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金期應根據僱傭合約內指明的期間,如果沒有指定,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有關年終酬金的規定,適用於按連續性合約受僱,而僱傭合約內(包括口頭或書面、明言或暗示)訂明可享有年終酬金的僱員。 勞工處設有「外籍家庭傭工專題網站」,提供有關在香港聘用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資料,包括輸入外傭政策,以及相關的刊物和宣傳品,列出外傭及其僱主在勞工法例下及聘請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
-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緊急救援基金由社署管理的四個主要慈善信託基金,為面臨經濟困難(如失去供養家庭成員或無法籌措足夠殮葬費)的家屬,提供臨時的經濟援助。
- 若家庭傭工僱傭合約提前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只能在香港逗留不超過兩個星期。
- 請瀏覽以下連結,了解香港政府一站通的電子輸入格式表格系統需求。
- 到診證明書須列明僱員曾接受產前檢查及有關日期;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 但倘若合乎資格,在計算部分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則必須將整段受僱期(包括試用期)計算在內。
他表示,公司現時未準確計算員工總欠薪,但所有債務包括欠薪共計4000萬元。 因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武漢肺炎疫情持續,不少餐廳、零售店舖及酒店等行業出現結業及裁員情況。 如不幸被解僱,根據《僱員條例》,打工仔是有機會獲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的計算公式是一模一樣的,需要注意的是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不同,僱員在公司裁員下解僱後只會獲得遣散費,就算僱員受僱滿 5 年而得到長期服務金的資格,也不會同時獲得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僱員必須已經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24 個月,並因公司裁員被解僱、或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或遭停工時,此時,僱主必須支付遣散費亦即賠償金給僱員。 僱員若被公司以裁員/停工理由而解僱的就可獲此筆賠償金。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 香港條例
僱員如欲追討遣散費、須在解僱 / 被停工後 3 個月內,以書面向僱主發 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 另外,僱主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向合資格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 至於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已故僱員的家屬的期限則另有規定。 所以,無論他的工作是以月薪、日薪或件薪支付工資,又或者是全職或兼職,最需要留意的是,該合約是否符合上述418規定。
合資格僱員如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分娩或其僱傭合約的終止日期是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她可享有10星期產假薪酬。 6 合資格僱員如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分娩或其僱傭合約的終止日期是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她可享有10星期產假薪酬。 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便須在事前至少48小時通知僱員,並在該法定假日前或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給僱員。 如雙方同意,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天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 在這些情況下,勞工處建議僱主應為僱員所放取的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保存清楚的紀錄。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2025 僱員在僱傭合約成為「連續性」前,是否享有休息日,須視乎其僱傭合約內,有沒有訂明可享有休息日。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打工仔應如何計算
政府部門提供多種服務,包括死亡登記、殮葬安排、遺產管理及經濟援助等,助你度過這段困難時期。 就一名於 2004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 年 12 月 31 日遭解僱或辭職的僱員而言,其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為 30 年。 在 1990 年 6 月 8 日前 12 個月平均月薪超過 HK$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 1980 年。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2025 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而解僱僱員;僱主停止或準備停止經營僱員受僱的工作場所而解僱僱員﹔或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 如你獲發簽證來港工作,及後離職,你或你的僱主須通知入境事務處。 此外,未經入境事務處許可,不得在港轉換工作或從事兼職工作。
- 有關計算方法,可參閲「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附錄一」 。
- 僱主可從僱員帳戶抵銷的款額,不應多於向對方支付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款額。
- 只有在傭工作出非常嚴重的不當行為,或在僱主多次警告而仍未能改善的情況下,即時解僱才適用。
- 當僱員申請抵銷時,受託人會要求僱員提供證據,以證明僱員有權獲發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而僱主並未向僱員發放該筆款項。
- 在你離職前,你的僱主須向稅務局提交通知書(I.R.表格第56F號),申報你的離職以及你於該課稅年度在該公司取得的收入。
- 臨時清盤人黃新強表示,今早上召開員工大會,共有70多名員工參與,而公司決定支付部分員工8000元薪金、8000元遣散費及2000元代通知金,餘下的款項則需員工前往勞工處索償。
僱主不應做任何事以協助外籍家庭傭工逾期留港,例如同意不通知入境事務處處長僱傭合約已提前終止。 此等行為可能已構成協助和教唆外傭違反逗留條件;若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2年。 不過,標準僱傭合約第10條亦指明:僱主及外籍家庭傭工均可給予對方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相等於一個月薪金的代通知金,以終止僱傭合約。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計算
僱員如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便可享有更多權益,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 按服務年資支付給你的約滿酬金;你從職業退休計劃收取歸因於僱主供款部份及有關的投資回報的利益;和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中,就你持有或已收取歸因於僱主供款部份及有關的投資回報的累算權益。 你的僱主無須申報根據上述計算的淨額在IR56F或IR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該淨額在BIR60表格內。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 長期服務金計算:
僱主如未能依時向其僱員支付終止合約款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00元及入獄一年。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2025 即所有現有投資、未來供款及轉移自另一註冊計劃的累算權益,將按你緊接離開「預設投資策略」前的投資分配作投資。 為免混淆,在此情況下,將不會再就現有投資、未來供款及轉移自另一註冊計劃的累算權益重新調整比重或降低風險。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
答:如僱主因裁員而解僱僱員,應盡快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若有人拒絕或無合理辯解下不依從法例辦理死亡登記,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2,000元或入獄六個月。 答4.如僱主因裁員而解僱僱員,應盡快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僱主應在僱員須往驗身前最少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2025 48 小時,書面通知僱員有關重新評估安排的詳情。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 裁員的定義
而在 1990 年 6 月 8 日前 12 個月平均月薪超過$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 1980 年。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 (1)僱員的行為;(2)僱員在工作方面所需的能力或資格;(3)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4)法例的規定;或(5)其他實質理由。 「僱傭保障」部分並不適用於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原因而遭解僱所引致的申索。 僱員如果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原因而遭解僱,可分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或《種族歧視條例》提出申索。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 根據法例規定提交電子資料的一般規格、方式及程序說明
如就《僱傭條例》有疑問,可參閱本「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本指南以淺白的文字,簡述香港法例第 57 章《僱傭條例》的主要條文。 答6:東亞強積金的計劃成員在完成抵銷的程序後,僱主及僱員均會收到一份通知書,列明僱員強積金賬戶內所抵銷的金額。 例如:即使做了四年經理的Michel本來可得遣散費HK$60,000,公司在這四年間為其供的強積金是HK$35,000 ,那公司就可以抽取這HK$35,000作為遣散費的一部分。 離職時將累算權益保存在現有的匯豐強積金計劃;將累算權益由另一個強積金計劃轉移至匯豐強積金計劃,或由匯豐強積金計劃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 僱員福利 (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僱主發放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可能有權獲僱主發放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有關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支付條件及計算方法,可以瀏覽勞工處網頁,查閱更多資料。
僱員可選擇在 2011 年內放這 3 天年假,或將之與 2011 年可享有的 7 天年假合併(共 10 天),在 2012 年內享用。 5 就產前檢查而言,除了醫生證明書外,僱員亦可出示到診證明書。 僱員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或設備,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以不超過港幣$300為限,此外,在這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一。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有上限嗎?
詳情請瀏覽本網站內的”勞工處電子表格填寫程式用戶手冊”及下列流程。
已故僱員的家屬申請長期服務金通知書: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在2000年6月1日或之後按公務員新入職制度下的新長期聘用條款受聘的人員,其遺屬可獲發放一筆相等於該員16個月最後月薪的死亡恩恤金及來自公務員公積金供款的累算權益。 另一方面,日薪或件薪制的僱員有權自行挑選任何18天的工資計算,不過必須確保金額不超過HKD$15,000。 款額以港幣 $22,500 的三分之二 (即$15,000) 為上限。
僱員的服務期即使未達到享有這些權益所需的服務年資,也可以獲得終止僱傭金。 如僱員在一個假期年內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都可獲發放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年假當天或年假首天(如年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2)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例如向僱主出示證實懷孕的醫生證明書;及(3)如僱主有提出要求,已向僱主遞交醫生證明書說明其預產期。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 120 天。 不論僱員是否享有法定假日薪酬,僱主仍須讓僱員放取該法定假日,或安排「另定假日」、「代替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