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3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9年。 公屋調遷長者 今年第一季,獲編配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約2,300宗,當中獲編配的長者一人申請約510宗。 另外,同一季度獲編配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約為450宗。
- 房署會因應提名家庭的居住地區,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盡量撥出可供編配的單位編配給申請家庭。
- 若不同家庭的年長父母/外父母為共同租戶,而他們同時為全長者租戶,他們可分別提名其年青一代家庭申請是次調遷計劃或申請調遷往其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
- 申請人一戶須獲其年長父母 / 外父母或年青一代 ( 兒女 / 兒女配偶 )提名,並提供關係證明文件,方可參加是次調遷計劃。
- 是次調遷計劃不適用於透過「長者自住業主特惠計劃」獲安排單位暫時居住、現為「有條件租約」獲安排暫時入住出租公屋或為現居單位繳交市值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租戶。
- 為便利改建過程,自2009年起房委會已停止編配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單位。
- 配額用罄後,排序較後而未能獲得編配的申請個案便告完結,申請家庭須於計劃再度推出時重新提出申請。
- 申請者除須符合公屋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外,亦必須年滿58歲,在配屋時則必須年滿60歲。
申請家庭只可循一個途徑入住公營房屋,倘透過是次調遷計劃獲配公屋單位而最後接受編配,房署會取消申請者及/或各家庭成員的其他公營房屋申請。 如申請家庭現時為現居單位繳付正常租金,調遷後只須繳付新配單位的正常租金。 但日後如家庭入息或總資產淨值超逾指定的公屋入息限額或資產淨值限額時,租戶須根據「富戶政策」/「租約事務管理政策」/「批出新租約政策」繳付新配單位的倍半淨額租金、雙倍淨額租金或市值租金另加差餉。 公屋調遷長者2025 如申請家庭現在須為現居單位繳付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調遷後,均須繳付新配單位的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房署會因應提名家庭的居住地區,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盡量撥出可供編配的單位編配給申請家庭。 為方便互相照顧,本署會盡量配予申請家庭與提名家庭相同的屋邨,若礙於房屋資源所限,則可能配予最接近而有合適單位的屋邨。
公屋調遷長者: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其後,有見這類院舍式住所的需求逐漸縮減,房委會遂於2006年起實施逐步轉型計劃,把空置率偏高的一型設計「長者住屋」改建作其他用途。 為便利改建過程,自2009年起房委會已停止編配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單位。 公屋調遷長者 凡居於租住公屋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成年兒女或兒女之配偶,在此計劃下申請調遷;成年子女亦可提名其父母或其配偶的父母申請調遷。
按現行規定,全屋成員70歲或以上的合資格公屋住戶,不受寬敞戶措施限制,即使在面積較大的單位居住,也毋須被調遷。 輪候到公屋當然開心,但若期間出現了一些狀況,難以繼續住在現居單位,或有特別原因需要遷離,此時可看看房署的調遷計劃是否適用。 公屋調遷長者 房協的長者安居資源中心提供全面的安居綜合服務,透過教育、身體機能測試、家居風險評估等,讓長者認識身體機能的變化,了解家居生活中的潛在危險,以減少發生意外。
公屋調遷長者: (3)「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按「可暫准原則」在現居單位飼養狗隻的批准並不適用於「可租可買」及居屋轉作公屋用途的屋邨。 因此,如申請家庭日後調遷往該等屋邨,按「可暫准原則」獲發給的飼養狗隻批准便會被取消。 該項批准取消後,不論任何情況,申請家庭將不能再按「可暫准原則」申請飼養任何狗隻(包括已獲批准飼養的狗隻)。 由於資源所限,本署不能保證申請家庭可獲編配不屬「可租可買」或居屋轉作公屋用途的單位。 如申請者或提名人的家庭狀況及人數在填寫申請表後有任何改變,可能會引致是次調遷計劃的申請被取消。 公屋調遷長者 若申請家庭在辦理入伙時,其家庭或提名人的家庭狀況及人數與填寫申請表時不同,請向辦理入伙的辦事處如實呈報及遞交有效的證明文件,以便房署跟進及處理。
- 年長家庭(不論是提名家庭或申請家庭)只有一次透過「天倫樂調遷計劃」成功調遷或提名其年青一代(兒子/女兒/媳婦/女婿)成功調遷的機會(成功調遷指已接受房屋編配,不論最終有否入住單位)。
- 年長父母 / 外父母必須為現居於公共屋的長者家庭 ( 全部家庭成員均年滿 60 歲或以上,一人長者家庭亦符合提名或申請資格)。
- 申請家庭若透過是次「天倫樂調遷計劃」接受新編配單位,其年長家庭不論是否成功調遷或提名其年青一代成功調遷,即使有關的年長家庭日後的家庭狀況有變或因其他原因遷離,年長家庭亦不可再透過「天倫樂調遷計劃」申請調遷或提名另一名兒女/兒女配偶的家庭調遷。
- 成功調遷後,除可享全免租金外,亦可獲得一次性「住戶搬遷津貼」。
- 申請家庭只可循一個途徑入住公營房屋,倘透過是次調遷計劃獲配公屋單位而最後接受編配,房署會取消申請者及/或各家庭成員的其他公營房屋申請。
- 為了讓長者更快入住適切居所,房委會推出3種為長者而設的優先配屋計劃,讓高齡人士的公屋申請更快獲得處理。
- 為配合長者的住屋需要,我們特別提供多個賦予長者申請者優先配屋計劃。
每年下半年,房署會推出一次遍及全港屋邨的「 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 公屋調遷長者2025 」及「 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 」,讓合資格公屋租戶申請者,以自選單位形式編配單位。 但如年長申請者的申請較先到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年輕家庭申請者並不會獲得提前同時與年長申請者一起接受詳細資格審查。 公屋調遷長者2025 在輪候調查期間,如年輕家庭的申請較先到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年長申請者可獲提前同時與年輕家庭一起接受詳細資格審查。 雙方均須於詳細資格審查面晤時簽署一份意願書,聲明在獲配公屋單位後,年輕家庭會給予其年長父/母/親屬適當的照顧。 計劃主要為長者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津貼維修自住樓宇的費用,改善樓宇失修的情況,並加強長者居所的安全。 為照顧長者的住屋需要,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分別為長者提供不同種類的公共房屋資助。
公屋調遷長者: 長者房屋
是次調遷計劃不適用於透過「長者自住業主特惠計劃」獲安排單位暫時居住、現為「有條件租約」獲安排暫時入住出租公屋或為現居單位繳交市值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租戶。 所有申請表及意向書須先經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審核,提名及申請家庭的戶籍及居住情況必須正常,其意向書及申請表才可獲得轉薦至房署編配小組跟進。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認為,最新截至11月底,試驗計劃已有50多戶接受新屋編配;相信其餘住戶盼透過第二次和第三次編配,仍在選擇更合適單位。 若年輕家庭的申請內所有人士已年滿60歲而符合資格,其申請會自動轉為「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申請,而年長申請者的申請則會自動轉為「高齡單身人士」或「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申請。 凡參加此項計劃而符合資格的申請,會比一般家庭申請提早6個月獲得處理。 可供編配的單位數目將因應房屋資源供應而釐定,房署不能保證每個符合資格的申請家庭皆有獲編配單位的機會。
住在公屋及中轉房屋的獨居長者,或所有同住的成員都年滿60歲的長者家庭,如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綜援),可以向社會福利署申請特別津貼,以支付緊急召援系統費用;至於沒有領取綜援的長者,如符合資格,房屋署會為他們提供緊急警報系統津貼。 公屋調遷長者2025 成功申請者可按實報實銷的方式,獲發一次性不超過2,500元的津貼,以支付緊急警報系統的安裝費或服務費。 申請家庭的申請者(申請者)必須為公屋單位的戶主,而提名家庭如屬全長者戶,則提名人可為戶主或認可的家庭成員,否則提名人亦須為公屋單位戶主。
公屋調遷長者: 申請資格
由填寫調遷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當日,如果申請者或提名人的家庭狀況及租約上認可人數有變更,或其家庭成員已成功獲得與其他公共房屋資源相關的利益,申請者必須如實呈報。 公屋調遷長者2025 申請家庭若透過是次「天倫樂調遷計劃」接受新編配單位,其年長家庭不論是否成功調遷或提名其年青一代成功調遷,即使有關的年長家庭日後的家庭狀況有變或因其他原因遷離,年長家庭亦不可再透過「天倫樂調遷計劃」申請調遷或提名另一名兒女/兒女配偶的家庭調遷。 年長父母/外父母必須為現居於公屋的長者家庭(全部家庭成員均年滿六十歲或以上,一人長者家庭亦符合提名或申請資格)。 若不同家庭的年長父母/外父母為共同租戶,而他們同時為全長者租戶,他們可分別提名其年青一代家庭申請是次調遷計劃或申請調遷往其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 「天倫樂調遷計劃」每年撥出配額為 1,000 個單位,房屋署會按長者家庭中較年長者的年齡及申請調遷家庭的公屋居住年期長短安排編配單位的優先次序。
公屋調遷長者: 申請優先配屋計劃
為配合長者的住屋需要,我們特別提供多個賦予長者申請者優先配屋計劃。 單身長者可參加「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兩位或以上長者,可一同參加「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長者選擇與成年家人同住一單位或選擇與成年家人分別入住兩個就近單位可參加「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公屋調遷長者: 申請時須帶備的文件的正副本
調遷計劃由接受申請至截止日期將為期兩個月,讓公屋租戶有足夠時間考慮和遞交申請。 公屋2023|本港房屋供應問題持續,仍有許多基層人士正在等公屋、等上樓,當中更有許多是較年長或需要照顧長者的家庭。 為了讓長者更快入住適切居所,房委會推出3種為長者而設的優先配屋計劃,讓高齡人士的公屋申請更快獲得處理。 是次調遷計劃的申請家庭,毋須接受額外的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 公屋租戶在單位居住十年後,便須受「富戶政策」的規管,依期接受入息/資產審查。 如申請家庭須受「租約事務管理政策」規管或是根據「批出新租約政策」而獲批租約,不論在公屋居住年期的長短,則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資產一次。
公屋調遷長者: 長者優先公屋計劃
申請家庭須獲其年長父母/外父母或年青一代(兒女/兒女配偶)提名方可參加是次調遷計劃,申請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屋邨的合適單位以便互相照顧,或礙於房屋資源的情況下遷往最接近而有合適公屋單位的屋邨。 由填寫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當日,申請者與提名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沒有經其他申請而接受了所編配的公屋單位、簽訂協議購買任何經由房委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推出的資助置業計劃下的住宅樓宇或成功獲取其他公共房屋的利益。 年長家庭(不論是提名家庭或申請家庭)只有一次透過「天倫樂調遷計劃」成功調遷或提名其年青一代(兒子/女兒/媳婦/女婿)成功調遷的機會(成功調遷指已接受房屋編配,不論最終有否入住單位)。 公屋調遷長者2025 若年長家庭曾透過「天倫樂調遷計劃」成功獲得調遷或提名其年青一代成功調遷,該年長家庭日後不可以再次參加「天倫樂調遷計劃」。
公屋調遷長者: 【公屋調遷】紓緩擠迫調遷計劃 + 申請資格 + 揀樓次序
由填寫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獲編配新單位並簽署租約當日,申請家庭必須在「屋邨管理扣分制」下沒有任何有效分數,否則,其已遞交的申請亦會被即時取消。 公屋調遷長者 公屋調遷長者2025 申請家庭必須在單位新租約生效日期起計六十天內終止現居單位租約,並把單位騰空交回房屋署(房署)。 對於她接任小組主席後,首次主持會議,黃碧如稱工作充滿挑戰性,會做好工作,繼續學習。 公屋調遷長者2025 她透露其工作目標,盼將出租公屋資源,可公平分派予合資格市民,縮短公屋輪候時間,照顧負擔不起私樓的基層家庭。
公屋調遷長者: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申請家庭戶籍內任何成員為非短暫性需要於室內使用輪椅人士、四肢癱瘓人士、須長期洗腎人士或患有過度活躍症人士,可作多一位家庭成員計算,但須在申請時提交有效的醫生證明書。 公屋調遷長者 所有成功獲配單位的申請家庭預計可於2024年2月開始陸續收到配房通知信,編配期須視乎收到的申請數目及目標編配地區的房屋資源而定。 申請家庭如經「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配公屋單位,其公屋居住期由首日起計直至截止申請該日或以前必須已滿三年。
公屋調遷長者: 公共房屋事宜
在現行的房屋政策下,「改建一人單位」、「寬敞戶」及已納入逐步轉型計劃的「長者住屋」租戶若成功透過邨內或特別調遷可以獲發搬遷津貼,但由於是次調遷申請屬自願性質,申請家庭(包括「改建一人單位」、「寬敞戶」及「長者住屋」租戶)不會獲發任何搬遷津貼。 香港房屋委員會推出長者戶全免租金計劃,給予符合資格的長者戶一個選擇,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後,可享全免租金。 公屋調遷長者2025 申請者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轉為相關優先配屋計劃的家庭申請,而毋須另行重新登記,並會繼續沿用舊有的申請編號。 申請者原先以單身人士資格輪候的時間,會以半數計算入其家庭申請內,但以三年為限。 經調整輪候時間後,有關申請會被編訂一個等同於一般申請的登記日期(即相應登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日後編配及執行公屋申請政策的依據。
公屋調遷長者: 天倫樂調遷計劃
未能獲編配單位的申請家庭將會以書面通知,申請家庭須於計劃再度推出時重新提出申請。 由於可供編配予此類別調遷的單位配額有限,如此調遷計劃接獲的申請數目多於所訂配額,房署不能保證所有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均有獲編配適合單位的機會。 配額用罄後,排序較後而未能獲得編配的申請個案便告完結,申請家庭須於計劃再度推出時重新提出申請。 房委會去年底推出試驗計劃,讓合資格公屋長者寬敞戶申請「大屋搬細」,成功調遷後可獲終身免租。 房委會今(8日)宣布計劃恒常化,每年推300個配額,並放寬申請住戶的選址限制,3年後再檢討成效。
而在計算公屋居住十年期時,將由最初入住公屋的租約生效日期起計算。 公屋調遷長者 合資格申請住戶可享有最多三次位於原邨或同一個公屋申請地區(即市區、擴展市區(包括東涌)、新界及離島(不包括東涌))內屋邨的房屋編配,調遷往面積合適的新或翻新單位。 公屋調遷長者 成功調遷後,除可享全免租金外,亦可獲得一次性「住戶搬遷津貼」。 此計劃提供調遷機會給公屋租戶,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以便互相照顧(若受房屋資源所限,則可能獲編配至鄰近而有合適空置單位的屋邨)。
公屋調遷長者: 申請優先配屋計劃
為促進建立以家庭為核心的支援網絡,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現推出「天倫樂調遷計劃」,提供調遷機會給公屋租戶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以便互相照顧(若受房屋資源所限,則可能獲編配鄰近而有合適空置單位的屋邨)。 凡居於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兒女/兒女配偶申請是次調遷計劃,而年青一代家庭則可提名其父母/外父母申請調遷。 如有意遷往輪候冊較受歡迎地區的租戶,須於公屋居住至少 7 年,若提名或調遷家庭有低於六歲的兒童或家庭成員懷孕 16 個星期或以上,則居於公屋滿 5 年的租戶亦可申請。 申請家庭與提名家庭須為公屋租戶並分別居於不同區議會分區內的公屋單位。
在申請期屆滿日或之前,如申請家庭戶籍內任何成員已經懷孕十六星期或以上者(即預產期在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該名胎兒可作一名家庭成員計算,但須於申請時附上有效醫生證明書。 (i) 申請家庭於申請截止日在公屋的居住期已滿七年(即申請家庭的公屋居住期註必須在2016年12月15日或以前開始)。 所有已訂的電腦優先次序只適用於是期的「天倫樂調遷計劃」,隨著配房程序完成,該等排列的優先次序即全部自動失效。 租戶須自行通知各公用服務公司 (例如煤氣公司、電力公司和電話公司) 及水務監督,終止單位的帳戶及有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