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設有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申請制度,藉以公平和有秩序地為符合資格的申請者編配公屋單位。 另一個近年較常見的遷出情況,是公屋戶主申請購買資助房屋,如綠置居或白居二,在成功購置後須要交出公屋單位。 在現行「 批出新租約」政策下,公屋戶主轉名,是不可隨意轉給誰的,即使為公屋加名,亦只適用於指定的家庭成員。 想知轉名成為新戶主的資格,轉名手續、以及其他注意事項,即睇以下懶人包。
一般申請者及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均較上一季(即2021年6月底)上升了0.1年,截至2021年9月底,約有15萬多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逾10萬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 在符合所有適用的申請公屋的資格下,累積分數愈高,便會愈早獲編配公屋單位。 一般家庭申請者請須符合上述基本申請資格,而任何18歲以下的家庭成員必須與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一同申請。 公屋成員結婚 申請者與家庭成員的關係,及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必須為夫婦、父母、子女、祖父母、孫。
公屋成員結婚: 公屋結婚不除名: 最新公屋輛候時間增加至5.9年
合資格的申請者共有三個(每次一個)配屋建議,未具「可被接納」理由而拒絕所有三個配屋建議將引致有關申請被取消,申請者可於取消申請通知信發出日期起計15天內提出書面覆核。 要留意,每位申請者只可遞交一份申請表,而申請者及其申請內家庭成員亦不可重複名列在其他的一般申請(即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 /「配額及計分制」申請內。 有男網民吐苦水,指三兄弟住在公屋,戶主是大哥,近年大哥已結婚,並育有一名女兒;二哥亦打算結婚,餘下他一人屬單身。 最近兄長有意「除名」,事主擔心不能再住公屋,個人收入又超出申請資格。 帖文指,「他們結婚後決定在公屋除名,公屋會畀房署收回。」事主自言還未準備好,又指現時月入15,000元,擔心未能負擔私樓租金,不知如何面對困境。
一般來說,我們不會主動就戶主夫婦離婚後,要求任何一方遷出公屋單位。 不過,如果雙方因離婚而未能就公屋的租住權達成協議,我們會按現行離婚政策處理。 戶主可申請其家人或親屬在公屋單位內作有條件暫住,以便戶主獲得照顧;或讓戶主能照顧極需依靠戶主的近親。 公屋的家庭成員如自願退出戶籍,可用書面通知屋辦事處/物業管理處/物業服務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要求除名。
公屋成員結婚: 需要遞交的證明文件種類
如選擇郵遞,務必貼上足夠郵資,申請分組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郵件。 申請公屋聲明書及更改資料表格,可在房屋署申請分組 公屋成員結婚 (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免費索取。 如果你的申請包括一名或以上年滿60歲的父/母或受供養的年老親屬,你可考慮參加 「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舉例,假設一個四人家庭,父親是戶主,父母與哥哥一起抽居屋,並成功購入,父親的戶主資格,可轉給未有參與抽居屋的的弟弟。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房委會認為在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公屋成員結婚2025 公屋申請者如須更改住址,可選擇使用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的「地址更改」服務一併通知我們、多個政府部門及非政府組織。
然而,後者可以授權房委會把其個案轉介社署,以便獲得適當援助。 倘若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及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定於公屋申請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和「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房委會會將個案轉介相關政府部門/機構進行評估及推薦,以考慮分戶申請。 值得留意的是,申請加入上述、至類別人士,整個家庭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以核實資格。 公屋成員結婚2025 「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為經修訂後的「富戶政策」所用的水平。
公屋成員結婚: 最新入息及公屋資產限額點計算?
為鼓勵「寬敞戶」調遷,所有「寬敞戶」在遷往細單位後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並在資源許可下,可獲提供調遷至新屋邨的機會。 現時分別居住於市區和新界的長者租戶和年青租戶,可以申請把現居租戶合併 ( 無需經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 )。 合併的家庭會調遷至一個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 公屋成員結婚 即不會分開編配單位),並最多可獲三次編配,否則申請會被取消。 該年青家庭須承擔照顧有關長者,並與其同住,否則有關租約會被終止。 該網民憶述,當初購買居屋時,其母親想加上自己名做業主,但二哥極力游說,擔心日後政府會推出涉及長者房屋政策,「落左(咗)名就唔郁得」。 視乎餘下的家庭成員人數,例如一個四人家庭,假設轉名後最終只剩一人居住,該單位很大可能被房署視為寬敝戶,亦即餘下家庭成員的居住面積,超出既定的編配標準,或需要調遷至較細單位。
- 根據房委會現行政策,轉讓業權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形式辦理(破產個案除外)。
- 如果轉名後,家庭總入息未超越公屋入息限額的2倍,只須繳交原有租金;介乎2至3倍,須繳交倍半淨租金;介乎額3至5倍,須繳交雙倍淨租金。
- 想知轉名成為新戶主的資格,轉名手續、以及其他注意事項,即睇以下懶人包。
- 有網民就認為事主家中長者被遷出的機會十分低,更有人建議「間新屋寫你老婆名咪得囉,公屋唔洗除你名啦,遲下又可以用綠表抽居屋」。
- 如果申請人只是未能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他/她仍可申請臨時租住在新界的公共房屋居住1年。
不少人把置業希望放眼於資助房屋,無奈的是,公居屋供應有限,且中籤機會低,其實私樓市場也有不少上車機遇,即上千居物色各區放盤,抓緊機會做業主。 如有需要,業主必須先填妥一份轉按申請表,把建議的修訂按揭條款提交房委會審批。 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書時繳付2,850元的手續費,即使申請不獲批准,或申請人擬撤銷申請轉讓業權,已繳交的手續費概不發還。 房屋資助分處收到所有文件後,一般約在六星期內發信通知申請人申請的結果。 年長戶主可為一名成年子女加名,但若加入該成年子女,便不得加入其他子女;而獲加入戶籍的成年子女,亦需要簽署承諾書照顧年長父母。
公屋成員結婚: A. 公共房屋
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在單位住滿十年後,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 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的住戶,由入住起便須每兩年申報。 持有該保證書的長者在任何時間申請重返公屋居住,只要符合當時輪候公屋的資格,一般可在六個月內獲編配單位。 公屋成員結婚 公屋租約規定,有關單位只供承租人和名列租約上的認可家庭成員居住;如果家庭狀況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況引致有所改變時,承租人必須立即通知房屋署。 另有人稱不除名也可以照排隊,只是要扣30分開始,「咁排到爭30分先除名囉,公屋除名好易」,不過翻查房委會資料顯示,申請人成功登記公屋申請後會刪除其公屋單位戶籍,但不會獲加回已扣減的30分。 公屋成員結婚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配偶可無需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而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新戶主。
公屋成員結婚: 公屋「住宅物業權審查」
如果申請人只是未能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他/她仍可申請臨時租住在新界的公共房屋居住1年。 公屋成員結婚2025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者若接受⾃選單位的編配,在租約⽣效⽇期起計3年內,申請者和家庭成員不可以要求調遷。 申請內的所有人士必須年滿58歲,並在配屋時均年滿60歲。
公屋成員結婚: 申請公屋的基本步驟
「富戶政策」是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的統稱。 公屋成員結婚 如已成功入住公屋上樓,若果家庭狀況有變化,需要公屋加名、除名或者轉名,甚至因某些因素而調遷,這些情況有必要多了解。 曹德明指,已補價的居屋已當作私人住宅,如住戶狀況有任何轉變,其做法跟私人住宅相若,與房署無關。
公屋成員結婚: 人士家庭需受公屋入息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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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成員結婚: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在刪除家庭成員的公屋戶籍後,該成員不可在單位居住和日後不可要求恢復戶籍。 若住戶的人數低於現居單位的最少居住人數時,餘下成員須根據「寬敞戶」調遷政策,遷往一個合適的單位。 根據公屋租約規定,每個公屋單位只供戶主和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居住。 公屋成員結婚 如有成員出生、死亡或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戶主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讓房屋按現行政策處理個案。
公屋成員結婚: 戶主轉名配偶毋需受審查
房委會為編配予「配額及計分制」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租住公屋數量每年設定配額,並設有計分制度。 申請者獲配屋的優先次序,會以其在「配額及計分制」下所得分數為依據。 公屋成員結婚2025 在符合所有申請公屋資格下,累積分數愈高,便會愈早獲得編配公屋單位。 公屋成員結婚2025 申請者除須符合公屋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外,亦必須年滿58歲,在配屋時則必須年滿60歲。
公屋成員結婚: 需要遞交的證明文件種類
答:公屋申請由遞交表格開始,直到最後的配房程序,整個申請流程共有7個階段。 如申請因不符合資格而不被接納,申請人可在符合一切申請資格後,重新遞交申請表。 公屋成員結婚2025 公屋成員結婚2025 在某些原因下,公屋租戶有可能需要調遷到另一個公屋單位,例如家庭成員增加,希望調遷到較大的單位,又或基於特殊原因,租戶需要居住在另一地區。
公屋成員結婚: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作出申報。 在删減家庭成員方面,倘家庭狀況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而有所改變時,須立即通知房委會。 任何家庭成員如自願退出公屋戶籍,可用書面提出删除戶籍要求。
公屋成員結婚: 公屋結婚不除名: 最新公屋輛候時間增加至5.9年
另據房署資料,租戶在入住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後,若家庭狀況有所變更,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更新有關記錄。 為善用有限公屋資源並確保其合理分配,房屋署職員會每2年1次作家訪調查,核實公屋租戶住用情況。 申請者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轉為相關優先配屋計劃的家庭申請,而毋須另行重新登記,並會繼續沿用舊有的申請編號。 申請者原先以單身人士資格輪候的時間,會以半數計算入其家庭申請內,但以三年為限。 公屋成員結婚2025 經調整輪候時間後,有關申請會被編訂一個等同於一般申請的登記日期(即相應登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日後編配及執行公屋申請政策的依據。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 在暫居期間,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以較高者為準。 如部分家庭成員表明無意要求分戶,其他家庭成員的分戶要求將不獲受理。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在2017 年2 月14 日的會議上,通過於2017 年4 月1 日起實施為現居於公屋的家庭申請者引入凍結時段的安排。 其後,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9 月20 日的會議上,以進一步合理分配公共租住房屋資源,決定取消「高齡單身人士」、「共享頤年」及「天倫樂」三項長者優先配屋計劃下享有的豁免。
公屋成員結婚: A. 公共房屋
要留意,倘若加名是和近親進行,即使對方已持有住宅物業,但加名不需要付15%從價印花稅,只需用首置印花稅率計算。 公屋成員結婚 「聯權共有」,亦稱「長命契」,是指多於一人以聯名形式共同擁有一個物業的全部業權,如果其中一人去世,其他人將可自動繼承去世人士的權益。 凡參加此項計劃而符合資格的申請,會比一般家庭申請提早6個月獲得處理。 申請者的單身兄弟姊妹亦可以獲得接納一同申請,「單身兄弟姊妹」即從來沒有辦妥任何正式結婚手續或舊式婚禮、已離婚或喪偶的兄弟姊妹。 單身兄弟姊妹若於公屋申請獲登記後結婚,不論其配偶是否已獲香港入境權,亦必須即時在公屋申請內刪除名字。
若其遷出證明屬實(藉證明文件、家訪,或其他方式),戶主會獲邀辦理删除戶籍 的手續,以及出示他所持的租約以便作出更改。 有網民分享另一半是外國人,婚後一直未同住,直至申請某些東西時,因為她已婚要交結婚證書,房署主任即質疑她為何不申報,稱有權追究。 另一個案,網民指女兒結婚後房署有聯絡,指發現其女兒已婚,不接受夫婦婚後不同住,只能是「一係間屋加埋女婿名,二就係除咗個女名」,由於女婿有物業,他後來除了女兒名,結果變成了優先處理寬敞戶。 樓主表示,主要是想知道戶主結婚後是否必須除名,「到時佢屋企人要變寬敞戶?我有物業根本就加唔到名,所以唔構成又有樓又要公屋」。 申請者若重新遞交申請,可使用新的申請表或沿用已退回的舊申請表;但不論使用何種表格,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均須按重新遞表的日期填報資料和遞交相關文件。 如沿用已退回的申請表,則必須按重新遞表的日期更新申請表和聲明書的資料和日期,並在刪改處加簽,否則申請表將會被再次退回。
未能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和「住宅物業權審查」的申請人會被要求搬出租住的公屋並需自己尋找居住地方。 居住於公共租住房屋的離婚人士需向房屋署查詢有關離婚各方日後租住的安排。 視乎申請人的經濟能力和個人情況,房屋署可以批准離婚其中一方繼續居住在原本的公共租住房屋單位,或甚至額外再分配另一個公共租住房屋單位給另一方。 為公平分配公共房屋資源,公屋單位會以電腦隨機方式,按申請者的家庭人數、公屋選區及單位編配標準;並配合輪候到達編配階段時的資源編配。 如果家庭成員包括長者,可以在輪候和配屋方面獲得若干程度的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