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保證人,就要有心理準備「這筆錢我雖然沒有用到,但我有責任要還」,今天不幸發生家人欠債自保之餘也能代替家人先行清償欠款,如此一來債權消滅,保證人、連帶保證人解除。 記得要和債權人領取清償證明,未來可以依照民法第749條規定「保證人向債權人為清償後,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對於主債務人之債權。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向家人(主債務人)要求償還剩餘款項。 普通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所謂先訴抗辯權,係指保證人在債權人對債務人取得執行名義(例如確定判決、確定支付命令、本票裁定等)且已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可拒絕清償。 不管是債務人還是連帶保證人想要透過脫產方式來躲避債務的問題時,債權人都可以依法向法院聲請撤銷贈與行為,再對此財產進行強制執行,最後不僅脫產不成,還可能會再另受處分。 那連帶保證人先訴抗辯權要如何主張?
最後,本文也會教你車禍鑑定不服的話,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 連帶保證人條件 本票裁定抗告是可行的嗎? 連帶保證人條件 連帶保證人條件 本文將介紹本票是什麼、本票裁定流程以及本票裁定後續該做什麼,還會告訴你錢還了本票未還的解決方法,讓你學會保護自身權益。
連帶保證人條件: 「普通保證」和「連帶保證」有何差別?
雖然法律沒有規定擔任保證人(包含連帶保證人)的條件,但在跟銀行借貸時提供的一般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還是會有條件限制,在申請之前大家可以先確認條件是否合格,以下是參考條件,實際狀況還是以各銀行為主。 所有保證人最在意的問題就是,連帶保證人期限是多久? 債務追訴期與消滅時效是怎麼算的? 有關時效的問題以下將會統整給讀者們。 連帶保證人契約書的範本在網上有各式各樣,大多都來自銀行,但每份合約內容都不同,建議大家若是需要契約書的話,可以參考網上的形式自訂一份,契約內容也可以隨之調整,以下就來告訴大家,契約書最主要記載哪些內容與要注意的事項。 若今天你不是保證人的話,那他欠的債務也就與你無關,法律上你不必承擔任何責任,若受到債權人上門威脅恐嚇,可以蒐集證據提告。
- 但由於連帶保證人的風險真的太高,要找到願意且合適的對象機率也不高,可以說是幾乎沒有解套的方式。
- 意指若債務人在財產要被轉移時,惡意將財產轉移給別人或以低價故意販售,即觸犯了損害債債權罪,因此脫產是無效行為。
- 那麼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先代替清償債務後,索取清償證明,否則遲遲不還最後還可能會影響到自己的信用問題。
- 支付命令流程及提交支付命令異議又要如何進行?
民法第739條規定,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 例如:A在民國100年6月22日借了50萬元給B,還款日約定在100年9月1日,那A至少要在115年8月31日前起訴或是發存證信函給B,時效部分是從「約定的還款日」開始算起,要注意的是,不管是起訴還是發存證信函,都要期限到期前讓債務人收到。 可以把婚姻當作是一個沒有期限的契約,隨時都能做解除,但保證人就不一樣了,無法隨著某種關係的消失就解除約定。
連帶保證人條件: (一) 先確認是「一般保證人」還是「連帶保證人」
不管是擔任本票連帶保證人,還是不動產買賣、融資保證人,只要牽扯上保證人都盡量避免,連帶保證人更是必須拒絕,有時迫於人情壓力,我們寧可以個人名義,小額借款給對方,換來不當保證人的條件,也算是自救、解套的辦法。 連帶保證人條件2025 迫於無奈下當了保證人,遇到不對勁也要趕快詢問律師,可以點擊下方或右側按鈕,讓金貝殼幫助你進行免費諮詢。 陳董事是公司的股東,也擔任公司連帶保證人,當公司倒閉時,銀行(債權方)可以同時找公司、陳董事還錢,且陳董事不能主張先訴抗辯權,銀行不需等公司拍賣財產,也不需要和連帶保證人協商,可以直接向陳董事要求還錢! 因此今天如果陳董事已經辭職、撤資,記得要和公司確認,請其他董事擔任連帶保證人,才不會殃及池魚。
主債務人死亡,債務人的家屬可以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那麼身為連帶保證人的你,就必須揹負這筆債務。 且根據民法740條規定,除非有另外規定,一般來說除了主債務,衍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等其他金額,都交由連帶保證人負責。 連帶保證人死亡後,繼承人可以選擇是否繼承,只是身為保證人,只有責任沒有權利,因此擔任保證人前一定要三思,避免惹禍上身。 清償責任不會因為離婚就主動解除,但可以向債權人提出「保證人、連帶保證人取消、更換」,不過,債權人同意的前提通常是主債務人(B先生)找到新的保證人,辦妥對保手續後,才會同意換人擔任保證人。 連帶保證人條件 因此是沒辦法因為離婚就能夠主動撤銷,提出連帶保證人不成立的。
連帶保證人條件: 連帶保證人範本哪裡找?
「如何取消連帶保證人」、「如何廢除連帶保證人責任」,這是許多當了保人的讀者想問的問題,我們必須要有一個觀念是:會需要保證人作為契約擔保的原因在於保障債權人的權益,因此作為保人可以撤銷的可能幾乎是微乎其微,除非是此契約無效或失效。 連帶保證人條件2025 而連帶保證人,則是在與債權人成立保證契約時,已拋棄先訴抗辯權,立於跟債務人相同的地位,一旦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的情形,債權人就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清償全數欠款。 有關債務的時效問題,我們常聽到的名詞有債務追訴期與消滅時效,那究竟這兩者的差別差在哪呢? 其實兩者指的都是一樣的事情,意指債務請求權的保存期限,也就是說債權人能夠追討回債務的時間,只要超過法定的時間後即會失效,權利部分就不能再行使了,而債務人也可以拒絕支付。
連帶保證人條件: (三) 離婚解除連帶保證人
連帶保證人與一般保證人有差別的嗎? 許多人被請求當保人,可是卻沒有分清楚兩者的差別,最後被債權人要求清償債務時才發現自己居然變成了與主債務人相同責任的連帶保證人。 常見的相關問題有「連帶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嗎」、「連帶保證人求償方法」、「連帶保證人強制執行財產」,以下律師將會詳細解說。 連帶保證人條件 因此,就效力上來說,連代保證人比一般保證人還要具有效力;就保證人來說,擔任連帶保證人將會更為不利,如果連帶保證人遇到脫產、主債務人逃避債務的情形發生,就必須代替主債務人履行債務責任。 支付命令是讓債權人可簡單快速請求債務人還錢的法律程序。
連帶保證人條件: 連帶保證人是什麼?如何自保或撤銷?
但你真的知道支付命令是什麼、支付命令範本怎麼寫嗎? 連帶保證人條件 支付命令流程及提交支付命令異議又要如何進行? 本文QA一次答,點選強制執行可瞭解更多債務催討的相關資訊。
連帶保證人條件: 連帶保證人時效怎麼算?
雖然金錢債務的消滅時效是15年,但當債權人遲遲要不回錢,仍可透過換發債權憑證,延續債權的時效,因此並不是15年一過,債務就會憑空消失,若真的有欠債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盡快還錢,否則走上法律這條路是會留下記錄的。 因此在聽到保證人3個字時,大家都要提高警覺心,萬一真的要擔保,也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到底是一般保證人還是連帶保證人,先讓我們都對保證人有基礎的認知後,再來了解當保證人的要件有哪些。 那麼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先代替清償債務後,索取清償證明,否則遲遲不還最後還可能會影響到自己的信用問題。 所以在幫人作保時,宜留意保證契約上是否出現「連帶」、「拋棄先訴抗辯」等文字,若有,這就是連帶保證人,務必慎思。 Notice:本站作者為執業律師,以分享生活法律、訴訟實務的相關資訊為主,因資源有限,法律諮詢採付費制,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免費諮詢服務。 意指若債務人在財產要被轉移時,惡意將財產轉移給別人或以低價故意販售,即觸犯了損害債債權罪,因此脫產是無效行為。
連帶保證人條件: 連帶保證人的責任是什麼?常見問題一次搞懂
這邊要留意的是,連帶保證人與主債務人是連帶責任關係,因此在簽契約時,就等同已放棄這項權利,所以連帶保證人也是有可能遭到債權人發起強制執行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一直說連帶保證人責任很重的原因。 對債權人來說,連帶保證人與債務人是共同負責債務問題的,在契約成立之時就已約定好,因此就算是公司倒閉,債權人也有權利決定是要向公司負責人還是公司連帶保證人求償債務。 連帶保證人條件 從效力上來看,我們會發現債權人會喜歡連帶保證人多過於一般保證人,原因在於,當今天債務人有任何變故時,連帶保證人就必須直接代替主債務人履行責任,效力遠遠高過於一般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