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想確定是否已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以及是否享有香港入境權,可向本處居留權組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 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人士。 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人士。 如你於申請時未能出示貼有經學校蓋印認證相片的最近學校證明文件(例如載有該兒童姓名、出生日期及相片的學生手冊或學校記錄卡)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才須遞交副署事項表格(表格:ID641)。 (二)未持香港特區回港證之11歲以下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進出澳門特區時,須出示其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香港特區護照以供核對身份。 例如,你可為兩名兒童,在一次預約中,同時預約申請特區護照和回港證,即合共4個申請。
屆時,申請人/由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陪同的該兒童須親身到香港灣仔入境事務大樓4樓的入境事務處旅行證件(簽發)組領取簽證身份書,並出示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 同意此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即在申請書上簽署的一方)亦可授權一名年滿18歲的近親屬或好友陪同該兒童領取簽證身份書。 授權書(ID 678)上須清楚註明獲授權人士的全名以及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而授權書上的簽署必須與申請書上的簽署相同。 領取簽證身份書時,獲授權人士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及同意此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例如﹕香港身份證、護照或回港證等)及其他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 如本處認為有需要,同意此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仍有可能須親身領取簽證身份書。 Q5:我子女的香港回港證已逾期或遺失,有關更換手續應如何辦理?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旅行證件
在提出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的申請及發出有關簽注時,你的子女必須身處香港。 當你的子女年滿11歲時,可申請並獲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條件是他們當時未有喪失其香港特區居留權)。 當你的子女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獲核實後,他們在外國護照上註明的香港逗留條件將會被註銷;到時你可為他們申請在其有效的外國護照上加蓋簽注「已核實持有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
已取得香港居留權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人士。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11歲以下兒童,須同時出示貼有持證人照片的有效旅行證件或回港證。 如果你子女的旅行證附載在你的旅行證件上,他們必須有你的陪同,才可以使用該本旅行證件。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香港身份證及居留權
申請獲批准後,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會通知獲授權的香港諮詢人到所選定的香港辦事處繳交申請費用及領取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入境事務處承諾於收妥所需文件、費用及相片後的10個工作天完成處理申請程序(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若以郵遞或投遞方式申請,請預留額外兩至三個工作天處理相關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是簽發給未合資格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香港居民,以確保所有香港居民都能出國外遊。
- 如申請是從海外直接郵寄到入境事務處,入境事務處會寄通知書給申請人/同意此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註明簽證身份書領取日期和辦事處。
- 如果沒有給樂隊辦工作簽證的話,那將會導致公司活動無法進行,甚至被入境處指控。
- 同意該兒童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親身遞交申請時,他/她將獲發一張通知書或收據,註明該兒童的簽證身份書領取日期和辦事處。
- 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時,你須呈交白色背景的彩色近照一張(相片規格)。
- 可供預約的期限為領證通知書上所顯示的領證期限內的日期。
- 如以郵遞或投遞方式申請,則須提交證明文件的影印本連同申請書、相片及支票;影印本的大小以A4紙張(210毫米乘297毫米)為標準。
在收妥所需文件、費用及相片後,申請一般需時約四至六個星期處理,其中並不包括轉送申請書及送遞護照所需時間。 領取護照時,申請人必須出示原有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以便註銷,若申請時只提供證明文件的副本,則須在領取護照時出示該等文件的正本,以便核實。 一般就業政策(英語: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 )是香港簽發給在該地從事專業工作的人士簽證的入境安排和移民類別。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旅遊簽證和進入許可規例
此外,申請人亦可以在辦公時間內,前往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或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將申請放入該處所設的投遞箱內。 香港特別行政區電子簽證身份書採用電腦可讀形式印製,有助持證人前往已設有電腦閱讀證件設備的出入境管制站的國家時,加快出入境程序。 電子簽證身份書內置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標準的非接觸式晶片,儲存簽證身份書持有人的個人資料及相片。 現時已有超過160個國家和地區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安排。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入境事務
未滿11歲而並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其申請的處理時間為10個工作天內。 一般而言,你可於入境事務處完成處理申請後的下一個工作天領取新護照。 若非親身遞交申請書(例如投遞),請預留額外二至三個工作天處理相關手續。 如因遺失、損壞或更改個人資料而提出護照申請,處理申請的時間可能會較長。 此服務承諾能否達到,須視乎個別申請情況,以及於該段時間內所收到的申請數目而定。 如申請是從海外直接郵寄到入境事務處,入境事務處會寄通知書給申請人/同意此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註明簽證身份書領取日期和辦事處。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逗留條件
年齡介乎 18 至 30 歲並持有澳洲、奧地利、加拿大、法國、德國、匈牙利、愛爾蘭、日本、韓國、新西蘭、瑞典或英國國民護照人士均可申請工作假期簽證,於香港旅遊或工作。 因個別原因而需要更換仍然有效的簽證身份書的申請人只可郵寄換領簽證身份書的申請至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並須親身到旅行證件(簽發)組領證。 如有其他原因而需要更換有效的簽證身份書,申請人只可郵寄換領簽證身份書的申請至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並須親身到旅行證件(簽發)組領證。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居留權
有關受理、審批及簽發單程證的事宜,均由內地公安機關按內地法律、政策及行政法規辦理,有關詳情請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查詢。 副署人無須親身前往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但你須在申請時出示已填妥的副署事項表格(表格:ID 641)及副署人的香港身份證或載有副署人簽名的有效旅行證件的影印本。 申請人可選擇以郵遞或親自遞送的方式向就近的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遞交申請。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申請會被轉送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處理。 備妥的香港特區簽證身份書會送回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簽發。 當申請人親身遞交有關申請時,他/她將獲發一張通知書或收據,註明他/她的簽證身份書領取日期和辦事處。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
申請互聯護照,須填妥申請表格,繳交170港元費用及呈交現有護照以作互聯護照申請。 請注意,所有互聯護照申請必須親身或由代表遞交,本處不接納以郵遞、投遞、網上、申請證件服務站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的申請。 由於特區護照處理程序一般需時5個工作天,如需要申請互聯護照,請在遞交換領特區護照申請時一併提出申請,避免延誤製作護照時間。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2025 如你在外遊時遺失香港特區護照,應向當地警方報告,並索取一份警察報告副本。 然後你可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聯繫,並要求補領旅行證件。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申請前
如需更詳細資料,請參閱ID842A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的說明書及ROP149因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而為十一歲以下兒童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填表須知。 如果你持有在香港簽發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載有星號或「R」符號的香港身份證,而且年滿十一歲或以上,可使用身份證在香港出入境管制站傳統櫃檯辦理出入境手續,而毋須出示旅行證件。 如果你遺失了身份證、或身份證已告無效或破損,而僅持有申領身份證的收據,則必須在辦理出入境檢查時,出示有效旅行證件,如護照等。 同意該兒童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親身遞交申請時,他/她將獲發一張通知書或收據,註明該兒童的簽證身份書領取日期和辦事處。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申請後
如你需申請簽證或進入許可以專業人士身份到香港就業,歡迎你在此網頁查閱申請辦法、所需的證明文件及處理申請時間,你也可在此下載有關申請表格。 如你已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簽證身份書,你將會收到入境事務處發出的領證通知書,通知你領取證件的日期及辦事處。 在領證通知書發出日期的1天後,你便可使用這項網上服務,預約領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簽證身份書。 如申請是透過駐內地辦事處遞交,簽證身份書將以雙掛號空郵或特快遞送方式寄往有關駐內地辦事處。 申請人/同意此項申請的父/母或監護人應按駐內地辦事處指示領取其/相關兒童的簽證身份書。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
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簽發的簽證身份書,備註頁上也有适当加注。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婚禮須在婚姻登記處由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的禮拜場所由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 在香港結婚的最低法定年齡為16歲(以西曆計算),不論你們居於何地或屬於任何國籍,均可選擇在香港登記結婚。 如你在內地出生,你應在出生地點一欄填上出生省份,直轄市或自治區(例如:廣東或上海),護照上會註明你所報稱的出生地點。 若是本地全日制副學士,修業期不少於兩個學年:同樣可以申請從事強制性或與學科、課程有關的實習,即由學院安排或批准的實習工作,實習期最長為6個月(累計26個星期)。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所需表格/申請類別一般換領因遺失、損毁、殘破或無法使用而換領ID437/ID437A✔✔ID856✔✔ID645✕✔申請人應填妥申請表格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及費用一併遞交。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2025 海外申請將於收妥所需文件、相片及費用後四至六個星期完成處理程序。 如申請換領簽證身份書,同意該兒童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獲授權代表須於領取新簽證身份書時出示舊簽證身份書,以便註銷。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2025 註:如以郵遞或投遞方式遞交該兒童的申請,則須遞交上述表格的正本及所有文件的副本。 領取新簽證身份書時須出示上述文件的正本及該兒童原有的簽證身份書(如適用)。 根據輸入一般就業政策獲准來港的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36個月或僱傭合約期限的較短者,其後須繼續符合申請資格方可延期逗留。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審核有關的資料後,會轉送香港入境事務處進行核查。 經審核而符合居留權資格的申請,入境事務處會簽發居留權證明書,送回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轉交申請人。 雖然你沒有居留權,但是你將會享有香港入境權,可以自由進入香港特區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申請資格
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亦可授權一名年滿1 8歲的人士陪同該兒童領取該簽證身份書。 領取簽證身份書時,獲授權人士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例如﹕香港身份證、護照或回港證等)及其他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 如本處認為有需要,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仍有可能須親身領取簽證身份書。 身在內地並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合資格申請人,可透過互聯網、入境事務處流動應用程式、郵遞或親身到駐內地辦事處遞交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申請。 如因遺失、損毀、殘破、無法使用舊護照、更改護照上個人資料而需換領護照或申請互聯護照,申請人必須親身到駐內地辦事處或香港入境事務處遞交申請。
以上列明的處理時間並不包括將申請郵遞至入境事務處的時間。 一般而言,申請人可於入境事務處完成處理申請後的下一個工作天領取新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如申請人的舊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已遺失、損毀、殘破或無法使用,則須填寫表格ID 645,而且處理時間可能會較長。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HK$370元/本(92頁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簡稱DI),是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旅行證件。 主要簽發對象為無法取得任何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護照或旅行證件的香港居民。 而申請人則主要是從中國內地持單程證來港而未取得香港居留權的人士。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申請資格
Q2:我是香港居民,配偶是內地居民,我們準備在內地產子,孩子出生後怎樣申領證件返港定居? A2:根據現行政策,在內地出生的孩子欲前往香港定居,需透過內地公安機關向香港入境處申請居留權證明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國公民」指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士。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簽證待遇
如延長逗留期限獲批准,申請人第一次通常會獲准逗留3年或僱傭合約期限的較短者,第二次及之後通常會獲准逗留2年或僱傭合約期限的較短者。 如申請人已根據該計劃獲准在港逗留不少於兩年及在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則一般會獲准延期逗留五年。 申請人以僱傭工作身份在港逗留,只可從事入境事務處處長所批准的工作。 如在續簽時轉換至頂尖人才類別,則逗留條件更改為只受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的限制。 A7: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有關費用須以港元或美元開出的劃線支票或銀行匯票繳付,註明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若該劃線支票或銀行匯票不是指明由香港的銀行付款或以美元開出,則須另繳付銀行手續費用。 在收妥所需文件、費用及相片後,簽證身份書換領申請一般需時約四至六個星期處理,其中並不包括轉送申請書及送遞簽證身份書所需時間。 提交申請時,申請人應一併提交已填妥的付款表格(ID 856)及以港幣或美元開出的支票或銀行匯票,收款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工作、留學及其他簽證
訪港旅客在成功向入境事務處登記後,便可在訪港旅客e-道辦理自助出入境手續。 簽證身份書主要是作為申請外國簽證的證件,但有个别国家并不承认签证身份书作为旅游证件。 如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不承認香港簽證身份書為旅遊證件,不能使用該證件申辦簽證。 五、簽證身份書持有人如另行領得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則本身份書通常將予註銷。
所用技術與特區電子護照相同,都藏有非接觸式芯片以及激光防偽技術。 簽證身份書可否工作 1979年11月15日,人民入境事務處開始簽發簽證身份書給中國新移民使用,以取代此前由非官方機構發出的「身份陳述書」。 1991年10月7日起,居港未滿一年的中國新移民可申請簽證身份書。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背頁載有「本證持有人擁有香港居留權」的字樣。 而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並不載有有關擁有香港居留權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