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優先處理寬敝戶」,房委會過去5年平均每年可處理約2,200宗個案,但同期又每年增加約2,100戶,當中已扣除因年齡遞增而自動剔出名單的住戶。 在接受申請期間,如戶籍內任何成員有已經懷孕十六個星期或以上者(預產期在2024年3月6日或之前),該名待出生子女在計算居住密度及家庭人數時,可作為一位家庭成員計算,但須於申請時附上有效醫生證明書。 有興趣而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可填妥有關的申請表和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於2023年9月7日至20日在辦公時間內交往所屬屋邨辦事處或租約事務管理處辦理申請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所有申請須經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審核,才轉交至房屋署公屋編配小組跟進。
除擠迫戶調遷外,還有邨內調遷、特別調遷及非常緊急調遷,還有以照顧年長父母為理由的「天倫樂調遷計劃」。 公屋寬敞戶定義2025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 2005 年通過為編配予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租住公屋數量每年設定配額,並設立一個計分制度,讓較年長的申請者獲優先編配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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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處理公屋編配方面,房委會一向都是採用靈活的方式,務求能充分利用有限的公屋資源。 公屋寬敞戶定義 目前情況來說,公屋輪候冊申請者對供三至四人戶居住的34平方米以上單位需求殷切。 根據以往處理寬敞戶的經驗所得,收回的寬敞戶單位大多是適合三至四人居住的一睡房單位。 (三)房委會在執行寬敞戶政策時,一直是採取務實並情理兼顧的態度來處理每宗個案,對正等候家人短期內從內地來港團聚的租戶,或因健康、社會因素等理由而需留居現有單位的家庭,若能提供有效證明文件,房委會會按實際情況作個別考慮。 公屋寬敞戶定義2025 由於要求繼續留居現址的租戶各有不同的處境及理由,而他們的情况亦會不時有所改變,故房委會並沒有這問題所要求的相關統計數字。
申請者成功調遷單位後,不論所繳租金水平,必須每兩年向房委會申報家庭入息及家庭總資產,包括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以便釐定應繳的租金水平及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 由於房屋資源有限,可供揀選的單位數目將因應獲批准配額及當時房屋資源供應而釐定,房屋署不能保證所有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均有揀選/編配單位的機會。 當配額用罄後,餘下未獲邀請揀選單位或未能成功揀選單位的申請將會自動結束,但不會影響租戶下一次的申請機會。
公屋寬敞戶定義: 檢討寬敞戶政策 加快公屋調遷
倘若租戶未能通過入息及資產評審或住宅物業權審查,其「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申請將會被取消。 公屋寬敞戶定義 (11) 若任何居住密度在每人5.5平方米至少於7平方米之間的租戶,經「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配公屋單位或接受長期空置公屋單位而獲租金寬減,由原單位租約生效日期起計,直至截止申請日或以前必須已滿三年,始符合此計劃的參加資格。 (10) 若任何居住密度少於每人5.5平方米的租戶是透過2016年或以前舉辦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配公屋單位,他們可參加是次計劃。 但由2017年開始經「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配公屋單位租戶,即使居住密度少於每人5.5平方米,他們須由原單位租約生效日期起計,直至截止申請日或以前已滿三年,方符合此計劃的參加資格。 至於「非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家庭,房署並無調遷的期限,但租戶可因應其需要而選擇不按調遷次序,由房署安排其調遷前合面積標準的公屋單位,並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 到2016年3月,4個承建商開始為11個受食水含鉛超標影響的公屋邨,更換在公用地方不合規格的喉管。
到了○七年,房屋署加強打擊寬敞戶,將人均居住密度超過三十五平方米(約三百七十八平方呎)的住戶,界定為「最嚴重寬敞戶」,強制要求他們遷往較細單位,以善用公屋資源,當時約有二千個住戶受影響。 去年底,房署把最嚴重寬敞戶的定義進一步調低,降至三十四平方米(約三百六十六平方呎),再有大約三千名住戶受影響。 公屋寬敞戶定義2025 房委會名義上會要求「寬敞戶」調遷到面積較小的單位,以善用現有公屋資源,讓家庭成員增多的「擠迫戶」加快調遷,以及讓公屋輪候冊上的大家庭加快「上樓」。 這使他們不論財政狀況,皆面對由市場決定的機會成本,在家庭人數減少而不再需要那麼大的單位時(即單位對他們的價值降低),便會把單位出售或出租,不會霸佔單位,使單位能釋放給更有需要的家庭。 但有組織擔心搬遷寬敞戶需佔用大量細單位,勢將出現與輪候冊單身人士爭位的問題。 公屋寬敞戶定義2025 公屋寬敞戶定義 房委會會以分階段方式處理公屋寬敞戶個案,首先處理「優先處理寬敞戶」,即居於室內樓面面積超逾既定界限的單位而沒有殘疾成員或年屆6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的寛敞戶。
公屋寬敞戶定義: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然而,如果有「非優先處理寬敞戶」選擇自願提前調遷,他們可獲發住戶搬遷津貼。 公屋寬敞戶定義 如在搬遷上遇有困難,房屋署會聯絡社會福利署和其他非政府機構以提供適切協助。 公屋寬敞戶定義 為鼓勵調遷,房署將向所有寬敞戶發放三千三百八十八元的搬遷津貼,以及在資源許可情況下,提供調遷至新屋嘅機會。 公屋寬敞戶定義2025 但根據運房局回覆筆者在立法會提出的質詢,有關調遷政策明顯成效不彰,甚至可說是形同虛設。
- 目前情況來說,公屋輪候冊申請者對供三至四人戶居住的34平方米以上單位需求殷切。
- (二)在處理公屋編配方面,房委會一向都是採用靈活的方式,務求能充分利用有限的公屋資源。
- 優先寬敞戶 另外,必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繼續居住在原有單位,但為期不得超過12個月。
- 以下為今日(五月六日)立法會會議上梁志祥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問題: 近日有多個公屋屬一人住戶的人士向本人求助,表示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有關的規定,以他們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非常住」)為理由,要求終止他們的租約。
- 若申請者於揀選單位後未能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其「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申請及已揀選的單位會即時被取消,不會再獲編配其他單位,房屋署亦不會為申請者於是次調遷計劃下安排另一次揀選單位的機會。
- 歐元兌美元跌至1.068左右,英鎊兌美元報1.206,美元兌日圓報131.4。
- 房委會去年初通過寬敞戶政策檢討,繼續沿用過往政策,凡有殘疾家庭成員或年屆70歲或以上年長家庭成員的住戶,就會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
在特殊情況下,申請者仍可以揀選低於其家庭人數編配範圍的公屋單位,惟其所揀選單位的室內樓面面積不可少於每人平均5.5平方米及必須大於現居單位。 「長者住屋」的租戶於結婚或家人團聚後,未能解決住屋需要,必須先向屋邨辦事處或租約事務管理處提出擬加入戶籍人士的申請,房屋署會按現行的加戶政策來考慮批准擬加入戶籍的人士,並依照既定的調遷機制來接納「長者住屋」租戶申請是次計劃,而他們亦必須符合上述一般公屋租戶的申請條件和細則。 現時房委會的一貫政策是根據租戶的家庭成員人數,按既訂的居住面積標準,編配合適的公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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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調遷,申請家庭須要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並須按現行的規定,填報入息及資產,包括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 因此,申請書內各有收入家庭成員必須遞交入息證明(例如糧單、銀行紀錄等)及資產證明文件供所屬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審核。 (9) 於填寫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獲編配新單位並簽署租約前,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在「屋邨管理扣分制」下沒有任何有效分數,否則,申請者並不符合參加此計劃的資格,其已遞交的申請亦會被即時取消。 屬於「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家庭可獲(i)最多三次位於原或所屬區議會選區內屋的房屋編配;(ii)在調遷至較細單位後會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及(iii)在資源許可下,會獲調遷至新落成屋單位的機會。 為鼓勵調遷,房署將向所有寬敞戶發放三千三百八十八元的搬遷津貼,以及在資源許可情況下,提供調遷至新屋嘅機會。
公屋寬敞戶定義: 公屋寬敞戶定義: 公共屋邨食水含鉛超標事件
特首宣布針對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抽驗了45條2005年後落成的公共屋邨,共3806個水樣辦,以及138條2005年前落成的屋邨共2639個水樣辦。 黃大仙上邨昭善樓和諧式鄉村型Harmony 公屋寬敞戶定義 Rural馬坑邨、金坪邨、雅寧苑大廈外型因地盤環境而不同,樓高與附近環境配合,只高4至10層不等。 公屋寬敞戶定義2025 幸福邨福明樓單方向設計大廈Single Aspect Building富泰邨君泰樓、黃大仙上邨昭善樓、秀茂坪邨秀暉樓、葵芳邨葵愛樓為避開噪音來源,面向噪音一方不設單位,只設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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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調查期間,個案性質或會轉變,例如涉嫌丟空單位的公屋租戶在得悉被調查後,可能會自願交回單位;或因得悉會因濫用公屋而被收回單位,故特意拖欠租金,最終被房委會以拖欠租金為由而收回單位等。 經調查後確定為濫用公屋的個案每年平均約650宗,包括丟空單位、違規使用、將單位轉租或分租及虛報資料等。 而過去三年,租戶因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被發出遷出通知書並經上訴委員會審理的個案每年平均約250宗,審理後而有關遷出通知書被確認、修訂或取消的每年平均個案分別約為160宗、50宗和40宗。 公屋寬敞戶定義 至於有年屆7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或有殘疾成員的住戶則會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無須調遷。 以2人住戶計算,如居住的單位室內樓面面積超過35平方米(376平方呎),即超標約1.3倍,才會被視作「寬敞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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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主席: 為確保有限的公共房屋資源得以合理運用,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制訂寬敞戶政策,要求居住面積過寬的租戶調遷往另一合適面積的租住公屋(公屋)單位。 基於當時可編配給不同公屋申請類別(包括用作調遷寬敞戶)的小型單位的供應有限,房委會遂決定於首兩年優先處理居住密度超過每人35平方米,及沒有長者或殘障家庭成員的最嚴重寬敞戶個案。 為鼓勵寬敞戶接受調遷安排,房委會決定給受影響的租戶在其所居住的屋邨或所屬區議會分區內其他屋邨提供共四次單位編配,並發放租戶搬遷津貼,及在房屋資源許可的情況下向這些租戶提供調遷往新屋邨的安排。 公屋寬敞戶定義2025 在實行了第一階段後發現,並非所有最嚴重寬敞戶都需要調遷往小型單位,原因是部分最嚴重寬敞戶是願意自行遷離公屋單位,或透過增加家庭成員而不再成為最嚴重寬敞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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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在2019年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以終身免租來吸引「全長者」住戶調遷到較細單位,但實施一年多只有72宗成功調遷,相對於現有近8萬個「寬敞戶」及每年近4千戶的增長速度,明顯是杯水車薪。 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c)條的規定,任何人士於申請公營房屋時蓄意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附表8所訂第5級罰款及監禁六個月(在修訂調遷申請表當日,最高第5級罰款為港幣50,000元)。 公屋寬敞戶定義 同時,亦可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A)條的規定,判罰相等於少收租金款額三倍的罰款。 任何人士如在申請時蓄意作出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不論是否因此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所賦予的權力終止有關新舊租約。 申請者只可循一個途徑入住公營房屋,倘若租戶透過是次調遷計劃而接受單位編配,申請者及/或各家庭成員的其他公營房屋申請將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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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沒有固定設計,會根據地盤特性而設計,亦可對標準單位的設計作出少量修改以迎合大廈設計。 公屋寬敞戶定義 當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愈拖愈長,有愈來愈多基層家庭被迫捱貴租、住劏房,政府及房委會除了加快覓地建屋,亦有必要對公屋寬敞戶政策作出全面檢討,達致公屋資源得以有效運用。 在自選單位程序進行期間,如剩餘單位不適合申請者揀選或有特別情況出現(例如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或相關警告訊息),房屋署將透過短訊服務,向申請者發放特別訊息,或在可行的情況下以其他聯絡電話與申請者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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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對於理應盡快調遷的「優先處理寬敝戶」,房委會也給予對方三次「揀樓」機會,還會提供搬遷津貼、三個月免租期,以及盡量安排他們搬往新落成單位等多項優惠措施。 然而,不少「優先處理寬敝戶」還是會以種種理由拖延或拒絕調遷,例如指建議調遷的屋邨交通不便、希望留在自己熟悉的社區、以至要求遷往指明的屋邨、指明大小的單位等等。 房委會聲稱有權向沒有充分理由而拒絕調遷的「優先處理寬敝戶」終止租約,但實際上卻似乎從未執行過。 公屋寬敞戶定義2025 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會為成功揀選單位的申請者進行詳細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本署只會向獲核實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的申請者發出配房通知信。 若申請者於揀選單位後未能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其「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申請及已揀選的單位會即時被取消,不會再獲編配其他單位,房屋署亦不會為申請者於是次調遷計劃下安排另一次揀選單位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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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請注意:是次「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的揀選單位程序暫定於2024年1月或2月開始。 此計劃以揀選單位形式進行,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將按優先次序獲房屋署以郵寄方式通知前往公屋編配小組揀房中心,從可供選擇單位名單中揀選公屋單位,而每份核實合乎資格的申請只可獲一次自選一個公屋單位的機會。 房委會會因應資源情況,在市區、擴展市區、離島及新界盡量撥出可供編配的單位供申請者揀選。 由於各區較大面積的單位現時供應甚為短缺,故此房委會只能提供極少量的此類單位給申請者揀選。 符合參加資格並且於截止申請當日擁有連續十年或以上公屋居住期註(即有關租約必須在2013年9月20日或以前開始生效)的申請者不受揀選單位的區域限制,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 (3) 公屋寬敞戶定義 申請表內各家庭成員不能擁有任何住宅樓宇,包括透過房委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推出的各項資助置業計劃而簽訂住宅樓宇購買協議(請參閱申請表)。
不過,一些租戶在承租單位後,會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使餘下的租戶家庭成員享有的平均居住面積遠超原定的標準,成為「寬敞戶」。 現時租約條文已規定,倘成為寬敞戶,租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適合承租人家庭所需的單位。 事實上,住屋並非貨倉,住戶亦非貨物,任何人均有值得享有適切的住屋環境,絕無例外。
(4) 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核及無擁有住宅物業的規定,所以申請者必須向所屬屋邨辦事處或租約事務管理處提供有關證明文件以便完成審核程序。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現提供位於市區、擴展市區、離島及新界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給符合資格的公屋租戶申請調遷。 受逐步收回「改建一人單位」影響的住戶,可透過邨內/邨外調遷計劃編配獨立單位。 香港的住屋需求殷切,有女網民指一家5口住公屋3房單位多年,近年姊姊和妹妹陸續結婚及置業,現時只餘下她及母親保留戶籍。 帖文提及,「最近我都睇中一個單位想置業,但萬一我買咗私樓,又要除名嘅話,擔心媽咪要搬到1至2人公屋單位(怕太細媽咪住得辛苦),但我又想上車,唔知點算好」,求教網民如何處理。 房委會目標2022年12月清空該中轉房屋,預計連同毗鄰前石籬天主教小學用地可提供約1,600個單位。
公屋住戶數目下降,箇中主因為家庭結構改變,與子女自組家庭、親人過身及住戶減少生育等情況有關;即使如論者所稱,有子女因富戶政策及工作需要搬離原來公屋單位,但成年子女總有另組家庭的需要,搬離父母自立只為時間問題。 誠然,成年子女若能與父母同住、多代同堂不失為美事,但政府的責任始終應為確保年輕一代能覓得適切、可負擔的居所,而非抑壓子女自立需求,將新一代家庭與其長輩一併「塞進」公屋單位之內。 公屋寬敞戶定義 公屋寬敞戶定義2025 優先寬敞戶 另外,必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繼續居住在原有單位,但為期不得超過12個月。
若全家總入超逾公屋輪候冊入息限額 2 倍至 公屋寬敞戶定義2025 5 倍家庭, 而資產淨值不超逾指定限額者,則需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申請殘疾人士登記證的目的是讓持證人在有需要時出示此證,以證明其本身的殘疾身份及類別;登記證上印有持證人的相片,方便識別身份。 在2023年,我們會撥款2,500萬港元,為基層住戶提供支援和資助,以鼓勵節能、改善其家居電力安全和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