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夥同「黑仔」詹火樹於嘉義市民生南路槍殺嘉義市角頭羅坤道等六人,同時射傷三人造成重傷,開槍射擊共計高達100多發[23]。 林來福在1989年被警政署正式列榜為十大槍擊要犯之首,隨著林來福落網之後,警政署便取消十大槍擊要犯的列榜排名,也因此林來福等人便被稱為「末代十大槍擊要犯」[27][28]。 在這之中,林來福與同是十大槍擊要犯的「黑牛」黃鴻寓、「小馬哥」楊瑞和等人,亦被媒體並稱為「三大槍擊要犯」[29]。 林來福犯下第一起香腸攤殺人案之後,受到同夥「黑仔」詹火樹的援助,介紹林來福躲藏在彰化縣田中鎮詹火樹的姐姐處,並在詹家姐姐的賭場擔任保鏢,初期便在彰化地區逐步吸收黨羽成立自己的槍擊犯罪集團[2][7]。
依「狹義」所定義,縱貫線是指特定的黑幫勢力,或身份地位備受尊崇的黑幫人物,其勢力不侷限在自身地盤,並與各地黑幫有所交流往來,影響力如同縱貫線般縱貫南北地區。 因此,導致現今在使用上已不注意被稱呼者之身分地位的高低和尊卑長幼的次序的情況發生。 「縱貫線」原是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對縱貫鐵路的稱呼,但在幫派分子的語境中,其意義尚包括有屏東線。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犯罪團體種類
劉煥榮在行刑前同意捐出全身器官,執行死刑後,林口長庚醫院馬上進行器官摘取,但他是B型肝炎帶原者,醫師僅取下他有用的兩個腎臟、眼球周邊的兩枚眼角膜和鞏膜,使他仍能遺愛人間,一些等候更換器官的病者對劉煥榮非常敬謝。 2006年6月,楊雙伍因涉嫌圍標公共工程、砂石商業糾紛遭警方逮捕,後未被起訴。
- 1986年3月,劉煥榮自日本押解回台接受法律審判,不過由於劉煥榮所犯下的多起殺人案件分別由不同法院審理,再加上劉煥榮所涉殺人案件除陳家滅門血案外,其他被害人全為黑道中人,而陳家滅門血案劉煥榮又非主嫌,在各案分別審理、一案又只殺一人的情況下,劉煥榮曾多次受判無期徒刑,直到後來台灣高等法院發現後併案審理,經過7年纏訟,1993年3月5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方判處劉煥榮死刑確定。
- 此類知名的角頭及幫派例如有:「至尊盟」取自武林至尊、台中「小梅花幫」取自梅花、新竹「三光幫」取自日月星、「風飛沙」取自台灣俗語、台北「飛鷹幫」與桃園「血鷹幫」取自老鷹、台北「海盜幫」與台南「風速四十米派」取自電影等。
- 透過八號分機所通報的犯罪者,多為犯下殺人、槍擊、擄人勒索等重大刑案,亦即被刑事警察局列為八號分機通緝要犯,便成為全台警察主要搜捕目標。
- 多年後有人提及從事,指該小弟是常在親親戲院一帶混跡惹事的中輟生張姓少年,有一次張姓少年在寶覺寺附近遇到仇家,持扁鑽以一對三後脫身,警察據報到場已鳥獸散。
19世紀末,臺灣進入日本統治時期後,大多數秘密組織幫派勢力為之解散,僅有少量幫派勢力留下來;而其中也有一些角頭勢力因新的市街或商業型態聚落形成而發展起來。 直到中國國民黨政權入臺後以各種形式繼續生存至今,如台北市中山區「牛埔幫」、中正區「華山幫」、萬華區艋舺「芳明館」、「河溝頭」、「堀江町」、大同區大稻埕「四崁仔」、「下厝庄」、「大龍峒」、「豬屠口」等等,這些地區從日治時期就已經存在著角頭團體。 「十大槍擊要犯」這個現在已不太常聽到的名詞,曾是自一九八○年代起,警方在《緊急查緝專刊》中列居重大暴力犯罪者前十位的通稱,一經發布,公開於公眾場所、新聞媒體,是警方宣示打擊犯罪、鼓勵民眾檢舉的象徵。 「黑仔」詹火樹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2025 -1989年列榜十大槍擊要犯之一,1989年6月11日遭到逮捕後[37],於1989年11月1日在台南執行死刑槍決伏法。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潛逃中國還綁台灣富商 槍擊要犯黃建偉中國廣東落網
此類多為國共內戰撤守台灣後,由外省子弟所結成的幫派為較多數,早期這些幫派份子受到近代藝術及文學所影響,成員相互結盟或結義所形成的幫派團體。 以知名的「四海幫」為例,便是出自《論語顏淵》「四海之內,皆兄弟也」一詞創立幫派名稱而來。 同樣的,詞意也影響本省角頭使用在創立幫名上,例如「天道盟」便是以諺語「公道自在人心」一詞而來,並且修改為「天道自在人心、是非自有公論」為口號與各地角頭相互結盟。 標地類與上述地名類相似,大多是來自該地區具有顯著代表性的建築物或標地物,該地區的黑幫份子便以這些標地物為地點所聚合,形成一個幫派或角頭勢力。 例如西門町「萬國口」取自於萬國戲院聚合、艋舺「芳明館」取自於芳明館戲院聚合、高雄「西北幫」取自於西北戲院聚合等等,往往這些建築物經過拆卸之後,這些角頭名號也取代了原先的建物名稱延續至今。
- 由於一般人難以寫出「𨑨迌人」的正確用字,所以使用者通常會依其臺語發音轉寫成社會大眾皆認識的繁體中文字詞,如「七逃人」、「七逃郎」、「七桃人」、「七桃郎」、「七鞀郎」、「佚陶人」、「憩陶人」等。
- 劉煥榮作風凶狠,在道上頗有名氣,為當時竹聯幫的頭號殺手,他在1980年代連續犯下桃園大樹林幫老大楊柏峰、郭江南及林隆騰、大湖幫老大廖龍輝、幫內兄弟游國麟等多起槍擊命案與紀德旺律師事務所黑吃黑搶案震驚全台,劉煥榮遂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
- 1990年11月16日於台中市遭警方圍捕入獄後,並在1991年7月25日執行死刑槍決[3],得年31歲,結束短暫且瘋狂的一生。
1989年警政署首次正式公布十大槍擊要犯名單[3],目的是激勵警方辦案士氣,並且張貼在各縣市警察局門口、公布欄以及街頭巷尾等等供民眾指認。 當時多數名列在內的重大槍擊要犯,後續都已遭到逮捕歸案或死刑槍決[4],並隨著警政署於1990年廢除十大槍擊要犯的列榜排行之後,此名單便被稱為「末代十大槍擊要犯」[5]。 1989年警政署首次正式公佈十大槍擊要犯名單[3],目的是激勵警方辦案士氣,並且張貼在各縣市警察局門口、公佈欄以及街頭巷尾等等供民眾指認。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當時多數名列在內的重大槍擊要犯,後續都已遭到逮捕歸案或死刑槍決[4],並隨着警政署於1990年廢除十大槍擊要犯的列榜排行之後,此名單便被稱為「末代十大槍擊要犯」[5]。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台北第一凶宅連4起墜樓 警方出手了
1983年4月2日,歌星「青蛙王子」高凌風在藍寶石歌廳登台作秀,返回八德一路美王飯店時遭到槍擊,經查,高凌風登台前,曾接到楊雙伍來電,勒索100萬元,高凌風拒絕,且不再接電話,楊雙伍大為不滿,遂派人對他下手。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三害不除,何樂之有?」《周處除三害》劇情引用典故,描述通緝犯陳桂林在角頭大哥告別式上囂張尋仇,卻發現自己竟然只是排名第三的通緝犯。 他查出前二名通緝犯的下落,要將他們一一除掉,以為自己已成為當代的周處除三害,卻沒想到永遠參不透的貪嗔癡,才是人生終要面對的罪與罰。 「阿西」葉進火 -1989年列榜十大槍擊要犯之一,1989年4月16日遭到逮捕後[38],判處無期徒刑。
隨社會型態改變,角頭團體內分工逐漸細膩,愈是都會區域的愈是明顯,但組織仍舊單純,領導人稱之為總會長、老大、大仔或董仔,通常能結合地方政治或公共團體勢力以獲得在地支持。 根據史料記載,目前公認的台灣第一個秘密團體是建立於1726年(雍正四年)的「父母會」,而在清代末期,古老秘密組織天地會分子也實際在臺灣活動。 在18世紀中到19世紀末(臺灣清治時期)發生的分類械鬥,逐漸劃分出各地區域的在地勢力,此時地方官府勢力不彰,全台各地門閥士紳的勢力強盛,往往是械鬥的發起人。 刑事警察局上網的「重要緊急查緝專案」,源於一九八四年警政署為追捕惡性重大歹徒發出的「緊急查緝專刊」,即「十大槍擊要犯」名單,當時使用紙本方式,發文給各警察機關查緝,後因擔心助長槍擊要犯氣燄,一九九九○年五月決定不再發布十大槍擊要犯名單,只循八號分機通知各地警方查緝,直至二○○四年改為電子化上網。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台灣犯罪事件簿】兩封遺書意外揭真相! 「台灣戰後第一代渣男」張白帆
然而现今大众媒体依旧会对背负枪击案件并列榜其中的犯罪者,泛称为十大枪击要犯。 8月6日,夥同黃根旺、周志昌、陳振昇等人,於台北市北投區清江國小附近,槍殺幫派份子張上榮、陳右山、盧右祥等三人[4][32]。 6月9日,再因冒名糾紛,夥同黃根旺、周志昌、陳振昇等人,於台中縣大甲鎮臨河路的稻田裡槍殺天道盟成員蔡金銅、同日再於彰化縣大肚溪旁槍殺謝益恆[4]。 4月6日,夥同「黑牛」黃鴻寓、「黑猴」張銘川等人,於彰化市彰美路「五福卡拉OK」,因舞廳插乾股遭拒,槍殺當地角頭大哥「老五」柯金龍[4][22]。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2月18日,夥同「黑狗」潘旭晃,於南投縣埔里鎮「高爾基咖啡屋」,因賭場插乾股遭拒,槍殺角頭大哥邱清吉[4]。 此類知名的角頭及幫派例如有:「至尊盟」取自武林至尊、台中「小梅花幫」取自梅花、新竹「三光幫」取自日月星、「風飛沙」取自台灣俗語、台北「飛鷹幫」與桃園「血鷹幫」取自老鷹、台北「海盜幫」與台南「風速四十米派」取自電影等。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幫派名稱
然而地名類並不只侷限在本省的角頭團體,以具有組織性的外省黑幫竹聯幫為例,便是成立於現今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並取為「竹林路聯盟」而來。 松聯幫取自松山區眷村「松基一村」及「婦聯四村」聚合、北聯幫取自北投區眷村「婦聯三村」聚合,上述這些知名的幫派皆是以當時成立的地名來為其幫派命名。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2025 台灣黑社會幫派歷史脈絡裡,早年並無組織概念,而是以地區鄉鎮、街道或是顯著標地物所聚合形成固定地盤的角頭勢力而成,因此不同於日本暴力團或美國黑手黨普遍以領導者姓氏來為所屬黑幫勢力所命名,台灣角頭及幫派勢力普遍以區域地名所稱呼,此類名稱也是台灣幫派名稱最多的一個分類。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角頭(部落或宗親的聚合)
而隨著最後一名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的林來福於1990年11月16日在台中市落網後,「十大槍擊要犯」列榜也正式走入歷史[1][2]。 警政署因為擔心發佈十大槍擊要犯排行名單反而助長槍擊要犯氣燄,於1990年(民國七十九年)5月間決定不再發佈十大槍擊要犯名單,只循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八號分機通知各地警方查緝,目前則是將要追捕的對象,公佈在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官方網站的「內政部警政署要案(緊急)查緝專刊」之中,加入許多經濟、金融、政治犯罪者,並改稱為「十大通緝要犯」。 而隨着最後一名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的林來福於1990年11月16日在台中市落網後,「十大槍擊要犯」列榜也正式走入歷史[1][2]。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十大槍擊要犯 查緝專刊鼻祖
這些團體組織通常是一些魚肉鄉民的地痞流氓,或黑幫外圍組織,組織規模最小,大概只有2人至十幾人,卻以黑幫堂口名義,四處為非作歹,沒有地盤,所以只會敲詐勒索善良老百姓或白吃白喝,不講道理,欺善怕惡,一個人沒有膽量去欺負他人,只會以仗勢欺人方式專挑寡數行動群體下手或專找奉公守法講道理的善良人士下手,並以無理取鬧且又橫行霸道方式或恐嚇來威脅對方一定要服從自己。 此類組合並非常態性組織,可能因共同犯罪意識或共謀利益而臨時組合成一犯罪團體;如幫派堂口、槍擊要犯集團、詐騙集團、強盜搶劫或飆車族等。 多以吸收原先家庭與黑幫有染的成員,絕大部份擁有大專及碩士以上學歷,大專生以身為黑幫智庫為榮,並以刺青圖樣分類堂口,許多人士以臺灣男子必服的義務役習慣稱號,互稱學長、學弟,包含網路打手,網路堂口等。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早起買菜遭酒駕男撞翻 警方意外查出「行動毒品站」
由於一般人難以寫出「𨑨迌人」的正確用字,所以使用者通常會依其臺語發音轉寫成社會大眾皆認識的繁體中文字詞,如「七逃人」、「七逃郎」、「七桃人」、「七桃郎」、「七鞀郎」、「佚陶人」、「憩陶人」等。 多年後有人提及從事,指該小弟是常在親親戲院一帶混跡惹事的中輟生張姓少年,有一次張姓少年在寶覺寺附近遇到仇家,持扁鑽以一對三後脫身,警察據報到場已鳥獸散。 劉煥榮後來進了竹聯幫,就與張姓少年失聯了,據說有人在劉煥榮忌日前後在慈善寺見過張姓少年祭拜劉煥榮,也傳說張姓少年後來聽從哥哥劉煥榮的鼓勵,夜校半工半讀念到研究所不再混黑道,這也是劉煥榮內心良善的一件美談,可見劉煥榮內心其實並不願意入黑道,實在是環境所逼,實不得已才走入歧途。 劉煥榮後來為竹聯幫所吸收後,成為忠堂堂主董桂森的手下,開始浪跡江湖,過著刀口舔血的日子。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台灣當年的十大槍擊要犯排行榜
刘焕荣指出原本罪不致死的罪犯,因为警方及媒体大肆宣传十大枪击要犯仿佛明星式的排行,使得这些枪击要犯为了符合大众所公认的形象,甚至以被列为十大枪击要犯为荣耀,反而助长这些罪犯犯下更严重的犯罪事件[6]。 6月8日,因遭冒名綁架勒贖「鴻源集團」副總裁於勇明的糾紛,於台中市西屯路十三號公墓土地公神桌前談判時,槍殺嘉義縣角頭「瘋琴」盧照琴的保鑣,亦是天道盟成員的「馬龍仔」魏進雄[4]。 9月30日,因賭場未捧場糾紛,夥同「黑牛」黃鴻寓,於台中市中區成功路「溫莎公爵庭園餐廳」槍殺台中市角頭大哥「阿德」陳景德引起社會風波[4][22]。 1990年間,林來福的左右手及集團重要成員,「黑牛」黃鴻寓、「黑狗」潘旭晃等數人相繼遭到警方逮捕,集團逐漸瓦解。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臺灣三大黑幫
2月28日,夥同李佳璋等兩名黨羽,於嘉義縣六腳鄉「假期飯店」槍殺雲林縱貫線大哥「黑松」蔡永常的左右手「two pair」張火生再度引起社會風波[26][33]。 1945年二次大戰後,盟軍勝利,日本投降,國民政府接收臺灣,1949年國民黨在國共內戰戰敗後退守台灣,當時跟隨國民黨來到台灣的人民被稱為外省人(台灣早期稱「阿山仔」,意指唐山人),出生在台灣之外居住在台灣的人被稱「半山」(意指半個唐山人),而出生在台灣本地的人民則被稱為本省人(在地人),當時台灣稱為台灣省,因此才有這名稱出現。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2025 「教父」,原是指天主教、正教及部分新教宗派在行洗禮時,為受洗者所設置的男性保證人和監護人。 近代因為電影「教父」的影響,在近年臺灣和中國社會的使用上,其亦可指黑幫內深有影響力的領袖人物。 據了解,劉偉民在新宿區開設地下賭場,楊雙伍歸化日籍後,在「山口組」所屬「島田組」撐腰下,企圖瓜分利益,談判間,楊雙伍被劉偉民激怒,率眾持槍掃射,劉偉民、王鎮華閃避不及,當場死亡。
而後曾短暫投靠台中十五神虎幫大哥「八指明」林樹旺[21],並在台中市等地以暴力、脅迫手段以插乾股方式,介入酒店及舞廳經營,也因此衍伸殺害彰化角頭「五百」黨佩華、台中角頭「貓仔賢」賴明和的兇殺案[4][22]。 因此,「縱貫線」一詞在臺灣黑幫社會之中從來都不是指同一個地區或同一個幫派,所以不應只是用以幫派、組織等簡易的說法來分類,該名詞有深遠的歷史含意在內。 在往後的媒體書籍或報章雜誌,甚至情治單位的相關刊物上,多次將「縱貫線」一詞並列在各大幫派之中,因此縱貫線一直被誤解為是具有組織性的黑幫組織或團體,甚至有「縱貫線幫」此類「錯誤」的統稱出現[5][6]。 當時外省子弟多數居住在眷村裡,為了生存與利益,以及為對抗本地勢力的成員,這些外省子弟漸漸聯合眷村與其他外省子弟形成一個團體,來與本地勢力相互抗衡,而這些外省勢力的成員便被統稱為外省掛,相反的,本地勢力的成員則被稱為本省掛。
早年臺灣的沿海角頭因為其接近海洋的地緣關係,遂多依靠著走私槍械以維持收入,這亦造就其性格強悍和地方關係深厚的特徵。 現代如「台中清池」張清池、「大甲冬瓜標」顏清標、「二林條哥」洪絲條、「台西清標」林清標、「北港黑松」蔡永常、「四湖猴山仔」吳松義、「東石水樹仔」林水樹等人,也曾被稱作為「海線大哥」。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2025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2025 近年來,還是有少部分角頭組織仍保留了「宗教活動性質並延續了地緣性及宗親關係」等特色,卻因有大部分衍生為專門從事非法活動的不良聚合團體打著宗教名義在背後為所欲為,不再單純只是聚落裡的宗教組織,「角頭」更在過度地引用下成了不良聚合的代名詞,與過去稱呼聚落宗教組織的實質關係已有所不同了。 「𨑨迌人(tshit-thô-lâng)」,為臺灣語中的詞彙,乃指不務正業、遊戲人間的人。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地區/主題
後來,日警逮捕參與槍戰的「島田組」組長島田俊正等人,島田作證目睹楊雙伍開槍殺人,又指出他已離開日本,行蹤不明。 楊雙伍出身高雄,早年為「西北幫」成員,一九七○年代闖出名號,有殺人、妨害自由、私藏軍火等前科,被捕後一度從台東監獄逃脫。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1982年10月11日,警方圍捕楊雙伍、陳耀國時,刑警梁郁文遭楊雙伍持散彈槍攻擊,全身中彈24處,右眼失明,楊雙伍、陳耀國趁隙逃逸。 至1982年4月28日,警方即曾一次公布5名槍擊案和槍劫要犯,為楊雙伍、章金樹、楊清風、許金德、陳耀國。
另以分佈地區而言,臺北市2119人最多,其次為台北縣(新北市)736人、桃園縣(桃園市)639人、基隆市418人、臺中市338人、彰化縣288人、新竹市210人、高雄市412人,其餘各縣市列管人數多在200人以下,集中於北部及都會地區的現象明顯。 此外,因幫派活動原本即具有極高之隱密性,不良幫派組合成員之列管,有一定要件與程序,故實際參與幫派活動者應超過上述人數,由此來看,還是多以無名目的縱貫線角頭勢力居多。 早期的黑幫成員多以經營特種行業,如酒店、色情、賭博,以及充當傭兵進行保鑣、地方圍事、調解糾紛等活動為主要資金來源。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近年來許多幫派更企業化,以企業名義招收員工當小弟經營幫派的理念來運作,在台灣,著名的四海幫,可說是此一概念的先驅。 犯下54起綁架、殺人等重大刑案的「惡龍」陳新發,在台北街頭槍殺一名刑警,自己也被另一名刑警開槍擊中左腿,陳攔計程車逃逸,卻因同夥的一通電話洩露行蹤。 警方獲報,派出大批警力在信義區一處公寓與陳及同夥駁火1小時,共開2千槍,因子彈打中瓦斯鋼瓶,引發氣爆,陳及2名同夥最後被燒成焦屍,結束惡貫滿盈的人生。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台灣黑幫
透過八號分機所通報的犯罪者,多為犯下殺人、槍擊、擄人勒索等重大刑案,亦即被刑事警察局列為八號分機通緝要犯,便成為全台警察主要搜捕目標。 現代對於角頭的定義實際上是對地方勢力團體的稱呼,組織單純但人員關係複雜,通常不以幫派名義活動。 1950年代,隨著國民政府退守台灣的幫會分子(如洪門與青幫)迅速找到了新的生存形式,二戰結束後外省幫派等勢力興起也改變了台灣黑社會的生態。 本省掛因經營地方有成,多投入縣市參選或變成地方仕紳(地方派系)並間接提升台灣幫派素質,並成為主流,外省掛多位大老也成曾試圖參選,尋求保護傘,但因實力不夠多以落選收場,落選後還是多以「公司」或「社團」等幫派名義半公開活動。 十大枪击要犯,曾经是针对台湾重大暴力犯罪份子的通缉名单,由前中华民国内政部警政署署长庄亨岱在职时所创。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活動專區
因與林來福不和便脫離林來福自立門戶,1990年9月8日遭到逮捕[29],並於1991年5月20日於台中執行死刑槍決伏法[36]。 林來福綽號來自混跡江湖初期,時常充當跑腿小弟買香菸、檳榔等物品,任由當地大哥隨意使喚,久而久之便被謔稱為「來來」[2]。 1986年因角頭大哥與香腸攤老闆陳榮昆賭博香腸,即使賭輸了不付錢依舊有香腸可以拿,林來福有樣學樣卻遭到對方看不起而拒絕,因此憤而持刀殺害香腸攤老闆。 早年台灣警備總部依照「台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將取締列管的黑幫份子移送至外島管訓,在管訓隊中依照刑期制度分為甲級、乙級、丙級、丁級來分別代表刑期四年以上,三年、二年、一年等。 並在後續的「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中明確對於列冊登記的黑幫份子依犯罪情節登記為甲類、乙類、丙類以進行相對程度的追蹤及監控。 除了以地區名及標地物做為幫派勢力名稱以外,尚有以結義人數來做為幫派勢力名稱,例如活躍於桃園的「十三鐵衛」、早年台中的「十五神虎」、高雄的「十八斧頭」等角頭,都是以人數相互結義後所形成的角頭名號,這些成員可能起先並非發跡於固定地盤,或是成員是來自各地聚合並逐漸發展為角頭團體。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社會熱門新聞
這些團體大多具有刑事案件在身的通緝殺人犯,大都是本地人,組織嚴密且大多由地方政治派系或某黑道勢力接收,而這些人大多是道上俗稱的死犯,但背後都有藏鏡人操控資助,同流合汙,甚至有民意代表庇護。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2025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也因解嚴後開放人民有選舉參政權,許多本省掛黑道分子介入政治活動,在政治面又捲起一股派系鬥爭的角力,許多黑幫領袖也藉由選上民意代表以利獲得更多的地方資源。 更有許多黑白兩道合作結合成更大的團體勢力,以便進行工程綁標,搓圓仔湯、賺取營利回扣、介入政治、金融等體系,造成台灣政壇嚴重的「黑金」現象。
十大槍擊要犯,曾經是針對台灣重大暴力犯罪份子的通緝名單,由前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署長莊亨岱在職時所創。 1984年至1990年間,警方會針對重大暴力犯罪份子定時公布在「重大槍擊要犯查緝專刊」並加以追緝,在這份專刊中名列前十名者俗稱為十大槍擊要犯,受到當時社會大眾的關注。 當列榜罪犯遭到逮捕歸案時,警政署則會將其他重大罪犯更新遞補列入名單之中維持前十名通緝名單[1][2]。 1984年至1990年間,警方會針對重大暴力犯罪份子定時公佈在「重大槍擊要犯查緝專刊」並加以追緝,在這份專刊中名列前十名者俗稱為十大槍擊要犯,受到當時社會大眾的關注。 警政署因為擔心發布十大槍擊要犯排行名單反而助長槍擊要犯氣燄,於1990年(民國七十九年)5月間決定不再發布十大槍擊要犯名單,只循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八號分機通知各地警方查緝,目前則是將要追捕的對象,公布在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官方網站的「內政部警政署要案(緊急)查緝專刊」之中,加入許多經濟、金融、政治犯罪者,並改稱為「十大通緝要犯」。
林來福出生於台灣嘉義市西區民生南路[4],原姓名為「李來福」,因家中環境困苦[5]父母離異,母親三度改嫁,幼時在彰化縣員林鎮長大,後跟從養父姓林而改名為「林來福」。 就讀員林國中畢業後放棄升學,前後搬遷到嘉義縣太保鄉及嘉義市,便無所事事混跡於嘉義市西區吳鳳南路一帶,並與當地的地痞流氓廝混在一起,結識「黑仔」詹火樹等當地不良份子,並因搶劫當地村民的錢財及傷害有了戰績之後,開始跟隨當地角頭混跡江湖,並成為看管賭場的圍事小弟[2][5]。 「海線大哥」則是近年出現的新名詞,指活躍於臺中、彰化、雲林,以及嘉義等臺灣西部之沿海鄉鎮的地方角頭。
劉煥榮舉例當代曾列十大槍擊要犯的三光幫的林敏德、西北幫的鄭傳心等人為例:林敏德在與警方槍戰被逮捕後,說明與警方槍戰拒捕的理由是「若被補時不還擊,就不轟動,將來也不好混了」等語;鄭傳心沒有槍殺他人的案例,被警方圍捕時也沒拒捕,只因為擁槍自保,卻也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只好四處逃竄,並表示「他很想投案說明,但又怕警方不相信他,又怕黑道兄弟笑話他,他只有躲一時算一時」等語。 劉煥榮在筆記中評判「即使不願意,為了面子,只有拼命表演亡命」、「本來不會死罪的,到頭來都變成死犯。誰願意身上一天到晚帶着槍械,東躲西藏睡不安身的過日子?」等語嚴厲批評十大槍擊要犯排行所帶來的影響[6]。 後來地方角頭常會在廟會迎神賽事及巡境之時,以自家陣頭的各種表演來展現其地方武力及團結能力,有時也會在此刻藉機處理各莊頭長期間的矛盾與不滿,以各種藉口促成陣頭的流血衝突,因此後來的陣頭表演有了許多的禁忌。 近年如張錫銘集團背後成員或參予關係人更多達近百人,更有天道盟太陽會跟北中南部角頭的介入,是近年最大組織的槍擊亡命集團,結合角頭勢力四處犯罪甚至黑吃黑。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2025 例如前80年代十大槍擊要犯榜首「鬼見愁」林來福集團,組織龐大,涉及25條人命與50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前後相繼也有「小馬哥」楊瑞和、「黑牛」黃鴻寓、「惡龍」陳新發、「惡龍」張錫銘等犯罪集團,而被他們綁票或恐嚇勒索的被害者除了企業家、富商名流外,也具有黑道背景或從事不法獲利者,甚至是過去的追隨者。
十大槍擊要犯,曾經是針對台灣重大暴力犯罪份子的通緝名單,由前警政署長莊亨岱創設,更會公布「重大槍擊要犯查緝專刊」,讓全國警方追捕,在這份「紅色追緝令」的前十名,就是俗稱的「十大槍擊要犯」。 劉煥榮(1957年8月18日—1993年3月23日),綽號「神經劉」、「冷面殺手」,為台灣黑社會「竹聯幫」忠堂執事,犯下多起槍擊殺人案件,曾經列名十大槍擊要犯之中,後遭日本警方逮捕,回台後判處死刑。 此後在監禁中改變,曾在監獄中著書,參與救援雛妓運動,於1993年3月23日被執行槍決,並將器官捐出。 劉煥榮在臨刑前高喊「中華民國萬歲!中華民國萬歲!我對不起國家!中華民國萬歲!謝謝各位!」一事,使其成為讓台灣社會所熟知的罪犯之一。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2025 當時外省掛成員,大多都是承襲古老幫會的制度,後來更學習本省掛角頭經營模式融合軍隊、引進警察的勢力,發展為具有組織架構的幫派,著名的如竹聯幫、四海幫、飛鷹幫,松聯幫、北聯幫,他們以利用媒體打開名度而聞名,很快的建立起強大的勢力。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臺灣三大黑幫
1984年至1990年间,警方会针对重大暴力犯罪份子定时公布在“重大枪击要犯查缉专刊”并加以追缉,在这份专刊中名列前十名者俗称为十大枪击要犯,受到当时社会大众的关注。 当列榜罪犯遭到逮捕归案时,警政署则会将其他重大罪犯更新递补列入名单之中维持前十名通缉名单[1][2]。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林來福藉由搶劫、強盜、擄人勒贖等方式,為自己及犯罪集團取得資金來源,購入大量的槍械擁槍自重,不限時間及地點在光天化日之下犯下多起槍擊、槍殺等重大刑事案件。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 幫派名稱
劉煥榮指出原本罪不致死的罪犯,因為警方及媒體大肆宣傳十大槍擊要犯彷彿明星式的排行,使得這些槍擊要犯為了符合大眾所公認的形象,甚至以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為榮耀,反而助長這些罪犯犯下更嚴重的犯罪事件[6]。 林來福(1959年8月13日—1991年7月25日),台灣嘉義市人,著名黑幫人士及槍擊要犯,綽號「來來」、「林來來」。 十大槍擊要犯專刊2025 在1986年至1990年間組成槍擊犯罪集團四處犯案而知名於台灣當代社會,並影響社會治安甚鉅,造成當代台灣社會不安。 林來福組成的槍擊犯罪集團自1986至1990年的短短四年間,犯下至少上百起恐嚇、綁架、勒贖、搶劫、強盜、殺人、槍擊等大大小小刑事案件[1],至少揹負28條人命,在逃亡期間吸收大量黨羽共同犯案,因而被警政署發佈通緝,並名列為十大槍擊要犯之首,媒體將林來福稱之為「鬼見愁」[2]。 近年來,逐步有系統針對「宮廟團體」「宗親團體」「村里長及民代等基層的聯誼會」作為滲透吸收的重點。 已故的前十大槍擊要犯劉煥榮曾經在獄中寫下的回憶筆記裡批評「十大槍擊要犯的排行榜害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