源自於2021年12月成立的臉書粉絲專頁「台灣是個行人地獄」,該專頁由旅澳洲臺灣人Ray Yang創立,截至2023年1月擁有近13,000名粉絲。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正面表列46種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事項。 動態違規部分,包含機車駕駛人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手持行動電話電腦通話、在高速公路不當行駛及裝載、駕駛人有蛇行等危險駕駛行為、違規超車迴車、闖紅燈及闖平交道等行為。 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開放民眾檢舉的46項目,包含41項「動態違規」與5項「靜態違規」。
限縮檢舉懶人包: 項目減少、間隔拉長
由於臺灣境內交通基礎設施過於簡陋,行人常被迫行走於馬路上,甚至造成兒少死傷偏高[9],已超過已開發國家的認知與生活水平。 此外,2022年因交通事故傷亡者也較2021年增加4%,其中有394位行人因為交通事故死亡、1萬6000多人受傷[10];平均下來,每天有將近47位行人,在台灣道路上非死即傷。 限縮檢舉懶人包 跟OECD國家相比,每10萬人因為交通事故死亡數字,更超過先進國家的8倍[11]。 除了汽機車交通死傷,以照顧植物人知名的創世基金會光是在 2021 年上半年,就新增收容209人,其中18至25歲的年輕人占了1/4以上。 由於台灣的交通對行人不友善已被詬病許久,加上2022年下旬起,台灣再度發生多起行人於斑馬線行走,卻因車輛未停讓而遭撞擊致死或受傷的事故[5][6],該詞引國人共鳴,並被台灣多家媒體所使用,遂漸成通用之貶抑用語。 行人地獄(英語:Living hell for pedestrians)是對於台灣交通亂象的貶稱,用來指台灣道路環境對於行人極度不友善現況。
限縮檢舉懶人包: 修法遏止檢舉魔人? 交通部:減輕一線員警值勤負擔
靜態違規部分則包含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等特定地點的違規停車。 民眾要檢舉交通違規,不緊要準備充足的照片/影片素材,檔案也有大小限制(依照不同縣市的警察局系統有所不同),能選擇的違規檢舉項目也不太一樣。 除違規在人行道上停車可開放檢舉開罰外,初審修法也通過汽車裝載人客或貨物不穩妥也可檢舉,可罰3千到1.8萬元;另外汽車裝載貨物發生掉落物狀況,也將納入檢舉。 近年國內交通事故死傷惡化攀升,且6成發生在交叉路口,根據統計,我國每年交通事故約3千人死亡,死亡率每10萬人口12.67,比鄰國來得高,也造成5千億元社會經濟損失。
限縮檢舉懶人包: 台灣雲端高峰會
汽機車駕駛人酒駕還無照駕駛,除原有酒駕罰則外,針對無照部分除罰6千到2.4萬元外,將再加罰1.2萬元,等同酒駕無照駕駛將重罰1.8萬元到3.6萬元。 小丰子,Yahoo奇摩知識家行動通訊的知識長、痞客邦金點賞最佳3C部落客入圍,台灣通訊業的資深老兵。 這裡記錄了小丰子對通訊產業與產品的見解、最新3C科技與電信資費訊息,以及一些行銷與管理經驗分享。 另高快速公路上惡意逼車、蛇行和嚴重超速等,罰款將從6千到2.4萬元提高為6千到3.6萬元,最高罰款從2.4萬加重為3.6萬元,嚴重超速定義也趨嚴,從超速60公里改為超速40公里。 MLB美國職棒大聯盟2023球季,臺灣時間6月15日提供15場賽事,一起透過Yahoo運動美職懶人包精選,快速瀏覽今天賽事精采畫面以及感動時刻。
限縮檢舉懶人包: TNL 網路沙龍守則
平時各種常見的違停像是「逆向停車」、「在人行道上停車」、「一般紅黃線停車」、「重機停放機車格」等,未來民眾將無法自行檢舉。 在「高、快速公路」的動態違規項目中,同樣也取消部分違規情節相對輕微的項目,像是「乘客違規站立」、「龜車長期佔用超車道」與「輪胎胎紋不符規定」等不會立即造成公眾安全的行為,就被移出至未來民眾可檢舉的項目之外。 時事探索☀交通違規☀隨著手機和行車紀錄器普及,這幾年的「檢舉達人」暴增,而去年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今年4月30日大幅調整民眾 … 限縮檢舉懶人包 警政署估計修法後,關於「動態違規」的檢舉案件數整體差別不會太大,不過因為「靜態違規」限縮相關檢舉條款的變動較大,預估將可減少178萬件以上的民眾檢舉案件,對比2020年總檢舉案件數的598萬6145件,減少比率約30%。
限縮檢舉懶人包: 科技趨勢
而綜合了針對本次修法與警方的說法,以及台灣目前違規停車等亂象依舊叢生的現況後,也有不少用路人提出了另一種想法:限縮民眾的檢舉權利終究是治標不治本,政府若是能夠徹底落實交通3E——工程(Engineer)、教育(Education)、執法(Enforcement)。 確實在「汽車駕駛使用手機」、「遮車牌」、「物品超出車身」等違規事項將無法由民眾檢舉,但若被警方攔查,仍將依法開罰、取締。 動態違規也有新限制,包括惡意逼車闖紅燈,違規迴轉未禮讓讓救護車等等,一共41項可以檢舉,但連續違規必須間隔6分鐘,才能分別舉發,避免有人報復性檢舉。 不過限縮民眾檢舉項目並不代表違停免罰,民眾仍可報案通知警方到場開單,可說是對付違停車輛的最後手段,常見的報案方式分為電話報案、簡訊報案與視訊報案三種。 但近年來行車紀錄器與智慧型手機的普及使得檢舉變得更簡單,人人都可隨時透過網路專區上傳影片檢舉違規,這也讓民眾檢舉的案件數量逐年攀升,各種浮濫、惡意檢舉也使承辦警力逐漸不堪負荷,到頭來反倒與原本所設定之目的「彌補警力不足」背道而馳。
限縮檢舉懶人包: 靜態違規
在本次三讀完成的修法條文中,道交條例第七之一條的「開放民眾檢舉項目」分為兩大類:「動態違規」與「靜態違規」。 限縮檢舉懶人包2025 「靜態違規」主要則為常見的違規停車:日後僅可檢舉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等違規停車。 如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違規併排臨時停車,以及占用身障停車格等;而於其他一般路段之非並排違規停車行為將不再開放民眾檢舉。
限縮檢舉懶人包: 網路沙龍—
此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明定,汽車駕駛人有經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違規等情形,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設置地點。 限縮檢舉懶人包 今年 4 月 30 日施行的民眾交通檢舉新制,為避免惡意檢舉泛濫,經內政部警政署彙徵各警察機關意見,限縮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態樣。 U-CAR 正面表列出共計 46 項可檢舉項目,而針對不在列舉項目,民眾仍可透過撥打 110 請員警到場處理,以維護交通秩序。
限縮檢舉懶人包: 民眾可檢舉項目限縮至 46 項 交通違規檢舉新制明日 (4/ 起正式實施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明定,民眾得敘明交通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按照目前限縮檢舉後導致道路上隨處可見的違規停車現象,民眾除了能在有限的檢舉項目持續檢舉交通違規、期盼透過檢舉方式降低事故發生的機會,面對無法檢舉的違規內容,熱心民眾除了撥打 110 限縮檢舉懶人包 進行報案,另一種方式則是透過免費的簡訊報案專線進行報案。 而「動態違規」則涵蓋駕駛人的不當行為,如未戴安全帽、手持行動電話、點燃香菸駕駛、行駛人行道、危險駕駛(如蛇行)等;另有高、快速公路不當駕駛及裝載行為,包含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使用車道、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違規超車、大型重機行駛於國道未開放路段等,各類型動態違規可檢舉行為達41項。 限縮檢舉懶人包2025 根據立院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提案,未來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交叉路口,若不禮讓行人,罰款將從1200元~3600元提高到1200元~6000元,最高罰則從3600元提高到6000元。 台灣交通被認證「行人地獄」,為洗刷惡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祭重罰,不禮讓行人最高罰6千,致人死傷最高噴3.6萬並吊扣銷駕照;並放寬人行道等臨停或違停、汽車裝載人客或貨物不穩妥、裝載物品掉落等皆可檢舉;國道三寶螃蟹走路,以及惡意逼車等危險駕駛最高罰3.6萬元。 靜態違規方面,限縮於在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車,包括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等特定地點的違規停車,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等,但紅黃線違停在未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情況下,未列其中。
限縮檢舉懶人包: 交通部即將開放大型重機通行蘇花改、忠孝西路開放白牌機車年底前試辦
2022年4月28日 — 【時報-台北電】現代人手機不離身,為避免民眾浮濫檢舉交通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於去年12月修正通過,將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 … 2022年4月29日 — 現代人手機不離身,為避免民眾浮濫檢舉交通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於去年12月修正通過,將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以「正面表列」方式從 … 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列46項民眾檢舉項目, …
因此,接下來要和各位分享一個好用的簡訊報案工具—「遙控報案大師(請點我)」。 無論你是企業決策者、經理人、開發者、工程師,甚至是大專院校學生或相關領域研究者,只要您對雲端應用有興趣,就能夠在峰會中找到適合自己的內容。 此外,凡活動日前250名報到來賓可獲得「AWS不鏽鋼野營餐具組」或「AWS時尚露營摺疊收納箱」;若連續兩天參與活動,並完成集點任務,還可獲得「AWS夏季萬用亞麻提袋」,而且現在只要團體報名AWS台灣雲端高峰會5人以上並確實出席,就可獲得外送美食券。
但要特別注意的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這項條款是有被保留下來的,也就是說很多檢舉魔人愛針對的「方向燈沒打好打滿」這件事,未來修法後同樣保有檢舉的空間,提醒各位駕駛上路還是要多注意方向燈使用時機與時長。 雲端服務的數據運算、資料儲存、安全性提升等優勢,早已成為企業提高生產力、降低成本、營造優質客戶體驗的必備基礎,更甚至以此發展出如 AI 人工智慧、大數據應用等雲端運算技術。 有鑑於此,如何運用雲端技術並洞察後續發展趨勢,進而結合在地產業需求發展創新服務,也成為當今企業最重要的課題之一。 然而簡訊報案需要花時間描述違規地點、事件,雖然一樣能完成報案,不過每次通報都需要花很多時間輸入簡訊,操作起來也不是那麼方便。
雖然目前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並無獎金,但出現不少屬於跟拍、惡意報復的檢舉達人,不僅產生民怨也影響警察執行其他勤務。 限縮檢舉懶人包 為避免民眾浮濫檢舉交通違規,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正面表列46種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事項。 為避免檢舉氾濫,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民眾檢舉同輛汽車違反同一規定行為,若汽車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一次為限。 交通部今年4月底限縮民眾可檢舉項目為46項,其中「紅線、黃線或人行道違規停車」不再受理,但可請員警到場處理。 但為提升行人安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增加民眾檢舉項目。 去年底公布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訂46項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交通部核定今年4月30日實施。
根據警政署統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從2016年的153萬多件,到2020年已增至598萬多件,檢舉案爆量,而其中部分檢舉案屬於跟拍、惡意報復,不僅產生民怨也影響警察執行其他勤務。 限縮檢舉懶人包2025 或許因為「違停教父」當作標題更聳動,新聞媒體也都將問題指向當初提案的民進黨籍立委。 不過進一步回顧當年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限縮檢舉相關至少有有三個提案,內容基本上都是以減少民眾檢舉為主,而藍綠兩黨的立委皆有提案並連署。 未來汽車駕駛人在橋樑、隧道、圓環、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臨時停車,將開放民眾可拍照或舉證檢舉,臨停可開罰300到600元,另若違規停車可罰600到1200元。 其實該次修法只是明訂了「民眾檢舉」的範圍,並非全然禁止民眾檢舉,而民眾無法檢舉之違規事項若遭警察取締,仍可依法開罰,騎乘機車與駕駛汽車之民眾仍須遵守交通規則。 但根據交通部表示,此修法之目的是為了減少一線員警負擔,也能更有效的執行勤務;而警政署也表示根據去年統計資料,民眾檢舉高達440萬件以上,其中更有特定跟拍與惡意報復等,讓警察與執法單位不堪其擾,也多次造成民怨。
限縮檢舉懶人包: 相關新聞
根據警政署統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從105年的153萬多件,到109年已增至598萬多件,檢舉案爆量近四倍。 其中,舉發前3名分別是違規停車(217萬5690件)、未依規定使用燈光(46萬5988件)、闖紅燈(25萬7560件),而第1名的違規停車違停檢舉遙遙領先。 由於不少交通檢舉案出現有檢舉人是特定跟拍連續性、惡意性、報復性檢舉,還有檢舉人會緊盯員警是否有積極處理,稍有不滿就向首長信箱投訴員警,不但造成民怨,也影響警察執行其他勤務。 為避免民眾浮濫檢舉,經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正面表列46種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事項,並規範民眾檢舉同輛汽車違反同一規定行為,若汽車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一次為限。 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開放民眾檢舉的46項目分為41項「動態違規」與五項「靜態違規」。
限縮檢舉懶人包: 交通違規
減少民眾檢舉的案件數代表相關承辦警力將獲得釋放,而且法規條文精簡、制式化將有助員警審核,往後不管是過件速度還是違規事實判斷的精確度,相信都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還有以往可檢舉的「汽車未繫安全帶」同樣因為單就影像舉證困難而被取消了,但違規事實明確的「機車未戴安全帽」和「汽機車駕駛行駛途中違規使用手機、抽菸」等行為,仍舊保留在民眾可檢舉的範圍內。 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吳宗修說,他對這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非常不認同,警方怕浮濫,但若小違規一直犯,卻無人阻止,兒少看到大人的錯誤行為都沒人管,也會跟著學,小惡就一直傳染。
限縮檢舉懶人包: 檢舉魔人
為限制惡意與連續檢舉行為,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明定民眾可檢舉的46種交通違規項目,而紅黃線違停在未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情況下,未列其中,另外,同一違規行為時間未逾6分鐘,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1次為限。 (中央社)為避免違規檢舉氾濫,立法院會7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定46種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若民眾檢舉一輛汽車但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一次為限。 立法院會近日(12/7)三讀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清楚列出了兩大類、46項民眾可檢舉項目。 但以往台灣街頭常見的交通違規:紅黃線違停、任意駛出邊線、不依規定減速慢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等等,在本次修法後若是「沒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便不再開放民眾檢舉。
限縮檢舉懶人包: 行人地獄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民眾檢舉交通違規,4月30日起限縮為正面表列的46項違規項目,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表示,檢舉態樣主要是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取締的41項動態違規,及5項違規停車、併排停車、佔用身障停車格等違規項目。 另外,若民眾在4月29日已提出檢舉,但尚未完成查證舉發的案件,仍將以舊法規定受理民眾檢舉。 被檢舉的痛許多民眾都很有感,但因為每年違規檢舉的案件,將近六百萬件,也讓警方疲於奔命,修法後違規停車,除非停在路口,公車站前後10公尺,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等等,5種嚴重阻礙交通項目,否則不會受理。 交通部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通常會涉及有配套子法修正、公路監理系統 … 動態違規則涵蓋駕駛人不當行為,如未戴安全帽、手持行動電話、點燃香菸駕駛、行駛人行道、危險駕駛(如蛇行)等;另有高、快速公路不當駕駛及裝載行為,包含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使用車道、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違規超車、大型重機行駛於國道未開放路段等,各類型動態違規可檢舉行為達41項。 新北市兒少代表聞英佐在開放提問時說,交通安全不是透過教育就可改變,執法更重要,像現在學校周邊很多違規停車都沒取締,根本就是兒少的壞榜樣,而今天立法院通過修法,將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限縮46種,他認為根本是開倒車。
此外,汽車行駛道路,若有機件、設備脫落,除原有高快速公路可罰3千到6千元外,也增訂一般公路可罰1千到6千元;未來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若有跨行車道等危險行為,也可罰3千到6千元。 立院初審通過無照駕駛罰款從6千到1.2萬元提高到6千到2.4萬元,最高罰鍰加倍,從1.2萬加重至2.4萬元,避免駕駛人趁隙無照駕駛。 此外,若駕駛人5年內再次無照駕駛的累犯,直接以最高罰處罰,將祭出2.4萬元罰鍰,嚇阻再犯。 不過因為簡訊報案的全稱為「110聽語障人士報案專線」,許多人會被誤導成簡訊報案僅供聽語障人士使用,但其實警政署官網就有明確表明:「手機簡訊報案專線可提供聽語障人士及一般民眾另一報案管道」,也就是說只要有需求,就算是一般民眾也可以自由選擇此種管道報案。
在「動態違規」部分,係指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的違規項目,總計41項,包括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手持行動手機、未保持安全距離、危險駕駛、惡意逼車、不禮讓行人..等等。 在「靜態違規」部分,主要限縮於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車,包括違規並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在公車站、交岔路口、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等五項。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交通部表示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放46項民眾可檢舉項目,將於2022年4月30日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