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則為僱主及僱員提供實用指引,以預防工作間的性別、殘疾、家庭崗位及種族歧視。 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的內容。 在瀏覽Workstem文章comments時,經常有僱主表示工資總是計錯數卻不知怎麼辦才好。 類似地,也有很多老闆透過電郵找到David,表示儘管有時是因為計算失誤導致與僱員計糧結果有差額,可還是會導致勞資關係變差。
- 本計算機程式是基於《僱傭條例》下法定權益的相關條文、使用者輸入的資料,及一些假設狀況作運算,計算結果只供初步參考。
- 假設外傭只工作了兩年,那她只能享有每年7天的有薪年假,要開始工作第三年,才可以遞增至8天。
- 所以他強調,僱員簽約時不能掉以輕心,見工、簽約都要先留意該公司的規模及聲譽等,以保障自己。
- 另外,除了法例規定的有薪病假外,每一間公司對病假的處理手法也不相同,最好的做法是在入職前先了解僱傭合約上的條款,如發現在病假條款上有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詢問僱主了解清楚。
- 當你要計算代通知金時,你需要知道兩組數字:你想取代的通知期是幾多日或者幾多個月?
- 答案是可以的,但大家可能忽略一點,就是誰提出,誰就要支付代通知金。
答3.僱主應該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向僱員支付到期的工資,支付日期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 僱主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仍未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JobsDB向全港二十個行業包活資訊及通訊科技界、教育及培訓界、廣告、媒體及出版界、互聯網及創企、飲食界等六千名從業員發出問卷調查,深入發掘他們對工作的期望。 欲知更多香港打工仔的訴求,可參閱jobsDB引才法則 互動網站的按需分析。 # 僱主可另選一日作為另定假日,以代替在法定假日給予僱員假日(請按此瀏覽詳情)。 請檢視你的假期紀錄及出勤紀錄,以核實尚未放取的法定假日日數。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Allied World持家樂 – 計劃三
阿芯在3月15日遞信辭職,由於是在試用期的第一個月,她無須給予公司任何通知期和代通知金,基本上即日交完辭職信就可以,第二天無須上班。 打工仔應儘量保存合約、糧單、出勤記錄及強積金供款單據等文件,以便審核申請之用。 對於有助証明結業、被解僱及年資的文件,都應一一保留。 如你是向一間有限公司追糧,你應向審裁處登記處提供它的註冊辦事處地址。
-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 答2:僱主及其外傭均可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在合約屆滿前終止合約。
- 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
- 無薪假期的安排必須獲得僱傭雙方同意,僱主不得單方面強逼僱員放取無薪假。
- 僱員如遇到條例下訂明的「不合理解僱」、「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或「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情況,可以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然而,勞工處勞資關係科鼓勵僱主體恤和諒解僱員的情況,彈性處理。 即是說,在這情況下,即使是以兼職形式獲聘的打工仔,亦可享獲全職員工的待遇。 僱員如果超過一個月仍未獲發所有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 在這情況下,僱主須向該僱員支付解僱代通知金,以及其他法定及合約福利。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於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尾糧。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勞工法例及指引
只要你的外傭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她就有權享受「有薪法定假日/假日薪酬」,款項相等於僱員於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果想要求外傭在法定假日返工,就必須要預早最少48小時通知,以及在原定假日之前或之後60天內補假給傭工。 **《僱傭條例》訂明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同一僱主,每 7 天期間須獲給予不少於 1 天休息日,休息日有薪與否由僱傭雙方協定。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必須於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前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5 年,才能享有長期服務金。
答: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辭職,不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 僱傭合約中應該指明酬金期,如果沒有指明,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這些法例訂明的罰則不是靠嚇,根據勞工處的資料,過往香港確實有僱主因為拖欠薪金,而遭罰款及判刑的例子。 而《僱傭條例》亦規定,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合資格人士必須在僱員死亡後 30 天內填妥指定表格,向僱主申請領取長期服務金。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懷孕僱員應當如何放產假?
員工亦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求助,勞資關係科可為僱主及員工之間作調停服務。 如果雙方經調停後仍未能達成和解,調停主任會應當事人的要求,按其聲請金額,轉介當事人往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或勞資審裁處再作進一步的處理。 不過要留意,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小額薪酬申索個案每宗不多於10名申索人,而每名申索人的申索款額均不超過 $8,000。 另外如非經勞資關係科轉介而直接向仲裁處提出要求的案件也不獲受理。 不過有些特別情況,例如在 1 月 31 日離職生效,但是 2 月份並沒有 30 日,那最後上班日期便會變成 2 月的最後一天(28 或 29 日)。 僱員如欲追討遣散費、須在解僱 / 被停工後 3 個月內,以書面向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勞工法例︰如何計算離職通知期及代通知金?
凡於 1997 年 6 月 27 日後所訂立的僱傭合約,除非合約中有相反的書面條款或條件,否則便推定每年發給僱員的酬金或花紅不屬賞贈性質和不是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大判是以墊支形式代僱員的直屬判頭支付欠薪,所支付的欠薪可被視爲該判頭拖欠大判的債務,大判可循民事錢債程序追討該判頭。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如就《僱傭條例》有疑問,可參閱本「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本指南以淺白的文字,簡述香港法例第 57 章《僱傭條例》的主要條文。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有關法定權益項目的計算基礎
《僱傭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必須支付年終酬金,包括雙糧及花紅。 但如果事主僱主在合約內包括這款項,僱主便必須履行這合約條款,向僱員支付年終酬金。 事主應重新審視合約中關於派發雙糧的細節,是否有任何條件,最好還是向人力資源部門(HR)打聽一下。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個案二:另一個案的事主是一位從事廣告業務的老闆,沒有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支付工資給幾位離職員工;經勞工處調查後,便向僱主作出檢控。 起初僱主否認控罪,但在案件開審後改向法庭承認所有控罪,最後被判罪名成立,即時監禁兩個月。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出糧須知:你的公司使用哪種方式資薪?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 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辭職,不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為協助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勞工處編印了一份僱傭合約樣本,主要涵蓋僱員在《僱傭條例》下可享有的法定權益及保障,供僱主及僱員參考。 你可在此網頁查閱本港有關僱員權益及福利的法例全文,包括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破產欠薪保障條例。 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僱主在一般情況下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產假如何安排最着數?
在《僱傭條例》內,沒有明文禁止以年假去抵銷病假這種做法,但如果病假已經符合《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僱主必須根據《僱傭條例》去支付「疾病津貼」給予員工。 針對由於修訂帶來的僱主額外需要支付部分,而現時情況下是僱主只需要提供在職懷孕員工有薪產假額度的80%,並可透過報銷形式向政府申領發還《僱傭條例》下須支付及已支付的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2025 然而,寫辭職信時已寫好的最後上班日期,上司可以反口或稱未計好而拖延你的離職日期嗎?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申請破欠基金有期限
但僱主應該留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採用。 (1)僱員的行為;(2)僱員在工作方面所需的能力或資格;(3)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4)法例的規定;或(5)其他實質理由。 僱員被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而勞審處又沒有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僱員可能會獲判得補償金,最高金額爲 15 萬元。 年假日數不超過 10 天可將不多於3天的假期分開發放,而餘下的年假則應連續發放。 年假日數超過 10 天最少連續發放7天年假,餘下的年假可以分開發放。 如僱主因放年假曾暫時全部或部分歇業,由僱主所指定的共同假期年並不會因年假歇業而更改,因爲所發放的年假,應屬於剛歇業前的那個共同假期年的。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公司破產了,點算好?
若發現有問題,應與公司或僱主商討,要求修訂合約或刪除條款,重新訂立另一份新的合約。 若不清楚當中內容,可以要求帶走合約,隔天才簽名交回。 合約上最基本的條件是清楚列明工資金額(港幣)、出糧日期(每月或每星期出一次)、發放每年特別酬金(雙方及花紅等)的安排等。 如他為僱主工作少於十年,其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註) 並歸因於僱主自願性供款及有關的投資回報的款項便須課税。 在每兩週固定14天,一共10天工作日,每天八小時的情況下,HR只需要按照僱員的實際工作時數來計算薪酬和加班津貼就可以輕鬆出糧。 相比傳統的一月一次的計糧方法,把工作分散到每兩週的形式不但減少了行政壓力,保證結果準確的同時還不遺漏其他薪酬項目的扣減和計算。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勞工處宣傳小冊裏曾經提及兩個個案:
至於加碼的4星期產假暫訂全由政府「資助」,而這個補貼同時設有$36822的上限。 如果準媽媽在放產假前的人工在$46000以下,則其在延長的14星期有薪產假薪酬仍能全數得到補貼。 雖然計劃尚未落實,但如能遁這個途逕去進行,既可減輕中小企僱主的負擔,亦能惠及職場準媽媽,不失為一個德政。
根據《僱傭條例》,「兒童」指年齡未滿 15 歲的人士。 《僱傭條例》下的《僱用兒童規例》禁止兒童在工業經營內工作。 年滿 13 歲或以上的兒童則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惟須受若干限制,例如須獲其父母書面同意兒童就業,父母亦須向準僱主出示該兒童修畢中三課程的證明或有效的在學證明書等。 各企業薪酬待遇各異,發放獎酬的定義及時間均有不同,打工仔又是否理解雙糧、花紅及年終酬金的定義,當中《僱傭條例》就對年終酬金作詳細說明。 明白打工仔為保工作有時遇欠薪會啞忍,但謹記有些僱主正在挑戰你的容忍底線,但凡遇着不合理或遭剝削的情況,都不應默不作聲,尤其是遭無理欠薪時,要懂得尋求適當的途徑取得協助,據理力爭,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選擇將這筆款項重新用於業務發展以提高預期收益,也可以增加僱員的工作穩定性。 那麼您的企業究竟是更適合月薪出糧,還是選擇週薪,雙週薪,半月薪或其他計糧方法更勝一籌呢? 每年年尾,打工仔均期盼企業發放雙糧或年終花紅,雖然本港經濟今年受疫情影響,但仍有企業向員工發放獎金,希望留下良才。 而在 1990 年 6 月 8 日前 12 個月平均月薪超過$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 1980 年。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未滿12個月,仍未享有有薪年假,法例並沒有預支有薪年假的條文及規定。 若僱員有需要放假而僱傭雙方同意,僱主可考慮讓僱員放無薪假。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2025 無薪假期的安排必須獲得僱傭雙方同意,僱主不得單方面強逼僱員放取無薪假。
特別是一些工種較特殊的職業,職務可能涉及公司的機密資料,或較高級別的職位,公司需要花時間做招聘,工作交接亦需時,通知期可以是一個月至三個月不等,千萬不要覺得驚訝。 而有關辭職的指引,在入職時所簽的僱傭合約上有清楚列明,所以不能單方面反口。 根據《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工資期(糧期)屆滿後或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工資給僱員。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合約完結前遭即時解僱
相信不少打工仔,尤其在職場初來乍到的新鮮人,都曾聽過老細呢句話:「有唔明就嚟問我」,但當真需要求教於對方時,其第一個反應卻不是回應你的問題,而是黑面。 對此,有網民指年輕職場中人太純真了,竟將這種類似「得閒飲茶」的寒暄說話,信以為真;亦有網民認為,新人向上司求助時,完全不看時機場合,兼且無盡過力便伸手問人攞答案,變成老細做埋你個份,自然惹人嫌惡。 另外,問甚麼問題,會令佢塊面,逐漸變黑又得,立即變黑亦得?! 時機不對 2大場合不宜多問 日本人氣溝通師濱田秀彥指出,當員工有需要找主管協助或請示時,選對說話時機,非常重要。 一場會議即將結束前:當會議臨近尾聲,主持大局的老細通常會用「大家仲有咩問題?」來作句號,部屬在這時如想順便提出不在是次議程之列,兼且較為複雜或難度高的問題,老細其實未必可以在一時半刻提供到方案。
《僱傭條例》只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而只有根據僱傭關係受聘的僱員才可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各項福利和保障。 因此,為避免誤會或爭拗及確保權益,有關人士在訂定合約前,必須根據雙方的意願,了解彼此合作的性質,辨清自己屬於僱員還是判頭或自僱人士的身份。 在因法律規定、雙方的安排,或因行業、業務或經營的習慣,而仍被視為繼續受僱主僱用的情況下缺勤,則不會影響有關僱員的連續性僱傭合約。 僱員放取無薪假期,是勞資雙方的安排,應被視為仍然繼續受僱主僱用,其僱傭期的連續性不會中斷。
假若準媽媽沒有特別提出要求,或未能取得老闆的同意,則須在預產期前4星期開始放產假。 去年年尾特首發表的施政報告難得為在職的準媽媽帶來一大喜訊,將有薪產假加碼至14星期,也即比原來的產假多了差不多一個月! 雖然計劃仍在討論中,但政府部門已帶頭實施相關政策,相信落地實行將會是近期的事。 而jobsDB亦已經率先響應「14星期產假」的安排,給準媽媽員工放一個延長假期。 答2:僱主及其外傭均可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在合約屆滿前終止合約。
大判亦可要求該項工程的其他前判次承判商或前判指定次承判商分擔責任。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建築及營造行業的總承判商、前判次承判商或前判指定次承判商(俗稱大判)須負責代其屬下的次承判商或指定次承判商(俗稱判頭)支付該判頭拖欠僱員的工資,但以欠薪期間最初的 2 個月工資爲限。 僱主如欲更改僱傭條件或向僱員建議更改該等條件,必須清楚向僱員交代。
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 天內支付解僱補償。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2025 《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工資期屆滿後或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給僱員。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即屬違法。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不予計算的期間及款額:如果在該12個月內,員工沒有因放取假期而獲支付少於全部工資,須剔除的期間及款額均為「0」。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2025 其實法例規定,通知期只能以代通知金抵償,不容許以假期代替通知期的。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未清的年假,僱主須在你離職時,以相等日數的工資補償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