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買方律師業權質詢不力,會引發「踢契」官司。 這份合約,一般由賣方律師準備,由買方律師審閱,雙方經過一輪討價還價的過程,才作定稿,但主要條款,都會根據臨時買賣合約的內容厘定。 買方律師會在臨時合約的指定日子,一般來說是在十四天內,將一式兩份由買方簽好的合約,連同訂金餘數,或稱為大訂,交往賣方的律師樓。 賣方的律師樓則安排賣方簽署,並交回簽署好的買賣合約與買方的律師樓,買方的律師樓則安排交印花稅並在土地註冊署註冊買賣合約,此為第一部份工作。
至於二手市場方面,2020年承辦合約總值超過100億元的律師行有5家,市佔率20.4%,其中市佔率最高的兩間律師行「王潘律師行」及「黃馮律師行」正是今次風眼所在的律師行。 樓宇買賣律師 本行可代表客戶處理多方面的訴訟案件,由簡單的小額索償、銷售貨物爭議 ,到頗為複雜的合同糾紛,追討大額欠款,遺產爭議,知識產權爭議,房地產訴訟,以至禁制性和衡平法申訴,包括禁制令和宣佈令,疏忽和其他侵權訴訟等。 黃嘉錫律師事務所自2001年成立以來,一直以香港為基地,致力提供優質而專業的法律服務。 現時,本所在香港有三間辦事處,分別位於中環、旺角及西九龍。
樓宇買賣律師: 服務範圍
聯名物業有一極大壞處,就是買賣必須要由兩人簽署方為有效,換言之,雙方如果有糾紛,例如是就買賣的價錢或時間等等,便會連累甚大,樓宇不能按市場規律順利賣出,甚或其中一人出意反意,簽了合約後卻不願簽樓契,都會造成極大的困難。 政府在批準私人大廈建築之前,都有由工務局發出的所謂批示圖則(Approved Plan),這批示圖則存放在工務局的檔案紀錄之中,即使是廿多卅年前的陳年舊紀,也能一一翻查。 樓宇買賣律師2025 由於僭建的建築物不屬於並批示的範圍,因此第一手之樓契就必然沒有僭建物的描述,買賣雙方根本無從以契據方式進行有關的買賣,要查清楚建築物,如閣樓和露台是否僭建,除查看樓契的描述外,還可到工務局翻查批示圖則。 但是即使沒收了訂金,賣家也無法即時將樓宇轉售另一人,因為買家已取了鎖匙並佔用了有關單位,要將他趕走只可以得待法院的判決和頒令,但在未有獲得頒令之前,賣家還是要繼續供樓,否則損失便會更大。 在簽署買賣合約之前,買家到出售單位查看驗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買樓先睇樓,當然是適用於二手樓上,未發出入伙紙的樓花,在未有鎖匙的情況下,根本就無得睇樓。
- 由此看來,提早交鎖匙給買家是帶有風險的行為,對賣家並無顯著的益處。
- 委託律師樓之前不妨在Google或Yahoo搜尋一下確保律師樓沒有負面新聞或遭到網友負評。
- 在買樓時,樓契和按揭由同一律師代辦;或在賣樓時,樓契和贖樓契由同一律師代辦,可為自己取得較為相宜的律師收費。
- 至於審閱樓契,是律師樓的工作,地產代理是沒有責任的。
- – 從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至成交當天,買家便需要承受物業出現的任何損失(例如失火)。
-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相關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自創行開始,本行至今已承做大量的二手居屋買賣,有豐富經驗協助業主處理該等程序。 客戶如有問題,可致電本行樓宇諮詢熱線,本行很樂意為客戶解答相關問題。 ●為物業購買火險– 由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買家在法律上已被視為擁有一定程度的業權。 – 從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至成交當天,買家便需要承受物業出現的任何損失(例如失火)。 故此,我們亦建議買家可以為物業購買火險,以保障自身利益。 這份合約,大多只會提及買賣雙方名字、物業名稱、售價(付款方式),並加上雙方簽名作實,在法律上稱之為開放式合約(Open Contract),這份合約,在法律上是具有執行能力的。
樓宇買賣律師: 按揭借款人承造二按必須取得一按銀行同意
但對買家最大影響,如果我們採用的律師樓,並不是銀行「On List」的律師樓,買家可能需要委託兩名律師,分別處理「樓契」及「按揭契」變相這裡會衍生兩筆律師費,一概也要由買方支付。 因此這一點,會成為準買家採用部份律師樓的考慮因素之一。 即使現在地產代理監管條例實施了,地產代理仍然沒有責任保證物業之業權完整,才讓買家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說大部份,因為有小部份也可說是地產代理的責任,例如物業之土地註冊署的紀錄中,是否有註有維修令? 上手的樓契是否送契,以至銀行不願提供按揭; 物業是否有違例建築物等。 至於審閱樓契,是律師樓的工作,地產代理是沒有責任的。
這一部份是最重要的,也是樓宇官司的主要爭辯的地方。 如果因為價錢問題或其他原因,買方律師沒有審或者草率的審買方當時是不知曉的, 直至他幾年後賣出物業,發生困難,新買家有權拒絕接受業權,他才知曉,因此,買方選擇律師應小心考慮,勿以價錢為唯一考慮條件。 樓宇買賣律師2025 你要考慮財政問題,一般來說,銀行對有租約的住宅單位較有保留,即是說,可能提供較低的貸款成數及要收取較高的利息,甚至不予借貸;所以,如果你需要銀行借貸的話,應先與銀行聯絡,進行估價及商討借貸條件。 還有是單位是否交吉交易,所謂交吉交易,就是在支付樓價餘數時,賣方已經搬出該單位。 如果不是交吉交易,銀行提供貸款時可能有不同條件。 如果因為價錢問題或其他原因,買方律師沒有審閱樓契,或者草率的審閱樓契,買方當時是不知曉的, 直至他幾年後賣出物業,發生困難,新買家有權拒絕接受業權,他才知曉,因此,買方選擇律師應小心考慮,勿以價錢為唯一考慮條件。
樓宇買賣律師: 了解最新按揭指引
陳先生剛收到稅務局的評稅通知書,提出就其售出的物業的賺價,徵收利得稅。 陳先生認為他買樓原意是自住用,只是有感樓價大升,才出售該樓,不算「炒樓」,賺價因此只是資本收益(Capital gain)性質。 反對評稅時限:一個月 陳先生是納稅人,可以此身份根據稅務條例提出反對,但一般情況下,須評稅通知書發出一個月內,向稅務局長以書面方式提出反對。 反對申請,逾期的必須具備充份理由,否則不會受理。 未能和解可向「稅務上訴委員會」(Board of Review)上訴 如果納稅人未能與稅務局達成和解協議,納稅人可向委員會提出上訴申請。 稅務上訴委員會是一個獨立於稅務局的法定團體,負責就稅務上訴作出有效截決,形同法庭。
- 稅務上訴委員會是一個獨立於稅務局的法定團體,負責就稅務上訴作出有效截決,形同法庭。
- 正式買賣合約是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包含的條款更詳盡,用作取代臨時合約。
- 以上法例的章節並無要求雙方都必須簽署該份合約,只是聲明被針對的一方(A party to be charged)必須曾簽名作實,換言之,誰個簽了名,便會對誰不利。
- 此外,你亦應了解租客是甚麼人,以往是否準時交租、租約的年期、租金等、租約是否正式訂立、有否繳付政府印花稅、租約內容是否有生約條文等。
- 警方早前說,4名傷者為姐妹關係,因樓宇買賣問題發生爭執,屬大家姐的女戶主,涉嫌持刀傷害一名妹妹。
- 另外,如果搵駁腳律師樓會有機會衍生其他費用而且可能需要額外時間。
- 如果交易必須支付這筆稅款,賣方和買方應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之前同意誰承擔付款。
熟識樓宇買賣交易的葉謝鄧律師行陳婉明律師Sharon Chan 稱,「隱瞞二按十分高風險,銀行為了確保自已遵守金管局規刞,會以積極態度作出查冊,如果發現土地註冊廳有二按登記,必定觸動銀行有所行動,例如立刻追收貸款」。 處理按揭或贖樓的律師樓,必須是銀行所批准的律師樓,俗稱銀行認可律師樓或 On List 律師樓。 每間銀行都會有一份經內部批准的律師樓名單,所以客戶可以問銀行客戶經理介紹可靠的律師樓。 某些律師樓可以處理大部分銀行按揭,亦有一些只可處理部份銀行,客戶如果想申請多間銀行按揭前可先向ROOTS上會查詢。
樓宇買賣律師: 賣方的業權及產權負擔
由於該律師行處理不少關於樓宇按揭的買賣,令不少買家已批出的按揭貸款款項,及託管在律師樓的訂金;業主售樓後的款項、或因加按而獲取取的貸款款項,一律被凍結,不單令買賣未完夠完成,就連銀行也因此蒙受了損失。 也造就了早前有律師行涉嫌挪用客戶資金,又或者律師樓職員夾帶私逃,不單無法完成交易,買家及銀行都會蒙受損失。 所以今次銀行處理方法,針對已發出「授信文件」的按揭申請,它們會直接跨過「王潘律師行」,以本票方式交予賣方銀行,以防止上次問題重轁覆轍。 在一般買賣流程中,律師會向原業主申請按揭的銀行,索取其按揭契查看看有沒有問題;若沒有問題,律師會要求買家簽署由銀行準備好的信件(offer letter),並授權律師代表買家去取得銀行取貸款。 銀行在收到買家簽署好的文件後,認為沒有問題,便會發出「授信文件」(facility 樓宇買賣律師2025 letter),之後便會把按揭貸款,轉帳入律師樓的獨立戶口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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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買方準備做按揭,買方律師還要準備按揭及貸款文件,之後一併將新樓契及按揭契交往土地註冊處註冊,買方方完成交易,成為新業主。 注意:買家應在成交二手樓前在賣家的安排下再次視察物業,以確保物業由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至成交當天前是所同意的現狀形式成交,並沒有違反合約的變動。 賣樓在未付清所有樓價,便將鎖匙交給買家,對賣家來說,其益處只限於買家要負責由取匙日起的樓宇開支,這包括管理費、差餉、水電煤等東西,但至於銀行供款,則不包括在內。
樓宇買賣律師: 流程3: 貸款存放入律師樓後的去向
政府於2010年11月19日公布,建議修訂《印花稅條例》,引入一項「額外印花稅」,適用於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後購入,並在購入後24個月內轉售的住宅物業交易。 所以各位準業主們不妨在認是律師樓時多口問句,了解一下對方的慣常做法,會否有律師在成交之前都可以與你見面了解一下流程? 委託律師樓之前不妨在Google或Yahoo搜尋一下確保律師樓沒有負面新聞或遭到網友負評。 只要見到有負面新聞或負評應馬上換,香港有近千間律師樓,沒必要冒險委託有案例的律師樓。 消防表示,單位火場面積6米乘5米,客廳、廁所及廚房均嚴重燒毀,火勢蔓延情況不尋常,認為起火原因有可疑,轉交警方調查。 警方早前說,4名傷者為姐妹關係,因樓宇買賣問題發生爭執,屬大家姐的女戶主,涉嫌持刀傷害一名妹妹。
樓宇買賣律師: 香港律師會樓宇買賣忠告
金融科技平台ROOTS上會打造香港首創網上按揭申請表,一次過免費幫客戶向多間銀行遞交申請,無須再踏入銀行分行用手填表。 與此同時,ROOTS上會創立獨家A.I.按揭評估,讓客戶了解按揭負擔能力、獲批按揭的機會、按揭利率、現金回贈等資訊,以衡量是否落訂買樓及應選擇申請哪些銀行按揭計劃,大大減低撻訂機會。 另外,我們亦提供精準的智能按揭計算機方便各位計算能否通過壓力測試及每月按揭供款額。 正當市場認為「黃馮律師行」僅為個別事件之時,另一間律師行「王潘律師行」也爆出事故,其創辦人創辦人王光榮及總經理王德信,因為被廉政公署以涉嫌「套丁」被捕。 我們《胡.說樓市》也收到多名業主求助,其中在2019年購入青衣遠期樓花「明翹匯」的陳先生(假名),原本準備在2021年尾申請按揭,明年收樓,正也是委託了「王潘律師行」。
樓宇買賣律師: 我們隨時為你提供協助
他必須做一份瓜份業權的契據,並向其他的業權持有人發出通知,繼而將瓜分契據登記在田土廳的紀綠冊,這樣的工夫當然不會是平常人可以做得到,要辦理就當然要找律師了,這樣做亦可因此減少出錯的機會。 以上法例的章節並無要求雙方都必須簽署該份合約,只是聲明被針對的一方(A party to be 樓宇買賣律師2025 charged)必須曾簽名作實,換言之,誰個簽了名,便會對誰不利。 除此之外,一些重要契據,尤其是授權書一類的東西,可能不知去向,最惡劣的,是授權書沒有被登記在田土廳登記冊中,以至連副本也找不到,如此一來,樓宇的業權便肯定存有問題。
樓宇買賣律師: 樓宇買賣律師費
敘造八成按揭貸款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提供按揭保險計劃,協助減輕有意置業人士的首期資金負擔。 透過按揭保險計劃,核准賣方(銀行)可獲提供高達兩成的保險(可敘造按揭成數將因應按揭保險計劃產品的合資格準則而有所不同),讓銀行敘造高達物業估值八成的按揭貸款而無須承擔額外信貸風險。 本所最近更拓展業務領域至企業融資方面,致力為商業客戶提供高質素的法律服務,包括收購及合併和上市業務。 ●從價印花稅 (英文:Ad valorem duty)買家需要為購買物業支付從價印花稅 (英文:Ad valorem duty);並按 (1) 買家是否香港居民 和 樓宇買賣律師 (2) 首次置業支付相應的從價印花稅。 如果買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又從未在香港以任何形式實質擁有 (英文:Beneficially own) 任何物業的話,便能享受相對地低的從價稅率。 陳先生在沙士期間買入一個住宅單位,半年前趁樓市轉好,成功將物業售出,並大賺一百萬元。
樓宇買賣律師: 買方或業主做二按必須得到一按銀行同意
雖然委託律師樓處理物業成交可以介乎幾千蚊至過萬,但ROOTS上會覺得用得過百萬買層樓都不希望臨門一腳出事,不如索性揀一間可靠的律師樓處理所有事務。 樓宇買賣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於1994年創辦開業,至今服務港人超過28年,法律經驗豐富。 樓宇買賣律師 過去十多年,以持續發展、永續經營為目標,自置部分辦公物業和過萬呎檔案倉庫,招攬培育人才,發掘法律專才,規模擠身眾律師行的頭8%,辦事處17間。
以下連結介紹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的條款,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買家在購買二手樓盤大致上需要簽署三份(或四份 – 如買家欲申請樓宇按揭的話亦需與銀行簽署樓宇按揭貸款的相關合約)重要的文件,而我們將會概括一下整個買二手樓的流程及需要注意的事項。 要注意的事情很多,包括樓價、地點等,其中較為重要的,包括在睇樓時,注意樓宇是否有漏水的情況;因為漏水這問題是很難處理的,如果你的單位漏水到樓下的單位,你可能要負責修理。 如果樓上的單位漏水,影響到你的單位,你必須要樓上的單位合作,才能修理妥當,如果樓上的單位不合作,你要訴諸法律行動,則你要提供專業人仕的報告,才能證明漏水是因為樓上單位的設施所引至,這是一件非常複雜而且麻煩的事情。 所謂「全包」,置業人士必須弄清是否包括贖樓(賣樓情況下)或按揭(買樓情況下),在一些向地產發展商一手樓買入的物業中,業主曾經造過發展商提供二按,由於二按的贖樓契,代辦律師行會由地產發展商指派,律師樓在提供收費資料時,是不會包括在內的。 樓宇買賣律師2025 黃馮律師行因涉嫌違反了《律師帳目規則》、以及公司有前文員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被香港律師會在2020年12月底接管,導致其業務即時結束,當中所有戶口及客戶資金被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