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只有與申請授予承辦書有關的文件,或有人急須取回其個人財物,才可以獲得授權取走。 在此情況下,在香港法院申請遺產管理書的申請人需要提供一份死者居籍地法院發出的遺產管理書的法庭蓋印核證副本作為證據。 在香港法律制度下,遺產的繼承實行的是遺產代理制,即由法庭任命遺產的個人代表(包括遺囑執行人和遺產管理人),並由遺產的個人代表來履行管理遺產和分配遺產的職責。 法庭任命遺產的個人代表的程序,就是申請遺產承辦書的程序。 某些價值不超逾 $400,000 的小額遺產可根據簡化程序申報。
另一方面,根據「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的沖突法原則,在無遺囑的情況下,即使死者去世時不是以香港為居籍,但是在香港的遺產主要是不動產,也應適用香港法律作為確定遺產管理人優先順序的依據。 在死者沒有留下遺囑或者雖然留有遺囑但是沒有指定合法有效的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法庭會按照法律規定的一定的優先的先後順序,任命在優先順序上在先且願意承擔遺產管理的人作為遺產管理人。 在死者留有遺囑且指定了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 申請遺產承辦書的程序就是法庭認證遺囑的真實合法有效性,並確認遺囑中指定的遺囑執行人成為遺產的個人代表。 訂立遺囑可以按死者意願去分配遺產,另外可指定執行人處理遺產,簡單來說,如果死者有遺囑並委任了遺產執行人的話,那個執行人便是唯一有資格申請遺囑認證書的人。
遺產執行人資格: 管理小額遺產
如果遺囑上沒有列明這點,這些財物會列作剩餘遺產及被出售,有關款項將會撥歸遺產的現金餘款。 任何年滿十八歲的人士,皆可訂立遺囑(俗稱「平安紙」)。 遺產執行人資格 遺產執行人資格 遺囑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以列明一個人在身故後,其遺下的資產將如何被分配,而訂立遺囑的人會被稱為「立遺囑人」。 從被繼承人過世開始計算,在時效6個月內如果沒有申報遺產稅,除了要補稅,還要依照核定稅額罰2倍以下罰緩。
- (1)死者擁有的一切物品;(2)死者於聯名擁有財產中所佔的權益;及(3)死者於去世前 3 年的任何時間內所送出的財產。
- 不過,請注意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4(8)條清楚說明,遺產承辦處內的任何人都不可以向個人申請人提供法律意見。
- 撇除A先生的葬禮費用及其他行政開支,B小姐有權取得法定遺贈500,000元加上剩餘遺產的一半 [(1,450,000元 – 500,000元)÷ 2 ],總數為975,000元。
- 已故藝人「肥肥」沈殿霞的愛女鄭欣宜從小到大就受到媒體諸多關注,沈殿霞在2008年病逝後曾傳出立下遺囑等愛女35歲後才能動用台幣2.3億元的遺產。
- 申請承辦紙一般需要6-8個星期,這樣來來回回隨時會令到整個申領遺產的時間超過一年。
-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 當家人處理Helen的遺產時,第一個遇到的問題就是根本不清楚她有多少遺產。
- 如有關遺產總值不超過 150,000 元,以及只有銀行存款及 / 或強積金,遺產管理官通常可以協助申請人在沒有獲取授予承辦書下,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但該申請人必須年滿 21 歲。
死者的家人或法律代表,必須仔細檢查死者是否立下遺囑(或有關遺囑是否最新近的),其中包括:檢查死者的所有私人文件、向親友查詢、向死者的財務或法律顧問查詢。 如有關遺產總值不超過150,000 元,以及只有銀行存款及 / 或強積金,遺產承辦處的公眾申請組通常可以協助申請人在沒有獲取授予承辦書下,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但該申請人必須年滿 21 歲。 於2006 年 2 月 11 日或之後死亡的個案,有關申請費用為 265 元,授予書的謄寫費用為 72 元。 閣下去世時的居籍,將會影響到遺產的處置方法,因閣下去世時的居籍國家之法例,將規管有關可移動財產(如股票及銀行存款)的分配或餽贈方式。
遺產執行人資格: 第十部分 授予書的收費
如果受益人已達成共識,你可以將有關工作或其任何部分轉交專業人士,如律師和會計師。 但是,遺產承辦處的職責並不是協助承辦人管理遺產,而該處的職員亦不會提供此等服務。 每份外地公文都有其特定目的,例如:結婚證明書證明有效的婚姻關係,死亡證確認某人已去世,而出生證明書則顯示某人父母的身分。 但於現實中,經常會有兩人或更多人同時有權取得遺產。
- 我們建議你仔細閱讀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發出的《指明表格使用指引》。
- 如果遺產是由手頭現金、(死者個人賬戶的)銀行存款及/或強積金組成,且合共數額不超過150,000元,通常遺產管理官會提供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 如果申請人已經獲得授予書,該授予書應和核實資產及負債額外清單非宗教式修正誓詞 / 宗教式修正誓章(授予書發出後),一併呈交遺產承辦處。
- 比如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被查的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
- 如果死者沒有遺囑,遺產管理人 (Administrator) 就由遺囑認證機構即法院任命。
- 請注意:“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本身在性質上是具“爭議性”的,很可能就是“訴訟”的開始。
- 根據批復,郭浩作為該行董事長的資格已于6月12日生效。
將骨灰撒海或撒放於食環署轄下紀念花園內,是處理先人骨灰的另一種選擇。 市民在取得食環署的批准後,可把人類骨灰撒放在本港指定海域或該署轄下八個紀念花園內。 (1)該人並非為須繳税的人士;(2)該人不同意任何財產的估值;或(3)該人不同意徵收税款的税率或款額。
遺產執行人資格: 個人工具
另外,你必須申請及呈交資產及負債清單(包括額外清單)和遺囑(如有)的核證本和繳付217元(145元為法院費用,72元為謄寫費用)。 遺產執行人資格 對於在2009年3月1日前去世的個案,普通法適用於斷定死者去世時的居籍;至於在2009年3月1日或之後去世的個案,則由香港法例第596章《居籍條例》規管。 法律並無限制授予書的申請須於死者去世後何時提出,所以理論上死者去世後任何時間你都可以申請授予書。 但是,你應在相關指明表格上向法院解釋為何延遲提出申請。 如果你急需用錢以支付殯殮費或提供生活費給死者生前所供養的人,或遺產全部只包含金錢而數額又不超過50,000元,你亦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尋求協助。
遺產執行人資格: 2 遺產承辦處為甚麼要求我為外地公文取得認證?
如〝遺囑執行人〞代已故納稅人選擇個人入息課稅的話,〝遺囑執行人〞則須在有關報稅表內填妥〝個人入息課稅〞部分,以作出選擇。 如遺囑執行人代已故納稅人選擇個人入息課稅的話,則須在有關報稅表內填妥〝個人入息課稅〞部分,以作出選擇。 遺囑執行人須申報已故納稅人在有關課稅年度 4 月 1 日至去世日期的受僱工作收入,其中包括生前應得但未收取的收入,例如累積有薪假期及年終花紅等。
遺產執行人資格: 世界遺產
請注意:“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本身在性質上是具“爭議性”的,很可能就是“訴訟”的開始。 採取任何步驟登記《知會備忘》、《警告書》、《應訴書》或《傳票》都可能會帶來法律後果,包括訟費。 因此,採取任何上述步驟前,你應先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 《知會備忘》可理解為一份通知書,這份通知書需要在承辦處登記,以確保死者遺產的授予書不會在沒有通知知會備忘登記人(即登記知會備忘的人)的情況下發出。 遺產執行人資格2025 如果已有針對死者遺產的有效《知會備忘》,司法常務官就不可以發出授予書。
遺產執行人資格: 銀行業高管大調整 一批“新面孔”成為掌舵人
發出確認通知書的目的,是讓死者 (在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或之後去世的人士) 的遺囑執行人或有權優先管理死者遺產的人士,管理死者的小額遺產。 如〝遺囑執行人〞為已故納稅人提交不正確的報稅表或提供不實的資料而導致稅務局少收稅款,〝遺囑執行人〞須就稅務局對此作出的懲罰負上個人責任。 如已故納稅人在生前提交不正確的報稅表或提供不實的資料,引致稅務局少收稅款,稅務局會向〝遺囑執行人〞徵收補加稅款作為罰款。 不過,在這個情況下所徵收的罰款,只會以追討債項形式從已故納稅人的遺產中扣除。
遺產執行人資格: 訂立遺囑的手續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於2005 年 7 月 15 日至 2006 年 2 月 10 日死亡的個案,申請人仍須跟從舊有做法(先領取遺產稅清妥證明書)。 但即使遺產總值超過 7,500,000 元,亦只須象徵式繳交100 元遺產稅。 閣下應該考慮委任某人在閣下去世後擔任未成年子女(未滿18 歲)的監護人。
遺產執行人資格: 申請確認通知書的資格
如果發現自己本該繼承的財產,被第三方過其他繼承人侵害或是佔有,在繼承開始15年內可依民法第 遺產執行人資格 767 條要求返還! 而且如果對方有盜領存款或偽造文書的行為,可能還涉及偽造文書或侵占罪等問題… 代書就是以他們的專業知識,幫助您節省大筆的時間跟精力,但這些您都可以自行辦理,只是常常會碰到難以分辨的細節,甚至會衍生出一些麻煩問題,卻沒人可以馬上轉頭詢問,就是必須自行研究克服的部分了。 Helen是筆者認識多年的客戶,一天突然收到她家人的電話,說她因急病過世。
遺產執行人資格: 第十三部分 認證
見證人絕不可以是會從遺囑中獲得利益的人,亦不可以是他們的配偶,否則就會喪失應得的一份利益。 一份不依從規定手續定立的遺囑仍有可能成為有效的遺囑,但需要通過法庭程序及需要提供足夠證據,使法庭相信毫無疑問死者希望有關遺囑是其正式遺囑。 所以為免不必要的麻煩,假如你要草擬遺囑或更改已有的遺囑,請教律師是最聰明的做法。 要執行法律所賦予管理死者遺產的權利,遺產受益人可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授予書(俗稱「承辦紙」)。 授予書種類可以是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或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視乎死者有否立下遺囑及委託遺囑執行人而定。 根據稅務條例,〝遺囑執行人〞包括已故納稅人的遺產管理人、管理死者遺產的其他人或根據信託創立人最後遺囑所設立的信託而行事的受託人。
遺產執行人資格: 遺產稅及遺產受益人支援服務
由於Helen沒有訂立遺囑,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無遺囑者的剩餘遺產將根據以下的次序分配。 這是因為,根據香港的法律沖突法的規則,遺產管理人的順序,在無遺囑的情況下,適用死者去世時居籍地的法律。 死者去世時如果以香港為居籍,則應以香港法律作為確定遺產管理人優先順序的依據。
由於這件事發生得太突然,一時之間大家也接受不了這個事實。 雖然委托人可自行訂立遺囑,但有律師協助便會事半功倍,因為當委托人身故後,或會有人質疑遺囑的有效性,因此聘請律師有助避免混淆、內訌及訴訟等問題。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為市民提供火葬、遺體和骨殖的土葬服務。 就火葬事宜,市民可在食環署網頁搜尋有關火葬服務的資料。 然而,您亦可能需要考慮到,執行人可能不會為其他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因此如果執行人也是受益人時需要考慮會否出現利益衝突。 您可以在我們的網上遺囑服務中選擇兩位執行人,好讓他們互相制約。
遺產執行人資格: 訂立遺囑變得更容易.
您亦可以選擇一位主要執行人,並另外再選一位作為備用。 如欲查詢申請遺產稅證書或遺產承辦書手續,請向本局五樓遺產稅署索取「怎樣申請遺產稅證書」及由司法機構印製的「遺產承辦處」小冊子。 在已故納稅人業權轉給尚存業主後,稅務局會開立一新物業稅檔案給尚存業主,以處理所有關於尚存業主的物業稅事宜。
遺產執行人資格: 遺囑執行人等的法律責任
遺產承辦處一向儘可能即時回覆公眾人士的查詢,如本處無法即時答覆,則會在收到來信後10天內給予臨時回覆,以及30天內再給予詳盡的回覆。 你必須為外地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而不是在其翻譯本上進行認證。 因此,你須首先為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然後如有需要,才安排把取得認證的外地公文翻譯成中文或英文。 在取消遺產稅前(即 2006 年 2 月 11 遺產執行人資格 日前),如果遺產的總值超過 7,500,000 元,便須繳交遺產稅。
遺產執行人資格: 遺產要怎麼辦理繼承…順序是什麼?律師曝「4個時效」必須注意
但她本人否認此傳聞,坦言這些年來已經和習慣各種遺產相關的新聞出現,「很搞笑,20幾歲出一次,30歲又出一次,其實不斷改我年紀,我覺得無所謂」。 對鄭欣宜而言,她就是做好自己的表演工作,並時刻惦記著與母親沈殿霞之間的承諾:做個有用的人。 現在也遭爆失聯是與圈外男友情變,甚至惹火經紀公司被冷凍。
由於退稅是遺產的一部分,稅務局曾要求〝遺囑執行人〞簽署償還稅款保證書,並在取得遺產稅署同意後才會發出退稅。 〝遺囑執行人〞可申請將已故納稅人生前的收入撥入個人入息課稅計算。 他只須在已故納稅人的報稅表第 6 部內,填妥〝個人入息課稅〞部分,以作出選擇。 如已故納稅人生前為已婚人士,其配偶亦須在該報稅表簽署。 如〝遺囑執行人〞不打算代已故納稅人申請個人入息課稅,則不需在有關個別人士報稅表內呈報聯權共有及分權共有物業的資料。 但是,如果授予書基於某些原因遺失或錯置了,而管理遺產或其他方面需要使用該授予書,你可以親自或經由香港的律師行申請授予書複本。
遺產執行人資格: 6 申請人的人數和年齡方面是否有任何規定?
答案二 如 A先生的遺囑列明將婚姻居所送給在生的配偶,B小姐便可以取得該物業。 如遺囑沒有上述條款,B小姐便無權以應得遺產去換取婚姻居所。 不過,根據《父母與子女條例》,有關局面已經有所改變。
遺產執行人資格: 2 遺產承辦處負責甚麼工作?
此人必須年滿二十一歲,心智健全,並且沒有破產記錄。 (1)遺產申報誓章( IRED 表格第 1 號) ;(2)遺產簡易呈報表( IRED 表格第 63A 號) ;(3)遺產呈報表( IRED 表格第 12 號)。 如在死者去世後超逾 12 個月仍未遞交誓章 / 遺產呈報表,本局則會按適用的税率徵收雙倍遺產税。 因該等誓章 / 遺產呈報表是宣誓文件,所以不接受用電子郵件方式遞交。 (1)死者擁有的一切物品;(2)死者於聯名擁有財產中所佔的權益;及(3)死者於去世前 3 年的任何時間內所送出的財產。
不過,簡單來說,居籍指死者去世時合法逗留並打算以之作為永久居所的國家或地方。 死者的居籍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居籍決定了適用的法律,規管應向何人發出授予書,以及如何分配死者的遺產。 如果他曾單獨或聯同他人租用了銀行保險箱,你便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申請檢視保險箱,清點箱內的物品和取出死者的遺囑(如有的話)。 遺產承辦處協助司法常務官處理申請和提出提問,以確使授予書發給在法律規定下的適當人士;此外又協助他執行其他法定職能,包括遺產管理官的工作。 遺囑認證是一項法庭命令,授權一名或以上的人士根據遺囑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遺產。
香港法院(包括遺產承辦處)的遺囑認證司法管轄權只涵蓋在香港的遺產。 因此,任何在香港境外(包括在中國內地及澳門)的遺產,均必須根據遺產所在地的相關法律和規例來處理和管理。 事實上,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24A條清楚說明,死者的資產與債務是指其在香港的資產與債務而已。
從報導中可以得知,鄭欣宜缺席了兩個香港的頒獎典禮,且在自己的生日也沒有更新社群發文,這使得外界相當關切她的狀態。 更加讓人擔心的是她和男友的關係貌似出現了問題,甚至引起了經紀公司的冷凍。 不過鄭欣宜的經紀人出面否認,表示她的確生病療養中,希望大家能夠多給時間,其他細節不透露。 整體來說,這樣的報導既有真實的消息,也有一定的猜測成分,希望鄭欣宜能夠早日康復,回到大家眼前。 對於銀行業高管調整更加頻繁,有業內人士表示,這一方面是多位銀行高管到齡退休,另一方面是隨著銀行轉型發展,需要重新調整分管業務的領導職位。 同時,及時補充高管層人員,有助於銀行更好開展經營服務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