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切面內插入一塊厚度不少於3毫米的不銹鋼,以便有關螺絲提供足夠的螺紋。 另一個可供選擇的安裝方法,就是將安裝窗鉸的窗切面,局部加厚至不少於5毫米。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 如原有的拉釘或螺絲孔洞因銹蝕而擴大,則須考慮於窗框上在拉釘或螺絲原有位置以外,加添不銹鋼鉚釘或螺絲,以確保安全。 自2016年2月15日起,屋宇署開始向「合資格人士」發放驗窗卡,上面列明了「合資格人士」的姓名和照片、簽發日期、有效期限以及承辦商名稱。
一,如「合資格人士」本身同時具「註冊承建商」資格,業主可以委任他們協助進行修葺。 「合資格人士」會在完成修葺的十四日內填妥「MWI_3」表格送回屋宇署,及同時送交業主。 在2012年6月30日在全面實施,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私樓的業主,當接獲屋宇署通知後,需要委託合資格人士驗窗,負責監督檢驗,並在認為有需進行修葺工程時,再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合資格人士監督下進行修葺。 鋁窗檢驗後如需維修,卓譽合資格人士會即場為客戶解釋需要維修部份及給予窗戶維修報價。 如客戶認為維修項目及價格合理,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2025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2025 可以即時預約卓譽鋁窗工程公司師傅進行維修,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 QP-RI 合資格人士 – 檢驗人員
因此,屋宇署會定期綜合市場上有關驗窗檢查及修葺費用的參考資料,消費者不妨先從這裡入手,了解收費概念。 有關修訂《建築物條例》的《2011年建築物(修訂)條例》已於 2011年6月制定, 而有關附屬法例包括《建築物(檢驗及修葺)規例》亦已於 2011年12月制定,藉以引入強制驗窗計劃。 有關註冊檢驗人員、合資格人士的主要職責的詳細清單及投訴渠道的詳情,請參考《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的一般指引》附件 II。
部份驗窗公司會游說業主只收取幾百元驗窗費用,但過程中卻指出大部份窗戶均需要維修,並再作出修葺工程的報價。 但由於修葺費透明度不足,業主在已支付數百多元驗窗費用後,在騎虎難下也只能肉搥砧板上;否則當業主不認同驗窗公司的修葺費用,而重新尋找其他公司修葺,卻可能又要重新支付驗窗費用。 但實情在屋宇署的網頁上也有一些價格參考,以每一扇窗計算,更換窗鉸由128元-300元不等、更換拉釘及螺絲則 元、上下連動鎖則介乎70-150元等。 除非獲得有關附屬法例的相關條文豁免,否則註冊檢驗人員,須親自進行訂明檢驗,以確定該樓宇是否已變得危險或可變得危險。 一般而言,消費者都未必會對鋁窗配件材料有深入的認識,故難以自行判斷其公司所提供的配件用料品質及工程收費是否合理。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 屋宇署
強制驗樓計劃規定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每10年進行一次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樓宇業主(在大多數情況下是有關樓宇的共同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簡稱「法團」))如接獲根據強制驗樓計劃送達的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在指定期限內進行所需的訂明檢驗。 在發出預先知會函件的6個月後,屋宇署會向目標樓宇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限內對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檢驗後認為有需要,則要進行訂明修葺工程。
要避免「中伏」,第一步當然要先對強制驗窗服務有個基本概念。 簡單來說,當接獲強制驗窗法定通知後,業主/業主立案法團需於指定期限內委聘合資格人士(QP)進行驗窗服務,並由QP親自檢查窗戶後,決定須否進行修葺。 如不用修葺,QP只要向屋宇署遞交相關表格即可;如須修葺,則由該QP監督進行該工程,再向屋宇署遞交相關表格。 第二,如果業主決定另外尋找「註冊承建商」進行修葺,則「合資格人士」需於完成檢驗後的七日內,把檢驗報告及填妥表格「MWI_2」證明書交回屋宇署、以及同時送交業主。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 合資格人士驗窗卡
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樓齡達 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 如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如需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所需的訂明修葺。 業主收到「強制驗窗」令後,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在指定限期內進行檢驗,確定窗戶是否變得危險或可變得危險。 所謂「合資格人士」,就是會親自進行窗戶訂明檢驗、提供監督修葺工程、確保修葺物料符合條例及標準、確保窗戶修葺工程安全、就任何有關窗戶緊急情況,通知建築事務監督和業主、向建築事務監督和業主呈交文件。 由於他們的身份會受法例所約束,政府有規定「合資格人士」身份,必須是「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檢驗人員」、「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關乎窗戶小型工程級別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其中之一。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2025 本公司之鋁窗檢驗人員均為屋宇署及房屋署強制驗窗計劃下之合資格人士, 專責提供鋁窗安全檢驗, 及鋁窗維修服務(如有須要)。
- 有關修訂《建築物條例》的《2011年建築物(修訂)條例》已於 2011年6月制定, 而有關附屬法例包括《建築物(檢驗及修葺)規例》亦已於 2011年12月制定,藉以引入強制驗窗計劃。
- 一般而言,消費者都未必會對鋁窗配件材料有深入的認識,故難以自行判斷其公司所提供的配件用料品質及工程收費是否合理。
- 在發出法定通知約一至兩個月前,屋宇署會向被選定為目標樓宇的法團發出預先知會函件,或將有關函件張貼在樓宇的顯眼位置,預先通知業主須進行所需的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工程。
- 用於窗玉及窗框四周, 有防水防風, 及輕微隔音作用, 但並不影響鋁窗結構安全, 所以絕非強制驗窗計劃下需要維修的項目.
- 因此師傅會在安裝不銹鋼螺絲之前,在窗鉸及窗框孔、及在螺絲頂部塗上含瀝青的油料或密封劑,以避免出現雙金屬效應。
樓宇業主如接獲根據強制驗窗計劃送達的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在指定期限內進行所需的訂明檢驗。 最後,提供驗窗服務的商戶應提供清晰的單據合約,列出修葺項目的詳情,包括更換配件的種類、數量及價格,如費用包括代辦驗窗文件,亦應列明。 本會留意到不少商戶將驗窗文件命名為「合格紙」或「證書」,故消費者應清楚詢問該些文件的定義。 要注意,普通書面證明並不符合強制驗窗計劃的要求,合資格驗窗人士須代為填寫及呈交指定表格。 如消費者不確定獲委聘人士有否適時呈交表格,可嘗試要求對方提供有關交付表格的副本以釋疑慮,亦應妥善保存單據合約,以備有需要時作為追討的憑據。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 第5步:委任「註冊承建商」進行修葺工作
若然消費者純粹因關注窗戶安全,並非因強制驗窗計劃而光顧驗窗服務,便應事先向商戶明確表明檢查目的,看看有關檢查需否收費及商戶會否提供書面檢查結果,免生誤會。 業主或法團必須在法定通知的指定期限前,完成有關樓宇或窗戶的訂明檢驗和修葺工程。 如有需要,延期申請可以用書面形式向獨立審查組提出,並須列出合理理據。 否則,業主或法團可能被檢控,而一經定罪,將會面對罰款和監禁。 當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完成後,該獲委任的合資格人士,須向建築事務監督呈交以指明表格填寫的證明書,以供記錄及抽樣審查之用。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 QP-RMWCs(Ind) 合資格人士 –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
「香港鋁窗工程有限公司」是一所專業的驗窗公司, 如鋁窗檢驗後須進行維修,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2025 我們會代為申報法定要求之小型工程,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2025 確保施工之步驟, 用料及規格合乎屋宇署之要求。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2025 所有工程完工後會發回經屋宇署確認之驗窗文件副本給業主, 以作記錄, 方便日後作參考之用。 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如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 QP-RMWCs(Co) 合資格人士 –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
「強制驗窗」計劃下,如無合理辯解,拒絕分擔大廈法團「強制驗窗」公用部分檢驗即屬違法。 假如業主或租客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阻止或拒絕業主立案法團委任人士進行檢驗或修葺,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驗窗價錢並沒有一定的公價參考,住戶可以參考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簽署人協會提供的不同合資格人仕強制驗窗價錢。 當局已成立選取目標樓宇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區議會、香港房屋協會、香港房屋委員會及獨立審查組的專業人士,就強制驗樓/驗窗計劃的目標樓宇事宜向獨立審查組提供意見。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2025 諮詢結果顯示,社會上存在共識,認為應推行強制檢驗計劃,以對付本港的樓宇失修問題。 有關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及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請分別參考《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38及《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69。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 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
然而,室內的間隔玻璃嵌板及地下舖面的櫥窗並不是在強制驗窗計劃下訂明檢驗所涵蓋的窗。 另外,幕牆屬於強制驗樓計劃, 而不屬於強制驗窗計劃的範圍。 為對付本港的樓宇失修問題,屋宇署於 2011年12月30日起接受檢驗人員申請註冊, 而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亦於 2012年6月30日起全面實施。 消費者亦可要求驗窗師傅出示「驗窗卡」,以便即時辨識其資歷,得到較佳保障。 卡上載有合資格人士的姓名及近照,並列有簽發及屆滿日期(如合資格人士是以公司名義註冊,「驗窗卡」則發出予該註冊承建商的獲授權人士)。
強制驗窗計劃名單: 強制驗窗計劃
在強制驗窗計劃下,獲委任進行所需糾正及修葺工程的註冊承建商,須是名列於建築事務監督所備存的相關名冊內的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或符合資格進行糾正及修葺工程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只有資格進行屬於其獲註冊級別、類型及項目的小型工程。 基於很多香港樓宇日久失修,導致跌窗落街意外頻生,政府2012年6月起推出「強制驗窗」,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樓業主需驗窗,並在有需要時需進行修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