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2023|富戶政策】公屋單位供不應求,政府早前已有計劃收緊現有措施,加快公屋資源流轉。 公屋富戶政策 據本地多間媒體報道,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將於本週三(5月24日)開會,擬從富戶政策、扣分制、申報及查核資產等方面入手,「加辣」公屋政策。 公屋住戶如不遵從「富戶政策」要求填寫正確的入息及資產申報表並繳交,有機會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或作出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2.5 萬元及監禁 3 個月,並須遷離現正居住的公屋單位。
- 根據家庭人數,房屋署制定了各自的入息限額,如家庭成員總入息限額達指定金額,住戶則須繳交1.5倍租或2倍租。
-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羅淑佩說,本月3日開始,已向首批約8萬8千名、住滿2年至8年的公屋住戶派發申報表,他們在填寫後需要在11月底前交回,否則或有機會被中止租約。
- 另外,同一季度獲編配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約為620宗。
- 何謂公屋富戶 公屋輪候冊的申請宗數屢創新高,現時公屋輪候時間已經超過原先的「三年上樓」承諾,要解決公屋供應滿足不了需求的情況,總離不開減少需求和增加供應這兩個原則,即降低不合資格的需求和增加公屋。
- 房委會5月的會議上,亦一致通過收緊公屋富戶及加戶政策,10月已經生效。
- 但濫用現象可能很普遍,處理時如果下手太急太重,在樓市下行周期,如果公屋被收回,而已買入的私樓又陷入負資產困境,很可能引起基層公屋市民的強烈反彈。
已居住逾 10 年的公屋住戶,須就富戶政策每 2 年進行一次申報,房委會會適時郵寄表格至住戶,住戶亦可於網上下載申報表。 根據家庭人數,房屋署制定了各自的入息限額,如家庭成員總入息限額達指定金額,住戶則須繳交1.5倍租或2倍租。 已居住2年之公屋住戶,須就每2年進行一次「富戶政策」申報,房委會會按時郵寄表格至住戶地址,公屋住戶亦可於網上下載申報表。 但若入息為永久性下降,例如家中成員不幸過世,住戶可立即申請減租至1.5倍或原有租金。
公屋富戶政策: 優化「富戶政策」
房委會指,上述頭3項新政策將在2023年10月1日實施,而第4項、即扣分制的「加辣」措施則擬於今年第四季實施。 新的申報要求(即申報已持續居於單位,並已遵守與居住情況相關的租約條款;及有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將由2023年10月1日開始分批開始實施。 一如既往,在公屋居住滿10年的住戶仍須每隔兩年,在4月或10月按現行政策向房屋署作出申報。 其實政府從無解決過核心問題,就是整個置業階梯嚴重斷裂,亦無人保證這些問題在可見將來會有所改善。 現時私樓樓價遠遠超過一般市民可負擔水平,租金也節節上升;居屋變成「大抽獎」,中籤的人少之又少;綠置居數量不多、杯水車薪,還要在既有公屋之中騰出。 公屋富戶政策 公屋富戶政策2025 是次綠置居及租置計劃單位,5月28日至6月10日接受合資格綠表人士申請,如果幸運中籤,究竟選購綠置居還是租置公屋好呢?
在4個月限期過後,有關住戶必須遷出,房屋署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 若相關人士有特殊情況(例如入息驟然下降),可循現行機制就房委會終止其租約一事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 發言人指出,現行富戶政策未有要求公屋租戶在住滿10年之前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作出申報。 為優化現有機制,當局將要求公屋租戶由入住公屋開始,每兩年向房屋署申報戶主及所有成員有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公屋2023|富戶政策】社會對公屋單位需求殷切,政府計劃調整現有公屋政策,加快資源流轉。 公屋富戶政策 公屋富戶政策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於昨天(5月24日)開會,通過一系列新措施,以加強打擊濫用公屋,以及優化「富戶政策」和「加戶政策」,確保善用公屋資源。
公屋富戶政策: 現行批出新租約政策不受影響
一是公屋納米化,將單位公屋面積縮小,令供應數量相對增加,例如青衣某在建的公屋一人單位,只有140呎,與劏房沒有多大區別。 由發文內容可見,網民在兒子學費(包括興趣班等)、食飯搭車及家用等方面使費較多,全部支出總數達約3萬元。 帖文一出,即引起一眾網友嘩然,認為樓主太「大使」之餘,亦質疑其家庭收入高達5萬元,但仍住在公屋。 近日有網民於網上論壇LIHKG(俗稱「連登」)中,以「住緊公屋嘅你家庭開支幾多到」為題發文,詢問作為公屋住戶的網友每月支出約為多少元。 發文者又列出,其家庭的每月開支約為3萬元,並指自己與丈夫月入約5萬元。
房協重申,如租戶被證實濫用公屋,拒絶申報或沒有申報,會被終止租約並要求遷出單位。 房協就收回公屋單位設有上訴機制,租戶可於「遷出通知書」發出日期後起計15天內向房協設立的相關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在新措施下,租戶須每兩年申報有持續居於單位,並已遵守與居住情況相關的租約條款,例如沒有將單位分租或轉租;沒有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或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等。 因為未能符合「轉換戶主政策」或在「富戶政策」下須遷出單位的租戶,若有暫時住屋需要,可向房協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住戶如不按照公屋富戶政策要求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有機會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或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2.5 萬元及監禁 3 個月,並須遷離現居的公屋單位。
公屋富戶政策: 公屋富戶政策|住宅物業的類別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共租住房屋(下稱「公屋」)需求,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下稱「小組委員會」)認為在努力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更聚焦地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問 11.住戶在填報受僱收入時,是否只須填報申報月份(4月份/10月份)的入息? 答 11.就受僱收入,住戶需填報的時期與過去的「富戶政策」相同。 按上述安排,如住戶不再於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他們可提交證明文件,向所屬屋邨辦事處申請批出租約,繼續居於現居公屋單位。 何謂公屋富戶 然而,在決定是否批出租約時,住戶亦需申報其入息及資產水平,以評估是否符合相關水平。
這些家庭若有住屋需要, 可在遷出通知書屆滿前向房委會申請在現居公屋單位暫時居住, 有效期最長12 個月。 在暫住期間, 他們須繳交金額相等於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 以較高者為準) 的暫准證費。 在本港沒有私人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未超出指定的入息或資產水平的住戶,可繼續居於其單位。 但家庭入息若相等於公屋入息限額兩至三倍之間,須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家庭入息若相等於公屋入息限額三至五倍之間,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獲批新租約的家庭, 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長短,均須每 2 年申報入息及資產一次, 以便釐定應繳的租金水平及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
公屋富戶政策: 香港文匯網
有關人士有可能由終止租約翌日起5年内,被禁止再次申請公共房屋。 倘申請者家庭仍未清繳前出租單位的欠租,亦不可透過公屋申請獲編配單位。 以現行公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為基準,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的入息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5 倍,而家庭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100 倍,否則須遷出單位。 公屋富戶政策2025 申報表內,所有單位住戶均填上月入金額,對於資產則作出簡單剔選申報(選擇「超逾」 / 「不超逾」),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公屋富戶政策: 要求每兩年申報一次
房協轄下出租屋邨的租戶若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會被視為濫用公屋。 此外,所有名列在申報表上年滿18歲或以上的家庭成員須簽署,以示知悉、同意並遵守在申報表上的條款。 公屋富戶政策2025 租戶亦須授權房委會可向有關政府部門及公/私營機構查核租戶資料,如被核實虛報資料可遭刑事檢控。 此外,租戶若於過去12個月內丟空單位,或非長期居於公屋單位內,將被視為濫用公屋行為。 房協將逾180日非經常於單位內居住的期限,縮短為3個月,如租戶違反有關規定,房協將考慮發出「遷出通知書」及收回單位。
公屋富戶政策: 濫用公屋行為的例子
房委會早前通過的「屋邨管理扣分制」加強措施,將於下周一(18日)實施。 措施包括增加亂拋垃圾、噪音滋擾、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等的扣分分數,如公屋租戶或中轉房屋持證人,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 公屋富戶政策2025 公屋富戶政策今年5月起「加辣」,房屋署10月起向合共8.8萬戶派表,要求住戶申報居住和擁有香港物業的狀況,首批申報上月底截止。 房屋署回覆查詢時指,至今已收回8.5萬份申報表,佔總數約98%。 當局早前表示,首階段將審查8.8萬個租戶,換言之,約有3,000戶無交申報表。 公屋富戶政策2025 發言人表示,縮短「定期暫准居住證」至最長4個月,可以減低富戶利用暫居期調撥資產以逃避交還公屋單位的可能性。
公屋富戶政策: 措施的詳細內容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會議一致通過房委會提出的三項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和「世襲制度」的建議。 這些建議包括租戶需在入住兩年後,每隔兩年向房委會申報居住狀況,尤其要了解是否擁有其他物業,同時租戶也需授權房委會檢查其資產狀況。 公屋富戶政策2025 另外,租戶在購買物業後一個月內必須向當局申報,否則租約將被終止。 此外,禁止已有成年子女的租戶為其他成年子女加戶,以減少世襲情況。 根據現行政策,租戶住滿5年須申報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住滿10年作第二次申報,其後須每兩年進行一次住宅物業、家庭入息及資產申報。
公屋富戶政策: 公屋富戶政策|超過入息限額須交更高租金及差餉
另外,自2017年10月落實經修訂的「富戶政策」以來,房屋署共向約820個需遷出公屋單位的富戶發出「定期暫准居住證」,最終有超過一半住戶(約460戶)因入息和資產重新符合「富戶政策」或其他原因而無須遷出其單位。 現時,未能符合「轉換戶主政策」或在「富戶政策」下須遷出單位的租戶,若有暫時住屋需要,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 由今年12月1日起,「定期暫准居住證」的暫居期上限將改為4個月,期間房協不會為租戶重新評估資格。 換而言之,日後如戶籍內任何家庭成員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整個家庭亦須遷離該公屋單位。 現時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須就富戶政策每2年進行一次申報,將會改為住戶入住滿2年後,每2年申報1次,以防出現公屋濫用的情況。
公屋富戶政策: 修訂公屋扣分制度
另外,當局擴大兩項有關環境衞生,與嚴重違反租約的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 公屋制度存在已久的弊端不少,審計報告指部分公屋單位空置數年以上,也有夫婦在子女長大陸續遷出後,兩人卻佔用可供7人家庭的兩個單位。 審計署昨日亦指,公屋計分制傾向鼓勵年輕人盡早申請,催化近年公屋申請數目不斷增加。
公屋富戶政策: 濫用公屋5年內不准再申請
她又指,由2017年修訂富戶政策後,至今收回3200個單位,而政策下繳交倍半或雙倍租金租戶只有約3萬,為數不算多,因此委員會暫無計劃收緊富戶條件。 公屋富戶政策 以現行公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為計算,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不能超出5倍入息限額,而家庭總資產淨值亦不能超出100倍入息限額,否則住戶及家庭成員須遷出公屋單位。 公屋富戶政策2025 房委會5月的會議上,亦一致通過收緊公屋富戶及加戶政策,10月已經生效。
公屋富戶政策: 富戶政策入息資產限額( 2021 年 4 月 1 日生效 )
2017 年 10 月,富戶政策收緊交還公屋條件,由單軌制改成雙軌制,即使住戶在港未持有物業,只要入息或資產其中一項超逾限額,便須補繳租金,甚至遷出單位。 而富戶政策於 2023 年 5 月進一步通過收緊,並於同年 10 公屋富戶政策2025 月實施。 如果住戶不進行申報或被發現不實申報、虛假陳述等情況,又或者拒絕授權房委會查核其資產情況、欺瞞房署,除了會被罰終止租約,更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
房委會指,「屋邨管理扣分制」的加強措施,將增加涉及環境衞生、公眾安全及嚴重違反租約的9項不當行為的扣分分數,以及擴大兩項有關環境衞生及/或嚴重違反租約的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 發言人指,對扣分制進行檢討是為了配合政府加重公眾地方潔淨及阻街罪行罰則的建議,並採取加強措施,為公屋住戶提供一個安全衞生的居住環境。 按「富戶政策」下計算入息的安排,非固定入息會按該入息所屬的服務時段按月平均計算。 另一方面,如住戶家庭入息連續三個月下降/因永久性原因導致即時下降(如有成員去世、遷出等)至低於相關入息限額,住戶可申請交回合適水平租金以至批出租約(適用於已申領暫准居住證的住戶)。 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認為,今年10月開始推行新措施適當,申報亦會盡量簡單明確,以減少對居民滋擾,及避免誤導情況。
公屋富戶政策: (5)擴大現行「富戶政策」涵蓋範圍
房協將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有關措施將於今年12月1日起生效,而優化「富戶政策」措施則於2024年4月1日起實施。 房協已於十月在轄下所有出租屋邨張貼通告,以及發信通知已簽署附有「富戶政策」條款租約的租戶。 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作出申報。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羅淑佩說,本月3日開始,已向首批約8萬8千名、住滿2年至8年的公屋住戶派發申報表,他們在填寫後需要在11月底前交回,否則或有機會被中止租約。 住宅物業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物業、未落成的私人住宅物業、經屋宇署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土地及由地政總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包括丁屋批地)。 因應社會的要求,個人申請個案增多,增加一人公屋建屋量無可厚非。 但140呎的居住面積,與賓館房間面積 呎相諾,減去廚房和洗手間位,也就只能放下一張床,然後天天都要練習華麗轉身,其人道性令人質疑。 然而,須知入住出租公屋(上樓)並非市民的唯一住屋訴求,政府還要協助較有能力的家庭置業安居(上車),以及促進整體社會尤其是年輕人向上流動(上進)。 至於第一批1.7萬個簡約公屋的管理費開支,涉款逾25億元,亦未必較公屋貴。
房協本月1日起分三階段實施十項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包括因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等而被終止租約的前租戶,以及其在租約內已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5年內禁止再次申請公屋。 明年4月1日起實施優化「富戶政策」措施,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必須在一個月內向房協申報,擁有本地住宅物業的租戶必須遷出。 當局直面問題,加強監管和打擊的力度,顯見對杜絕濫用高度重視,展現完善公屋管理的決心。
所有公共房屋單位皆不准養狗,除非該單位所有居住成員均年滿60歲,則可在單位內飼養狗隻而無須向房屋署申請批准。 公屋富戶政策2025 然而近期社會上對啟德發展簡約公屋的項目,存有一定反對聲音,亦有人質疑簡約公屋是否物有所值、公帑能否有效運用。 事實上,再好的政策或項目亦要向公眾詳細解說,也是現代社會中問責政府應有之表現。 簡約公屋對大眾是新事物,討論時間亦短,難免惹人質疑,但絕不應因此而推倒計劃、擱置上述德政。 何謂公屋富戶 根據「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繳交雙倍租金的住戶須每兩年申報資產。 不申報資產或資產超出限額的住戶,便須在一年的暫准居住期內遷出,期間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以較高者為準)的暫准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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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現時因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超出限額而被要求遷出公屋單位的「富戶」,若他們有暫時住屋需要,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 房委會建議將富戶暫住期縮減至4個月,亦不會在收回單位後再重新評估,避免富戶轉移資產後繼續居住在公屋單位。 以一個四人公屋家庭為例,若以最新的 年度公屋入息限額為基礎計算,「富戶政策」下的相關入息限額為港幣135,250元。 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出限額5倍,或總資產淨值超出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才會被要求遷出所居住的公屋單位。 一直以來,大多數人都認為住私樓的人會看不起住公屋的人,但因著公屋亦有富戶,而且輪候上公屋的日子往往看似遙不可及,而令某些私樓客反而羨慕公屋的人。 本港房屋供應持續緊張,為更有效善用公屋資源,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宣佈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採取多項措施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情況,包括縮短被收回單位的富戶暫居期、收回長期丟空的單位,及於明年收緊富戶政策等。
公屋富戶政策: 公屋富戶每2年申報資產 限制子女加名 入息限額、雙倍租金計法詳情
在公屋居住滿10年的住戶、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須就富戶政策每2年進行一次申報。 如住戶選擇不作出申報,或不按要求填寫申報表,則須於遷出現居公屋單位。 房委會在 1996 年 4 月通過實施「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作為衡量公屋住戶繼續接受公屋資助的資格。
在新措施下,所有已簽署附有「富戶政策」條款租約的租戶,由租約生效開始須每兩年申報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若期間租戶家庭狀況有變,不論其居住年期,須每兩年申報住宅物業、資產及入息。 何謂公屋富戶 公屋輪候冊的申請宗數屢創新高,現時公屋輪候時間已經超過原先的「三年上樓」承諾,要解決公屋供應滿足不了需求的情況,總離不開減少需求和增加供應這兩個原則,即降低不合資格的需求和增加公屋。 從這個思路出發,房屋委員會就有責任去確保公屋數量可以應付需求,和對濫用公屋資源嚴厲對付,畢竟公屋是寶貴的社會資源,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也是房委會的職責。 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日通過修訂公共租住房屋富戶政策的細節,並對公屋家庭申請者加入凍結時段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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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房協將會在明年4月1日起優化現行「富戶政策」,住戶須每兩年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若戶主或家庭成員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則必須於1個月內向房協申報。 新修訂適用於所有已簽署附有「富戶政策」條款租約的住戶,包括新租戶、轉換戶主及調遷租戶等。 而房屋署引入物業申報及查冊機制後,短短個多月已揭發了59宗公屋租戶在香港擁有物業的違規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