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 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每逢假日前往大賣場的筱玲,按照往例採購平日所需的日常用品,手扶著大型推車搭乘電梯準備結帳時,不小心在電梯出口摔倒,造成局部扭傷,結果皮包內的手機、相機、PDA都摔壞了,氣急敗壞的她顧不得扭傷的腳,立刻當場向賣場請求賠償。
- 近來不只錢櫃惡火,昨日(5/3)高雄也發生一棟透天厝火警,造成名醫世家5死慘劇。
- 萬一民眾在公共場所不慎發生意外時,第一時間內應儘速通知該店負責人,並收集相關的人證或物證,以確保自身權益,並向該店提出求償。
- 此外,保險金額提高時,保費則以倍數提高,當自負額增加時,保費可以減收。
- 6.被保險人自己管理、控制,或向人租借、代人保管之財物,受有損失時之賠償責任。
- 林松基解釋,因為這是屬於群眾運動,在保單中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是被排除在外的,必須額外加保才能獲得保障。
- 2.因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叛亂、內亂、強力霸佔或被徵用所致者。
一旦在各種公共場所發生傷亡事故時,受害人該如何求償呢? 林松基解釋,一般民眾所請求的大致可分有形的與無形的兩部分。 有形的賠償如醫療費用、收入的損失或喪葬費用等;無形的賠償像精神撫恤金;財務上的損失則為恢復原狀的修護費,若無法恢復原狀則是購買同樣類型、同樣新舊的物品代替或以損失當時的價格補貼。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受傷師生遭冷處理!校園公共意外險難理賠 竟是因為校長怕被懲處
萬一民眾在公共場所不慎發生意外時,第一時間內應儘速通知該店負責人,並收集相關的人證或物證,以確保自身權益,並向該店提出求償。 陳嘉文指出,「因意外就醫的各種醫療單據或財務損失,其修護單據應保管妥當,做為求償的重要依據。」如果消費者在公共場所發生意外事故時,可獲得多少理賠金?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2025 陳嘉文強調,公共意外責任險是依據「每一人身體傷亡」、「每一意外事故傷亡」、「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等項目,制定不同的理賠上限,若消費者因意外造成身體傷害或財務損失,則以「每一人身體傷亡」的保額為限,最高上限為200萬元。 至於企業主收到民眾的賠償申訴後,應儘速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請求,才不會超過申請時效。 此外,內政部每年都會針對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公共場所進行消防、逃生等安全檢查,確保營業場所安全無虞,以降低民眾意外事故的發生率。
這部分已符合公共意外責任險條款中,意外原因的第二項要件,也就是「因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致者」,且恐涉及違法,因此錢櫃很可能須負擔一定比例的責任,那麼公共意外責任險就會啟動。 日前「理財保險大家談」電視節目即針對公共安全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問題進行探討,讓觀眾了解國內哪些公共場所有提供保險保障?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2025 以及求償金額如何計算等,希望藉著加強社會大眾對公共安全及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認知,讓國人外出旅遊時能既盡興又平安。 目前各縣市政府對特定的「營業場所」,皆有規定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保險消費者手冊
(九)因經營非保險單所載明之業務或執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業務或從事非法行為所致。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2025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2025 (十一)因颱風、地震、洪水或其他天然災變所致。 (十二)被保險人為住宅大樓管理單位時,於住戶或承租戶住、居所室內發生意外事故所致體傷、死亡或財物受有損失。
- 投保的業者與其員工,經營業務時在營業處所內發生意外事故。
- 因此,雇主補償責任保險係針對職業災害所設計的保險,提供雇主因職業災害所產生的補償責任,給予保險保障,減輕雇主之財務負擔。
- (十二)被保險人為住宅大樓管理單位時,於住戶或承租戶住、居所室內發生意外事故所致體傷、死亡或財物受有損失。
- 至於民眾要如何得知該店家有無投保公安責任險呢?
除了上述的公共場所外,據報導曾經發生民眾在包廂內唱歌,隔壁包廂發生槍戰而遭波及身亡的社會案件,像這樣的傷亡公共意外責任險賠不賠? 對於前陣子大眾非常關心的雪山隧道內部安全的問題,是否也可以透過公共意外責任險來提供保障? 林松基說:「隧道不能解釋成是個公共營業場所,因此無法購買公共意外責任險,民眾只能從汽車責任保險、乘客責任保險、駕駛人的意外傷害險、個人的意外傷害險或是旅遊平安險來轉移風險,若將來隧道發生設施上的不良或崩塌造成傷害時,則可能是由國家賠償法來負責。」。 不過,民眾要留意的是,並不是任何發生在營業場所的意外,都可以向該場所申請賠償,在部分情況下是無法申請理賠的,而且公共意外責任險針對特定場合,會額外設計商品。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公共 / 一般意外責任保險
(六)專業責任—因執行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或其他專門職業所致。 (七)託管責任—因向人租借、代人保管、管理或控制之財物受有損失所致。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八)契約責任—以契約或協議所承受之賠償責任。
陳嘉文分析,2007年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為13萬216件,保費則依據公共場所的危險性、企業規模等不同,採取自由費率,平均每年保費約1.5萬元。 一、現行法規規定業主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者,有:(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明訂:住戶於公寓大廈內依法經營餐飲、瓦斯、電焊或其他危險營業或存放有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投保金額依據內政部85年11月27日內政部台(85)內營字第 號令發布之「公寓大廈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火險保險費差額補償辦法」規定為:1.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依台北市政府明訂有「台北市供公共使用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實施辦法」要求下列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1.旅館、餐廳(總樓地板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者)、百貨公司(總樓地板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電影院、錄影節目帶播映業。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一、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之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故意、過失或不可抗力而發生行車事故及其他事故,致旅客死亡或身體受傷或財物毀損滅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保險人對受害人或請求權人負賠償之責。 2.因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叛亂、內亂、強力霸佔或被徵用所致者。 5.被保險人以契約或協議承受之賠償責任,但縱無該項契約或協議存在,依法仍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者,不在此限。 6.被保險人自己管理、控制,或向人租借、代人保管之財物,受有損失時之賠償責任。 7.因受害第三人(無論旅客或非旅客)之故意、鬥毆、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逮捕所發生之自身傷害。 (二)無求償權人 對於下列受害人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本人;被保險人如為團體,其負責人。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意外保險
產險公會意外險委員會主任委員,同時也是兆豐產物保險公司協理林松基表示,意外責任險主要承保在保險期間內發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者財物損失時,若是業者或者投保人依法應該負責而受賠償請求時,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責。 被保險人(企業經營者、公司行號),在保險期間內發生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負賠償之責。 此外,李岳樺分析,「若意外發生的主因,與營業場所提供的服務沒有直接影響,也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障範圍內。」例如心臟病患者前往餐館用餐時,卻發生心臟衰竭的疾病事故,並非餐館造成的意外傷害,也不在理賠範圍內。 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要件1、意外事故必須是,因被負責人或其受僱人經營業務之行為所致者或因負責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致者。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公共場所發生的意外事故均可獲得理賠嗎?
最後提醒民眾若真的不幸在公共或營業場所發生事故,向該場所申請賠償時,記得提出愈多相關證明愈好,包括醫療單據、薪資損失等等。 這是因為公共意外責任險並不像醫療險、壽險等是定額給付,具體的賠償金額基本上是根據營業單位、產險公司與當事人3方協調後才會定案。 與消費者有關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是政府為保障消費者安全,強制要求各類營業場所必須投保,保額會根據營業性質、人潮聚集和危險程度,分為甲~己等六大類,其中KTV屬於危險程度較高的戊類,因此保費也會比較高。 林松基說,公共場所投保意外責任險是必要的,目前縣市政府對於八大公共場所皆有要求投保,像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都已強制投保,如果一次事故有多人傷亡,該如何分配保險金呢?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2025 對此,林松基表示實務做法是賠給業主,讓業主去和解或均分,但超出保險金額的部份還是要由業主來負責補足。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公共/一般意外責任保險
以《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為例,共制定13類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場所,例如美食街、餐廳,或是醫療照護場所等。 同時,該辦法中也規定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最低保額,像是每1人體傷為300萬元、每1人意外死亡為1,500萬元,每1意外財損則為200萬元。 目前錢櫃表示,已先發給罹難家屬10萬元慰問金,後續會再追發100萬元賠償及其他撫恤金,產險業者指出,這類慰問金及精神賠償等金額,都包含在公共意外責任險內,錢櫃發給後,可一併請求保險公司理賠。 首先,就結果來看,錢櫃火警造成第三人死傷,必須符合「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有賠償請求」,也就是說,公共意外責任險啟動的前提,必須是錢櫃(被保險人)有責任且受賠償請求。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保障最全面
近來不只錢櫃惡火,昨日(5/3)高雄也發生一棟透天厝火警,造成名醫世家5死慘劇。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三)對於團體傷害保險,屬雇主對員工的福利制度,可由雇主全額負擔保費,或由雇主與員工共同負擔保費,或者,由員工自行負擔保費。 4月26日林森錢櫃惡火,是台北市25年來最嚴重的火警意外,不僅造成員工及消費者共6人命喪火窟,也燒出了消防安檢的大漏洞。 財產有保險,生活有保障,對於您的產物保險疑慮,我們只有一種態度,那就是誠懇,藉由兆豐保險的專業解惑,讓您更了解產物保險。 勞工職災補償的部分,勞動局將核發30萬元慰問金;至於雇主的部分,按《勞基法》規定,錢櫃須在3日內發給林男家屬5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津貼,並於15日內補償40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津貼。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保險相關連結
一、公共場所包括下述六類: (一)甲類:辦公處所如政府機關、公私企業、金融保險、各種專門職業事務所及住宅大樓管理單位等。 (三)丙類:一般工廠、旅館、曙U、百貨公司、超級市場、醫院、電影院。 (五)戊類:特種營業場所如舞廳、酒廊、酒吧、咖啡室、理容院、視聽歌唱業(KTV、MTV)、浴室業及電動玩具業等。 (六)己類:使用、製造或供應危險物品之工廠或其危險程度較高之廠商者。 二、對民眾之好處: 提供民眾多一層生命及財產安全保障,而不因業者無力償付而無法獲得賠償。 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係指企業、團體或機構於從事營業或業務活動因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之傷害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保險指南>公共場合受傷 可要求賠償喔!
林榮宗說,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要件之一是必須在一個營業場所或公共場所,至於像火車站、捷運站這種地方,雖可投保,但因屬於公有的公用設施,通常並未被要求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而是由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以保障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2025 以台北火車站為例,鐵路法第63條就規定:「鐵路旅客、物品之運送,由交通部指定金額投保責任險,其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核定。」,因此鐵路局有義務為旅客投保旅客運送責任險,大眾捷運法亦有類似法規規範。 狀況二:被保險人營業處所的建築物、通道、機械或者其它工作物有缺失或意外發生,造成消費者身體受傷、死亡或者財物受損。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二、民眾發生的損害需因企業經營者經營業務行為或設施所造成、且依法應負擔賠償責任時,才符合理賠的範圍。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金,如何分配給每一位受害人? 一般來說,保險金須由被保險人(錢櫃)以和解或均分的方式賠償給受害人後,再向保險公司申領保險金;不過,受害人也可以經被保險人(錢櫃)同意,要求保險公司先行賠付保險金,以救事實之窮。 據了解,錢櫃投保的保險,包含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事故體傷保額6,000萬元,由富邦產物承保;火險則由新光產物承保。 然而,根據目前掌握到的狀況,起火層就位在施工樓層,起火原因雖與施工作業無關,但疑似是維修包商工人充電不慎而引起火災,由於承包工人並非錢櫃員工,引起的疏失就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範圍內。 產險業者解釋,責任的判定,通常會根據檢方起訴或法院判決的結果,但也強調,訴訟結果並非責任險賠不賠的唯一判斷,以過去經驗來推測,錢櫃大火很明顯屬重大公安意外,通常只要等檢方初步調查結果出爐,保險公司就會進行賠付。 至於民眾要如何得知該店家有無投保公安責任險呢?
每4年舉辦一次的世界盃足球賽,讓全球足球迷都陷入瘋狂,球迷間鬥毆事件更是時有所聞;台灣也有類似事件發生,當民眾買票進場看球賽時,過分投入導致鬥毆傷害發生,這種情形保險賠不賠? 林榮宗表示,一般如棒球賽開打,是由職棒聯盟負責安排保險事宜,小巨蛋也有投保意外責任險,承保民眾買票進場看球賽發生意外的風險,如看球時被球打傷;但若發生民眾鬥毆的情況,保險恐怕無法賠付。 林松基解釋,因為這是屬於群眾運動,在保單中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是被排除在外的,必須額外加保才能獲得保障。 今年初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於飯店樓梯跌倒,不幸去世,令許多人不勝唏噓。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2025 然而,在公共場合受傷,除了靠自己的保險理賠之外,多數的公共、營業場所都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可向該場所申請理賠。 林松基則特別提醒民眾注意像新店溪、三峽的荖農溪等危險的水域,因屬非特定的場所,所以可能就沒有投保公共意外保險,雖然紅十字會都配有救生員在場,但社會大眾應該盡量別往那些地方去,以保障自身的生命財產安全。
三、不保事項 下列意外事故所致之賠償責任,不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承保範圍,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一)產品責任—因出售或供應之商品或貨物所致。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2025 (二)工程責任—因工地發生之震動或支撐設施薄弱或移動所致。 (三)僱主責任—因執行職務之受僱人發生體傷、死亡或財損所致。 (四)電梯責任—因所有、使用或管理之電梯所致。
2.夜總會、歌廳、保齡球館、遊樂場、撞球場(總樓地板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者)。 3.舞廳、舞場、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理髮廳(總樓地板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者)、視聽歌唱業、浴室業及電動玩具業。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台北市政府自九十九年九月二十七日起修正「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依本辦法規定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消費場所,以該場所或其經營主體為一投保單位,每一場所最低保險金額為: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其屬室內(含建物附設一樓地面)營業性停車場者,為新臺幣三千八百萬元。 其屬第三條第一項類序一之電影院,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類序二、類序三及客房數超過一百間之類序五等消費場所,為新臺幣六千四百萬元。 所謂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指的是公共場所或營業場所向產險公司投保的責任保險,保障的範圍包含以下2種情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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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宗說:「一般有投保的公司都會在櫃檯前,或牆壁上標示,民眾必須留意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一)政府為照顧勞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全民健康,立法推行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社會保險機制及政策。 民眾除了留意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也應重新審視自己家中的消防安全,包括安裝火災警報鈴及滅火器、老舊電線更換、在裝潢隔間與安裝鐵窗或強化玻璃時,也應考量逃生問題。 ●看看你家的消防安全與火災保險
3.大眾捷運設施從事安全檢查之專業技術人員或主管機關指定單位所派遣之人員。 前項各款所列人員,如以旅客身分進入搭乘車處所者,不在此限。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四、實例說明: 淡水線曾發生二個死亡賠償案例,一是在民國88年2月17日圓山站有位老婦人搭乘電扶梯摔倒死亡,賠償120萬元。 另一案例是在民國88年5月14日有位小弟弟誤闖軌道死亡,亦賠償120萬元。 此外,旅客於搭乘手扶梯摔傷案例頗多,另車門夾傷案例者亦不少,總計89年理賠案件計有28件。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是保障企業(被保險人)因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
保險費考量因素: 依投保對象之危險性質分為甲、乙、丙、丁、戊、己六類,決定基本保費,承保公司並視被保險人之營業規模,消防安全措施及實際危險狀況等酌減或酌加保險費,最高加減30%。 此外,保險金額提高時,保費則以倍數提高,當自負額增加時,保費可以減收。 二、保險費考量因素:依營業處所分為甲、乙、丙、丁、戊、己六類,承保公司視被保險人之營業規模,消防安全措施及實際危險狀況等酌減或酌加保險費,最高加減30%。 另外,公共意外責任險會接受園遊會、演場會等活動的承保,參加活動前也不妨了解主辦單位是否有投保,且要留意這類型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其保障範圍是否有特定規範。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公共 / 一般意外責任保險
1.因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經營業務之行為所致者。 2.因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致者。 (3)意外事故必須是在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 (4)意外事故必須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損失之結果。 (5)必須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有賠償請求。
一、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外事故。 二、承保之意外事故要件 (1)意外事故必須是下列兩個原因之一所造成: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受傷師生遭冷處理!校園公共意外險難理賠 竟是因為校長怕被懲處
像是針對路跑活動的公共意外責任險,若是因個人體質休克、心臟病發等狀況,就不在保障範圍中。 其中傷害是第三人在承保的地點或活動範圍中身體受傷,而負責人依法有理賠責任時,第三方可獲得醫療費用實支實付的理賠金額。 他另外也補充,像高速公路休息站、辦公處所、戲院、旅館住家、店舖百貨公司、餐廳、KTV 游泳池、醫院、加油站、超級市場、保齡球館、電玩店、理髮廳、舞廳、三溫暖、視廳理容院、美容院、修車廠、幼稚園、升學的補習班等均屬於可以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營業場所。 (二)此外,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予以補償。 因此,雇主補償責任保險係針對職業災害所設計的保險,提供雇主因職業災害所產生的補償責任,給予保險保障,減輕雇主之財務負擔。 另外,6名罹難者中有1人是林姓錢櫃員工,由於林男發生意外當下是在執行職務,不屬於公共意外責任險規範的第三人(一般消費者),且為不保事項。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理賠要件: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舉例來說,因電梯故障而發生的傷亡,通常不包含在公共意外責任險的範圍內,必須要該場所有購買「電梯責任附加條款」,產險公司才會給付。 陳嘉文強調,「民眾可主動詢問店面是否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或留意店面門口或櫃台是否張貼投保標示,做為申請理賠求償的依據。」因此,任何公共場所發生的意外事故,究竟是業者或消費者的疏失,雙方都需要進一步的確認,才不會造成二次傷害。 林松基則補充,火車或捷運的乘客責任保險,保障的不只限於坐在車上的乘客,原則上只要是進了閘門,不管是在月台候車的等待期間、上下車或在車子行進中發生意外都能夠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