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估價依據日期均定為10月1日,新差餉估價冊的生效日期則為翌年的4月1日,即2011/12年度差餉估價冊的估價依據日期為2010年10月1日。 倘限期屆滿時仍未繳交差餉,可被徵收5%附加費;如限期屆滿後六個月內仍未清繳差餉,可按欠款總額再徵收10%附加費。 估價署展開追討差餉欠款的法律行動之前,會先向繳納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即時清繳欠款。
至於類別2的地稅,香港特別行政區差餉物業估價署(下稱「估價署」)負責評估及通知地政總署發單和徵收。 由於估價署負責執行《地租條例》,因此全權負責評估和徵收類別3的地租。 上述土地政策包括,由批租日期起計,新批土地契約的年期定為50年,惟新批作特殊用途契約及短期租約則除外。 承租人除繳付地價外,還須由批租當日起每年繳納地租,款額相當於批租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3%。 《聯合聲明》附件III載列的大部分不可續期契約是關乎新界(包括新九龍)的土地。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由於沒有可能逐張契約續期,唯一可行方法就是透過立法,在差不多同一時間把大批的契約續期。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豁免繳納差餉
《路透社》早前報道,拜登政府計劃直接禁止對一些中國科技公司的投資,並加強對其他公司的審查。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2025 加拿大總理杜魯多說,知道華裔議員及一般華裔加拿大人,比其他人更易成為中國干預目標,強調政府有能力及機制防止外國干預選舉。 外長趙美蘭就說加拿大絕不容忍中國以任何形式,干涉民主及內政。 中國外長秦剛駁斥所謂中國試圖干涉加拿大大選的謬論,指完全是子虛烏有的無稽之談,中方堅決反對。
- 印度外交部長蘇傑生(S Jaishankar)說:「我們嘗試了,但國家之間的分歧太大了。」 …
- 除租賃之外,根據任何特許而持有或佔用的土地均可徵收差餉。
-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 為配合政府在 2008年10月10日公布統一住宅物業「實用面積」的定義,凡於該日期或之後獲發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的住宅物業,本署會以牆身全厚度計算其實用面積。
- 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如選擇以郵遞方式交回申報表,在投寄郵件時請貼上足額郵資,以確保申報表能妥善寄到差餉物業估價署。
香港政府各部門、多數官津補及直資中小學用地:免地價永久批出土地,不用繳納地租,但按照「政府永久撥地」政策、編配系統及辦學合約等行政措施管理。 香港回歸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後不久,政府根據《聯合聲明》附件III制定首項土地政策。 行政會議於1997年7月15日通過各項有關土地契約和相關事宜的條文。 若你使用自動轉帳付款,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的姓名(包括英文拼法)如有任何更改,先前所設立的直接付款授權指示即自動失效。 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權指示辦妥前,差餉及/或地租須以其他方式繳交。 於網上遞交通知前,請準備好印於你的「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左上角15位帳目編號,作為登入服務的核對號碼。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使用服務的好處
舉例說,1999年落實每年重估差餉之前,由於相隔很久始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一次,應課差餉租值因而一下子大幅飆升,對差餉繳納人構成沉重負擔。 1973年市政局重組架構之後,市區所徵收的差餉分為兩部分,即歸納一般稅收的「一般差餉」,以及撥作市政局經費的「市政局差餉」。 新界區所徵收的差餉均屬「一般差餉」,歸納為一般稅收,此安排沿用至1986年區域市政局成立為止。
因此,同一幢大廈內沒有爭議的物業單位,其估價便不能作出修改,因而會產生不同的估價水平。 這種不一致的情況,只能在下次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時予以更正。 任何人如對差餉估價冊上的估價有所不滿,可向估價署署長提出「建議」,以修改估價冊的記項,或就估價冊內的更正、刪除或增加項目提出「反對」。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反對
我們致力以專業態度為市民提供有效率、具成本效益和以客為本的服務。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我們亦不斷提升資訊科技方面的功能,並尋求更多電子政府的機遇,以切合市民對服務的需求和期望。 此外,房屋署發言人表示,公屋欠租並無明顯惡化,過去一年每月平均欠租率達百分之二點八,涉及金額約二千五百萬元;而非住宅物業的平均欠租率則百分之四點一,每月平均欠租金額約三百八十萬元。 美國國會委員會在當地周五公布的文件顯示,總統拜登政府在去年第一季度,批准了192個總值超過230億美元的許可證,允許向美國貿易黑名單上的中國企業,出口美國商品或技術。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徵收通知書及繳費
而根據政府租契,業主須向政府繳付租金,才可以佔用或使用已批租的土地。 一般來說,全港所有房產物業均須根據《差餉條例》(第116章)評估差餉。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2025 香港大部分物業,包括公共房屋在內,都需要繳交差餉,只有部分用作務農的土地及建築、新界村屋、丁屋,因為歷史原因而可獲豁免評估差餉。 當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期滿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全權酌情決定期滿後續期50年。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估價方法
該署的網頁亦有提供資料,解答市民在填寫表格時一般遇到的問題。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2025 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八月十九日)向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發出共約三十五萬份物業詳情申報表,以收集各類物業的租金資料及租賃詳情。 豁免物業單位評估差餉的法定條文載於《差餉條例》第36(1)條。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上訴
根據《聯合聲明》附件III的規定,香港政府在1985年5月27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間批出的新土地契約的租期不可超越2047年6月30日。 差估署負責所有差餉及地租的發單及徵收服務,業主除了每季準時向差估署繳費外,在轉讓物業前,應使用差估署物業資訊網的「查詢帳目」服務,查詢該物業所有差餉及地租帳目的結欠。 如你欠交地租(包括你成為該物業的業主前的欠款),政府有權收回有關物業。 任何人士如對估價署署長就建議或反對所作的決定有所不滿,可向土地審裁處上訴。 上訴人必須於決定通知書送達後28天內,向土地審裁處提出上訴,其間並須將上訴通知書副本送達估價署署長。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如上訴人並非物業單位的擁有人或佔用人,便須將上訴通知書副本送達擁有人及佔用人。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物業資訊/統計
政府同時在新差餉徵收區推出嶄新的「漸進式」調整差餉徵收百分率措施,首年為新界區基本徵收百分率的50%,然後逐年提高10%,直至第六年始須繳付差餉全數。 自1986年4月1日起,區域市政局管轄範圍(即新界區)內開徵「區域市政局差餉」,以取代一般差餉,並為當時新成立的區域市政局提供主要財政來源。 然而,2000年1月1日《市政(重組)條例》生效之後,兩個市政局隨即解散,所有差餉稅收均成為政府的一般收入。 任何人若未能在指定期限內交回表格,須於限期前以書面提出理由申請延期。 若故意在該表格內作出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任何資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分別可處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或一萬元,並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徵收的差餉及/或地租三倍的罰款。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反對和上訴
這估價法假定租客願意為此物業付出的租金,等同投資興建該物業所分攤的每年成本。 香港採用建築成本法時,以金融市場息率或物業市場回報率來分攤物業的資本值,以期取得符合《差餉條例》第7條所界定的年租。 業主承擔支付地稅、修葺費用、保險費,以及維持該物業單位於能得到該租金的狀況所需的其他開支。 」應課差餉租值是物業單位在公開市場出租時估計可收取的年租。 「假定租賃」是慣常做法,並有法律案例支持,應課差餉租值就是假定物業以其實際狀況空置出租,並獲業主和租客雙方同意訂定租賃,然後依據物業出租後可收取的年租而估算出來。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繳納差餉的責任
在提交建議書後緊接的12月1日之前、或行政長官另定其他期限之內,估價署署長必須作出決定。 因憲報公布更改建築物門牌號數或街名,或因根據《建築物條例》第32條編配建築物門牌號數而須更正物業單位的名稱。 對於不在差餉估價冊內但須評估差餉的物業單位,估價署署長可隨時作出臨時估價。 這做法主要適用於新落成物業單位,或曾進行結構性更改的物業單位。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徵收對象
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我們需要在貨件運抵歐盟或北愛爾蘭、挪威或瑞士海關之前,提交額外的安全申報資訊。 年已開始徵收差餉,當時是用作支付「差役糧餉」,即為警察出糧,後期才逐步擴展至支持不同公共服務,包括警隊、消防、醫療衛生和教育等。 如何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彭贊榮造句,用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彭赞荣造句,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彭赞荣 in a sentence和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彭贊榮的例句由查查漢語詞典提供,版權所有違者必究。 房協發言人解釋,觀龍樓兩幢新廈去年四月入伙,因應早前有居民要求將差餉於租單上分開列出,因此該會趁大廈新近落成,要求差估署逐戶計算,而房協測量師自行評估後,認為大廈的差餉估值過高,因此提出反對。 許正宇表示,面對經濟衰退和失業率上升,政府推出一系列撐企業、保就業、紓民困措施,其中寬免差餉措施已落實,有助減輕住戶負擔,並為企業提供經濟支援。 在北京,全國人大會議發言人王超表示,國防費的規模是綜合考慮國防建設的需求和國民經濟發展的水平而確定,這也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彭贊榮造句
到了今時今日,隨著公共設施和服務日漸完善,差餉收入也用來支付公共照明系統、食水、消防、醫療衛生等等服務的開支,是香港政府向香港境內地產業主徵收的一種間接稅。 市民可透過物業資訊網查詢住宅物業的實用面積和樓齡,以及物業最新的差餉或地租帳目等資料。 隨着市民對網上服務日增的需求,物業資訊網不時會作更新,提高資訊流通和市場透明度。
當物業業權有變,或因其他原因須更改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的姓名及郵遞地址,你可於網上通知差餉物業估價署。 英國上訴法院認為,英國土地審裁處有關「為兩間酒館估價時毋須考慮日後可改為商鋪和餐廳用途」的判決正確,因為改變用途所需的工程規模不小,而且那些用途與酒館並非屬於同一形式或類別。 第36條進一步授權行政長官就任何物業單位或其部分,豁免該物業或其部分的全數或部分差餉。 此豁免條文只限於某些而非某一類別物業單位,適用於領事館物業和認可領事館人員住宅,以及若干位於新界指定鄉村區以外並由原居村民佔用的村屋。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全港物業單位由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有的差餉寬減措施,以及由200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享有的額外差餉寬減措施,都是根據這條文而實施。 估價署署長只能覆核建議書或反對通知書所指的物業單位的估價。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香港差餉稅收歷史
而完成租賃交易時,新業主需向差估署提供新繳納人的姓名及通訊地址,並提供交易的租金詳情,以確保新租客可以準時收到差餉或地租通知書;而新的租金資料,亦方便差估署作出更準確的差餉評估。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2025 請注意,你如欠繳地租(包括在你未成為業主前所欠的款項),政府有權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的規定,收回有關物業。 本署建議你在物業轉讓前查詢物業所有差餉及地租帳目的結欠,因為同一物業在不同時段可能有不同的帳目。 你可使用「物業資訊網」的「查詢差餉及/或地租帳目資料」服務,在網上查詢是項資料,每個物業記錄的查詢費用為2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徵收及追討差餉
市民亦可選擇使用該署網頁內提供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以電子表格(e-R20A)提交修改應課差餉租值建議書。 差餉物業估價署發言人強調,根據《差餉條例》及《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該署不會接納在5月31日後才送達的建議書。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不過,有關新定應繳地租和豁免地租的條款稍後被廢除,並納入1997年制定的《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香港法例第515章)中。 地租舊稱地稅,是香港政府向部份土地的承租人所徵收的稅項,不管物業是被佔用或空置,均須繳納。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業主所繳納地租或地稅的款額是固定的,抑或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改變,要視乎有關物業的土地契約所屬類別而定。
估價署署長負責根據《地租條例》徵收地租,而地政總署署長則負責追收欠繳地租的執法行動。 如土地的地租或其後徵收的附加費未有繳交,地政總署署長可循法律程序收回土地。 在《地租條例》中,有關估價署署長擬備新地租登記冊的指示、設定估價依據日期、地租登記冊所載的物業單位詳情、其形式和展示作公眾查閱的條文,與《差餉條例》中有關差餉估價冊的條文類似。 聖約翰座堂:按《英語聖公會信託條例》第6條規定,香港聖公會享永久地權及地上權,無需繳納地租;但若教堂終止運作或另作別用,政府有權收回土地。 而由房委會全權持有的屋邨,則根據短期租約(在建時)及歸屬令(完工後,按照《房屋條例》第5條規定,不適用於土地註冊制度),永久批予房委會。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反對差餉估值三年新高
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所有差餉繳納人均獲減免差餉,每個物業單位以2,000元為上限。 政府其後將豁免上限再提高至5,000元,由2002年4月1日起生效。 2003年,差餉繳納人獲豁免7至9月季度應繳的差餉,每個住宅物業單位最多可減免1,250元差餉,非住宅物業單位則最多獲豁免5,000元。 為減輕市民負擔或共享經濟繁榮的成果,2007/08、2008/09、2009/10、2010/11和2011/12等年度亦實行同類寬減措施,但豁免額並非一致。 根據《差餉條例》,分攤應課差餉租值並不表示個別物業單位可分開評估差餉,合併物業單位及其應課差餉租值仍會整體列入差餉估價冊內。
1987年的《差餉(香港地區)(修訂)令》規定,自1988年4月1日起,全港所有餘下的地區終於納入差餉徵收範圍。 由1990年開始,差餉物業估價署(下稱「估價署」)只須為市政局地區和區域市政局地區擬備差餉估價冊,而不用再為先前的47個差餉徵收區分別擬備差餉估價冊。 2000年市政局與區域市政局解散之後,再無市政局地區和區域市政局地區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