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私人公司會彈性處理,因此有些媽媽甚至可以放「前1後9」。 根據修訂條例規定,合資格僱員可選擇在預產期前2-4週取得僱主的同意下任意選擇時間進行有薪產假的放取。 如僱員未提出要求,或僱主未得到僱主同意,那麼僱員須在預產期前4週進行放取。 簡而言之,只有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大於等於40星期(280天)才有資格放取14週(98天)有薪產假期。 然而,如果僱員在訂定的產假開始前,未按連續性合約為僱主服務超過40星期,只要給予僱主懷孕通知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仍然可獲14星期無薪產假。 僱主支付的新增產假薪酬,可向政府全數申領發還,勞工處將外判相關工作,希望將設立發還機制的時間縮短。
- 現時有關將法定產假由10星期增加到14星期的《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已經刊憲及提交至立法會。
- 條例下,法定產假由原本的10個星期增加至14個星期,讓合資格的僱員在緊接10個星期的產假後連續放取。
- 修訂條例定義,如若僱員滿足規定的相關所有條件,則僱主由僱員經醫生證明書證實懷孕之日起至產假結束而應復工之日為止,不得解僱該僱員。
- 健營生活.關心你的營養師 註冊營養師謝詠瑩,將與大家分享如何「肥胎不肥人」,以及產後修身的秘訣,拆解產前產後的飲食誤區。
勞工顧問委員會下周三會議其中一項議程是成立發還產假薪酬籌備辦事處。 14星期產假生效2025 如僱員沒有提出要求,或未得到僱主的同意,則須在預產期前4星期開始放產假。 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產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80%。
14星期產假生效: 立法會三讀通過有薪產假延長至14個星期 薪酬補貼上限增至8萬元 除法定假期外 仲有特別假期?
該處表示,《2020年僱傭(修訂)條例》旨在延長《僱傭條例》下的產假,讓合資格僱員在緊接十周產假之後連續放取多四個星期產假,並維持以現時法定產假薪酬比率,即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就延長產假須支付的法定產假薪酬,每名僱員上限八萬元。 立法會三讀通過,有關延長產假的《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料今年底前可落實措施。 而法定產假將由現時10星期增至14星期,即額外多了4個星期的產假,而產假薪酬支出由政府承擔,每名僱員補貼上限為8萬元。
草案訂明申請產假的僱員薪酬補貼上限,由36,822元調高至80,000元,料今年底前落實措施。 產假等計算類似繁瑣的僱員津貼支付需要對法規有充分的了解並有相應的業務知識,同樣地,HR員工還需要了解相關機構的動態和最新消息,避免錯過法規調整的重要訊息。 但如若需要準確、高效地完成複雜的工作,則需要一套自動、系統化的處理方式。
14星期產假生效: 法定產假增至14周 附申請產假懶人包
如僱員在未開始放產假前已分娩(即產下嬰兒),則以分娩日爲產假開始的日期。 在這情況下,僱員須在分娩後7天內將分娩日期通知僱主,並說明放產假的打算。 產假變長,各位媽媽可以有更多時間去調理身體和專注照顧初生寶寶,確實是一大喜訊! 瑞典為全球生育福利最好的國家,當地的媽媽享有68周的有薪產假,其中390日能收取80%的產假薪酬;其次是挪威,家長們可以自行選擇享有49周100%薪金產假,或59周80%薪金產假。 政府在2年前的施政報告中,提及將產假由10個星期延長至14個星期,終於在7月9日立法會三讀通過。
-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早前表示,林鄭月娥作為香港首位女特首,亦同時身為人母,應更明白香港女性兼顧工作及家庭所面對的困難,希望對方能身同感受地推出協助婦女的政策。
- 民建聯及工聯會一直爭取延長法定產假,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及葛珮帆昨日均在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公布延長法定產假將生效的消息。
- 而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產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 注:僱主須剔除( i ) 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 ( ii ) 就該期間已支付款項。
- 其中今年7月1日落實延長產假的香港蜆殼,其人力資源總經理劉鳳儀指出,希望透過延長有薪產假至16星期,鼓勵各階層的女同事與公司並肩同行,讓她們能夠兼顧家庭計劃、以及事業發展。
- 若能與老闆取得共識,或得到老闆同意,準媽媽可以考慮「前4後6」、「前3後7」、「前2後8」,甚至「前1後9」的放產假模式。
當然,預產期都只是一個估算的日子,如突然有意外驚喜,準媽媽在未開始放產假前BB已搶閘出來見面,則以分娩日為產假開始的日期;如BB較預產期遲來跟媽媽見面,準媽媽可享有一段日數相等於預產期翌日起至實際分娩日爲止的額外產假。 此外,如準媽媽因懷孕或分娩而引致疾病或不能工作,最多可額外休假4星期。 有薪產假的薪酬每日款額相等於懷孕員工在產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即是人工的八折。 假若可以享有有薪產假,而你之前的工資為每月$28000,那麼你在放產假期間,每月便可取得$22400。 注:僱主須剔除( i ) 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 ( ii ) 就該期間已支付款項。
14星期產假生效: 法定產假12月11日實施
2018年施政報告提及政府將啟動立法機制將現時的10星期產假增至14星期,加碼「14週產假」有薪定無薪,以下將為你拆解。 很多媽媽都認為自己坐月期間「冇啖好食」,其實月子餐亦能變得多元化,參考50款產後月子食譜,日日不同菜式完全無難度。 產婦產後身子虛弱,經常出現口淡情況,這個情況可以飲用炒米茶及坐月補血湯水,滋陰提氣。 如僱員在發出懷孕通知前已被僱主解僱,她可在緊接解僱通知後立即提交懷孕通知予僱主。 以你合資格的裝置換購,即可在下次購物時享有以舊換新優惠,又或換取 Apple Store 禮品卡,讓你可隨時使用22。
若能與老闆取得共識,或得到老闆同意,準媽媽可以考慮「前4後6」、「前3後7」、「前2後8」,甚至「前1後9」的放產假模式。 健營生活.關心你的營養師 註冊營養師謝詠瑩,將與大家分享如何「肥胎不肥人」,以及產後修身的秘訣,拆解產前產後的飲食誤區。 14周相等於98天,但內地職場婦女的產假最基本都有128天。
14星期產假生效: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希望立法會能在7月中暑假休會前通過該項修訂,政府亦會爭取此項延長產假的措施可於今年年底前生效。 14星期產假生效 林鄭月娥表示,作為香港首位女性行政長官,對能在任內推動婦女的發展和權益感到高興。 14星期產假生效2025 14星期產假生效2025 勞工處表示,在過渡期間,如僱員的預產期接近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僱傭雙方應就僱員的實際分娩日期保持溝通,以確定僱員是否可享有新增的四周法定產假。
14星期產假生效: 法定產假增加至14個星期 (已經生效)
例1:連續性合約受僱僱員Laura在2021年5月17日開始放取有薪產假,按照修訂條例,僱員產假薪酬應維持平均日工資的⅘。 14星期產假生效2025 僱主須在正常糧期支付《修訂條例》下的新增四個星期產假薪酬(即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之後僱主可透過報銷形式向政府申領發還該筆已支付的產假薪酬,詳情請參閱勞工處編製有關「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的資料。 至於加碼的4星期產假暫訂全由政府「資助」,而這個補貼同時設有$36822的上限。 如果準媽媽在放產假前的人工在$46000以下,則其在延長的14星期有薪產假薪酬仍能全數得到補貼。 雖然計劃尚未落實,但如能遁這個途逕去進行,既可減輕中小企僱主的負擔,亦能惠及職場準媽媽,不失為一個德政。
14星期產假生效: 政府推行14星期有薪產假將落實?準媽媽要知僱傭條例中的放產假事項
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產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四個星期產假薪酬上限為80,000元。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僱主在正常糧期支付所有產假薪酬後,可透過報銷形式向政府申領發還《僱傭條例》下須支付及已支付的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詳情請瀏覽「發還易」網站(網址:/tc/home)。
14星期產假生效: 產假延長至十四週,Workstem話你知有薪產假如何計!
修訂條例定義,如若僱員滿足規定的相關所有條件,則僱主由僱員經醫生證明書證實懷孕之日起至產假結束而應復工之日為止,不得解僱該僱員。 如若違規解僱懷孕僱員,不但面臨著高達HK$100,000的高額賠償,還需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補償金和14星期應得產假假期薪酬。 立法會今年7月9日以54票贊成、零票反對、兩票棄權,正式通過《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增加法定產假至14周。 新增的4周產假,薪酬的額外支出全數由政府承擔,並維持以現時法定產假薪酬的比率,即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薪酬上限為每名僱員8萬元。
14星期產假生效: 延長法定產假修訂條例下周五生效
去年年尾特首發表的施政報告難得為在職的準媽媽帶來一大喜訊,將有薪產假加碼至14星期,也即比原來的產假多了差不多一個月! 雖然計劃仍在討論中,但政府部門已帶頭實施相關政策,相信落地實行將會是近期的事。 而jobsDB亦已經率先響應「14星期產假」的安排,給準媽媽員工放一個延長假期。 若果僱主和僱員之間,沒有事前協定產假時間的安排,正常都是放「前4後6」(預產期前4個星期開始至預產期後6個星期)。 如僱員沒有提出要求或未得到僱主的同意,則必須在預產期前 4 星期開始放產假。 但若得到僱主的同意,僱員可選擇在預產期前2至4星期開始放產假。
14星期產假生效: 香港產假現僅有10個星期 需符合 3 個條件
據報道,中國為了推行二孩政策,各省市開始修改法例調整婚假、產假和侍產假日數。 14星期產假生效2025 根據人民網整理12個省的新計生條例,山西、安徽、江西、山東、四川、寧夏,產假為158天;福建產假最短158天,最長可放180天;天津、浙江、湖北、廣東產假則為128天。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早前表示,林鄭月娥作為香港首位女特首,亦同時身為人母,應更明白香港女性兼顧工作及家庭所面對的困難,希望對方能身同感受地推出協助婦女的政策。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她上任首份施政報告,施政報告將初步建議男士侍產假由現時3天增加至5天;而法定產假會研究由現時「前4後6」共10周,增加至14周,與國際勞工組織制定的公約看齊。 14星期產假生效 至於工聯會和民建聯都要求產假由4/5支薪增至全薪,暫時未知施政報告會否着墨。
14星期產假生效: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產假
例:2020年1月15日根據連續性合約入職的員工阿莉在A公司就職。 今年3月初並已發出懷孕及打算向僱主領產假的通知,且公司沒有強制要求提交醫生說明書其產期的情況下。 根據僱傭條例,孕婦僱員在同時滿足如上所示三條規則,可在規定時間放取14週有薪產假。 條例下,法定產假由原本的10個星期增加至14個星期,讓合資格的僱員在緊接10個星期的產假後連續放取。 而現時法定產假薪酬的比率將維持不變,即仍是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政府在新條例下容許僱主通過「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向政府申請資助,發還已支付的產假薪酬。 現時,政府仍在就「發還產假薪酬計劃」進行準備工作,有需要的人力資源從業員應妥善保留相關文件,並留意2021年的公佈細則。 根據勞工法例,在老闆的同意下,準媽媽可以選擇在預產期前2至4星期開始放產假。 假若準媽媽沒有特別提出要求,或未能取得老闆的同意,則須在預產期前4星期開始放產假。
民建聯及工聯會一直爭取延長法定產假,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及葛珮帆昨日均在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公布延長法定產假將生效的消息。 僱主應該就其僱傭手册或公司政策作出相應調整,以確保遵守經修訂的《僱傭條例》。 14星期產假生效 僱主須注意除上述更改外,《僱傭條例》下的其他生育保障法例仍繼續生效,僱主有義務確保僱員的法定保障得以實行。 在新條例下,僱員如能出示由醫療專業人員(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冊助產士或註冊護士)簽發的到診證明書,即俗稱「到診紙」,亦可獲得疾病津貼。 此外,修訂項目接納由醫療專業人員所簽發的到診證明書,作為合資格僱員就接受產前檢查當日有權獲得疾病津貼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