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四九年到一九六0年,许多香港人的身份证已经破损不堪,加上有些人的样貌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改变,使原本的身份证出现很多漏洞。 第一代身份证是用对折的硬质纸张制造,上有持证人的相片与指模,以及政府官员手写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职业、年龄、住址等,但没有显示有效期限。 相信不少人都希望擁有屬於自己的幸運數字,有些人更希望可以更改身份證號碼為自己的幸運數字,幫自己帶來好運。
申請人必須在領證時交回「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以便註銷。 若申請人並未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駐內地辦事處,須在領證時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二 零 零 三 年 八 月 十 八 日 展 開 的 全 港 市 民 換 領 智 能 身 份 證 計 劃 已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圓 滿 結 束 。 申請人在前往指定的人事登記辦事處換證前,可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或網頁/icbooking 預約及預先填妥申請表格,以便能更快捷地辦理換證手續。 十六歲以下的申請人,同意該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在申請書簽署的一方)可親身或書面授權一名年滿十八歲的人士(授權書)於有關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該兒童的護照,而該兒童必須在遞交申請或領取護照時親身到駐內地辦事處。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香港居民身份证(非永久)是否有有效期?通过留学方式申请的身份证和通过单程证方式申请的身份证有区别吗?
在 二 零 零 九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度 , 本 處 共 簽 發 了 本 簽 證 身 份 書 。 申 請 人 亦 可 在 所 預 約 日 期 前 的 一 個 工 作 天 更 改 或 取 消 預 約。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護 照 條 例 》 就 簽 發 香 港 特 區 護 照 及 其 他 有 關 事 宜 訂 定 條 文 , 而 有 關 簽 發 其 他 香 港 特 區 旅 行 證 件 的 權 力 , 則 於 《 入 境 條 例 》 及 《 入 境 規 例 》 中 訂 明 。 香 港 特 區 護 照 的 防 偽 特 徵 設 計 和 護 照 的 個 人 資 料 印 製 工 作 , 均 採 用 最 先 進 的 技 術 進 行 。 護 照 的 簽 發 程 序 由 一 套 獨 有 的 電 腦 系 統 監 察 和 控 制 , 而 位 於 入 境 處 總 部 的 護 照 印 製 場 地 , 更 裝 有 嚴 密 保 安 監 察 設 備 。 香 港 特 區 護 照 已 經 得 到 國 際 間 的 承 認 , 並 被 譽 為 世 界 上 防 偽 功 效 最 佳 的 護 照 之 一 。
- 你也可查閱有關申請旅行證件加蓋簽注 (只適用於持有有效旅行證件而不足十一歲的申請人) 的費用。
- 在返港前,申請人須透過網上 /icbooking 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預約及預先填妥申請表格,以便在相關辦事處享受更快捷的服務。
- 由2018年11月26日起,申領身份證的人士,均會獲發新式樣的香港智能身份證,以逐漸取代現時的智能身份證。
- 自 入 境 處 於 一 九 七 七 年 四 月 從 以 前 的 人 事 登 記 處 接 管 一 切 有 關 香 港 人 事 登 記 的 職 責 以 來 , 本 處 便 負 責 為 所 有 香 港 居 民 辦 理 人 事 登 記 、 簽 發 身 份 證 和 提 供 相 關 的 服 務 。
本 處 利 用 激 光 技 術 將 持 證 人 的 個 人 資 料 刻 蝕 於 身 份 證 卡 面 上 , 而 持 證 人 的 一 對 拇 指 指 紋 模 板 及 相 片 , 則 經 先 進 的 加 密 技 術 處 理 後 , 儲 存 於 身 份 證 的 晶 片 內 。 香 港 特 區 護 照 上 訴 委 員 會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七 日 根 據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護 照 ( 上 訴 委 員 會 ) 規 例 》 成 立 , 為 被 拒 絕 簽 發 香 港 特 區 護 照 人 士 提 供 一 個 上 訴 渠 道 。 在 二 零 零 九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度 , 該 委 員 會 接 到 七 宗 上 訴 , 而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三 月 底 , 接 到 的 上 訴 共 422 宗 。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香港身份证有有效期吗?
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在收到申請後,會核對文件並將申請轉送到入境事務處的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處理。 以下連結網頁將提供服務簡介,包括適用人士、使用辦法、預填表格以及申領身份證所需的證明文件和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的相關資料。 申請人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申請前,可在網上或流動應用程式預約申領身份證並預先填寫申請表格,令申請更便捷。
- 十六歲以下的申請人,同意該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在申請書簽署的一方)可親身或書面授權一名年滿十八歲的人士(授權書)於有關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該兒童的護照,而該兒童必須在遞交申請或領取護照時親身到駐內地辦事處。
- 身處香港以外地區而持有舊款智能身份證的人士,無需急於趕回香港換證,他們只須在他日返港後30天內,親身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港島辦事處、九龍辦事處、觀塘辦事處或屯門辦事處補辦換證手續。
- 如親身遞交申請,申請人需帶同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收據(ROP140/ROP140A)、申請書、相片及支票/滙票連同證明文件的正、副本;如申請人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須遞交申請書、相片及支票/滙票連同證明文件副本,切勿將現金、證明文件正本或舊旅行證件夾附於申請書內。
- 為 進 一 步 提 高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的 服 務 水 平 , 本 處 已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六 月 起 提 供 分 流 服 務 。
- 此 外 , 非 中 國 籍 的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在 不 再 通 常 居 於 香 港 後 , 有 連 續 36 個 月 或 以 上 不 在 香 港 , 亦 會 喪 失 居 留 權 , 但 可 自 動 享 有入 境 權 。
如果身份證上,三粒星旁邊寫有AZ,即代表你擁有香港居留權及在香港出生。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坊間有傳言,指身份證上的號碼都有特定的意思,如隱藏了出生年月日,是第幾個人使用某個姓名等。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2025 熟悉身份證的人士指,身份證上的號碼並沒有特別的意思,只是隨機派發給每名居民,就像派籌一樣,輪到你用那一組號碼就是那一組,並非入境處刻意編排。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香港身份證及居留權
人 事 登 記 科 則 負 責 處 理 根 據 《 基 本 法 》 提 出 擁 有 居 留 權 的 聲 請 、 為 香 港 居 民 簽 發 身 份 證,以 及 管 理 人 事 登 記 紀 錄 。 人 事 登 記 科 轄 下 設 有 身 份 證 及 特 區 護 照 上 訴 小 組 , 專 責 處 理 有 關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及 特 區 護 照 申 請 的 上 訴 事 宜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入 境 事 務 處 是 簽 發 香 港 特 區 護 照 的 唯 一 主 管 當 局 。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換證時間表
香港身份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是香港地区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 入境處回復TOPick查詢時指,因為身份證號碼已經廣泛地被政府機關、公營及私人機構,以至整個社會接受為辨認個人身份的方法,因此身份證號碼不宜隨便更改,就算有市民離世,其身份證號碼亦不會回收再分配予他人使用。 如用支票繳付有關費用,該支票須為以港元或美元開出的劃線支票或銀行匯票,並註明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若該劃線支票或銀行匯票不是指明由香港的銀行付款或以美元開出,則須另繳付銀行手續費用。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十八歲以下的已婚人士,須遞交結婚證書(如在香港結婚則無需提交),而毋須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同意或遞交第(三)、(四)項文件。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香港身份證
所 有 持 外 國 護 照 的 中 國 籍 香 港 居 民 , 如 欲 在 本 港 純 粹 被 視 為 外 國 國 民 , 可 向 入 境 處 申 報 國 籍 變 更 。 在 二 零 零 九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度 , 共 有 92 名 香 港 居 民 申 報 國 籍 變 更 , 其 中 大 部 分 為 美 國 、 加 拿 大 、 馬 來 西 亞 和 新 加 坡 的 護 照 持 有 人 。 由 二 零 零 八 年 一 月 二 日 起 , 「 香 港 政 府 一 站 通 」 取 代 了 「 公 共 服 務 電 子 化 計 劃 」 , 為 市 民 提 供 網 上 預 約 申 領 身 份 證 的 服 務 。 申 請 人 於 同 日 起 亦 可 選 擇 在 所 預 約 的 日 期 前 兩 天 接 收 免 費 的 預 約 提 示 。 有 些 婚 約 可 在 香 港 補 辦 登 記 手 續 , 成 為 有 效 的 婚 姻 。 這 些 婚 姻 包 括 《 婚 姻 制 度 改 革 條 例 》 指 定 的 日 期 ( 即 一 九 七 一 年 十 月 七 日 ) 以 前 在 本 港 締 結 的 華 人 舊 式 婚 姻 或 新 式 婚 姻 。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網上更改/查詢有關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查核證明文件的預約
申 請 人 主 要 是 從 內 地 來 港 而 未 連 續 住 滿 七 年 的 合 法 移 民 。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月 五 日 , 本 處 開 始 簽 發 電 子 簽 證 身 份 書 。 電 子 簽 證 身 份 書 與 電 子 護 照 的 防 偽 設 計 相 若 , 同 樣 置 有 非 接 觸 式 集 成 電 路 晶 片 。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香港身份證6個小知識 你知道多少?
在 二 零 零 九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度 , 本 處 共 簽 發 了 11 本 海 員 身 份 證 。 根 據 法 例 規 定 , 所 有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均 享 有 香 港 居 留 權 , 而 香 港 居 留 權 所 指 的 權 利 則 包 括 : 香 港 入 境 權 、 不 會 受 任 何 逗 留 條 件 的 限 制 和 不 得 被 遞 解 離 境 或 遣 送 離 境 。 此 外 ,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十 日 起 , 年 滿11歲 或 以 上 及 持 有 有 效 智 能 身 份 證 的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經 成 功 登 記 後 , 便 可 使 用 智 能 身 份 證 於 澳 門 旅 客 自 助 過 關 通 道 享 用 簡 化 出 入 境 手 續 往 返 澳 門 。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入境事務
你也可查閱有關申請旅行證件加蓋簽注 (只適用於持有有效旅行證件而不足十一歲的申請人) 的費用。 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因需要更换新证或因丢失旧证而要补领,在新证未发出前入境处会发出“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 香港身份证共分为两类,分别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香港居民身份证”。 年满11岁人士所领取的身份证,亦称为儿童身份证,而年满18岁人士需于18岁生日后的30天内,更换成人身份证。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根據入境處網頁顯示,三粒星只是代表18歲或以上及有資格申領回港證。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領取護照的安排
當 某 間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的 申 請 配 額 已 滿 , 申 領 身 份 證 的 人 士 將 獲 安 排 到 另 一 間 未 額 滿 的 辦 事 處 辦 理 手 續 或 預 約 另 一 日 再 到 同 一 間 辦 事 處 辦 理 登 記 。 這 項 安 排 實 施 以 來 , 因 配 額 用 罄 而 未 能 辦 理 手 續 的 申 請 人 數 已 顯 著 減 少 。 在 海 外 的 香 港 居 民 可 經 中 國 駐 當 地 的 使 領 館 , 向 入 境 處 遞 交 與 中 國 國 籍 有 關 的 申 請 ( 包 括 國 籍 變 更 申 報 書 , 以 及 加 入 、 退 出 或 恢 復 中 國 國 籍 的 申 請 書 ) 。 在 二 零 零 九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度 , 本 處 共 收 到 56 份 經 中 國 駐 外 國 使 領 館 遞 交 的 退 出 中 國 國 籍 申 請 書 及 41 份 國 籍 變 更 申 報 書 。 此 外 , 亦 收 到 12 份 直 接 遞 交 本 處 的 申 請 書 , 包 括 七 份 退 出 中 國 國 籍 申 請 書 及 五 份 國 籍 變 更 申 報 書 。 簽 證 身 份 書 的 有 效 期 為 七 年 , 是 發 給 無 法 取 得 任 何 其 他 國 家 或 地 區 的 護 照 或 旅 行 證 件 的 香 港 居 民 。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身份證有效期查詢
最 初 簽 發 的 是 紙 質 身 份 證 , 直 至 《 人 事 登 記 條 例 》 於 一 九 六 零 年 正 式 實 施 後 , 紙 質 身 份 證 便 由 過 膠 身 份 證 取 代 。 為 了 能 更 妥 善 保 存 紀 錄 , 本 處 在 一 九 八 三 年 展 開 全 港 性 的 身 份 證 換 領 工 作 , 簽 發 更 能 防 偽 的 身 份 證 。 自 入 境 處 於 一 九 七 七 年 四 月 從 以 前 的 人 事 登 記 處 接 管 一 切 有 關 香 港 人 事 登 記 的 職 責 以 來 , 本 處 便 負 責 為 所 有 香 港 居 民 辦 理 人 事 登 記 、 簽 發 身 份 證 和 提 供 相 關 的 服 務 。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換證時間表
其 中 一 項 條 文 , 是 訂 明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七 月 一 日 前 已 擁 有 香 港 居 留 權 的 非 中 國 籍 人 士 , 如 欲 保 留 這 項 權 利 ,但 沒 有 在 緊 接 該 日 期 前 返 港 定 居 ,則 須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或 之 前 返 港 定 居 。 這 類 人 士 倘 若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後 才 返 港 定 居 , 並 已 有 連 續 36 個 月 或 以 上 不 在 香 港 , 即 會 喪 失 居 留 權 , 但 可 自 動 享 有 入 境 權 。 此 外 , 非 中 國 籍 的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在 不 再 通 常 居 於 香 港 後 , 有 連 續 36 個 月 或 以 上 不 在 香 港 , 亦 會 喪 失 居 留 權 , 但 可 自 動 享 有入 境 權 。 擁 有 入 境 權 的 人 士 , 仍 可 自 由 進 入 香 港 而 不 受 任 何 條 件 限 制 , 以 及 在 港 居 住 、 就 讀 和 工 作 。 《 基 本 法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2025 》 第 二 十 四 條 列 明 六 類 屬 於 香 港 特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的 人 士 。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入境事務
當 局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七 月 一 日 修 訂 《 入 境 條 例 》 內 有 關 居 留 權 的 條 文 , 使 其 符 合 《 基 本 法 》 , 並 清 楚 界 定 取 得 香 港 居 留 權 的 各 項 條 件 。 人 事 登 記 審 裁 處 是 根 據 《 人 事 登 記 條 例 》 ( 第177 章 ) 第 3C 條 的 規 定 於 一 九 八 七 年 成 立 的 , 負 責 處 理 因 被 拒 絕 簽 發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或 被 宣 布 已 發 的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無 效 所 提 出 的 上 訴 。 在 二 零 零 九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度 , 該 審 裁 處 共 接 到 110 宗 上 訴 。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香港居民身份证(非永久)是否有有效期?通过留学方式申请的身份证和通过单程证方式申请的身份证有区别吗?
舊 式 婚 姻 是 指 按 照 中 國 法 律 與 習 俗 所 舉 行 的 婚 禮 , 而 新 式 婚 姻 是 指 男 女 雙 方 在 本 港 舉 行 婚 禮 時 , 均 已 年 滿 16 歲 , 而 且 從 未 與 他 人 結 婚 。 在 二 零 零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九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度 , 本 處 曾 接 獲 17 宗 補 辦 婚 姻 登 記 手 續 的 申 請 。 入 境 處 除 了 在 灣 仔 的 總 部 外 , 還 在 交 通 方 便 的 地 點 設 立 了 六 間 分 區 辦 事 處 , 為 市 民 提 供 服 務 。 這 些 分 區 辦 事 處 一 間 位 於 港 島 、 兩 間 位 於 九 龍 及 三 間 位 於 新 界 。 為 響 應 國 際 民 用 航 空 組 織 的 呼 籲 及 提 高 旅 行 證 件 的 防 偽 標 準 , 本 處 已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月 五 日 開 始 簽 發 香 港 特 區 電 子 護 照 。
由 二 零 零 五 年 四 月 開 始 , 跨 境 駕 駛 者 如 屬 持 有 智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能 身 份 證 的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可 在 處 理 過 境 車 輛 的 出 入 境 管 制 站 使 用 車 輛 司 機 自 助 出 入 境 檢 查 系 統 ( 車 輛 e- 道 ) , 享 用 更 為 方 便 的 服 務 。 使 用 智 能 身 份 證 後 , 本 處 可 利 用 指 紋 鑑 證 技 術 , 迅 速 核 實 持 證 人 的 身 份 。 由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底 開 始 , 年 屆 11 歲 或 以 上 而 又 持 有 智 能 身 份 證 的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可 在 各 出 入 境 管 制 站 使 用 旅 客 自 助 出 入 境 檢 查 系 統 ( e- 道 ) 服 務 , 出 入 境 更 為 便 捷 。 香 港 居 民 無 論 身 處 任 何 國 家 或 地 區 , 如 需 尋 求 緊 急 協 助 , 可 致 電 入 境 事 務 處 協 助 在 外 香 港 居 民 小 組 24 小 時 熱 線 電 話 : (852) 1868。 為 進 一 步 提 高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的 服 務 水 平 , 本 處 已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六 月 起 提 供 分 流 服 務 。
申請人在回港辦理換領新身份證時,可利用現有的香港身份證(如仍未宣佈失效)或其他有效的旅行證件辦理入境手續。 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的對象包括所有智能身份證(簽發日期為2003年6月23日至2018年11月24日)的持有人,不論是永久性居民或在本港就業(包括外籍家庭傭工)、投資、居留或就讀的臨時居民,均納入計劃內。 由2018年11月26日起,申領身份證的人士,均會獲發新式樣的香港智能身份證,以逐漸取代現時的智能身份證。 新智能身份證更加耐用並且具備更強的防偽特徵,其晶片和保障個人資料的技術亦有所提高。 香港身份證有效期 你可在此瀏覽有關香港身份證的資料,包括身份證種類、誰人需申請身份證或可獲豁免,以及身份證持有人須履行的義務。 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年满11岁或在香港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