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經就你的祖父母享有供養祖父母免税額,所以你的父母並不能就同一受養人申索供養或額外供養父母免税額。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如你的受養父母遷移內地定居後,只是間中回港探親,他們不是通常居住於香港,因此不符合申索條件。 反之,如你的父母只是間中短暫逗留內地,他們仍在香港居住,以香港作為他們日常生活的地方,並以香港社會一般成員身分在這裏生活,他們是通常居住於香港,你可以就他們申索供養父母免税額。 從表一所見,雖然需求增加及總資助宿位數目都同時有增加,輪候時間已由現屆政府之前的24/25個月,略為縮減至19/20個月,並沒有愈追愈落後。 亦要一提的是2017年3月 開展的「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資助合資格的長者也可選用院舍照顧服務券入住私營或自負盈虧的安老院。
如你就你或你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獲扣除長者住宿照顧開支,則你不得在同一課税年度就同一名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獲給予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 如你或你配偶在有關課税年度內獨力或主力撫養兄弟姊妹,則該兄弟姊妹方被視為由你或你配偶供養。 如除你以外有其他人士在同一課税年度均有資格就同一兄弟姊妹申索該免税額,你們必須互相議定由誰人提出申索。 假如你與其他人士在同一課税年度有資格就同一子女申索子女免税額,你們必須互相議定由誰人提出申索或如何分攤該免税額。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4. 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
安老服務人手短缺亦已困擾了我們多年,服務量在增加之時,人手的需求亦同時增加。 我們已從多方面入手,增加聘用人手,雖然在服務量增加的同時,情況沒有惡化,但嚴峻情況依舊,日後有機會再詳細交代。 除上述9項免稅額外,今年2月的財政預算案亦已宣佈寛減今個2019/20課稅年度的100%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上限為$20,000。
不過,不過,如為已婚人士並已使用了已婚人士免稅額,便不可以同時享有基本免稅額。 報稅日子已到,但怎計算供養父母免稅額、已婚人士免稅額及子女免稅額等項目,實教不少人想逃避這份「綠色炸彈」報稅表。 報稅繳稅是不可避免的事,倒不如趁早認識各種免稅額類型及計算方法,看看怎樣申索最多的免稅額。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已婚人士免稅額
如你父母與你全年同住而無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你便可享有額外免税額。 納税人申請供養父母免税額須符合的其中之一項條件,是受養人須通常居住於香港。 由於你的母親已移民外國,長期穩定居住於外地及訪港日數不多,縱使她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她不能被視為通常居住於香港。 政府此前已表示有意擴展計劃,包括由香港非政府機構營辦,擴至有良好紀錄的私營機構。 據社署網頁的申請表,今次擴展後,合資格申請參加計劃的營辦者也包括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護養院宿位買位計劃自負盈虧安老院、以及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計劃安老院的營辦者。 每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容許扣除額上限以每年的指明款項為準。
如果只是一些短期課程或部分時間制課程,他便不是接受全日制教育,你不能申領他的子女免税額。 如這個女兒符合其他申領子女免税額所須的規定,無論她的父或母有否正式結婚,他們都可申索這個女兒的子女免税額。 一般來說,賺取較高入息的一方申索子女免税額,會較為有利。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免稅額」及「扣稅項目 」的分別
由於人口高齡化,安老服務的需求增幅,是眾多社會福利服務中最大。 社會福利署(社署)的開支中,不計算社會保障在內,安老服務佔首位。 年度的預算,較 年度的實際開支,增加了89%,亦是眾多項服務中,增幅最大。 雖是如此,我仍要不斷地指出,「高齡海嘯」還未到,面對每年大幅新增的服務需求,服務增加就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遑論追落後。 無論是以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方式報稅,以下是9個打工仔常用到的免稅額,只要滿足指定條件,大家便可在報稅表上申報,讓稅務局在評稅時一同計算。 報稅表要填寫起來說易不易說難不難,單是填寫個人資料及全年入息金額當然容易,但在計算各種免稅額及扣稅項目時,往往就要多花時間去研究。
- 如該受養人在有關課稅年度內連續全年與納稅人同住,而毋無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納稅人可申索扣減新增的額外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
- 注意:只有一名納稅人可申索此筆扣稅款項,因此,如有多於一位人士支付院舍費用,必須事前協議誰作申索人。
-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須在給予免稅額之前扣除,即不能同時申索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和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
- 不過,如果其中一方是以標準税率評税,則由另一方申請申索子女免税額會較為有利。
- 上述兩項新增的免稅額可分別給予納稅人 20,000 元的免稅額。
- 若申索人沒有提供上述供養該名子女的資料,税務局局長將不會考慮該免税額的申索及會撤銷之前已給予的免税額。
醫藥費、由院舍代支付並獲得付還的私人費用(例如一些按個別人士的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均不獲扣除。 你可申索從你的薪俸税或個人入息課税計算中扣除你或你配偶為你們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繳付予院舍的住宿照顧開支。 如果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年度內全年連續與你同住而並無付出十足費用,你亦可享有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額外免税額。 不可以,你只可申索就正妻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的免税額。 就《税務條例》而言,「婚姻」一詞指香港法例或結婚當地的法例所承認的合法婚姻。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23 及其#後課稅年度「免稅額」列表
否則,税務局局長會根據你們對該名子女的供養及教育所作的貢獻來決定分攤這子女免税額的基準。 如你們沒有協議,又未能提供供養該名子女的資料,有關申索將不被考慮。 就考慮納税人是否有資格申請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而言,「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受養人,是指該受養人必須慣常地在香港生活。 如你或你配偶支付你們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院舍的開支,你便可就有關開支申索税項扣除。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計劃擴展後 合資格營辦者包括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
若你的配偶在2022/23課税年度沒有在香港收取任何應課薪俸税的入息和沒有就該年度選擇自行以個人入息課税方式評税,你可申索扣除已婚人士免税額,不用選擇合併評税。 倘多於一名納稅人有資格就同一位受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申索免稅額,他們須議定由那一位提出申索。 如該受養人在有關課稅年度內連續全年與納稅人同住,而毋無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納稅人可申索扣減新增的額外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 上述兩項新增的免稅額可分別給予納稅人 20,000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元的免稅額。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免税額
在覆核申索時,税務局可能會要求申索人提交證據以證明受養人 符合申索政府傷殘津貼的資格。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2025 如果受養人有向社會福利署申領 傷殘津貼的話,納税人可提供申領津貼的檔案編號以資證明。 税務局不會以受養人有資格領取傷殘津貼但沒有申領或選擇了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為理由而拒絕傷殘受養人免税額的申索。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已婚人士免税額
而合資格、並且有意申請將其位於大灣區的安老院納入為計劃下認可服務機構的營辦者,則可於社署網頁下載申請表,填妥後連同所需文件以郵寄方式遞交社署安老服務科院舍照顧服務組。 法例訂明父母不能因曾支付子女生活和教育費用而申索單親免税額。 父母亦不會因照顧和監護第二名或其他子女的起居生活而得到更多的單親免税額。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 長者日間護理中心
可是,由於你已與你的配偶離婚,因此,他的父母並不屬於你已故配偶的父母。 由於他的婚姻未有註冊,你配偶的繼父不符合税務條例中父母的定義。 除非他們是在 1971 年 10 月 7 日婚姻法修改前依中國傳統習俗成婚,這樣才符合申索供養父母免税額的條件。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傷殘受養人免稅額
社署續指,今日已為安老業界舉行視像簡介會,解擴展措施的運作細節,並已致函向所有跟進長期護理服務申請的轉介辦事處介紹有關措施。 從表二所見,現屆政府就日間護理服務增加20%,但輪候時間在過往四年間有升有跌,至今只是微跌了一個月,追落後方面只是追了一點。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供養兄弟姊妹免税額
本文介紹申索資格、可容許扣除額、此項扣除如何成為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外的另一選擇,以及查詢更多相關資料的途徑。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如你的受養父親有資格根據香港政府傷殘津貼計劃領取津貼,則你便可就他申索傷殘受養人免税額。 按該計劃,申索者必須經由衛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明其病患為嚴重殘疾及其嚴重殘疾情況將持續不少於六個月,才符合申領津貼的資格。 如欲申索「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受養人必須通常居住於香港。 因此,如受養人於該課税年度居於內地,你便沒有資格申索該項免税額。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是就有關長者給予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的另一選擇。 若任何人已就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獲得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則他/她或其他人士便不可以在同一課税年度再就該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申索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須在給予免税額之前扣除,你不能同時申索扣除長者住宿照顧開支及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 如有多過 1 人有資格就同一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就同一課税年度申索免税額,如各申索人未能同意由誰人在該年度作出申索,税務局不會考慮該申索。 現行法例亦無將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額或額外免税額攤分予不同納税人的條文。 如納税人、其分居或已離婚的配偶及其他人士就同一未婚子女均有資格申領子女免税額,税務局局長會請所有申索人自行協議他們之間應由誰享有該免税額或協議如何分攤該免税額。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
在供養父母免税額的規定下,居住單位的業權,並不是釐定是否同住的因素。 你雖與你父母同住,但要享有供養父母免税額及額外免税額,你須符合供養的申請規定。 如你父母與你同住至少連續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6 個月而無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你便可享有供養父母免税額。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我需要供養父母,可否申索「供養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免稅額」或「供養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
如你在任何課税年度內供養一名有資格根據「香港政府傷殘津貼計劃」領取津貼的家屬,你便可申索傷殘受養人免税額。 欲申索傷殘人士免税額的納税人祇須在填寫個別人士報税表時, 在第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2025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11.1 部第 (4) 項的欄內加上剔號,聲明納税人在有關年度內有資格申領政府傷殘津貼,及擬申索傷殘人士免税額便可。 一般來說,税務局不會要求市民提交受養父母日常開支的單據。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傷殘受養人免税額
在學徒訓練計劃下所簽訂的學徒合約,是學徒與僱主之間的僱傭合約。 由於你的配偶未領有香港身分證,你可先提供他 / 她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如配偶日後獲發香港身分證,你應於1個月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税務局有關的身分證號碼。
申報支付生活費以供養父母的納税人,可陳述給予父母生活費的詳情,如透過自動轉帳或定期提取現金給予父母生活費,可提交銀行月結單作證明文件。 假若納税人有保留一些開支的單據,例如受養父母居所的租金收據、水電費單及醫療費用單據,亦可在個案被抽查時提交税務局作查驗。 若納税人提供的資料與税務局所有的不符,税務局會作更深入查詢,並因應個別個案的情況,要求納税人提供其他資料及證明文件。 任何已婚人士,不論是否香港居民,都可選擇用合併評税方式計算薪俸税。 最重要的是兩人在選擇合併評税的年度均曾賺取須繳納香港薪俸税的入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