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軍陸海空軍的階級,軍士官分別在其官階前冠以其所屬軍種,例如:陸軍一級上將、海軍上校、空軍中尉、陸軍上士等。 1949年政府遷台後,陸續取消了準尉、特級上將及增加士官長等級,其餘基本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 用綴在肩章或領章等處的等級符號,標明軍人社會地位和軍事級別的稱號,叫做軍銜。 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根據軍人的職務、軍事素養和業務素養、資歷貢獻以及軍兵種或勤務區分。 國軍在台灣時期,只有下列幾種職位的將領晉任一級上將,為數最多的是掌握國家軍令大權的參謀總長;其次是位崇但無權責的總統府戰略顧問;其他有總統府參軍長、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
軍階是指軍隊中對不同職務的軍人授予的等級稱號,即區別軍人等級的稱號。 軍階將軍人的榮譽稱號、待遇等級和職務因素融為一體,使其兼有調整部隊指揮關係和調整個人利益關係的兩種功能。 上士階級 上士階級 2013年由於國防六法的實施,此後二級上將在承平時期除非立下特殊功勳或不幸殉職,才有機會升上一級上將。 2020年1月2日參謀總長沈一鳴將軍不幸意外殉職,由總統蔡英文追晉為一級上將。 本圖表按照北洋政府於1912年10月23日頒佈的陸軍服制[16]中規定的肩章樣式繪製的直式肩章。
上士階級: 中華民國國軍軍銜
中華民國國軍陸海空軍的階級,軍士官分別在其官階前冠以其所屬軍種,例如:陸軍一級上將、海軍上校、空軍中尉、陸軍上士等是[1]。 上士階級2025 主要武器裝備是以主作戰艦、輔助艦艇、潛艦、海軍陸戰隊、海軍航空隊等核心戰力為主,以建立現代化海軍,並且以「高效質精、快速部署、遠距打擊」之海軍戰力作為目標,包括反封鎖能力、保存戰力等等。 中華民國海軍在積極推進國艦國造程序,強調國防自主以適應需求,產生了磐石油彈補給艦、玉山級船塢運輸艦以及海鯤級潛艦等一系列現代艦艇。 相對具體軍階的漢語稱號,「軍階」(rank)一詞在漢語裡出現較晚。
1945年12月,撤銷海軍總司令部,同時將軍政部海軍處擴大為海軍署,由軍政部部長陳誠兼任署長。 1946年7月1日海軍署撤銷,改編為中華民國海軍總司令部,隸屬中華民國國防部,陳誠以參謀總長名義掛名海軍總司令。 編組為海防艦隊(駐青島)、江防艦隊(駐江陰)、運輸艦隊(駐上海)及8個炮艇隊。 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頒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年底前將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士官軍階從原先一至六級士官6個級別調整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7個級別。 1950年2月,中華民國政府將關閉政策下的封鎖海域擴大至中國大陸的全部沿海地帶,封鎖臺灣海峽長達三十年。
上士階級: 北洋政府軍軍官
除禮砲連部分,是隸屬陸軍關指部(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砲兵營第一連擔綱,舉凡友邦元首訪問台灣時所舉行的軍禮歡迎儀式,或者總統在國內出席軍方活動、主持武器裝備成軍,都能見到其身影。 時至今日,為強化對中樞核心的快速應變能量,運用快反連重機的機動性,可在都市道路間穿梭,搭配手槍、步槍、紅隼反裝甲武器等裝備,依令執行各項任務。 除持續精進戰鬥技能,快反連也因為有重機甚至是前導禮車,使得國軍各種禮儀性質任務絕對少不了他們,當快反連出這類勤務時,就能看到榮譽軍階上身。 上士階級 若是以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忠烈祠等駐防點來看,不論是禮兵交接還是升降旗儀式,場上的清一色掛「上士」;但如果是加入平均身高190公分的儀隊旗隊,掌旗官掛的尉官軍階,其實同樣也是榮譽階。 上士階級2025 這種榮譽階級最主要的用意,一方面是隊伍嚴整性能夠一致,二方面外賓看到眼前出勤的軍人則有一定階級,感覺起來也比較「有面子」。 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海軍儀隊禮服上的上士階是以臂章方式佩掛,直到近期悄悄從臂章變成肩章,這個改變至少從今年第3屆全國高級中學儀隊競賽中,就能看到出場表演的海儀有此一改變。
- 士官军衔从原先一至六级士官6个级别调整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7个级别。
- 士官長(英語:Sergeant Major),又稱軍士長,是軍階之一。
- 中華民國國軍的士官(包含士兵)共分九級,上士相當於美國陸軍或美國海軍陸战隊的Staff Sergeant、美國空軍的Technical Sergeant、或美國海軍的Petty Officer 1st Class;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相對應官階為上士。
- 2001年行政院曾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修正草案,擬增設「特等士官長」一階,係授予取得博士學位之士官長,但並未修法實施。
-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國軍陸續取消了準尉、特級上將及增加士官長等級,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
- 在中華民國的軍銜制度中,上士之下的階級為中士,上士之上的階級為士官長。
- 1946年7月1日海軍署撤銷,改編為中華民國海軍總司令部,隸屬中華民國國防部,陳誠以參謀總長名義掛名海軍總司令。
在一般國家的軍隊體制裡,軍人分為軍官、士官及士兵三大系統,各有其任務執掌,士官又可區分為士官長及士官。 而在三軍儀隊以外,國軍還有其他單位的人員在出勤時會掛上榮譽軍階,也同樣都是「上士」,他們分別是在國慶典禮擔任標兵的憲兵、騎乘重型機車的憲兵快反連(前憲兵機車連),以及專責執行禮砲任務的「陸軍禮砲連」等。 上士階級2025 能在國家最重要的慶典中擔任標兵,無論在服儀、動作上,絕對都是憲兵一時之選,人員由總統府憲兵營中挑選擔任,如果你要看全國憲兵身材條件最好的一批,府前標兵便是這一群。 上士階級 目前,中華民國國軍依中華民國法律仍使用「軍階」,而中國人民解放軍使用「軍銜」。 香港、澳門二地對對此沒有特別的區分,新加坡也使用「軍銜」稱呼其軍中等級。
上士階級: 臺灣時期
「士官督導長」自連級單位開始設置,是每個編制單位內士官的最高職務,協助主官綜理單位所屬士官及士兵,簡稱「士督長」或「督導長」,並冠以該單位的編制層級;連級單位若人力不足,可由資深上士派代士官督導長職務。 其中在司令部層級曾稱為「總士官長」,2013年該職稱亦修定為「士官督導長」。 1904年,練兵處制定各類規章,向慈禧太后提出依照西方的三等九級軍階,制定清軍的軍階體系,以取代武官官銜體制。 民國初年,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沿襲晚清體系,並陸續制定、完善各類與軍階相關的規章。 至此,三等九級軍階制中的軍階漢語稱號全部確定下來,沿用至今[1]。
參謀總長、陸軍司令、海軍司令、空軍司令、副參謀總長執行官、國防部副部長(軍備、軍政)、國防大學校長。 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突破中華民國對臺灣海峽的封鎖,臺灣海峽復航。 1996年後,中華民國海軍裝備已非50年代可比擬,海峽兩岸的緊張態勢亦日趨緩和。 朝鮮人民軍和大韓民國國軍中相當於士官長的級別分為兩級,其中二級士官長的對應漢字為「上士(상사 Sangsa)」,而一級士官長的對應漢字則分別為「特務上士(특무상사 T’ŭkmu-sangsa)」和「元士(원사 Wonsa)」。
上士階級: 中華民國海軍階級章
軍隊編制上多以士官長、上士擔任副排長,中士擔任班長,下士擔任副班長,下轄三到四個伍,各有三到四個伍長,此職務可由年資較深的一等兵或上等兵代替,中士階級可以用軍階較低的人員擔任高階職務,稱為「佔缺」。 自2013年7月1日起,海軍固定翼反潛巡邏機移交中華民國空軍體系,海軍航空指揮部也在同一天降編為海軍反潛航空大隊[9]。 中華民國海軍第一艦隊司令沈鴻烈1927年合併中華民國海軍第二艦隊,將兩個艦隊與江防艦隊合組為東北海軍聯合艦隊。 國民革命軍1929年-1946年使用,中華民國空軍1937年-1975年使用,中華民國海軍1931年-1951年使用。 本圖表按照北洋政府於1912年10月23日頒布的陸軍服制[16]中規定的肩章樣式繪製的直式肩章。 單以外觀而言,禮砲連和陸軍儀隊的勤務穿著是一模一樣,僅能從人員身高和身上臂章加以分別。
上士階級: 士官長
清末出現過「官階」、「品目」、「品級」、「等級」、「等差」等稱呼。 中華民國成立後,南京臨時政府稱呼其為「官佐士兵階級」,北洋政府稱呼為「軍官佐士兵等級」,1928年後的國民政府則稱呼為「軍官佐及士兵等級」,一般簡稱為「軍階」。 在國民革命軍時期也使用階級、軍階等稱呼,但也出現過「軍銜」等非正式稱呼。 由於清廷經費有限,清廷的新式海軍雖確定分成三支艦隊(北洋艦隊負責山東及以北之黃海、南洋艦隊負責山東以南及長江以外之東海,廣東水師則負責福建及南海),主要建軍重點便以有鞏固京畿需要的北洋建軍優先。
上士階級: 士兵衔级施行新制度,再见四级军士长!你好一级上士
早在中華民國建立時,為了持續發展海軍,而成立中華民國海軍署。 1928年北伐勝利後,1928年12月1日,國民政府在國民政府行政院軍政部之下設立海軍署,任命陳紹寬中將為署長。 1929年南京國民政府將海軍署擴建為國民政府海軍部,下設總務廳及軍衡、軍務、艦政、軍械、海政、軍學等六司,並開始培養海軍。 上士階級2025 [1]初期艦隊約44艘,排水量3萬餘頓;至抗戰前夕,艦隊增至58艘,5萬餘噸。
上士階級: 二級上將
禮砲連是以105公厘榴砲擔任禮砲,由於什麼層級的人士享有禮砲21響或是19響都有明文規定,每一發之間的時間差均得嚴密計算、掌握,官兵平時即持續訓練,確保正式勤務時,不會「放砲」或者當有一門砲出現狀況時,能夠立即排除補上。 在实际工作中,军衔高的士兵与军衔低的士兵,军衔高为上级。 军衔高的士兵在职务上隶属于军衔低的士兵时,则职务高的为上级。 中國國土內有長江、黃河等利於航運之河流,且有京杭大運河等人工運輸線維持國家運作,為了保護這些設施,故熟於水面作戰的水師成立相當久遠,其中有各種不同功能的船艦如補給艦、運兵艦、補水船等,並有專師各種江湖或近海、遠海作戰的戰艦。
上士階級: 海軍陸戰隊軍備
然而福州船政局的自建成果在中法戰爭時馬江海戰遭摧殘殆盡,因此自強運動後期新式海軍籌建轉向和國外購艦為主。 其中,高級軍士包括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中級士官包括一級上士、二級上士;初級士官包括中士、下士。 軍階制度的意義,主要是有利於提高軍人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加強軍隊的組織紀律性,方便部隊的指揮與管理,促進正規化建設,對國際聯盟作戰和軍隊間交往也具有重要作用。 中士是軍人的職銜,士官的一種,在大多數國家的軍銜制度中,中士之下的階級為下士,中士之上的階級為上士。 士官長(英語:Sergeant 上士階級2025 Major),又稱軍士長,是軍階之一。
上士階級: 指揮
美軍的准尉(Warrant Officer)介於軍官和士官之間,是一個獨立的軍階體系,並沒有相對應的北約代號。 雖然北約之外的國家的指揮系統結構並不完全與北約系統相對應,不過這個代碼仍然能提供有用的粗略比較。 上士階級2025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年底前将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士官军衔从原先一至六级士官6个级别调整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7个级别。
上士階級: 軍官軍階
在北洋建軍全盛期,曾一度聲稱為世界海軍前十強;但清廷在1890年後未能持續更新海軍軍艦及裝備,海軍人才在思想與素養也未足,導致在甲午戰爭時的慘敗。 上士階級 上士階級 在19世紀末到清朝下臺前,清政府仍努力重振軍備;除繼續向國外採購新艦補充戰力,也將剩餘軍艦改編為巡洋艦隊及長江艦隊。 但是在辛亥革命爆發之際海軍軍官多支持革命政府,沒有意願保衛清廷,最後清朝建立的海軍包括器物及教育人才大部分都順利轉移給了中華民國,不少由清廷開辦的海軍學校訓練出的海軍軍官均繼續向易幟後的政府效命。 在中華民國的相關軍階制度中,過去施行准尉時期曾使用「軍士長」之稱,現稱「士官長」。 上士階級2025 士官長分為三階,由低至高為:三等士官長、二等士官長、一等士官長[1],簡稱為「一等長」、「二等長」及「三等長」。
上士階級: 士官
中華民國國軍的士官(包含士兵)共分九級,上士相當於美國陸軍或美國海軍陸戰隊的Staff 上士階級2025 Sergeant、美國空軍的Technical Sergeant、或美國海軍的Petty Officer 1st Class;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相對應官階為上士。 中華民國建立後,海軍艦艇由海軍部指揮;雖然海軍部多度提出擴軍計劃,然而受限於經費不足,加上後續國家爆發延綿日久的軍閥內戰,中華民國海軍發展進入停滯期;同時孫中山領導的國民黨政府以護法運動為號召多度策反北京政府的海軍改幟,更加劇海軍內部的分裂狀態。 停滯期間因中華民國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成為勝利國,使得當時海軍獲得第一批戰利艦,但因中國陷入南北內戰,1918年後世界各國決定對中國實施軍武禁運,海軍建軍進入死寂狀態。 直到國民革命軍北伐完成,1928年解除禁運,十年建設期間海軍才有較大規模的建艦計劃。 另外可以指軍人的職銜,屬於士官,中華民國國軍上士多半擔任副排長的職務。 上士階級 在中華民國的軍銜制度中,上士之下的階級為中士,上士之上的階級為士官長。
上士階級: 海軍兵科
資深上士為中華民國海軍獨有,授予於上士階級服役滿十年未升士官長的上士成為資深上士。 為了幫助了解不同國家間的軍階比較,在這裡使用北約軍人等級符號(英語:Ranks and insignia of NATO armies officers)(NATO codes for grades of military personnel)。 這個代號是建立用來規範北約各成員國在特定聯合行動時的軍銜和指揮系統,雖然一些特定軍階高於他國應該同級的情況常常發生。 軍官軍階是由OF-1到OF-10;OF(D)是一個特殊的分類,代表等待委任中的軍官訓練生。
2001年行政院曾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修正草案,擬增設「特等士官長」一階,係授予取得博士學位之士官長,但並未修法實施。 上士階級 對日抗戰爆發後,為了節省經費,中央政府於1939年將海軍部降為中華民國海軍總司令部。 上士階級 而後海軍在日本海軍艦隊攻勢下自沉長江,海岸線的喪失使得海軍僅剩少量炮艦在內河與內湖佈雷,阻撓日軍利用河道將船艦、軍隊及補給深入中國內部。 1945年9月1日,軍政部之下設立海軍處,軍政部部長陳誠上將兼任處長,而掌實權的副處長為周憲章少將,審批「海總」的全部公文,辦理海軍有關事宜。 抗戰勝利後,中華民國海軍接收日本降艦數十艘,美國也贈與登陸艦20餘艘、護衛艦數艘,使得海軍得以重建。
中華民國國軍陸海空軍的階級,軍士官分別在其官階前冠以其所屬軍種,陸軍及海軍校、尉官在軍種後需再加官科,例如:陸軍一級上將、海軍財務上校、空軍中尉、陸軍裝甲兵上士等[1]。 上士階級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國軍陸續取消了準尉、特級上將及增加士官長等級,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國軍陸續取消了准尉、特級上將及增加士官长等級,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國軍陸續取消了准尉、特級上將及增加士官長等級,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