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福利金計劃》前稱《傷殘老弱津貼計劃》,是香港政府對長者及傷殘人士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由社會福利署社會保障部負責處理申請。 這個制度是透過每月提供現金津貼,協助嚴重殘疾或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應付日常需要。 這項計劃包括普通及高額傷殘津貼、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普通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俗稱「特惠生果金」)(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申請以上津貼的人士必須符合特定的資格,包括居港規定、並非在囚人士、領取津貼期間仍然在廣東省(廣東計劃)/福建省(福建計劃)/香港(其他津貼)居住最少60天等。 另外,申請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要經過經濟狀況調查。 傷殘津貼/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可親自或由親友代其前往其住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用電話﹑傳真﹑電郵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亦可由政府部門或其他非政府機構轉介。
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為年齡65歲或以上或嚴重殘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年老或嚴重殘疾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2025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這項計劃包括高齡津貼、普通傷殘津貼、高額傷殘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申請本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的人士均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
由2023年2月1日起,高齡津貼的每月金額為$1,570。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2025 有經濟困難的長者也可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凡符合申請資格的綜援受助長者,若選擇到廣東或福建省養老,則可申請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繼續領取現金援助。 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為嚴重殘疾或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嚴重殘疾或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 (d) 長者生活津貼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申請人而每月收入及資產並沒有超過規定的限額。
- 安老院舍照顧服務旨在為一些未能在家中獲得適當照顧的長者,提供住宿及起居照顧,協助他們保持身體健康,促進社交生活。
- 另外,申請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要經過經濟狀況調查。
- 補助金會以劃一金額,並連同津貼金一併發放給符合資格的傷殘津貼申請人。
- 傷殘津貼/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可親自或由親友代其前往其住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用電話﹑傳真﹑電郵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亦可由政府部門或其他非政府機構轉介。
- 《公共福利金計劃》前稱《傷殘老弱津貼計劃》,是香港政府對長者及傷殘人士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由社會福利署社會保障部負責處理申請。
各項津貼均依照劃一金額發放給符合資格的申請人。 註:年齡介乎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12 至 64 歲並符合資格領取傷殘津貼的申請人,每月可獲發交通補助金,以鼓勵他們多些外出參與活動,從而促進他們融入社會。 補助金會以劃一金額,並連同津貼金一併發放給符合資格的傷殘津貼申請人。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補助金
另外,申請人可在本網頁下載「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表」,填妥後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寄回或親自交回社會保障辦事處(詳情請參閱「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有關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的申請辦法,請參閱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網頁。 註:本署接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申請人達到申領津貼的年齡(即分別為65歲或70歲生日)前一個月內提交申請。 在此安排下,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的款項會以申請人屆滿有關申領年歲及符合其他領取資格當日開始計算。
(4)離港是指離開香港前往內地、澳門或海外國家/地區。 於領款期間,繼續在香港居留(不適用於廣東計劃/福建計劃)。 沒有領取本計劃下的其他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2025 符合下列個別津貼的條件:(a) 普通傷殘津貼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明為嚴重殘疾﹔及其嚴重殘疾情況將持續不少於六個月。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津貼金額
如申請人未滿18歲而沒有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或申請人年滿18歲但經醫生證明身體狀況不適宜親自提出申請,其申請可由社會福利署(社署)署長委任一名受委人代其辦理。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2025 同時,環保署將於2024年4月1日起實施垃圾收費,而政府亦會由垃圾收費的實施日期起,向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每人每月發放10元津貼,以照顧他們的經濟需要。 安老院舍照顧服務旨在為一些未能在家中獲得適當照顧的長者,提供住宿及起居照顧,協助他們保持身體健康,促進社交生活。
(c) 高齡津貼年齡在70歲或以上。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2025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d) 長者生活津貼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申請人而每月收入及資產並沒有超過規定的限額。 (e)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分別設有高齡津貼及長者生活津貼,詳情請參閱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網頁。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服務單位資料
社會福利署由2023年9月1日起將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前「連續一年居港規定」下的離港限制由56天放寬至90天,即申請人在申請前一年內離港不超過90天,並符合其他申請資格,便可申請公共福利金計劃。 政府通過各項計劃為長者提供多種社會服務及福利,包括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安老院舍照顧服務,以及長者經濟援助。 非政府機構亦設有各種支援服務,確保長者能各取所需,安享晚年。 此外,65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均可申請長者咭,以方便他們享用政府部門、公共機構及商號為長者提供的優惠票價、折扣和優先服務。 社會福利署於2003年11月起實施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專為長者而設的受資助長期護理服務時,會被安排接受統一評估,確定他們的服務需要,並安排切合他們所需的長期護理服務。 申請人可得的津貼是由本署收到申請的日期(如申請是由其他機構轉介,則為申請日期或轉介日期)或由申請人符合資格領取津貼的日期起計算,但以較後的日期為準。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申請資格
行政院長陳建仁透過預錄影片致詞表示,隨著大數據技術及人工智慧的快速發展,醫藥衛生及電子資訊的跨域合作已是必然趨勢,透過公私協力建置數據與生物銀行,將是促進公共衛生與生醫產業發展的重要關鍵。 除此之外,在特別津貼中,為就讀全日制學校並需要在外午膳的學生而設的膳食津貼將由現有的340元增至350元。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高齡津貼(即俗稱生果金)/ 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手續及津貼發放的安排是怎樣?
註: 本署接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申請人達到申領津貼的年齡(即分別為65歲或70歲生日)前一個月內提交申請。 長者生活津貼則為65歲或以上,而入息及資產並沒有超過規定限額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特別津貼。 注意受惠人不可同時領取高齡津貼及長者生活津貼。 其中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為年齡在65歲或以上或嚴重殘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2025 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是為70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的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公共福利金計劃
此外,綜緩申請人可獲發特別津貼,以應付個人或家庭的特別需要,例如租金、水費及排污費、電話服務相關的開支、眼鏡費、學費及其他教育費用、醫生建議的膳食、醫療及康復用品等支出。 長者地區中心及長者鄰舍中心分別在地區及鄰舍層面為長者提供多種服務,包括教育、發展、護老者支援服務、外展網絡、輔導、膳食、轉介及偶到服務。 按照現時的既定機制,政府會按社援指數截至每年10月底的12個月移動平均數,比較截至上一年10月底的按年變動,以此為基礎調整由翌年2月1日起生效的綜援的標準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之津貼金額。 除政府部門外,多個非政府團體及社區服務組織也為長者提供不同服務及資訊,包括24小時緊急召援系統,讓長者在遇到緊急事故時直接與呼援服務員對話,尋求協助。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2025 為支援體弱長者在照顧上的需要,以中心為本的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或單位及以家居為本的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及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提供一系列的照顧及支援服務。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資助與福利
公共福利金計劃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才有資格領取津貼:A. 在緊接申請日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56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註:(1)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並非以定居原因獲准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輸入勞工和旅客),均不符合資格申請公共福利金。 (2)18歲以下的香港居民如申請傷殘津貼可獲豁免上述(a)項居港七年及(b)項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3)在核實公共福利金申請人是否符合在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時,如申請人在該段時間內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就學(只適用於傷殘津貼申請人)或從事有薪工作而又能提供文件予以證明,有關的離港日數可獲考慮豁免計算。 又如申請人因病需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接受治療而又能提供足夠理由及文件證明其情況,社會福利署署長可酌情考慮豁免計算有關的離港日數。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相關內容
「資產」(4)包括土地和非自住物業(5)、現金、銀行儲蓄、股票及股份的投資(包括債券、基金、獨資、合夥經營的公司/商號或有限公司的權益及累算退休權益(6))、商業/作投資用途的車輛(例如的士及公共小巴)及其營業牌照,以及金條及金幣等。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2025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自住物業(5)、將來自用的骨灰龕及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則不包括在內。 因此,所有類別的綜援受助人可獲發的標準金額和長者生活津貼金額都會在2024年2月1日開始上調3.3%後,再由4月1日起增加10元。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申請資格驗算
香港現設有不同類型的安老院舍,照顧長者各類護理需要。 如申請人經醫生證明身體狀況不適宜親自提出申請,其申請可由社會福利署(社署)署長委任一名受委人代其辦理。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入息」包括工資、手工業或生意上的入息等(包括薪金、工資、每月收到的佣金或獎金,以及從自僱所得的每月入息)、退休金/長俸、從收租所得的淨收益,以及從年金計劃所得的固定年金(3)。 家庭成員或親友的金錢援助,以及在安老按揭計劃(只適用於以自住物業作抵押的安老按揭計劃)及保單逆按計劃下每月所獲得的款項則不包括在內,但款項中未動用而累積為儲蓄/現金的部分,會被視作「資產」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