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0年4月26日的網誌曾作一些解說,不過傳媒對於解說部分沒有興趣,並沒有報道。 六人家庭綜援 過了不久,在立法會又聽到有議員說甚麼「有手有腳,唔想申請綜援」。 雖然我每次聽到這些語帶侮辱領取綜援人士的說話都有些「火滾」,但總是要忍,盡力解說。 目前,綜援計劃下的援助金大致可分為標準金額、補助金和特別津貼。
特區政府2012年底重新成立扶貧委員會2,其中一個重要的決定便是訂立官方貧窮線,以協助分析貧窮的現象,制訂扶貧政策,及檢視扶貧政策的成效。 扶貧委員會於2013年9月,正式公布2012年的貧窮線,及就貧窮人口作出分析。 以2012年的數據,在計及恆常現金的政策介入後,貧窮線下有300,300個非綜援住戶,當中近半數(48%;即143,500戶,共493,200人)屬於在職住戶,其餘主要為非從事經濟活動住戶3。 這個分析的引申意義便是:要扶貧便要協助這些低收入在職家庭4。
六人家庭綜援: 政府研加強公共年金與強積金配合
合資格是項特別津貼人士可領取最多一次過2,500元的安裝費,或最多每月100元的服務月費。 如兒童的父母為非香港居民,而又未能親自照顧在港出生和居住的子女,父母應該作出妥善的安排,包括委任合適的照顧者,以照顧兒童在生理、心理和情緒上的發展需要。 六人家庭綜援 六人家庭綜援2025 倘若父母把子女交託予在港的親友照顧,他們必須確保親友能肩負起全面照顧和經濟上支援兒童的責任。 如親友的家庭有經濟困難而需要申請綜援,親友可以家庭為單位(包括該兒童)提出申請,社署會以家庭為單位審核計算及發放綜援金。
- 我在這裏特別要講解其中一項,即在今年2月1日起增加了豁免計算入息的上限,由過往的每月2,500元,增加至4,000元。
- 到2017年,長生津讓14.2萬人脫貧及降低整體貧窮率2.0個百分點。
- 補助金則包括長期個案補助金、單親補助金、社區生活補助金、交通補助金和院舍照顧補助金。
- 不過,有意見認為法定最低工資的水平應定為生活工資,即一個人賺錢,可以養活一家人;若一家三口、四口,法定最低工資都應可以讓一家人過基本生活。
- 為了讓更多失業人士可以獲得支援,政府由今年6月開始透過綜援系統提供具時限(為期6個月)的「失業支援計劃」。
我們更需要進一步探討如何加強公共年金與強積金的配合,面對未來香港人口中退休人士所佔比例日漸上升,所帶來的整體經濟挑戰。 由於大部分退休長者,沒有固定收入,在貧窮線只考慮收入的局限下,不論有多少資產,也會較易被界定為貧窮。 《2019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指出,在2019年,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後,仍有39.1萬名長者被界定為貧窮11。 六人家庭綜援 不過,我們留意到在過往的調查,如在2018年的調查中,居於沒有領取綜援住戶而被界定為貧窮的長者,有80.6%表示沒有經濟需要12。 這或反映貧窮線是由於只考慮收入,便會將那些可能是有資產但沒有穩定收入的長者界定為貧窮。
六人家庭綜援: 申請人須要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嗎?
不過,有意見認為若一個家庭有成員失業,不論這個家庭是富或貧,都應該透過綜援給予這位成員失業津貼。 社署發言人指,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香港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政策目標,是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家庭提供入息補助,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2012年,在計及恆常現金的政策介入後,貧窮線下有 個非綜援住戶,當中近半數(48%;即 戶,共 人)屬於在職住戶,其餘主要為非從事經濟活動住戶2。 前行政長官便在2014年1月的施政報告中,建議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低津)。
巿民對香港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制度有不少誤解,要減少這些誤解亦只能不斷解說,甚至要重複解說。 我在2020年4月26日的網誌曾作一些解說,不過傳媒對於解說部分沒有興趣,並沒有報導。 若綜援住戶住在工廈,因工廈不適合作住宅用途,屬不適合居所,為居於有關單位的綜援受助人的安全着想,故會勸喻他們盡快遷離有潛在危險的單位。 社署會為有關受助人提供適切經濟援助,包括在有需要時轉介受助人到相關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以便為他們提供適切的協助。 然而,所有受助人均需提供住屋開支證明(如租單、租約、收據、轉帳證明等)以申領租金津貼。 為讓更多失業人士可獲得支援,政府由2020年6月開始透過綜援系統提供為期6個月的「失業支援計劃」,額外開支料涉及32億港元。
六人家庭綜援: 經濟狀況審查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職津除了協助有需要人士脫貧外,兼有「防貧」的作用,有助減低收入不均的情況。 記住了,無論申請甚麼社會援助也好,都要誠實,提供的資料要準確和全面。 如果申請人或其他家庭成員狀況,有甚麼改變,而這些改變有可能影響到援助金的話,都記得要通知社署,因為蓄意提供假的資料或漏報資料來騙綜援或福利金,不單會喪失領取福利的資格,還可能會惹官非。 「社會保障科」轄下的「特別調查組」會調查涉嫌欺詐的個案,還會計算及追收多發放的金錢。 對於有工作能力而沒有工作的人士,綜援制度提供多方面的支援及特別津貼,以鼓勵及協助他們就業。
- 除了上述增加工作鼓勵的局限外,社會上仍然存在對綜援受助人的負面社會標籤,令不少低收入家庭不願申請,再加上市民一般不了解綜援制度,甚至上述的普遍誤會領取綜援便不能工作,導致很多符合資格的低收入家庭都沒有申領綜援。
- 職津分三層:全額、四分三額及半額,收入上限分別為每月不高於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之50%、60%及70%。
- 如要申請領取該筆款項,有關人士須事先向辦事處提出,並申請承辦已故受助人的遺產。
- 正是如此,我們更要支援家庭,讓其在可能範圍內發揮其功能,而非以社會取代家庭的功能。
- 以2019年6月底時有54.7萬人領取長生津作參考,領取長生津從而脫貧人數的只有15.4萬人,主要原因是單靠長生津金額本身10不足以脫貧,上述脫貧的數字中,是要住戶有其他收入,加上長生津收入才高於貧窮線。
- 翌年增至最高110元援助,家庭合資格首3名家庭成員每人80元援助,次3名家庭成員每人60元援助,其餘人士每人50元援助[5]。
當然,每一個人都有責任自力更生,更要為不可預期的逆境未雨綢繆。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低津;即今天的職津)的部分設計,便是針對上述的問題。 不過,我們留意到在過往的調查,如在於2018年的調查中,居於沒有領取綜援住戶而被界為貧窮的長者,有80.6%表示沒有經濟需要12。 特區政府於2012年底重新成立扶貧委員會1,其中一個重要的決定便是訂立官方貧窮線,協助分析本港貧窮情況的形態,制定扶貧政策及檢視其成效。
六人家庭綜援: 經濟
非居於院舍而年老、殘疾、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受助人或年齡介乎60至64歲身體健全的成人受助人,每月可獲發社區生活補助金,為他們留在社區生活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有年老、殘疾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成員的受助家庭,如連續領取援助金達12個月或以上,可按家庭中這類合資格成員的人數,獲發每年一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作為更換家居用品和耐用品之用。 有關個別個案所獲發的援助金額,請向 社會保障辦事處的職員查詢。 有關各種社會福利和津貼的詳情和申請方法,大家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或向社會福利署和關愛基金查詢。 (1) 家庭中最年幼的子女未滿 15 歲以及家庭的資產總值,包括自住物業的淨值,不足以讓這個家庭按綜援標準維持 10 年的生活。
六人家庭綜援: 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是多少?
舉例來說,一個七人家庭,成員包括兩名健全成人、三名健全兒童及兩名長者,資產限額為163,000元(即88,000元+75,000元)。 不合符資格申領綜援、正租住私人樓宇單位的老友記,如果有需要和符合資格,就可以考慮申請關愛基金的津貼。 如受助人從其他途徑獲得任何資助,應立即向辦事處申報,以免影響其應得的援助金額。 個別特別津貼金額只發放予合資格的綜援受助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辦事處職員查詢。
六人家庭綜援: 長者常犯的罪行
翌年增至最高110元援助,家庭合資格首3名家庭成員每人80元援助,次3名家庭成員每人60元援助,其餘人士每人50元援助[5]。 以上述的四人家庭每月9,000元收入的例子計算,綜援給予的每月援助(11,000元)較職津(最高4,200元)為高,其中最重要的分別在於申領綜援的資產上限較申領職津的資產上限低。 六人家庭綜援 六人家庭綜援 以恆常的綜援制度計算,一個四人家庭(兩名成人、兩名兒童、全數是健全人士)計算,資產上限為88,000元,而職津四人家庭的資產上限則為548,000元。
六人家庭綜援: 失業綜援申請月增1.5倍 政府放寬資產上限 失業綜援申請資格及方法
有一句較為古老的英文詞語 “Birmingham screwdriver”,意指用單一工具作所有用途。 六人家庭綜援2025 六人家庭綜援2025 8香港2019年的一人至六人以上住戶的貧窮線分別為4,500元、10,000元、16,600元、21,400元、22,100元及23,000元。 六人家庭綜援 六人家庭綜援 除了要通過入息審查和資產審查之外,受助人亦不可以離港太久,好像是60歲或以上、或傷殘受助人,每年就不可以離港超過180日。
六人家庭綜援: 年金
在計算綜援受助人可領取的綜援金額時,社署會先評估他們的認可需要,若申請人有可評估收入(包括贍養費),便會作適當扣減。 如受助人已提供的資料(例如有否收到贍養費或所收到的贍養費款項)有任何改變,便須向社署申報。 在受助人未能成功追討贍養費之前,社署不會因應有關贍養費而扣減其可獲的綜援金額或停止發放綜援。
六人家庭綜援: 申請資格
如上例中:收入為12,000元,總需要 六人家庭綜援 為16,000元,便可領取6,500元(16,000 – 12,000 + 六人家庭綜援2025 2,500)綜援資助。 13早在2011年中央政策組的一個研討會上,我提出公共年金的概念,經多次在公開的場合討論,最後在退休保障的諮詢文件《退休保障˙前路共建》的附件六中出現了「羅致光博士的公共年金計劃」。 「公共年金」的概念在微觀上可以改善退休長者的生活質素,宏觀上有助維持整體社會的消費能力。
六人家庭綜援: 在職家庭津貼之政策溯源: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與法定最低工資說起
在這個艱難時刻,是社會伸出援手的時候,為有經濟需要的家庭提供所需現金支援。 我多年來都希望多解說,讓大眾多明白綜援制度,就是作為社會給予巿民的安全網,避免巿民收入過低而未能滿足在香港生活的基本需要。 為巿民提供一個生活安全網,是社會的集體責任,亦是根據《基本法》第36條,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 鑑於現時香港經濟低迷,不少人開工不足或於部分時間放無薪假,所以政府將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建議一項有時限措施,將非單親住戶工時要求下限大幅調低,即由上述的144、168及192三層工時要求,改為72、132及192小時。 若獲立法會財委會通過,經電腦系統調整及人手招聘工作完成後,最早於6月的申領月份實施,為期12個月。 巿民對香港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制度有不少誤解,要減少這些誤解亦只能不斷解說,甚至要重複解說。
六人家庭綜援: 經濟狀況調查
上述的例子中,這個家庭的工作收入只是$7,500,但加上綜援後,總收入是$22,000。 一個相類似需要的四人家庭,若收入是$19,000,由於收入超過需要水平($18,000),所以不符合領取綜援資格,以致後者的總收入還低於那個月入只有$7,500的家庭。 為協助受到失業影響,而令家庭收入下降至不能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人士,不論是從公援至綜援,都是這個制度的功能。 在早期,這更是主要功能之一;只因人口高齡化,今天過半數領取綜援的都是年長人士。 六人家庭綜援 在2003年9月,失業綜援個案為51 六人家庭綜援 372宗,是歷史的高峰,隨後逐步減少,到2008年10月降至31 六人家庭綜援2025 000宗。
六人家庭綜援: 個案類別
3上屆特區政府便進行有關退休保障檢討及諮詢,結果訂立了三項重要政策:設立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及成立公共年金。 有些老友記選擇在內地養老,政府就推出了「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向符合資格、並且在廣東或福建省養老的綜援受助長者,繼續提供現金援助。 1 在職津計劃下,入息限額是以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計算的。 不過,有意見認為職津應是兒童發展津貼,不論家庭是否有在職成員,兒童都可以獲得津貼。
不過,有意見認為法定最低工資的水平應定為「生活工資」,即一個人賺錢,可以養活一家人;若一家三口、四口,法定最低工資都應可以讓一家人過基本生活。 「生果金」正式的名稱是「高齡津貼。老友記到了70歲,無論有錢還是無錢,都可以申請「生果金」。 而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即「綜援」)的人,就不可以有雙重福利了,所以不能同時領取「生果金」。 租金津貼是按合資格的家庭成員人數計算,受助人可獲發的租金津貼金額為實際繳付的租金或按合資格的家庭成員人數可得的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兩者以金額較少者為準。
正是如此,我們更要支援家庭,讓其在可能範圍內發揮其功能,而非以社會取代家庭的功能。 1968年,社會救濟不以現金援助,一家四口只提供20斤米/月(當年絲苗米0.12元/斤)。 1971年之前,每位成年人扣除租金及學費後少於40元,可申請救濟金,九歲以下小童則作半個成年人計算,此等人可得到援助,最高援助額3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