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為僱員面對的不單是工時長短的問題,而是如何令不同行業的僱員能夠真正享受到工作及生活的平衡,達成勞資雙贏。 公務員事務局上周指,該批非公務員政府僱員需要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並需要在部門發出有關信函的3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準非公務員受聘人必須在接受聘任時同時簽署聲明。 《信報》社評今日同樣關注合約工時議題,認為其受惠者只有月薪一萬一千元以下的低入息階層,大部分打工仔無法蒙利,因此方案用處並不大。 合約工壞處2025 文章又引勞工及福利局長蕭偉強解釋,該方案謹慎,實施細節需要經過數次討論,預料明年下半年將草擬方案,最快2020年實施,換言之只能交由下屆政府跟進,梁振英政府的「找數」只能作罷。
香港嶺南大學經濟系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濼生教授指出由於不同職業人士的勞動程度和壓力不同,不贊成「一刀切」設標準工時,但他認為可以設立50小時的每周最高工時以保障勞工健康和安全。 工黨建議立法規管工時,包括訂立標準工時和休息時段,確保工作和生活可得合理平衡;並建議每天標準工時8小時,每周標準工時為44小時,每周工時上限60小時,加班補水為正常工資的1.5倍。 政府服務合約涉及大量非技術員工,承辦商必須確保有足夠的人手履行服務合約的要求。 現時有關職位的勞動力供應仍緊張,我們亦未發現隨意解僱員工以逃避合約酬金的趨勢。
合約工壞處: 【見工面試】點先知取錄機會大唔大?面試官講呢5句 可能等於冇行了…
答5.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答3.《僱傭條例》規定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無論那一種方式,僱員的權益均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 此外,就連親港府的建制派工會也對該方案持反對意見,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委員會的建議是把無償加班合法化,他坦言會在立法會投票反對,但諷刺的是其黨友、本身是行政會議成員的鄭耀棠,卻是支持港府之決定。 今早(24日),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在港台節目中表示,現今非公務員政府僱員約有2萬人,當中大部份屬臨時工種,宣誓後說話要很小心,擔心影響人手招聘。 我很高興看到工務工程透過推行新工程合約模式,充分發揮夥伴合作精神,將施工困難和風險妥善解決,並於本年度新工程合約獎項中獲取卓越成績,令我們更有信心更廣泛地應用新工程合約模式。 展望未來,我們會繼續努力與不同持份者合作,不斷創新,優化合約管理流程,以更有效率地推展各項民生工程,共建更宜居宜業的香港。
- 這個就會有很大的灰色空間,降薪除非有明確的事證並經勞工的同意,否則不得片面為之,非法降薪是有罰則的,這也不是企業片面說了算。
- 政府一直有序地推展不同類型的工務工程,亦不斷透過改善工程管理,提升項目質素和表現。
- 今次,我邀請同事介紹新工程合約模式的優勢,並分享其中一個獲獎項目的細節。
- 儘管面對全球宏觀經濟存在不確定性,打工仔越來越傾向認同「工作是為擁有更好的生活」,而非為工作而活。
- 此外,食物及衞生局招聘項目統籌員(多媒體),職責包括製作用於社交媒體傳訊的美術作品,包括相片、影片、動畫等,入職要求為持本港大專院校相關認可副學士或高級文憑、具三年相關工作經驗等。
一般而言,合約職位在IT和工程行業較為常見,因行內部分工作是以「project 合約工壞處 based」形式進行,合約期滿後便不再保留職位。 周綺萍說,疫情下,合約工也有一些新趨勢,職位漸漸擴展至一些技術型或專業工種。 職訓局昨發表聲明指,校方在人手安排上必須保持彈性,故有需要以短期合約聘用部分員工,亦因新高中學制而出現的「調適年」收生人數下降,只能增添短期人手應付新工作。
合約工壞處: 簽署合約:留意這五大項目
兼之,現方案漏洞叢生,就算規定了收入在1.1萬元以下員工的超時補水比例,也難以保障他們的權益。 合約工壞處 據政府網頁顯示,多個部門現正招聘人手,如教育局現聘請行政助理,月薪24,870元,基本要求為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熟悉中英文輸入法及電腦操作者優先,工作合約為期1年。 此外,食物及衞生局招聘項目統籌員(多媒體),職責包括製作用於社交媒體傳訊的美術作品,包括相片、影片、動畫等,入職要求為持本港大專院校相關認可副學士或高級文憑、具三年相關工作經驗等。
發展局自2009年開始在工務工程項目推行新工程合約模式,以提升合約管理效率,局方及其轄下工務部門更在本年度新工程合約國際獎項中榮獲多個大獎,成績令人鼓舞。 今次,我邀請同事介紹新工程合約模式的優勢,並分享其中一個獲獎項目的細節。 合約工壞處2025 當然,如果contract 工是政府機構或專業行業,銀行會補文件的機會便較少。 如果按揭成數是6成或以下,很多銀行也不用補對上一份工資料,就算合約是drawdown前完約。
合約工壞處: 申請資產水平按揭指南2022 (含計算資產水平方法)
認為現時大部份非公務員合約的政府僱員都是3個月至半年的短約,若也要簽署,可能做得有點過頭,或減低政府臨時工的吸引力,除非加大合約薪酬。 發展局2009年在工務工程項目試行新工程合約模式,並自2015年起擴大採用範圍,至今已有超過300項工務工程以新工程合約模式批出,合約總值逾1,600億元。 當中,渠務署石湖墟淨水設施第一階段主體工程項目贏得本年度的年度水利工程項目大獎。
合約工壞處: 物業估價遭「彈弓手」調低 轉按觸礁 業主3招【星之谷專欄 – 香港01】
葉劉表示,不清楚政府內部就公職人員定義的法律意見為何,關注若全部薪酬均由公帑所支付者,例如官、津學校的教師,會否被視為公職人員及是否須要宣誓。 鄧家彪指,政府將在明年至2020年逐步推出11行業的工時指引,但他認為指引代表性不足,且欠缺法律效力。 政府撥款資助的職業訓練局被指一校三制,將教職員「散工化」影響教學質素。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昨公開職訓局三大宗罪,包括合約教職員比例達兩成二,部分教學部門合約員工更佔八成半,影響教學穩定;合約工與舊制員工同工不同酬,兩者月薪竟可相差三成半;部分短期合約工開學前才獲續約通知等。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立法會議員潘兆平認為不同行業的工資補水、工時等細節可討論,但相信本港立法,所有行業都可界定工時上限,強調立法除保障超時補水外,亦保障僱員健康。
合約工壞處: 1萬界線含糊不清 超時補水有名無實
發展局今日(三月十四日)公布,考慮到2019冠狀病毒病第五波疫情對發展及建造業界的影響,決定延長政府工程合約工期及私人發展項目於地契內的建築規約期限。 方案另一為人詬病的地方,是只規定月薪在1.1萬元以下員工的超時補水水平。 以薪金為界,並不合理,須知僱員不是義工,他們加班,為僱主提供了額外的生產力,僱主理應為他們提供相應報酬;也就是說,超時補水理應是人皆有之的權利。 資方代表郭振華認為,行業指引有助增加僱傭合約透明度,先在部分行業試行有助其他行業仿效,消除其他僱主憂慮。
合約工壞處: 「勞工假」VS「銀行假」
法例是立法機關所訂立,任何人不遵從法例要求會被刑事檢控,定罪後需接受懲處。 按照法例,僱主必須為僱員購買勞保並依時續保,就勞保問題,可參考2018年9月勞工處和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 再者,整體建議的保障範圍只局限於基層員工,令飽受加班之苦的白領人士及高技術藍領打工仔女完全無法受到保障。 合約工壞處 因應上述故事,小編建議大家簽約時,應細閱條約內的離職通知期,免去將來轉工時,才感煩惱。
合約工壞處: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表示,會計、護士等專業因為長工時打亂社交,應解決工時問題。 2017年2月,標準工時委員會向政府提交報告,當中有三項重點建議,包括合約工時(Contractual Working Hours)是指勞資雙方以合約規管形式,列明僱員每日或每周的工作時數。 與標準工時不同,合約工時並非以立法介入,並劃一僱員的工時,而是通過個別合約保障僱員,訂明超時工作所獲得的補償。 有勞工團體認為在勞資關係不平等下僱員沒議價能力,合約工時反而助長僱主將長工時合法化。
合約工壞處: 香港修訂勞工法 合約工時變相剝削
能在行內龍頭大公司任職高層的,可能永遠都是哪幾位或哪批人,所以小編奉勸大家愛惜自己於行內的「商譽」,免自毀前路。 合約工壞處 合約工壞處 葉太認為,人各有志,如果唔能夠對政府忠誠,「大可另謀高就」。 談到怕唔怕新要求影響日後請人,葉太回敬以一句諺語:「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認為唔使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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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各行業中以數碼專才最搶手,跳槽加薪幅度可達30%;零售業方面,奢侈品牌仍受壓,但輕奢侈品及快速消費品業仍有意增聘。 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經濟及金融學系副教授李樹甘博士認為標準工時不能增加作息時間。 另外,他指出標準工時有如加班費,令員工更願意超時工作,故標準工時並不符合縮減工時及增加作息時間的原意。
合約工壞處: 合約制對企業和員工雙方均更具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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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今日「01觀點」就言,該方案中最令人不滿的是以合約工時代替標準工時,令方案一味向雇主傾斜,卻對僱員的實際生活置之不理。 「01觀點」認為,梁振英上任之初曾承諾將「認真處理」標準工時問題,但過了五年,梁的表現卻不如大眾預期,交的功課貨不對版,等於讓人空等五年。 文章寄望新特首林鄭月娥,認為雖然林鄭政綱認為標準工時難以達成共識,但仍希望她可擺平各方爭議,進行大刀闊斧改革,真正樹立施政新風。
合約工壞處: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全港近380萬名僱員,預計61多萬人需簽訂合約,其中55萬人可獲超時補水,每年薪酬開支,增幅約5.24億元,政府強調建議並非偏幫商界。 此外,因為政府並無立法定明標準工時,所謂的各行業合約工時指引,在法律上毫無約束力。 按照定立最低工資前的「工資保障運動」失敗經驗,商界根本不會將政府的無約束力勞工指引放在眼內。 換言之,合約工時不但無助保障員工取得加班費,更不可能解決香港長工時的死結。 可惜,委員會建議的「合約工時」,並沒有立法訂定標準的工時,而是純粹由老闆與基層僱員自訂工作時數。 即使原本每周工時44小時的工作,也會在合約上列明較長的工時,例如訂明是每周60工時,進一步令超時工作合法化,打工仔女工時不減反增,更無助於改變無償加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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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僱傭條例》,員工只要按連續性合約工作滿12個月,即可享有年假,但於辭職後,年假並不可用作抵銷通知期,只可以獲得薪金代替未放取的年假。 合約制在現時的大環境下,無論對僱主或僱員,都能提供更大的靈活性和彈性。 僱傭雙方比之前更接納合約制招聘,亦因此令其成為現時就業市場的發展趨勢之一。 「勞工假」是按照《僱傭條例》而定的,打工仔可享有12日的法定假期;而「銀行假」是按《公眾假期條例》而定,可享有17日公眾假期,比「勞工假」多了足足五天。 合約工壞處 千萬不要這樣想,沒有為僱員購買勞保是刑事罪行,可被罰款及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