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部分市民可能希望盡快重新登記,以致秘書處人流驟增而出現較長輪候時間。 看到有長者需舟車勞頓到旺角秘書處辦理手續,我們都覺得很抱歉。 這亦反映我們在執行、準備和安排上不夠妥貼,着實有改善空間。 我們已即時作出應變,包括九月一日當天宣布延長特別安排兩星期至九月十五日、大幅增加人手及增設周六的辦公時間,並由九月六日開始在中環、大埔及屯門增設三間服務中心,便利不同地區的市民遞交重新登記。 至今秘書處及新增設的三間服務中心均運作暢順,沒有出現需長時間輪候的情況。
- 在申請獲批後,所有相關資料會從舊八達通轉移至新登記的八達通,當中包括仍未收取的消費券及「合資格消費」紀錄,舊的八達通卡將會被註銷。
- 為更便利這批市民作重新登記,由明天起,我們會增設三個補辦手續服務中心,分別位於中環郵政總局、大埔運頭塘鄰里社區中心和屯門良景社區中心,開放時間為周一至周六早上9時至下午6時,服務時間至9月15日。
- 如多於一名登記人登記以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計劃下的消費券,後來者的登記會被視作重複登記,不會獲進一步處理。
- ,指得知消費券首日開始接受申請,便以網上登記方法遞交資料。
- 由於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不可被多於一名登記人登記,如發現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已被其他登記人登記,登記系統會將後來的登記/更改登記紀錄申請視作重覆登記/申請,該登記/申請會被拒。
- 市民只要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包括由海外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便符合計劃有關身分證明文件的要求(請按此了解更多)。
另外,亦有市民問及可否代別人登記及領取消費券一事,根據5,000元電子消費券的網頁顯示,政府為減少爭議及盜用他人個人資料等風險,因此鼓勵合資格市民盡量自己進行登記。 如果市民在21間參與計劃的零售銀行中的任何一間擁有以本人名義開立的本地港元儲蓄或往來銀行帳戶,便可通過銀行登記及透過指定的個人戶口直接過數,更為便捷。 透過銀行電子登記亦可較快收到款項,也省卻親自往郵政局領取支票的步驟。
消費券重複登記: 消費券第二期移民可領取?
港府昨宣布,容許該批人士今起重新登記,但提醒機會僅限一次,截止日期為本月31日,經批核後首期2,000元消費券可於10月1日到手。 以八達通登記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如已累積足夠的「合資格消費」,可於今日(16日)起領取最後一期1,000元消費券。 以其它電子支付方式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則需要留意,消費券的使用限期將於本月28日屆滿。
為防止詐騙及保障登記人的利益,政府需要確保領取支票者和登記人為同一人。 因此,登記人到郵政局領取支票時,應出示入境事務處最新發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供郵政局職員核對其身份證上的資料是否與相關記錄吻合。 如果登記人在領取支票時出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並不是入境事務處最新發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例如出示已報失或已失效的身份證),郵政局由於未能確認領取支票者的身份,因此不會把支票交給有關人士。
消費券重複登記: 可否代別人登記及領取消費券?
我們鼓勵市民盡量透過網上理財或銀行網站進行電子登記,既方便又快捷,亦不需像書面表格般於登記開始初期按出生年份組別採取分批開始登記的安排。 只要在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已年滿18歲,並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不論持有的是成人或兒童身份證,均符合現金發放計劃的資格準則。 如有關人士於生前已進行登記,並獲確認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便可獲發款項。 有關款項會被視作遺產處理 消費券重複登記 (有關申領詳情請參閱問題86)。 # 請注意,如你的八達通卡登記參加消費券計劃以領取消費券,期間,你將不能使用該卡「增值」至八達通銀包。
- 由於他們或未能趕及在登記期結束前重新登記,故作出特別安排,容許他們在本月底前親身或委託可信賴的人士,把填妥的書面表格連同身份證副本,於辦公時間交到旺角始創中心17樓的消費券計劃秘書處。
- 經核實資格後,一般會在下月中收到登記結果短訊通知,並在10月1日獲發放首期消費券。
- 登記人可到設於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指定公共運輸交匯處及碼頭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拍卡領取消費券,領取期限為發放日起計三個月。
- 若透過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使用消費券交易後雙方同意退款,有關款項會退回消費者的消費券內。
- 經審核後款項一般會於完成登記約1個星期後存入登記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她亦提醒政府要持續評估國際政經形勢,看清長期趨勢,把握經濟規律,謹慎防控各類風險,避免發展被干擾。 WeChat Pay HK是騰訊旗下WeChat內的流動支付功能,可以綁定信用卡或存款戶口,通過手機完成交易付款,適用於線上線下商戶商業支付、電子利是、轉帳、生活繳費等。 《華爾街日報》昨天引述消息人士指,匯豐控股與中國平安保險關係出現裂痕始於數年前,包括平保曾提出派代表加入匯控董事局遭拒,以及平保建議共同開展新業務,但計劃最後沒取得太大進展。 至於並非由破產管理署署長作為受託人的其他個案,則由個別受託人決定如何處理該款項。 已填寫妥當的特定登記表格(表格6A),而行動不便的登記人須在第三者見證下在該表格上簽署,見證人及代理人亦須在表格上簽署。
消費券重複登記: 支付寶香港 AlipayHK
如在囚人士符合計劃資格準則,可以就現金發放計劃進行登記。 如合資格在囚人士沒有銀行帳戶,又因刑期較長而不能在領取支票的時限內親自到郵政局領取支票,政府會作出一些特別安排,經由懲教署索取特定登記表格(表格4)填寫,並經確認符合資格準則後經懲教署向他們發放款項。 不論透過銀行或香港郵政登記,均會收到分別由銀行或香港郵政透過電話短訊(或電郵/信件)向登記人發出登記確認通知。
消費券重複登記: 相關推薦
支票可於本港超過160間指定的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兌換成現金(你可按此查閱指定分行名單)。 登記人必須親身領取支票及將支票付現,並須出示身份證以確認身份。 登記人應盡量在登記表格填寫本地聯絡電話號碼(以具有短訊服務功能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為佳,以便接收由銀行就計劃發出的通知)。 如果登記人沒有本地聯絡電話號碼,可考慮在登記表格提供親友的本地聯絡電話號碼,以便政府或銀行在有需要時聯絡登記人,例如向登記人發出登記確認、成功付款或未能成功登記的通知等。 如登記人未能提供本地聯絡電話號碼,如有需要,政府或銀行會按登記表格上的資料或登記人於指定銀行記錄中的聯絡方法(例如電郵或信件)聯絡登記人。 款項將於登記人所屬組別的分批開始登記時段(例如:第1組別的分批開始登記時段為2020年6月21日至7月4日)完結後約2個星期存入登記人指定的銀行賬戶,登記人並不會因提早登記而較快獲發放款項。
消費券重複登記: A. 資格準則
然而,香港郵政只能處理以書面表格進行登記,而登記資料尚未輸入系統的有關要求。 如登記資料已輸入系統(包括以電子登記表格進行的登記),香港郵政便不會接受有關更改地點的要求。 合資格人士可在現金發放計劃開始登記的首天起,於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任何時間,透過香港郵政網頁遞交電子登記表格,無需依從書面表格的分批開始登記時間表。 政府強調,每名登記人只可就計劃登記或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一次,重複的登記或更改將不獲受理。 市民如選擇上載身份證複本作身份認證,需要確保上載的圖像清晰、不反光及符合格式要求,否則政府無法處理有關登記/更改登記紀錄申請。
消費券重複登記: 消費券有效刺激市道
其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要求政府派發不少於5,000元的消費券,為本港人當前的經濟苦境改善增添火力。 此外,該黨更建議政府制定派發原則,以確保消費券能於額外消費上更有效地提供支援。 隨著財政預算案尚有不足一個月來倒,期盼政府能落實民抒聯的提議,以助本港度過經濟困境。 若登記人這期間內不曾在港,但符合特定原因,例如境外升學、企業派駐境外工作,又或是福建/廣東養老計劃的受惠人等,亦符合有關要求。 然後在登記期內(2022年6月23日至7月23日)將已填妥的特定表格E連同其《豁免登記證明書》複本寄回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0005號(如在本地投寄,毋須貼上郵票)或交到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 代理人必須承諾會為該無精神行為能力登記人的利益而代其收取計劃下向登記人發放的消費券,令登記人受惠於計劃。
消費券重複登記: 使用消費券購買商品,可否退貨或退款?
如曾登記去年的「政府派錢」HK$10000現金發放計劃,部分基本個人資料將自動填入到申請表格頁面供核實。 消費券重複登記 為了防止冒認或盜用身分登記,中央登記系統不接納重複申請。 年滿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均合乎資格申請領取政府的HK$5000消費券,不過外傭、在港工作的外籍人士及留學生並不合資格。 其後政府加入「在港居住」的條件,意味已移居海外的港人或不可申請HK$5000消費券。
消費券重複登記: 電子消費劵計劃
如某些網店只接受信用卡,亦可以用Tap & Go的Mastercard或銀聯卡支付。 另外,陳茂波指出因為八達通有技術原因,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則會分成2,000港元、2,000港元及1,000港元3期發放。 不會,自動增值服務仍然有效,八達通卡餘額達零、負數或不足以完成交易時才會自動增值,而且自動增值金額最高為$1,000,所以仍有足夠儲值額領取消費券。
消費券重複登記: 消費券 2022 第一階段 (派發時間及限期)
有網民提到,若中途想更改領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要如何做等問題。 可是政府為了避免爭議,以及防止出現詐騙的情況,登記人不能在計劃中途更改領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 消費券重複登記 除非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原有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已遺失或失效。
消費券重複登記: 收取第一階段消費券的支付寶/WeChat Pay HK/Tap&Go帳戶已失效,可以重新登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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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會以書面通知申請人結果、已採取的跟進行動、以及其上訴權利(如適用)。 消費券重複登記2025 應了解有關非政府機構收集資料的目的,以及這些資料會否被轉移予政府(包括其代理,例如銀行)以外的機構或人士。 如非政府機構表示會把這些資料用於登記現金發放計劃以外的目的,市民向它們提供資料前,應慎重考慮是否願意接受這些額外目的。
消費券重複登記: 電子消費券Q&A|5000元電子消費券暑假申請 可揀支付寶、八達通、Tap & Go、WeChat Pay (14:
合資格人士須就計劃進行登記,以確定其是否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及選擇如何收取款項。 消費券重複登記 消費券重複登記2025 希望透過個人戶口過數或領取支票的合資格人士,可在2020年6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分別經由參與計劃的銀行或香港郵政登記(參與銀行名單請參閱問題21)。 合資格人士無需親身排隊遞交表格,我們亦鼓勵合資格人士盡量透過銀行進行電子登記,方便快捷。
消費券重複登記: 是否有資料令香港政府相信日後無意返回香港
此外,整個處理登記及發放款項的電腦系統及流程,均已通過獨立顧問的私隱影響評估,以確保計劃的業務流程和相關系統設計,符合法定的要求。 如行動不便的合資格市民在21間參與計劃的零售銀行的任何一間擁有以個人名義開立的本地港元儲蓄或往來銀行帳戶,可與其他合資格人士一樣,透過銀行就現金發放計劃進行登記,款項便直接存入其指定的個人戶口。 登記人亦可致電香港郵政熱線要求更改領取支票地點的郵政局簡碼。
每期消費券的領取期限為三個月,市民可因應八達通內的儲值額分開多次領取,直至領完有關消費券總額為止。 如使用AlipayHK支付寶、Tap & Go拍住賞、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可以等到取得第二期消費券後,才把總數$5,000的消費券合併使用。 如使用八達通,受$3,000的儲值上限限制,加上要等用完首兩期派發共$4,000的消費券後才能領取最後一期$1,000消費券,因此不能合併使用不同期數的消費券。 至於所有書面登記的市民,及於7月18日至8月14日完成的電子登記的市民,將於9月1日及11月1日取得第一期$2,000及第二期$3,000消費券,兩期消費券均於明年1月31日到期。 市民在7月4日至17日完成電子登記,可於8月1日及10月1日取得第一期$2,000及第二期$3,000消費券,兩期消費券均於12月31日到期。
消費券重複登記: 查詢八達通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政府強調每名登記人只可就計劃登記或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一次,重複的登記或更改將不獲受理。 每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亦只可登記一次,遞交登記後便不可更改,因此市民需確保提供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有效及資料正確無誤,以便在下月7日開始分期收取第二階段的消費券。 如果政府正在/已經處理登記人較早前提交有效的登記,後來收到的登記均會被視為重複登記。 我們會發出電話短訊予有關登記人,告知登記人其重複遞交的登記將不會獲進一步處理。 如市民希望更改其收取第二階段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或其他登記紀錄,他們可在計劃的登記期內(2022年6月23日至7月23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透過電子登記平台遞交申請。 一般而言,有關市民會在遞交申請後約一星期內收到其申請結果的短訊通知。
消費券重複登記: 八達通:OK便利店領取第二期消費券獲$20現金券
用戶可登記改用另一張八達通卡收取第二階段的消費券,便可以申請改以有關八達通收取第一階段餘下的消費券。 否則,登記人須更改第一階段的登記紀錄,以另一張八達通卡收取/使用第一階段餘下的消費券。 去年曾收取消費券計劃的市民,今年將會經同一帳戶自動收到消費券2022第一期。
消費券重複登記: 第一階段收取消費券的八達通卡已遺失,應該怎樣做?
不以上述兩方式進行身分核實的人士,可在輸入個人資料後,按通知上載其身份證複本作身分認證,以完成登記程序。 如遺失用作收取第二階段消費券的八達通卡,市民可透過政府的指定網站(按此)更新計劃登記紀錄,申請以另一張八達通卡收取計劃下未發放的消費券。 在申請獲批後,所有相關資料會從遺失的八達通卡轉移至已更新的登記紀錄中的八達通卡,當中包括仍未收取的消費券(如有)及「合資格消費」紀錄,該遺失的八達通卡會被註銷。 至於失卡的報失安排,請瀏覽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網頁或致電其熱線查詢(按此)查閱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聯絡方法)。 市民須留意,若他們選擇透過更改八達通卡網站或更改登記資料申請表格,申請改以樂悠卡收取第二階段消費券及第一階段餘下消費券(如有[註]),其舊的八達通卡會被註銷。 至於有意更改儲值支付工具或其他登記紀錄的現有登記人,以及從未登記的合資格市民,則有約一個月的登記期(明日至7月23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辦理有關手續。
經核實資格後,一般會在下月中收到登記結果短訊通知,並在10月1日獲發放首期消費券。 但政府強調,上述特別安排不適用於不符合資格領取消費券,以及從未遞交登記的市民。 在今天前已成功登記去年宣布的現金發放計劃及獲發款項人士,可透過回答兩條有關該計劃的保安問題以認證身分。 市民亦可透過「智方便」(iAM Smart)應用程式作身分認證。 在核實登記人身分後,登記人不用重新輸入個人資料,只需提供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的相關號碼,並就「在港居住」的要求作出聲明,便完成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