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3:Selina在某外企擔任市場專員,月薪HK$10,000,休息日有薪,在病假首天的12個月期間賺取的工資:HK$120,000,包括工作所賺取的工資及假期款項。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當傭工患病或受傷,無論是否在受僱期間或因工作所致,你都必須向傭工提供免費的醫療,包括住院費用及牙科急診。 (二)根據紀錄,由二○二○年九月八日至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期間,衞生署共向在檢疫中心接受檢疫人士發出超過5 000張病假證明書。 疾病津貼計算2025 衞生署沒有備存於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檢疫中心開始運作至二○二○年九月七日發出病假證明書的數量。 如染病僱員並未完全符合領取疾病津貼的條件,例如未有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政府呼籲僱主體恤僱員,考慮給予有薪病假。
-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 此外,僱主在訂立僱傭合約條款時,應以合理和公平為原則。
- 在整個受僱期間,有薪病假可持續累積,但不得超過 120 天,當然僱員與僱主簽訂的僱傭合約中亦可以有其他安排。
- 近日,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終於發布與新型冠狀病毒有關 僱主和僱員在《僱傭條例》下的責任及權利」,釋除僱主和僱員在疫情下的各個疑惑。
- 《僱傭條例》並沒有區分「臨時工」、「兼職」、「替工」、「長工」及全職僱員。
因此,我們建議僱主僱員雙方應盡可能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疾病津貼計算 勞工處職員可檢查上述紀錄,查問有關人士及檢取任何與《僱傭條例》所訂罪行有關的證據。 任何人士不遵行有關的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 1 年。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出,若條例具追溯力,有可能將本來合法的情況變成不合法,出現勞資雙方未能處理的情況,容易引起混亂亦不合理。
疾病津貼計算: 疾病津貼額計算方法
政府明白現時的指引未算清晰和仔細,所以特首林鄭月娥在今年2月8日的記者招待會表示,在接下來的行政會議,會正式修訂《僱傭條例》,目的是釐清有關新冠病毒在職場上的指引,減少勞資糾紛。 而在2月25日,政府就公佈已完成《僱傭條例》的修訂草案,其中包括:若果僱員於某日因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的限制(例如要強制檢疫或檢測)而缺勤,該日就可視為正式的病假日。 疾病津貼計算 但若果你的累積病假日數不足,例如你的有薪病假限額只餘下十天,但醫生給你十四天病假,照道理多出的四天就不能獲取津貼。 政府就此對僱主作出呼籲,希望僱主能酌情處理,讓僱員能得到整個病假期間的津貼。 《僱傭條例》現時並無就相關情況作出規定,但政府呼籲僱主應與員工保持良好溝通,協商有關安排,在可行情況下為員工提供適當的便利措施。
議員黃國則指早前不少打工仔礙於疫情而無法上班,甚至要居家隔離,從而被扣年假,或放無薪假,收入大減。 但近日確診數字已大幅下降,今日才做實在太遲,而且法例生效前的個案不受保護,對此感到遺憾。 他又認為當局需吸取經驗,以市民利益為依歸,而非強調程序,賊過興兵,錯失法例修訂及執行。 頭暈身難以避免,為自己及員工選購一份適合的團體醫療保險,擁有醫療保障可令大家工作更安心,亦可增加工作士氣。 人力資源攻略會持續更新,助你掌握最新最全面的 HR 法規。 英國有大學研究發現,即使工作能力相若,在職場做「好人」的同事往往人工都較低,因為他們太專注團隊的工作,而且不太願意主動爭取加薪,甚至較容易被HR的感情牌說服,結果就只好默默地繼續工作或者忍痛辭職。
疾病津貼計算: 疾病津貼
而僱主亦必須保存就病假紀錄,紀錄每名僱員享用及累積的有薪病假的總數、其曾領取的疾病津貼,及放取有薪病假的日期,最終更要由僱員病假復工後7天內簽署核實,而僱員亦有權查看病假紀錄。 不過,由於法例容許僱主以扣除工資方式處理缺勤,因此僱員未通過試用期的情況下請病假,最終還得依公司政策為定,實際上難以追究是否違法。 提醒:由於僱員可能不清楚不同假期類型定義,Workstem建議在僱主在後台設置僱員僅允許申請“病假”。 當員工提交申請後,僱主或人資再根據實際情況對假期類型進行更改。
就短期紓困措施,社協建議政府為生活於貧窮線下、正領取各項社會福利的基層人士派發一萬元「基層生活津貼」,並指做法能做到「精準扶貧」,將資源用在最有需要支援的弱勢群體中。 同時,社協建議政府仿效以往關愛基金推出「非公屋、非綜援低收入家庭津貼」(N無津貼)的做法,於 年度內再度推出兩輪「N無津貼」。 (1)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而解僱僱員;(2)僱主停止或準備停止經營僱員受僱的工作場所而解僱僱員;或(3)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
疾病津貼計算: 計算疾病津貼問題
現時《僱傭條例》並未就無薪假期作出任何規定或限制,但表明無論休息日是有薪還是無薪,也要由雙方去協定,即是僱主不能單方面要求僱員放無薪假。 所以若果僱主硬推無薪假,僱員是有權反映自己的意見,雙方再磋商一個對大家最好的安排。 在現在的過渡期,勞工處強烈呼籲所有僱主能作出彈性安排,例如給予特別的有薪假期、與僱員商討作出假期調配,或安排僱員在辦公室以外的地方工作,例如在家或在檢疫地點,僱員可繼續為公司工作,更不用為生計煩惱。 在一名僱員起初12個月之僱傭期間,該名僱員可以每一個月累積兩天的有薪病假,並在其後的僱傭期間內,累積每個月4天的有薪病假。 Bowtie (「保泰人壽」)是持牌人壽保險公司及香港首間虛擬保險公司,致力於填補健康的保障缺口。 Bowtie 透過創新科技及醫療專業,提供零中介、免佣金,更方便的網上平台,讓客戶隨時隨地獲得「自願醫保計劃」產品報價、核保及索償服務。
疾病津貼計算: 病假「指明日期」詳情
在這情況下,僱員須在分娩後 7 天內將分娩日期通知僱主,並說明放 14 星期產假的打算。 僱主如違反這項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五萬元。 《僱傭條例》規定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無論那一種方式,僱員的權益均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 只要不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勞資雙方可自行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條件,但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如你的疑問是有關《僱員補償條例》、《最低工資條例》或職業安全及健康的法例,請按此登入勞工處網頁「勞工法例疑問解答」。
疾病津貼計算: 香港條例
除非該合約有所規定,根據《僱傭條例》,定期僱傭合約的任何一方如果無意於約滿後續訂新約,不需要預先通知對方。 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 7 天內支付解僱補償。 或之後遭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以及尋求復職或再次聘用,勞資審裁處如認為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屬恰當及切實可行的話,可無須先取得僱主的同意,便可作出該命令。 如僱主最終沒有履行有關命令將僱員復職或再次聘用僱員,須向僱員支付一筆額外款項,款額為有關僱員平均月薪的三倍,上限為72,500元。
疾病津貼計算: 「病假也可以累積嗎?如何累積有薪病假日?那我現在有多少天有薪病假日?」
根據勞工處指引,如僱員感染新冠病毒,不論感染是否與工作有關,都受《僱員補償條例》及《僱傭條例》保障,僱主須按條例及有關僱傭合約的條款給予僱員病假 ,並向符合資格的僱員支付疾病津貼。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1個月的僱員如連續放取一段4日或以上的病假,並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簽發證明書(註明其因疾病或受傷而不適宜工作、該疾病或受傷的性質、病假日期及日數),可享有疾病津貼。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這些法定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終審法院曾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
疾病津貼計算: 病假天數有包含假日嗎?
若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實施以後,無論僱員的薪酬屬何種制度,包括月薪、日薪或按件計薪等,均須以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5分之4。 在該12個月內放取的假期:71天全薪假期,包括了52天休息日,12天法定假日,7天年假。
疾病津貼計算: 公司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12星期的試用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 12 星期的試用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如僱員在發出懷孕通知前已被僱主解僱,她可在緊接解僱通知後立即提交懷孕通知予僱主。
疾病津貼計算: 沒有醫生紙如何向僱主證明曾染新冠肺炎?(包括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
申請人可得的津貼是由本署收到申請的日期(如申請是由其他機構轉介,則為申請日期或轉介日期)或由申請人符合資格領取津貼的日期起計算,但以較後的日期為準。 網上表格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亦可由政府部門或其他非政府機構轉介。 另外,申請人可在本網頁下載「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表」,填妥後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寄回或親自交回社會保障辦事處(詳情請參閱「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為嚴重殘疾或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嚴重殘疾或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傭工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受滿一個月便可累積有薪病假日2天; 之後受僱滿一個月可累薪病假日4天,有薪病假日取最多可累積至120天。 疾病津貼計算 傭工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受僱滿一個月便可累積有薪病假日2天;之後受僱滿一個月可累積有薪病假日4天,有薪病假日最多可累積至120天。
疾病津貼計算: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專責部門會搜集相關資料,參考醫療報告,再去判斷是否工傷。 若果打工仔發現或者懷疑上司沒有向勞工處呈報,就可直接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求助。 疾病津貼計算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勞工處在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接獲了541宗有關因工感染新冠病毒的個案,截至去年5月共處理了大約200宗,當中有79宗經調查後被列為工傷。 最近的疫情愈演愈烈,相信呈報個案數字會不斷上升,但無論如何,若懷疑自己是因工染病,就可先呈報,再交由專責部門去判斷。
如僱員懷孕不足 24 個星期,產下能存活的嬰兒或嬰兒在誕生後才夭折,則不屬流產。 第 1 類病假最多可累積 36 天,36 天以外的病假應撥入第 2 類,第 2 類病假最多可累積 84 天。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 凡於 1997 年 6 月 27 日後所訂立的僱傭合約,除非合約中有相反的書面條款或條件,否則便推定每年發給僱員的酬金或花紅不屬賞贈性質和不是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疾病津貼計算: 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 重設
《僱傭條例》只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而只有根據僱傭關係受聘的僱員才可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各項福利和保障。 疾病津貼計算 因此,為避免誤會或爭拗及確保權益,有關人士在訂定合約前,必須根據雙方的意願,了解彼此合作的性質,辨清自己屬於僱員還是判頭或自僱人士的身份。 疾病津貼計算2025 A:《僱傭條例》就有關情況下的工資安排並無作出規定。
疾病津貼計算: 病假津貼應該如何進行會計入賬?
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產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四個星期產假薪酬上限為80,000元。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注意:在計算每日或每月平均工資時,須剔除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僱主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就該段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但倘若減去試用期,僱員仍符合在酬金期內受僱不少於 3 個月的規定,僱主在計算按比例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則必須將整段受僱期(包括試用期)計算在內。 有議員認為修例太遲,又不設追溯期,致錯失最佳時機,有勞工界背景的議員林振昇雖樂見草案通過,但指當局未有採納追溯期安排,他是「含淚」支持草案。 勞工法《僱傭條例》第33條亦保障僱員,只要其連續性合約受僱1個月,而每週工作18小時以上,就可以按條例獲得疾病津貼。 如僱員符合資格享有法定假日薪酬,僱主須就該日支付法定假日薪酬,但無須就該日支付疾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