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官又指,警方並無原因要讓兩名被告不利,裁定兩名警方證人及超市保安誠實可靠。 趙直言,當時受到超市保安及警員誤導稱有意無意沒有分別,令他「確實相信可能真係有偷咗呢個行為…因為分咗心,搞到有啲貨品冇嘟機。」又害怕女兒擔心父母安危,以為作出招認可盡快解決事件,便聽從警員指示在口供上簽名作實。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兩被告當日在上址共購買了23件貨品,但不包括涉案未經付款的貨品。 兩人的長女當晚6次致電父母不果,最終報警報稱父母失聯,其後獲警方通知父母正在警署處理文件。 辯方確認,不爭議部份貨品未經掃描,但爭議此舉意圖,即二人或是忘記了掃描該些貨品。
兩人表示會「配合」後,孔便教他們交代時、地、人等資料,及稱,莊亦依從。 飯後二人到超級市場購物時趙一直「心掛掛」,他「好機械式」地將貨品掃描,其間偶爾分心,無為意妻子在做什麼,又指現時重看閉路電視片段才知道妻子選購了海膽。 趙指他購物時從來不會留意價錢,案發時亦然,加上有近視、遠視和老花,影響看螢幕,故無特別查看上面顯示的付款狀態。 趙續指當晚首次錄口供時,鍾無問及事發經過便自行書寫,趙稱從沒說過該口供所稱:「啲嘢偷嚟自己食」等字句,隨後鍾開始與他聊起工作、移民等話題。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香港醫療體制簡介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崔美霞押後至8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500元保釋外出。 控罪指兩人於今年四月於黃埔花園Aeon超市,偷竊逾1600元的食物。 辯方律師指,超市的付款指示有誤導,導致兩名被告部分購買的貨品未有付款,將會傳召專家證人出庭作供,亦會呈上書面報告及超市閉路電視片段。 梁官駁回申請,指仔細考慮兩人在錄影會面中的神情、表現及對答,並非所有供詞均對被告不利,例如莊慧敏則曾解釋當時情況混亂,而兩人亦曾簽署口供聲明作實,認為他們不曾受到任何誤導、誘使或遭施加壓力。
-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兩被告當日在上址共購買了23件貨品,但不包括涉案未經付款的貨品。
- 醫管局通過轄下覆蓋全港的七個聯網內的多家醫院、日間醫院、專科診所、普通科門診診所、中醫服務及社區外展服務,為香港市民提供資助醫療及康復服務。
- 雖然他庭上自辯稱,在走到付款機前都在使用手機查看安排么女返港的航班,但片段所見他開始使用付款機時已把手機收起,專注掃瞄貨品,並非如其所述般分心。
- 辯方確認,不爭議部份貨品未經掃描,但爭議此舉意圖,即二人或是忘記了掃描該些貨品。
- 辯方盤問保安員稱,當日警員到場後,曾向兩名被告說:總之無「嘟」機便算偷,保安稱沒有印象警員曾這樣說。
-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及男醫生涉於今年4月在超市偷竊約1600元食物,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曾與張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女高層莊慧敏,與一名男醫生被指在黃埔一超市偷竊包括刺身等食物,價值逾1600元,兩人被控盜竊罪,案件今(11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 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28日,以待雙方就有否其他方式處理作商討。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及男醫生涉於今年4月在超市偷竊約1600元食物,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及丈夫超市盜竊罪成 法庭稱令人惋惜
2人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1個西瓜、1個蜜瓜、2包布丁、2包藍莓、2包刺身、1包壽司和1包雞,總值1,632.8元。 裁判官認為根據錄影片段,警員並無強迫兩人回答不記得的事,亦讓他們說出對檢控沒有好處的說詞,認為警員無誤導,而兩人的證供屬自願。 男被告趙名宇(47歲)由其代表律師,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為求情,駱提到趙有多項功績,趙現任明愛醫院顧問醫生、骨科醫學會理事、港大和中大醫學院矯形外科及創傷學系榮譽臨床副教授等。 趙曾在03年沙士疫症期間,自願調到瑪嘉烈醫院深切治療部工作,獲現任上司同事寫信讚揚為「SARS英雄」。
- 兩人的長女當晚6次致電父母不果,最終報警報稱父母失聯,其後獲警方通知父母正在警署處理文件。
- 裁判官指,有哪些貨物未經掃描兩人應心知肚明,尤其是兩人已付款的貨物價值600多元,但未付款的則高達逾1,600元,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懷有不誠實意圖,選擇性掃描貨物。
- 陳認同,當時在停車場向二人表明身分後,他們沒有逃跑,也無表現驚慌,而是合作地跟他到保安室。
- 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否認一項盜竊罪,他們被控於去年4月23日在黃埔AEON偷竊一個西瓜、兩包刺身等10件貨品,總值1632.8元。
- 【Now新聞台】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及其骨科醫生丈夫趙名宇涉嫌在超市偷取逾1600元食物,被裁定盜竊罪成,兩人各罰款5000元,醫管局回應指案件尚未完結司法程序,不作評論,涉事員工正休假。
- 辯方則指,打算傳召各一名品格證人及醫學專家證人出庭,並播放閉路電視片段。
- 辯方求情稱,莊近年為香港對抗新冠疫情作出貢獻,其丈夫曾在零三年沙士(SARS)肆虐期間到公立醫院服務,被上司嘉許為英雄。
兩人今日(2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12月6至7日審訊。 辯方由資深大律師、前副刑事檢控專員李定國(John Reading)代表,將會爭議超市付款區的指示是否具誤導性。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及男醫生涉於今年4月在超市偷竊約1600元食物,同被控一項盜竊罪。 辯方於審訊時爭議兩被告的招認口供是於警員威迫利誘和誤導下非自願作出,反對呈堂。 辯方指,兩被告被捕後從未作出招認,男被告從沒稱「呢啲都係我偷嚟自己食嘅」,女被告亦沒有稱「呢10樣嘢都係偷嚟自己食嘅」,質疑警員捏造,但警員否認。 至於兩被告在錄影會面的招認,辯方指在警署內有警員稱「認就最簡單⋯⋯合作俾口供最快返出去」。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否認曾說偷嚟自己食
梁官在考慮兩人背景,亦希望本案只屬單一事件,最終判兩人各罰款5000元。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涉夥同丈夫骨科醫生,在黃埔1間超市偷竊日本西瓜及壽司等總值逾1,600元的食物,兩人否認1項盜竊罪,今(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指兩人選擇性掃描貨物,心知肚明哪些貨品未被掃描,指本案的結果令人惋惜,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判刑須反映阻嚇性,各判罰款5,000元。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貨品均非直接放入袋
辯方兩名法律代表均提到,兩被告被定罪後需要面對醫委會紀律聆訊,有機會被除牌一段時間,對他們而言屬很大的挫折,其中莊更可能即將被停職,失去穩定收入,形容她需付出沈重代價。 駱又指,趙工作表現、手術技能備受讚賞,多年來發表多項文獻,並獲中大醫學院助理院長容樹恒撰寫求情信,讚揚他在醫學發展上有重大貢獻。 駱另提到,趙曾在街上拾獲頸鍊後交予警方,形容他拾金不昧,並不貪婪,本案與其性格不吻合。 趙表示,案發前一日與在杭州唸書的幼女通話,談及杭州市因應疫情有封控安排,另或延後舉辦亞運會,女兒的學校亦要求學生檢測。 翌日他與妻子外出吃午飯時提及通話內容,欲安排幼女提早返港,便上網搜尋航班資料、本港檢疫安排等。 趙解釋,他當時不知道「臭格」是什麼,但估計是環境比較惡劣的監房,須與其他被捕人士關押在一起,又指孔「形容到咁恐怖」令他十分擔心,憂慮留在「臭格」會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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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官裁決時指,拒絕接納兩被告稱在被捕後,受到警員誘導及施加壓力,才會作出招認。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而觀乎超市閉路電視片段,梁官指出趙操作自助付款機時,不時看著螢幕檢查。 雖然他庭上自辯稱,在走到付款機前都在使用手機查看安排么女返港的航班,但片段所見他開始使用付款機時已把手機收起,專注掃瞄貨品,並非如其所述般分心。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兩名被告聲稱在非自願下招認,但拒納兩人證供,裁定兩人是自願招認。 加上,從AEON閉路電視可見,趙掃描貨物時有檢查自助付款機的螢幕,亦能意識到有什麼貨物未經掃描。 雖然趙辯解不專心才犯錯,但鏡頭拍攝不到他會不專心下重覆掃描單一貨物,卻只見他沒有掃描部分貨物;莊負責將籃子內貨物將交給趙,並將他掃描過的貨物放入購物袋內,片段可見莊曾直接從貨物將籃內直接放入購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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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控方質疑,以趙的背景,他怎會在未有閱讀過口供便簽署,趙重申他當日只想趕快完成程序。 控方不禁說,傳媒有指有些執法人員也會犯法,莊同意,但稱她當時被警員誤導。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橙訊】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及任職骨科醫生的丈夫趙名宇,去年在黃埔一間超市偷竊1600多元食物,被裁定盜竊罪名成立,兩人早前否認盜竊罪,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各罰款5000元。 醫管局回應指,案件有關司法程序尚未完結,不作任何評論,而莊慧敏則正在休假。 【明報專訊】曾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涉與任骨科醫生的丈夫在超市偷取逾1600元食物一案,昨在九龍城法院續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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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涉與任骨科醫生的丈夫在超市偷取海膽等逾1600元食物一案,今(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 裁判官指出,控方成功舉證兩人不誠實意圖,存心盜竊,且一同犯案,故裁定兩人的盜竊罪成。 辯方求情稱,莊近年為香港對抗新冠疫情作出貢獻,其丈夫曾在零三年沙士(SARS)肆虐期間到公立醫院服務,被上司嘉許為英雄。 裁判官梁雅忻坦言,沒有懷疑兩人對社會所作的貢獻,雖然結果令人惋惜,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相信孔因他是執法人員
裁判官指,有哪些貨物未經掃描兩人應心知肚明,尤其是兩人已付款的貨物價值600多元,但未付款的則高達逾1,600元,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懷有不誠實意圖,選擇性掃描貨物。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梁官又指,兩名被告未有即時離開超市,更折返上址購物,有機會是認為已成功瞞天過海,因此不代表兩人不可能偷竊。 控方引述醫委會守則指,醫護人員若有任何刑事紀錄必須申報,趙指當時深信警員稱盜竊案不會留下案底,因此與警員「合作」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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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續指,辯方雖指被告事發後沒有即時離開現場,裁判官直言大部分盜竊者會認為自己可以瞞天過海,故被告沒有即時離開現場亦不足為奇,代表被告深信自己成功行事,裁定兩人罪成。 控罪指他們在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兩名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均報稱醫生,莊任職醫管局,曾與張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記者會。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香港文匯網
陳承認二人付款後曾經逗留一段時間,包括到過展銷場,而他一直尾隨其中一人,但不記得是趙抑或莊。 高醫提醒,預備探病者請聯繫病人告知擬至醫院探病,於當天上午11:00以前至醫院官網「高醫防疫一日通」系統完成線上探病申請;如需接受抗原快篩者,請於當日10:00前至醫院啟川大樓北面的戶外篩檢站做自費抗原快篩。 若因病情說明、檢查或手術說明、簽署同意書、病況危急及臨終探視等短暫停留,可不須採檢。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因應全國疫情趨緩,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14日起,將放寬部分病房探病,所有探病者除需事先完成線上探病申請,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14天以上者除外。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醫管局通過轄下覆蓋全港的七個聯網內的多家醫院、日間醫院、專科診所、普通科門診診所、中醫服務及社區外展服務,為香港市民提供資助醫療及康復服務。 衞生署致力推行促進健康、預防疾病、醫療和康復等服務,以保障市民的健康。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及丈夫超市盜竊罪成 法庭稱令人惋惜
莊慧敏稱,她完全不曉得自助付款機操作,以為附近傳出「嘟嘟聲」代表他們已付款。 控方質疑她作為專業醫生,理應更謹慎,先向丈夫確認是否所有貨品已付款才離開,莊承認做法不妥善,「當時就係咁大意,就出事囉」。 趙就其錄口供情況出庭作供,並透露他是骨科專科醫生,與莊育有2女,當日下午與太太及長女在黃埔用膳後,長女要回家上課而先行離開,兩夫婦便到AEON購物,打算晚上煮飯。 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否認一項盜竊罪,他們被控於去年4月23日在黃埔AEON偷竊一個西瓜、兩包刺身等10件貨品,總值1632.8元。 辯方早前反對招認口供和錄影會面呈堂,梁官今裁定兩者均是被告自願作出,批准呈堂,繼而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趙名宇選擇作供。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醫院管理局女高層及男醫生涉於今年4月在超市偷竊約1600元食物,同被控一項盜竊罪。
梁官判刑時表示,絕無懷疑兩名被告的工作能力及對社會的貢獻,相信及希望只屬單一事件,形容定罪結果令人惋惜,不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認為刑罰須反映案件嚴重性。 她最終判處兩人各罰款5000元,扣除500元保釋金,須於7天內補繳餘款。 控方盤問趙時指出,趙稱他要求請律師及打電話被拒,但其後獲發的羈留人士通知書,列明他有權聘用法律代表,不明他為何沒有提出質疑? 趙回應指:「我哋雖然係醫生,但係法律上都係layman(外行人),啲嘢都唔係好識,擔心自己講會百詞莫辨」,所以原本有意聘請律師替他們解釋,但因警員誤導訊息,經過權衡後還是認為毋須請律師,配合警員便可。 及後,孔指首份口供不夠仔細,要求趙以錄影會面方式進行補錄,他亦有配合,務求可以盡快離開警署。 他最終獲准用警署電話致電女兒,孔又稱以他們的背景可申請簽保守行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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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及其骨科醫生丈夫趙名宇涉嫌在超市偷取逾1600元食物,被裁定盜竊罪成,兩人各罰款5000元,醫管局回應指案件尚未完結司法程序,不作評論,涉事員工正休假。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2025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代表莊的大律師布喜后則指,莊服務醫管局23年,在2020年獲頒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過去3年為抗疫及保障公眾健康不辭勞苦。 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亦為莊撰求情信,讚揚莊是誠實盡責的醫生,對預防流感作出重大貢獻。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認為莊稱少用付款機只藉口
【Now新聞台】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及另一名男醫生,涉於超市偷竊逾1600元的食物,兩人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12月審訊。 控罪指,兩人在今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趙接受盤問時指,當日在保安室看到警員點算貨品時,驚覺有許多貨品未經付款,問莊:「我哋買咗呢啲嘢咩?」他起初以為事件純屬誤會,夫婦倆打算到警署後再作解釋,他們又不想騷擾正在上課的長女,故沒有想過要聯絡她或外母。 辯方又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兩名被告使用自助付款機時,沒有一件貨品是直接放入袋的,全是先放在枱面上再入袋。 陳續稱,當日下午3時40分,他在自助付款區巡邏,看到兩被告推着手推車,走到17號付款機付款。
梁官指,兩人未能交代使用自助付款機的分工,若兩人如作供所講,少去超市或合作使用自助付款機,理應更專心操作,而最終未付款貨品價值逾1600元,多過逾600元的已付款貨品,亦無貨品遭重複掃瞄。 她認為,兩人作供指,當時杭州將實施封控措施,擔心身處當地的幼女而在付款時分了心,只是為了開脫罪責的解釋,認為兩人對案發過程心知肚明。 辯方求情時指,兩名被告在定罪後,都須面對醫務委員會的紀律聆訊,有機會在普通科醫生及專科醫生名冊上除名,形容已經是沉重教訓,懇請法庭輕判。 辯方亦交代兩人背景,指趙名宇在2003年主動申請調派至瑪嘉烈醫院參與抗疫工作,曾獲上司稱為「沙士英雄」。 辯方又呈上由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為莊慧敏撰寫的求情信,信中指莊慧敏是認真盡責的醫生,在防止新冠疫情進一步擴散上有重大貢獻。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醫院管理局
兩人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控罪指,兩人在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辯方日前反對招認口供和錄影會面呈堂,指警方證人曾誤導被告「有意無意都係偷,請律師都無用」,另一人則在錄影會面前教導他們供述「偷嚟自己食、一時貪心」,誘使他們招認。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2025 裁判官梁雅忻表示,控方依靠兩名被告未付款的貨品及口頭招認,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兩人的不誠實意圖,加上兩人一同行事、明知故犯,因此裁定兩人的盜竊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