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說明的是,只有死者是以香港為居籍或在香港的遺產是不動產的情況下,才適用香港法律,有關遺產繼承的法律適用,參見《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2025 有關香港法律下死者子女是否有繼承權以及有權繼承遺產的份額,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的順位和份額》。 有關香港法律下死者配偶是否有繼承權以及有權繼承遺產的份額,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的順位和份額》。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香港居民继承内地遗产,是中港跨境律师会经常需要处理的日常法律事务。 香港居民去世后,其繼承人需要按照中國內地的法律程序辦理遺產继承的法律手續,才能實現其繼承權,办理遗产的转名过户。
- 但是,即使遺囑中沒有關於遺囑執行人可以收取費用的規定,法庭有權根據情況做出命令批準遺囑執行人收取合理的費用。
- 然而,由於香港沿用的是契約註冊制度而非業權註冊制度,物業記錄只會反映不動產契據丶轉易契及其他檔的記錄 ,並不反映不動產的實益權益擁有情況。
-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 在上述的 1,000,000 元分配後,尚有剩餘數目遺產便會再分成兩,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分發給死者的父母。
- 「其他證據」 可能是付款者有意轉贈物業的實益權益給擁有人的相關文件或證據。
- 台北地檢署28日上午起訴1件姑嫂爭產引發的殺人案件,主謀胡青青的女兒陳莉婷,正是先前犯下投資詐騙2000萬元的「華爾街女神」。
- 澳門和香港都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 各自依據有關本地的《基本法》實施與內地不同的法律制度,有一套自己的獨立的司法體系。
《親屬關係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公證文件是一份確立死者有無遺囑和死者有無繼承人及每一個繼承人具體信息的家庭關係文件。 聲明書的作用是讓內地機關了解死者有無遺囑及死者家庭關係的基本信息,方便內地機關對死者遺產做出分配或處置。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親屬關係及遺囑狀況聲明書》不陳述死者遺產詳情,也不對死者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如何分配發表意見。 簡單的說,香港居民若生前經常居住於香港,其在香港立下的遺囑,應當適用香港法律去認定遺囑是否成立以及是否具備效力。 若在香港法律下,遺囑成立且有效,則在內地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從而,在死者過身後,繼承應當按照遺囑的內容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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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屬於外國,但就該法的適用而言,香港法律是視為外國法律的)。 如果跟陸籍配偶離婚的話,就要看財產在什麼地方了,如果財產、房產在大陸,那就是依據大陸的法律處理,如果在台灣,就依據台灣的法律來處理。 因為台灣法律的法定財產制中,婚後的繼承、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以及慰撫金,並不屬於夫妻剩餘財產喔! 所以這則新聞中的離婚爭遺產情節,在台灣就不會發生了。 本文轉載自《生活大小事 阿暉律師》粉絲專頁,原文為:非婚生子女能不能繼承遺產?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2025 由此可知,法律上對於生母的繼承,不論該子女的生母與生父有無婚姻關係,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一律「視為婚生子女」,所以非婚生子女對生母有當然的繼承權。
在1993 年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6 月 19 日前,非婚生子女的父親如在無立遺囑下去世,該子女便無權繼承父親的遺產。 非婚生子女可繼承無立遺囑的母親之遺產,但只可在母親沒有婚生子女的情況下,才能享有遺產繼承權。 如果死者有立遺囑,並指明會給予「他的子女」遺贈或一筆金錢,非婚生子女便無權分得遺產。 爺爺內地物業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爺爺父母,配偶和子女。 如果爺爺父母配偶去世,子女健在,爺爺無立遺囑的,內地物業需由其子女繼承,而非孫子繼承。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中國委託公證 香港居民如何繼承內地遺產?
本文今次先簡單說明兩地法律產遺產繼承順位,在去世者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都會以法律列明的順位分配去世者的遺產。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2025 實務上經常因為小孩跟生父母自幼沒有聯繫,因此多半是生父母死亡多年後,繼承人因收到一些公文,才知悉父母已經死亡,因此應從知悉死亡時才開始起算3個月,而非死亡之日起算3個月。 又或是死者死亡幾個月後,才收到法院通知某個親人已經拋棄繼承。
-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 如果死者是香港居民,死亡的事實發生在香港或者繼承人是香港居民,不能單獨就死亡証明進行公證,建議辦理《親屬關係及遺囑狀況聲明書》。
- 作為處理各類繼承訴訟的香港律師,我們在執業中遇到各種不同的香港遺產繼承訴訟,對不同的遺產繼承訴訟案件,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 《知會備忘》從登記日起計算,有效期為6個月,亦可再度登記。
这一程序,在实践中,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通过公证继承,即在遗产所在的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由公证处依法颁发继承权公证书,证明合法的继承权人。 雖然兩地法律產遺產繼承順位不同,然而根據中國法律,遺囑所用的法律是按立遺囑人的經常居住地而定。 即使資產位於內地,如果立遺囑人的經常居住地是香港,遺囑亦應該按香港法律執行。 如果父母在1993 年 6 月 19 日後去世,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均享有同等的遺產繼承權。 辦理《親屬關係及遺囑狀況聲明書》是一項相對複雜的工作,同時每個家庭的具體個案也不同。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第十四部分 授予書發出後的事宜
如果死者是香港居民,死亡的事實發生在香港,繼承人需要辦理繼承公證,做《親屬關係及遺囑狀況聲明書》, 而不是就死亡證辦理公證。 按照中國內地《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在通常情況下, 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的各人平均分配死者遺留的遺產。
故你即使沒有在《親屬關係及遺囑狀況聲明書》簽名,只要沒有書面表示放棄繼承,你的權利不受影響。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2025 這個問題視乎每一個當事人的個別情況而定,每一個個案如有無遺囑及遺囑有否在香港高等法院完成檢定等因素均會影響辦理費用和時間。 內地公證處、人民法院如何查明香港法律,目前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也缺乏統一的實踐糢式。 就遺產繼承法律事務而言,通常,我們會作為香港律師,向內地機關出具一份有關該案件涉及到的香港法律問題的《法律意見書》,經司法部委托公證人公證後,提供給內地公證處、法院,作為查明香港法律的途徑。 香港居民繼承位於內地的遺產,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確定誰具有繼承權,是依照內地法律,還是依照香港的法律呢? 這個問題具有非常重要的實踐意義,因為在內地法律下和在香港的法律下,繼承權人的範圍是不同的,區別比較大。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遺囑沒有給配偶留下遺產怎麼辦?
如果已故客戶的所有資產由聯名戶口持有,有關資產將轉交給聯名戶口持有人而毋須遺囑認證,但我們需要死亡證明書正本或核證副本以更新有關戶口資料1。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2025 聯名持有的按揭和保管箱,將有不同的處理程序,我們在以下步驟五的頁面中列出了更多詳細信息。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有關遺產稅的詳情要執行法律所賦予管理死者遺產的權利,遺產受益人可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授予書(俗稱「承辦紙」)。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2025 授予書種類可以是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或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視乎死者有否立下遺囑及委託遺囑執行人而定。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1 遺產承辦處在哪裏?
他們只有在死者沒有遺下後裔及父母的情況下,才有權分得部分遺產(扣除配偶所得部分之後)。 當事人在面簽聲明書後,文件需要提交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蓋轉遞章,2-3個工作日完成蓋轉遞章手續。 即使在大陸,這則新聞的狀況也並非無解,只要這位太太的父母生前有在遺囑寫清楚,遺產只給女兒,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這筆遺產就不會被這位先生分走了! 法院開庭前,康露才終於見到許久不見的丈夫,並詢問對方,「如果我的父母沒有去世,如果我的父母沒有這麼多遺產,你還會跟我離婚嗎?」王力則堅稱是因感情生變,與岳父母離世無關。 康露聽聞後不解問道,「那你憑什麼要分割我父母留給我的遺產?」不料王力卻只回「憑什麼?我們的結婚證書啊!」便直接離去。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4 遺產承辦處的職員可以幫助我嗎?
同時,即使不在死者的名下,某些財產也可能是屬於死者的,或者死者享有債權。 德國遺產稅較為複雜,不同的稅率等級,適用不同的基本免稅額。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第二等稅率包括直系兄弟姐妹,第三等稅率包括所有其他親戚。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香港死者沒有立遺囑,遺產如何分配?
另外,你必須申請及呈交資產及負債清單(包括額外清單)和遺囑(如有)的核證本和繳付217元(145元為法院費用,72元為謄寫費用)。 如果你急需用錢以支付殯殮費或提供生活費給死者生前所供養的人,或遺產全部只包含金錢而數額又不超過50,000元,你亦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尋求協助。 在许多时候,客户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缺失,或者根本没有。 在实践中常见的是,香港居民早期的旧式婚姻,根本没有结婚证明;或者该香港居民早期从内地偷渡到香港来,所以没有出生证明。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香港遺產承辦申請的時間需要多長?
4)委托人和死者關係證明,如出生登記證明。 當事人告知死者生前未立遺囑,是一項重要的事實陳述。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2025 現實中,死者瞞着親人在律師行另立遺囑存放的個案也是偶有發生的。 在香港律師會查冊死者生前有否另立遺囑存放在律師行,是盡可能做到『死者無遺囑』這一事實為不可爭議的重要程序。 每一位開始辦理無遺囑繼承內地遺產程序的當事人需理解開展遺囑查冊程序的必要性。 如果有權繼承人間未能全部配合或達成一致意見,則需要通過其他法律程序處理繼承事宜。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4 申請應該由誰提出?
通常當被繼承人的債務大於財產時,繼承者會依法律所規定的方式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申請在香港以外地方的遺囑認證法院發出的遺產承辦書上蓋章,「訂明期間」是指由死者去世當日起計的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18 個月;至於其他情況,「訂明期間」是指由死者去世當日起計的 12 個月。 處理死者的任何財產,而有關的財產沒有列於提交遺產承辦處,用以支持申請遺產承辦書的資產負債清單 ( 或額外清單 ) 。 當一個人去世,可能會留下一些遺產,包括金錢、股票、或物業等。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父母車禍亡「她繼承8.6億遺產」!老公秒提離婚:就憑我有結婚證書
又如,有的内地居民已经移民到香港,或香港居民长期居住在内地,从而,因其身份的变化对遗嘱产生法律上的影响。 有關在中國內地居民在香港辦理遺產繼承的程式,請參閱《內地居民如何繼承香港遺產》。 有關香港無爭議遺產承辦,請閲讀香港遺產承辦申請專頁。 有關香港遺囑與遺產繼承,請閲讀香港遺囑與遺產繼承專頁。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第十三部分 認證
因為遺產管理人享有管理和處理死者遺產的權力,因而誰做遺產管理人是十分重要的。 根據《父母與子女條例》,如果父母在1993 年 6 月 19 日後去世,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 均享有同等的遺產繼承權;而如父母在此之前去世,非婚生子女沒有繼承權。 類似的,領養的子女在法律上與領養人的親生子女的地位相同,須被視為領養人的子女,而非其他人的子女。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為市民提供火葬、遺體和骨殖的土葬服務。
你必須親臨遺產承辦處申請授予書,因為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4(9)條不容許以郵遞方式申請。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2025 有關香港遺產繼承爭議及訴訟,請閲讀香港遺產繼承爭議及繼承訴訟專頁。 根據《時效條例》(香港法例347章)第21條的規定,有關死者遺留下來的動產權益,任何人在對該動產權益的權利形成之後超過12年則不得提起任何訴訟,而任何有關對遺產的欠繳利息的訴訟,應在6年內提起。 在香港这边办理完有关身份关系及事实的公证文件后,接下来需要在中国内地办理证明继承权的法律文件和程序,以证明谁是合法的继承人。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香港遺產繼承的時限問題
申請確認通知書一般比授予承辦書所需時間較短及費用較低。 確認通知書由民政事務總署遺產受益人支援組負責,他們的聯絡資訊請參考有用的聯絡資訊。 根據歸覆信托原則,假如有兩位或以上的人共同購置不動產,而他們之間並沒有明文訂下信託人或被信託人的關係,除非有其他證據,否則不動產的實益權益業權分佈將依照他們各自付出的資金比例劃分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 「其他證據」 可能是付款者有意轉贈物業的實益權益給擁有人的相關文件或證據。 必須留意的是,在沒有其他有力證據之下,父母購買不動產而容許子女成為不動產法律上的擁有人,可能被推定為轉贈不動產給子女。 作為處理香港遺產繼承事務的律師,我們經常會為一些海外華人(尤其是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美國及一些歐洲國家的海外華人)處理其親屬遺留在香港的遺產的法律事務。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就火葬事宜,市民可在食環署網頁搜尋有關火葬服務的資料。 如有任何疑問,請徵詢律師的意見,或通過當值律師服務的免費法律諮詢計劃徵詢法律意見。 透過國稅局發函查詢死者存款、保管箱、投資理財帳戶、上市櫃及興櫃股票、短期票券、期貨部位、壽險保單、基金及信用報告、金融機構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一次申請即全部清查(免費)。
筆者也知道,國內的遺產稅至今還未清晰,但近年多次傳出消息指遺產稅快將推行,我相信當局亦有就遺產稅進行政策研究和諮詢意見,預料相關政策會逐步清晰。 儘管如此,在內地辦理房地產承繼的程序頗為繁複,建議父母可以考慮在生前將房產以轉讓或贈予的方式過戶予子女,可能會免卻一些麻煩。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2025 當然更多實務上的操作程序,以及相關稅務問題,始終請教專業人士協助更為妥當。 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統稱為「授予承辦書」)是正式訂明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的文件,同時授予遺產代理人根據資產及負債清單處理已故客戶資產的權力。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香港保險遺產繼承如何辦理?
五、小明二伯與小明爸爸先於小明嫲嫲過世,根據法律規定,由小明二伯與小明爸爸的晚輩直系血親代為繼承,也就是小明二伯的1/24由小明二伯的3個子女各自繼承1/72。 小明爸爸的1/24由小明繼承,加上前面的1/6,共得5/24。 一、這套房屋屬小明父母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小明爸爸去世,房產一半屬於小明媽媽,一半屬於小明爸爸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