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 所 有 由 年 7 月 1 日 起 刊 登 的 公 務 員 職 位 招 聘,在《 基 本 法 及 香 港 國 安 法 》 測 試 取 得 及 格 成 績 是 所 有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入 職 條 件 。 《 基 本 法 及 香 港 國 安 法 》測 試 會 考 核 申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請 人 的《 基 本 法 》及《 香 港 國 安 法 》知 識。 過 往 曾 參 加 任 何《基本法》測試的人士如欲應徵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亦須參加《 基 本 法 及 香 港 國 安 法 》 測 試 並 取得及格成績,方 會 獲 考 慮 聘 用 。 綜合招聘考試由中文運用、英文運用及能力傾向測試三張試卷組成。 部分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亦要求應徵者在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應徵者必須在能力傾向測試考獲及格成績方具備投考資格。
【橙訊】公務員事務局公布新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明日(8月4日)起接受報名。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有意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報考,截止報名日期為8月17日下午五時。 政府發言人今日(3日)表示,新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明日(4日)起接受報名,歡迎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報考,截止報名日期為8月17日下午5時。 持有大學學位或專業資格,或將於二○○九至一○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是次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或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答題技巧
取得基本法測試成績並不代表考生已完全符合任何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要求。 有意投考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直接向招聘部門/職系提交職位申請。 招聘部門/職系會核實職位申請人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並可能在綜合招聘考試外,另設其他考試/面試。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4日)表示,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於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明日(5日)起報名參加。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無論公務員職位申請人過往曾否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或在個別局/部門公務員職位(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招聘過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未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的學位持有人仍可申請這些職位,但不能獲得學位持有人的起薪點。 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於2023年10月7日(或如有需要於2023年10月內的其他日期)在香港舉行。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上述考試亦暫定於2023年12月2日在香港以外的八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上海、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當局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 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用作評核應徵者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部分公務員職系(如紀律部隊職系)會按受聘者的學歷給予不同的入職起薪點。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投考須知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成績永久有效,如在去年7月1日以後曾參加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並獲及格成績,則無須再一次參加是項考試。 所有申請人無論過往曾否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或在個別局/部門公務員職位招聘過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測試,都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成績永久有效,如在2022年7月1日以後曾參加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並獲及格成績,則無須再一次參加是項考試。 有意投考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直接向招聘部門/職系提交職位申請。 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並不代表考生已完全符合任何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要求。
MoneyHero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d)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2025 網上申請系統暫不支援透過流動裝置(包括手提電話及平板電腦)內的瀏覽器進行申請。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考試10月本港舉行 再於12月在8城市舉行
有意參加考試的人士可由4月16日起,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書(CSB31(3/2020))報考。 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或從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 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明日(八月七日)起,報名參加分別於十月及十二月其中一個星期六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或基本法測試。
- 政府發言人今日(3日)表示,新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明日(4日)起接受報名,歡迎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報考,截止報名日期為8月17日下午5時。
- 於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在本年的稍後時間接受申請。
- 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並不代表考生已完全符合任何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要求。
- 根據政府網頁,各公務員職位都有不同綜合招聘考試(CRE)及「基本法測試」(BLT)成績要求,成績是永久有效且報名費用全免。
- 公務員事務局亦會於12月在海外各城市舉辦一次海外CRE考試(一般包括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悉尼等),供當地港人應考。
- 所有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入職條件包括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 政府昨日表示,綜合招聘考試(CRE)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於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今日(5日)起報名參加,8月18日下午5時前遞交申請書。
(a) 在進入網上申請系統前,申請人應確保使用的瀏覽器可支援保密插口層規約,同時亦須準備打印機,以便將所遞交的申請書列印作記錄。 這部分是測試考生在閱讀個別片段╱語段時能否理解該段文字的含義或引申出來的觀點,找出支持或否定某些觀點的選項,或選出最能概括該段文字的一句話等。 CSRADAR 明白工作的晉升前景、薪酬資訊等都對求職者非常重要,而公務員工作更可能是終身的職業,故我們致力從不同渠道收集資訊,希望能讓大家作出更好的選擇。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可因應有意投考的公務員職位的要求,決定是否需要報考英文運用及/或中文運用試卷。 除非有關招聘廣告另有訂明,有意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先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資格?
申请人如在20题中答对10题或以上,会被视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及格成绩。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2025 申請書亦可從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與公務員招聘
因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免在臨近截止日期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因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未必能夠於限期前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以上5個部分中,頭兩部份跟文字有關,主要透過閱讀問題,分析答案是否合邏輯。 最後則是跟圖像相關,考生要從圖表中的資料,透過整合和計算來回答問題。 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過期、重複、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考試形式及參考試題
至於有關新聘教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詳情,可瀏覽教育局(/tc/blnst)的網頁。 此外,若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考獲及格成績,申請人仍可作出申請。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方式,則會因應不同公務員職位的學歷要求而訂定。 【職場攻略】有興趣投考公務員人士,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合格。 而包含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題目的綜合招聘考試(CRE)則於即日至8月17日接受報名。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形式
招聘部門/職系會在遴選面試中作口頭提問(共四題),以測試應徵者對《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認識。 申請人如在4題中答對2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及格成績,有關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學歷要求低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的公務員職位。 持有《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歷要求低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職系)及格成績的申請人,日後將不會被安排再次應考同等程度旳《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就所有由2022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國安法測試今起接受報名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其中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測試不同等級的成績可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中英語文科獲接納的等級成績替代(有關詳情載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2022至23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申請人可選擇在是次考試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試卷。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測試不同等級的成績可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中英語文科獲接納的等級成績替代。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2021至22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學位或專業程度的公務員職位
部 分 職 位 亦 要 求 應 徵 者 在 能 力 傾 向 測 試 中 取 得 及 格 成 績 。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成績永久有效,如在2022年7月1日以後曾參加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並獲及格成績,則毋須再一次參加是項考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提醒,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考試暫定於10月7日舉行。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亦暫定於12月10日在其他7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雪梨。 本年度綜合招聘考試(CRE)及基本法測試(BLT)將10月開考。 MoneyHero為你整理好相關資訊,並列出CRE及BLT的考試時間表。 政府每年會舉辦兩次綜合招聘考試(CRE)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一般在年中及年底。
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有意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應徵者,如打算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亦應留意公務員事務局公布下次舉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日期。 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並不代表考生已完全符合任何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要求。 綜合招聘考試(CRE)一向被視為公務員入場券,因為部分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均會要求申請人於CRE的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取得二級或一級成績,以符合有關職位的語文能力要求。 以近期職位空缺為例,入境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館長均要求申請人需具CRE中英文運用一級或二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