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樓市】置業是不少人的目標,作為人生大事之一,不少夫婦或家人會選擇以聯名的方式購買物業,而形式可分為分權共有及俗稱長命契的聯權共有兩種,當中各有各好處。 聯名買樓是否使用長命契,取決於業主之間的關係,可根據以上利弊分析作出選擇,關於聯名買樓的按揭及印花稅問題,可參考《聯名物業影響印花稅和按揭》一文。 在經律師協議後,律師會把買賣雙方根據「正式買賣合約」的協議轉化成契約,買賣雙方簽署「轉名契」後,新買家便正式在法律上成為「物業持有人」。 就算銀行得知聯名借款人逝世,也不會需要重做按揭,只要準時供樓,便不會有問題。
以長命契方式持有物業, 當然也有其缺點, 就是因為所有聯名人都被視為擁有整項物業, 只要其中一名聯名人出現財困, 便有機會令所有聯名人的業權都被拖累, 需要共同承受惡果。 如果身故人士持有物業,或是部份物業業權,其遺產繼承人未必一定可以承繼身故人士的業權。 尤其要留意,如果身故人士是以聯命方式持有物業時,身故人士的物業權益未必由遺產繼承人承繼。 如單獨持有人或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物業部份業權的人士去世,其物業的權益會根據其遺囑決定如何理繼承,並須申請遺囑認証,由法院裁定遺囑是否有效,確立遺囑執行人。 如無訂立遺囑,將根據《無遺囑遺產條例 》繼承,並須申請遺產管理書,確立遺產管理人。 當然這個舉動不一定要即時進行,往往是有賣樓需要時,在世業主才把相關死亡證作出註冊。
分權契轉長命契: 香港買樓費用不可不看詳解
而如聯名人遇到財務問題,被債主入稟追討,需要被銀行收樓,或被財仔入紙申請破產,在分權共有的情況下,只得該位聯名人的業權會受到影響。 分權契轉長命契 而分權共有及長命契,就各有優缺點,想聯名買樓的業主,可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其中一種。 分權契轉長命契2025 其中,分權共有聯名人,所有的業權因為與其他聯名人不重疊,因此可各自分別處置自名下所擁有的業權,如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留作遺產、轉名至子女,甚至出售予其他人。
- 另一做法就是以「送讓契」送出物業,無償地送贈物業,該物業即屬「送契樓」。
- 首先,大家可以到網上查冊,了解物業過去5 年紀錄有沒有「送讓契」(Deed of gift)的字眼。
- 鑑於村屋無須「入伙紙」便可入住,一般買家及業主為了制定官方文件,通常都會向地政處要求簽出「不反對入住紙」作證明。
- 作為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之一,許多夫婦或家庭成員會選擇以聯名方式購買物業。
- 財務公司利息較銀行高 – 由於財務公司批核貸款的要求較銀行低,承受的借貸風險較高,財務公司貸款會收取較銀行高的利息。
因此若有爭拗時,法庭會以遺產等方式處理,不會把這部分的權益歸入殺人者。 此外,這些聯權共有的業主,其物業的擁有比例是均等的,當其中一人離世後,其業權將自動平均轉移至餘下業主名下。 假若業主有四人,各人便持有25%業權,當其中一名業主離世後,物業業權便會轉至餘下三人名下,各佔三分之一,如再多一名業主過身,業權便會轉至其餘兩人名下,各佔50%,如此類推。 長命契優點3:避免遺產爭議 長命契下,某甲與死者以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誰有最長命的話,而不需辦理承繼手續,將物業的權益傳受給所指定的受益人。 長命契存有的明顯益處,佢都唔可以將物業當做遺產來處理,以更新有關物業的土地登記冊。
分權契轉長命契: 分權契轉長命契詳盡懶人包
網民透露,姪女有感情煩惱求助,指拍拖約4年的男友主動問她收入及積蓄,聲稱想一齊夾錢買樓將來結婚用,但男方主動講明要寫「分權契」,原因是「萬一佢有咩萬一要保障佢阿媽」。 分權契轉長命契 男方還「開口講到明要買邊度嘅樓,奇怪在又唔近男家,又唔近女家,只喺話個度值得投資買」。 分權契轉長命契 物業把關易是一項政府提供給業主訂購的通知服務, 讓業主監察是否有涉及其物業的相關土地登記冊的文書交付註冊。
- 例如夫妻二人各自是有50%物業業權, 其中一方想要出售自己名下的50%業權時, 無需向另一方徵求同意, 也能自行出售或轉名。
- 如無訂立遺囑,將根據《無遺囑遺產條例 》繼承,並須申請遺產管理書,確立遺產管理人。
- 簡而言之,聯權共有人的權益是均等的,而分權共有人則享有不同權益。
- 若有任何一方想將名下業權轉讓給其他人甚至出售,但因長命契下,所有業權決定均須所有聯名共有人同意,便可確保聯名人不能輕舉罔動。
- 但若以聯名買樓去申請按揭,銀行則以兩位供款人的收入一同計算,相比一個人供款,會更容易通過供款與入息比率以及壓力測試。
- 分權契轉長命契 可以,但一定要辦妥遺產承辦手續,本公司可安排律師代辦手續。
- 如物業屬聯權共有,即使他們擁有均等權益,仍會被視作一整體,成為物業的唯一擁有人。
另外還要一提,並不是全部律師行也可進行贖契安排,在委任律師協助前,也需要先向銀行查詢該律師行是否被認可辦理贖契手續。 新婚夫妻置業或者家人共同買樓投資都可以將物業寫落所有買家的名下,變相如果物業持有人多於一人就可以視為聯名物業。 新婚夫妻如果只用一人名義買樓就可以保持另一人的首次置業名額,將來買樓就可以避免繳交辣招印花稅。
分權契轉長命契: 長命契遺產: 按揭市場摘要:宗數、歷史圖表、分析【一二手新按、轉按】
如果一方受到居心不良的親友影響,想要將其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甚至出售,所有權決定都必須經過長命契下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可保證共有人不能任意罔為。 長命契是一個更安全的聯命選擇,如果你害怕聯名業主在沒有知會的情況下自行處置業權。 沒有補地價的居屋業主,如果要將單位由長命契轉為分權共有,無須先補地價。 另外,如果單位尚有未供完按揭,手續就比較複雜了,因為銀行只有考慮到擔保人的利益才會批授權,所以業主最好是委託律師辦理。
物業遺產繼承涉及不少手續,當遺產物業轉名至繼承人後,律師樓會把死亡證登記在物業的… 一經辦妥,各單位便擁有獨立的業權,憑有效文件自由買賣或出租。 或許有姊妹會問,如果第一個物業只是單名擁有,豈不是對另一方沒有保障?! 不要擔心,如果妳們是夫妻,無論日後是離婚,或者其中一方率先離世,另一方都是有保障的。 有人死左,業權仍是餘下嘅業主共同擁有,直至最後一個業主死埋,先會成為遺產。
分權契轉長命契: 長命契遺囑: 聯名買樓有什麼壞處?
分權契轉長命契 可以,但一定要辦妥遺產承辦手續,本公司可安排律師代辦手續。 分權契轉長命契2025 若業主將來因欠供款而遭銀行沒收物業,租客亦會獲得一定程度之保障。 又稱「樓換樓貸款」,是短期貸款的一種;由於新購單位的交易期早于原有居所之出售期,導致資金未足以支付新居的首期或樓價尾數,遂買家向銀行申請一筆短期貸款作資金周轉。 銀行向借款人發出的書面通知,確定已批核借款人的按揭申請,當中列明按揭金額及相關借貸條件;如按揭利率及還款年期等。
分權契轉長命契: 物業甩名用首次置業慳印花稅
當聯名物業甩名或拆名後,甩名一方會回復首置身份,之後透過轉按第一間物業套現作為首期,再以低稅購買第二間物業。 就算是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如欲轉讓業權,包括除名、轉名和加名,必須先取得房委會的同意,而房委會會酌情批准。 分權契轉長命契 在轉名和除名過程中,一般不需要補地價,但需要獲得房委會、銀行等相關機構的授權。
分權契轉長命契: 分權契轉長命契: 倘一方持物業或任擔保人 按揭成數減一成
如物業屬聯權共有,即使他們擁有均等權益,仍會被視作一整體,成為物業的唯一擁有人。 另外,所有業權共有人亦必須符合以下四項條件,才可構成聯權共有的業權。 分權契轉長命契2025 分權共有人必須同樣擁有佔用物業的權利,所謂分權共有,可看成是每人均持有物業的一個獨立部分,即使各人份額不同,個別共有人所擁有的部分不會與其他共有人的部分重疊。
分權契轉長命契: 分權契轉長命契: 聯名居屋如何甩名?
顧名思義,「全權擁有」可理解為物業只有一個人擁有,而「共同擁有」則可理解為物業有兩個或更多人聯名擁有。 長命契還有一個特點,就是任何一個共有人不能以遺囑來處置其權益,故此任何共有人欲以遺囑另行指定繼承人時,必須先行將聯權共有的產權拆除。 以聯名方式共同持有物業一向常見,普遍出現在夫婦或子女身上,但原來此類聯名物業亦暗藏危機。 值得留意的是,就算物業只落夫妻的其中一人名不過另一方能夠證明曾經支付首期或有供樓,日後如果要上法庭的話另一方都有機會取回物業權益。 至於聯名物業只是一個統稱,聯名物業可以分為「聯權共有」或「分權共有」。 香港物業按揭 不少香港人結婚買樓時會考慮聯名,如果以聯權共有、即長命契式買入,有什麼好處與壞處?
分權契轉長命契: 倘一方持物業或任擔保人 按揭成數減一成
因此,要找出一間適合讀者的財務公司可能需要花費些少時間做功課了解一下。 申請人須簽署一份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的誓章,申請人亦需要準備及簽署一份核實資產及負債清單的誓章,以及一份死者於去世當日在香港之資產及負債清單。 按揭比較 香港市面上有過千間財務公司為各類型客人提供多元化的貸款產品。 現時的轉按人士,部份是約兩年前曾經承造按揭,現時已過銀行「罰息期」的人士。 分權契轉長命契 而兩年前的最優惠的按揭計劃約為H+1.3%,與現時市面上最優惠的H… 如不在屋內死亡不會當是凶宅,如在屋內死亡但是自然死亡,也不當是凶宅的。
分權契轉長命契: 香港按揭5大好處
Helen是筆者認識多年的客戶,一天突然收到她家人的電話,說她因急病過世。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階段,當身邊的人突然離世,對家人可能會帶來相當大的打擊。 分權契轉長命契 身為財務策劃師可以做的就是在事前幫忙做好準備,事後盡力協助處理,以減少家人在這段期間的煩惱。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分權契轉長命契: 按揭人工10大好處
在一般的情況下,當樓契遺失或損壞,是可以透過律師樓宣誓報失,向土地註冊處取回核證副本,可具擁有業權的法律效力。 若長命契的其中一名持有人不幸過身,物業的全數權益便將自動歸其他物業聯名業主共有,可有助避免不必要的遺產紛爭。 由於長命契的權益是凌駕於遺囑之上,不會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分配或繼承,即使有遺囑,亦不受遺囑內容影響。 另須注意,當長命契的其中之一聯名人去世後,即使物業仍有按揭貸款未供完,銀行有機會要求其他聯名人重新申請按揭或進行壓力測試。 建議三:如果是聯名持有的物業或銀行戶口,即可成為財產的擁有人。 由於該五個物業均以「長命契」持有,即聯權共有,如其中一位聯權共有人去世,其物業內的權益,便自動轉移到其他共有人手上。
分權契轉長命契: 分權契轉長命契9大優點
【香港樓市2022|聯名物業懶人包】如果近親家人、夫妻、情侶或朋友想共同持有一個物業,即聯名物業,當中有分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及分權持有,好處和壞處在那裡? 分權契轉長命契2025 這樣安排可行的,買賣除了涉及稅款,還需要繳付律師費,再做按揭也是沒有問題,不過需要通過壓力測試。 聯權共有的買賣必須要由兩人簽署方為有效,如果在價錢或成交時間等有糾紛,或其中一人反口不願簽樓契,都會導致不能順利完成程序。
分權契轉長命契: 按揭計劃詳細介紹
根據長命契,由於所有共有人都被視為擁有整個物業,只要其中一個聯名人有經濟困難,例如需要債務重組及破產,就有可能令所有共有人的業權都被牽連,共同承擔後果。 Business Digest 分權契轉長命契2025 今天就與你探討長命契物業的定義與常見問題。 以前夫妻間流行用長命契或分權共有的方式持有物業, 通常離婚了,仍有按揭,就需要計算整個剩餘按揭的壓力測試。 如果這個動作是離婚前的自願動作那就視作近親轉讓,必須根據比例繳交舊印花稅,不過就可以寬免SSD的3年鎖期。 在香港,一般概念上的聯名物業有兩種,一是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一是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 前者就是俗稱的「長命契」,這種契約下物業的擁有人,業權都是均等的,而且在法律層面會被當為單一擁有人。
不過不排除仍然會有特別需求的買家在搜尋這類型物業,不過上會之前還是先了解所有資訊,以免以後後悔莫及。 分權契轉長命契2025 若您需要這方面的任何協助,隨時歡迎與我們 28Mortgage專員聯絡,直接點擊右下角的WhatsApp 按鈕即可。 我們都不想這些意外發生,所以還是要再三提醒業主們好好保管樓契。
另外,持有人亦可將聯權共有人轉為分權共有,通過律師樓以文書處理,藉通知方式由一名聯權共有人將通知送達其他聯權共有人。 業權共有的形式一般分為兩種: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即俗語所謂「長命契」),以及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即分權契。 若業主中有人去世,在「聯權共有」的形式下,餘下的業主可以全權處理有關物業,若是分權共有,身故人的物業權益將成為其遺產的一部份,並會按其遺囑轉讓予遺產代理人。 對於要做樓宇轉名,同時想重做按揭的業主,當向銀行申請按揭時,銀行本身就會委託幾間公證行為物業估價,不同公司的估價或有出入。
此外,財務公司亦可能會要求借款人預先簽訂文件,將樓契由原本的「長命契」轉為「分權契」作為保障,萬一借款人無法供款,財務公司亦可以此文件出售其業權以彌補債務。 最後,由於該按揭貸款並非屬於整分業權,借款人若無法負擔高昂息口或周轉不靈,亦無法轉回銀行的低息貸款,因銀行絕不接受單邊按揭,借款人只能繼續捱貴息了。 假設長命契其中一名聯名人去世,但物業仍有按揭貸款未供完,銀行不會要求還在世的業主重新做測試或call loan。
分權契轉長命契: 相關文章:
一般銀行會提供指定律師樓名單供業主選擇,由與銀行溝通及在土地註冊處登記,需時約為三個月,一般費用為二、三千元。 長命契的遺產承辦手續很簡單,只要拿死亡證上律師樓,律師樓把死亡證註入田土廳,聯名生還的一方便自動繼承業權,不需要法庭令。 年才完成,受贈人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困難重重,即使真的於市場放售,地產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多數買家都避之則吉。 要找出物業的真正市價,業主可向銀行或公證行申請物業估價,以最低者作為內部轉讓售價。 分權契轉長命契 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向你提出質詢時,你可以提供估價編號給稅局參考,以作自保。
長命契下,若有共有人過世的,物業的全部權益歸其他共有人所有,無需辦理承包手續。 而共有人亦不能通過遺囑的方式,將業權傳遞給指定的受益人,因此可以避免一些遺產糾紛。 分權契轉長命契 因此,業權的共有人不能以個人身仍獨享業權,每個共有人的唯一權利是與其他共有人共同擁有物業。
分權契轉長命契: 按揭抵押詳細資料
另一方面,如果一對夫婦或同居伴侶購入物業作自住用途,他們通常有意「共同擁有」該物業,而最普遍的業權種類是「聯權共有」(即是長命契)及「分權共有」(即是分權契)。 利嘉閣為你解構分清不同樓契的注意事項,以避免不必要的業權爭議。 除非有個別情況,現時大部分業主都不會讓一間地產代理成為獨家代理。
分權契轉長命契: 按揭prate必看攻略
另一業權分配方式為分權共有,俗稱分權契,意指將單位權益分割,每位共有人以百份比形式各自持有物業權益,兩人可以是50、50%或者三人可以是20%、30%、50%。 若立囑人立平安紙後離婚,婚姻期間所訂的遺囑不是全部無效,只會影響前配偶不能成為受益人。 當家人處理Helen的遺產時,第一個遇到的問題就是根本不清楚她有多少遺產。 家人先聯絡筆者查詢Helen有那些人壽保單或投資戶口,繼而花了頗長的時間搜尋Helen的遺物,查看有沒有銀行信件或其他資料顯示她生前持有的財產。 這個情況下, 也就是說, 物業的分權持有人, 各自擁有物業一部分的權益, 分權契轉長命契 而且與其他人擁有嘅權益分開, 互不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