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客戶向中電申請供電或使用由中電提供的電力,即同意接受中電隨時修訂的供電則例(PDF)及其他隨時制定的有關條款和條件所約束。 因此,佔用或負責管理某處所的人士,須向本署申請承接該處所的用戶權。 請注意,《水務設施條例》及《水務設施規例》所列的各項註冊用戶責任,不可由已身故者承擔。
- 值得留意的是,申請加入上述(1)、(3)至(8)類別人士,整個家庭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以核實資格。
- 凡申請加入戶籍,必須提交證明文件 (例如:結婚證書、身份證、出生證明書) 的副本,證明新成員與業主的關係。
- 如本署經評估後認為合適,新住戶首張帳單的水費會根據該水錶讀數計算。
- 在現行「 批出新租約」政策下,公屋戶主轉名,是不可隨意轉給誰的,即使為公屋加名,亦只適用於指定的家庭成員。
- 公屋輪候人數不斷創新高,要提升公屋流傳,對於有能力者卻不搬走的情況,即使是燙手山芋,也不可再拖不理。
如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引致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時,戶主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我們按現行政策處理其個案。 不過,面對樓價不停升,私樓租金又貴的情況下,提出收緊公屋繼承制度,必會引起極大反彈。 這些安排是考慮到與子女或其他親人同住的離婚人士會遇到較大的住屋困難。 其實房委會都早有列明一般申請及非長者一人的基本申請資格準則,公屋申請人每月總入息和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房委會規定的有關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限額亦會按年修訂。 至於被納入配額及計分制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如有需要,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轉為家庭申請,而毋須另行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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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原因下,公屋租戶有可能需要調遷到另一個公屋單位,例如家庭成員增加,希望調遷到較大的單位,又或基於特殊原因,租戶需要居住在另一地區。 為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便成為「寬敞戶」及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成員人數的公屋單位。 轉戶主申請表2025 轉戶主申請表2025 為貫徹以客為本的服務方針,無論現時的註冊用戶是否已申請結束其帳戶,本署都會處理更改用戶權的申請。 這可避免因要先獲得或審批現時的註冊用戶的終止帳戶申請,而引致更改用戶權的申請受到延誤。 舉例來說,新租戶通常與舊租戶素不相識,所以難以聯絡和要求舊租戶結束帳戶,結果可能令承接帳戶的安排延誤多時。 實際上,本署在接獲承接帳戶的申請後,就會盡快為新用戶設立新的帳戶,以便發出按金繳費單及安排維持供水的事宜。
合併的家庭會調遷至一個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 即不會分開編配單位),並最多可獲三次編配,否則申請會被取消。 若入住租住公屋的家庭成員人數增加,例如:嫁娶、生育及家庭團聚等,而令居住環境變得擠迫,可以申請調遷,以紓緩居所擠迫。 公屋租戶如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嚴重且根深蒂固的不和或具其他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可以申請分戶,將會按個別情況作出考慮。 樓主指父親本身是戶主,父親拒絕簽任何文件,拒絕理任何事情,包括離婚文件、分戶文件等。 母親單方面離婚之後,樓主母親聯絡房屋署希望可以幫忙處理分戶,當時離婚紙一出,房署主任出面上門和父親討論,表示會再轉介給社工處理。 「 體 恤 安 置 」 並 不 是 一 般 的 公 屋 申 請 , 而 需 由 專 業 社 工 或 授 權 轉戶主申請表 人 士 為 個 案 作 全 面 評 估 。
轉戶主申請表: 更改用電價目
申請公屋分戶須有充分理據及值得體恤的理由,因分戶政策是房屋資助的一種,當申請者獲分配另一單位,變相延長其他公屋申請人的輪候時間。 房屋署回應公署的調查報告,指該署與社會福利署社署一直維持良好的合作夥伴關係,並設有跨部門轉介機制,以處理有關房屋援助的特別個案。 針對上述個案,房署與社署已在近期的定期會議中,就現行的轉介機制交換意見,日後會繼續加強溝通。 至於每年申請調遷、接受和拒絕申調的數字,署方則表示未有中央備存相關資料。
- 「 體 恤 安 置 」 並 不 是 一 般 的 公 屋 申 請 , 而 需 由 專 業 社 工 或 授 權 人 士 為 個 案 作 全 面 評 估 。
- 本署亦會發出結束帳戶通知書至已結束帳戶的通訊地址,而隨後發出的終結單將通知前註冊用戶其帳戶已被結束,若有任何疑問可聯絡本署。
-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 如申請因不符合資格而不被接納,申請人可在符合一切申請資格後,重新遞交申請表。
- 對於有人擬規避富戶政策,他指任何政策均面對下有對策情況,但強調房委會會抽查住戶,確保符合規定,而虛報者會違反《房屋條例》。
- 住戶成功調遷後,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長短,均須按家庭入息情況繳交原有、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而且,均須每兩年向房屋署申報家庭入息/資產一次。
- 為避免因水錶的起始讀數而可能衍生的爭議,在情況許可下,新住戶應嘗試抄錄轉名日期當天的水錶讀數,並提供給本署參考。
在删減家庭成員方面,倘家庭狀況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而有所改變時,須立即通知房委會。 若其遷出證明屬實(藉證明文件、家訪,或其他方式),戶主會獲邀辦理删除戶籍 的手續,以及出示他所持的租約以便作出更改。 任何佔用或負責管理某處所的人士,應該申請成為相關供水的註冊用戶。 住宅及非住宅申請人皆須根據《水務設施條例》和《水務設施規例》的要求,提供一份保證書和繳交水費按金及相關費用。 如果前註冊用戶還有水費未付,本署或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文件,例如律師信、已蓋印花的租約、買賣合約等,以便本署核實申請人承接用戶權的生效日期。 若有任何索償或更改保單申請,請即時前往下列相關保險公司網站下載並將已填妥及簽署的表格寄回保險公司。
轉戶主申請表: 遞交網上申請後
如處所現時已有食水供應,申請人可透過網上服務申請承接帳戶(只限以個人名義申請住宅用水或沖廁用水的用戶)。 轉戶主申請表2025 以個人名義申請承接住宅用水或沖廁用水的客戶,可致電本署客戶諮詢熱線辦理轉名手續。 申請人可把填好的申請表格(附註1),以郵遞、傳真或電郵方式,連同香港身分證、護照或商業登記證(視乎何者適用)的副本,提交至水務署。
轉戶主申請表: 最新入息及公屋資產限額點計算?
有一點要留意,若果持有綠表的公屋住戶申請選購居屋或綠置居,必需在成功購買新單位後90日內交回其租住的公屋。 轉戶主申請表 若未能如期交回有關單位,須先向房屋署申請不多於30天的延期居留,如獲批准,他們須為延期佔用該單位繳付佔用費,金額相等於單位的三倍淨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 最新公屋輪候時間又再延長,根據房委會最新數字,一般公屋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再增加至6.1年,比去年底公布的5.9年再增加逾2個月。 當中長者1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亦由3.8年增加至最新的4年。
轉戶主申請表: 公屋申請者如何更改地址/ 增加或删除家庭成員?
如果你選擇於稍後遞交文件,我們會於下一個工作天發出短訊提示。 為避免因水錶的起始讀數而可能衍生的爭議,在情況許可下,新住戶應嘗試抄錄轉名日期當天的水錶讀數,並提供給本署參考。 如本署經評估後認為合適,新住戶首張帳單的水費會根據該水錶讀數計算。 如申請是由新住戶及前註冊用戶共同填寫表格WWO 轉戶主申請表 1145,該水錶讀數亦會作為向前註冊用戶發出終結單之用。 他續指,申請者可以申請原邨或原區安置公屋單位,但有關手續一般需要一年。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Uwants.com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轉戶主申請表: 表格下載中心
該男網民於「香港討論區」發文指,自己一直跟爸爸及妹妹一家三口同住2房的公屋單位,因父親早前離世,只剩下他們兩兄妹,故希望能申請轉戶主。 經房屋署入息審查後,發現其入息及資產超出2人家庭入息97750港元及資產196萬港元限額標準,「過咗196萬多幾萬」,因而被要求遷出單位。 樓主對情況感徬徨,遂求問其他網民,「其實有冇得上訴,交1.5或者2倍租,仲有冇其他辦法? 轉戶主申請表 轉戶主申請表2025 」。 若將繼承公屋的入息及資產審查,改為調低至跟申請公屋的限額對齊,則應該有不少公屋的第二代子女會超標,惟財政能力可能又不足以負擔私樓租金或上車,屆時必怨聲四起。
轉戶主申請表: 戶主轉名配偶毋需受審查
答:公屋申請由遞交表格開始,直到最後的配房程序,整個申請流程共有7個階段。 如申請因不符合資格而不被接納,申請人可在符合一切申請資格後,重新遞交申請表。 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作出申報。 如果家庭成員包括長者,可以在輪候和配屋方面獲得若干程度的優先。 轉戶主申請表 如同一般申請公屋程序,合資格的新戶主,須要進行「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 不同家庭人數的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可參考公屋申請2021一文。
轉戶主申請表: 人士家庭需受公屋入息審查
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3倍但不高於5倍的住戶,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本港公屋資源十分緊絀,公屋輪候冊早已大排長龍,即使分配得到公屋的住戶,亦須每兩年接受一次富戶政策審查,另再有家訪,以確保住在單位內的,是戶主及租約上認可的家庭成員。 如部分家庭成員表明無意要求分戶,其他家庭成員的分戶要求將不獲受理。 然而,後者可以授權房委會把其個案轉介社署,以便獲得適當援助。 倘若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及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定於公屋申請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和「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房委會會將個案轉介相關政府部門/機構進行評估及推薦,以考慮分戶申請。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配偶可無需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而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新戶主。
轉戶主申請表: 香港以外地區見證開立中銀香港賬戶服務
天倫樂調遷計劃:公屋租戶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以便互相 照顧。 至於帶著子女辦理離婚手續的被虐待婦女,房屋署會按社會福利署的推薦,批給她們「有條件租約」,以解決她們的住屋需要。 沒有子女或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的被虐待婦女並不符合申請「有條件租約」的資格,但社會福利署會協助她們解決住屋的問題。 但要留意,申請人以非長者一人申請所輪候的時間,可獲計算入其家庭申請內,但以半數計算,並以不超過18個月為限。 經調整輪候時間後,有關申請會被編訂一個等同於一般申請的登記日期(即相應登記日期);此相應登記日期將作為日後編配及執行公屋申請政策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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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雙方因離婚而未能就公屋的租住權達成協議,我們會按現行離婚政策處理。 視乎餘下的家庭成員人數,例如一個四人家庭,假設轉名後最終只剩一人居住,該單位很大可能被房署視為寬敝戶,亦即餘下家庭成員的居住面積,超出既定的編配標準,或需要調遷至較細單位。 如果新戶主是已登記戶籍的前戶主配偶,而又一直住在該公屋單位,便不用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 另一個近年較常見的遷出情況,是公屋戶主申請購買資助房屋,如綠置居或白居二,在成功購置後須要交出公屋單位。
值得留意的是,申請加入上述(1)、(3)至(8)類別人士,整個家庭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以核實資格。 「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為經修訂後的「富戶政策」所用的水平。 根據公屋租約規定,每個公屋單位只供戶主和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居住。
轉戶主申請表: 公屋「住宅物業權審查」
戶主可申請其家人或親屬在公屋單位內作有條件暫住,以便戶主獲得照顧;或讓戶主能照顧極需依靠戶主的近親。 如果轉名後,家庭總入息未超越公屋入息限額的2倍,只須繳交原有租金;介乎2至3倍,須繳交倍半淨租金;介乎額3至5倍,須繳交雙倍淨租金。 轉戶主申請表2025 不少人把置業希望放眼於資助房屋,無奈的是,公居屋供應有限,且中籤機會低,其實私樓市場也有不少上車機遇,即上千居物色各區放盤,抓緊機會做業主。
業主 / 聯名業主可在婚後及子女出生後申請把配偶和子女加入戶籍。 業主須填妥申請書,並由業主及聯名業主 (如單位屬於聯名購買) 簽署方為有效。 凡申請加入戶籍,必須提交證明文件 (例如:結婚證書、身份證、出生證明書) 的副本,證明新成員與業主的關係。 在處理刪除戶籍申請時,我們也會視乎被刪除的是否關鍵成員而要求申請人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每份申請書只可供加入或刪除戶籍使用,申請人如果需要同時申請加入及刪除家庭成員的戶籍,則須填寫兩份申請書。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明文件副本以親自或郵寄方式遞交居屋屋苑 / 租置計劃屋邨的房屋事務經理。
答:已經成功登記輪候入住公屋申請者,可使用6個途徑查詢自己的公屋申請進度,包括登入房委會 / 房屋署網站,按指示查詢各區最高調查及配房編號。 有準新人發文指,結婚後打算遷出公屋單位,並從名冊上除名,但擔心只剩下一個獨居老人,會被逼遷去細單位。 社會福利署(社署)共提供三項意外賠償計劃,為因道路交通意外、天災、暴力罪行或執法人員使用武器執行職務等致死的情況,向死者親屬提供經濟援助。 發出有關證明書,批准證明書持有人從死者銀行戶口支用款項,以支付死者的殯殮開支或死者生前贍養的人士的生活費,以及檢視死者的銀行保管箱。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房委會認為在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