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者若有幸獲聘,簽署合約前也應先細閱條款,確保條款屬合理,從而避免墮入求職陷阱。 有權申領有薪病假 即使生病,許多打工仔也不敢在試用期內告病假,以免留下壞印象。
建議︰在尚未摸清新工作的時期,不妨多觀察別人的行為。 主動向資深同事請教,迅速掌握新工作的所需技能,減少日後尋求同事幫忙或工作出錯的機會。 不論僱主與僱員訂立的僱傭合約列明試用期內設有終止合約的通知期,僱傭雙方皆有權於試用期內首個月內隨時終止合約,而不須給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因此,求職者還是寧願把工作經驗誠實地寫出來,如果潛在僱主有疑問,便應落落大方表明自己離職的原因,以及當中的經驗如何有助你更清楚職場上的發展及重視的東西。
唔過試用期: 試用期內公眾假期無薪
實際上,打工仔即使在試用期期間也可享有薪病假保障。 唔過試用期2025 受疫情影響,本港經濟受重創,失業率攀升,不少打工仔飯碗不保,工作難求,或增加打工仔的求職難度,應衡量自身經濟狀況能否撐過求職空窗期,若手頭較緊,不妨邊做邊找工作,多賺兩三個月糧。 消沉咗一排,唯有繼續搵工,後來呢班舊同事話返畀我知,原來老細介紹咗個人入嚟做,係一個同我年紀差唔多嘅男仔,正正就係做我個位,成件事終於有啲頭緒。
- 如果感到同事對你有明顯的不滿或排擠,你要做的是保持沉默,繼續工作,但不要過份孤立自己,被負能量包圍,應主動加入同事的午飯飯局,讓上司看到你的積極融入。
- 尤其是有王子公主病的職場中人,必入職場不受歡迎人物的頭五位。
- 對自己有自信、有主見固然是好,但反駁或質疑同事意見的行為,在上司心中只會留下目中無人的負面印象。
- 在職場上,大家不會因為你新而要百般遷就你,所以別以為自己是新人就可以任意妄為。
- 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僱主扣回紅日薪金有關做法欠缺人情味。
- 職場不是遊樂場,亦不是屋企,不是可以讓你放飛自我的地方。
- 假若僱員受聘不足3個月,《僱傭條例》並沒有明確規定僱主須給予有薪假日。
雖然,僱員現時只能參與由現任僱主選擇的的強積金供應商,但亦可透過「半自由行」,每年轉移一次僱員部分的累算權益到其他心儀的計劃。 另外,除了強制性部分,成員也可以按個人能力,選擇作自願性供款,為退休提升保障。 根據法例規定,除了獲豁免人士外,年滿18歲至64歲的一般僱員、臨時僱員以及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和作出供款。 強積金計劃已覆蓋了不同工種的打工仔,一般僱員最常接觸的是「集成信託計劃」,至於「行業計劃」則特別為飲食業和建造業的僱員而設,尤其是臨時僱員,毋須因經常轉換僱主而更換強積金計劃。 對策:主動表現,儘量增加在工作間的曝光機會,提升存在感。
唔過試用期: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計算雙糧必需留意合約規定的計算期,如合約講明「到期支付日」的日子,該年的酬金則計算到該日為止。 大部分公司為了方便計算,大多都會將酬金期定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據《僱傭條例》,年終酬金是指按僱傭合約訂明每年發放的酬金,包括雙糧、第 13 個月糧、年尾花紅等,但不包括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發放的款項。 人哋有冇背景同埋關係都好,呢啲嘢唔喺我控制範圍之內,只係當日做到滿分都冇得留低,前上司又冇辦法話我知個實情,所以有一段時間好唔開心,以為自己嘅工作能力真係咁不濟,好在目前已經搵到工喇。 事主表示十分憤怒,「公司Training唔夠要加強關我咩事?呢個係你哋安排問題,點解係要我延長去配合你個政策?」,其上司更安慰她「畀你返多一日半咪當可以學多啲嘢」。 由於HR要她即日回覆,所以事主被迫先應承延長一個月試用期。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但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7. 唔過試用期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唔過試用期: 【職場熱話】過唔到試用期N個原因 網民︰上司覺得我太少嘢做
筆者曾聽過,有朋友在試用期內一直不得老闆歡心,後來有一天他提早了半小時去上班,那位工作狂老闆對他的印象便大為改觀,試用期因而通過。 在這些情況下,如果你能推動自己並堅持下去,也許能夠超越自我懷疑的心態,並視為成長的好機會。 不過,如果你的新工作發生了一些很難妥協的事情,例如職責並不是在面試中討論的內容、公司或團隊文化問題、人事大幅度變動等,也難免會想到「辭職」這個決定。
-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3 個月,便可享有假日 薪酬。
- 因此,求職者還是寧願把工作經驗誠實地寫出來,如果潛在僱主有疑問,便應落落大方表明自己離職的原因,以及當中的經驗如何有助你更清楚職場上的發展及重視的東西。
- 至於僱主方面,在為僱員作出首次供款時,就需要補回首60日的全部金額供款。
- 雖然與新老闆討論這些事情好像有點尷尬,很難開口,不過,如果不談的話,你永遠不會知道,你可能看錯情況,或是老闆可能會接受你的觀點,如果不是的話,那便可以更肯定辭職的決定。
- 就 閣下個案而言,假設2018年1月2日入職,試用期為三個月,即4月1日或之後閣下才是受僱滿三個月。
- 年輕人從校園步入職場,需要面對很多挑戰,強積金投資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 何況多做一點就可以學快一點,也就把工作快些上手,一舉幾得。
就 閣下個案而言,假設2018年1月2日入職,試用期為三個月,即4月1日或之後閣下才是受僱滿三個月。 簡單來說,按上文法例僱員試用期內的法定假日可休息,但是不能享有假日薪酬的,即是說年初一至三僱主是可以扣薪,並無違法。 至於復活節假期扣薪是否合理,則要看入職時僱主有否講明,即僱傭雙方有否達成協議,這方面要 閣下告知,方能準確回答。 如果感到同事對你有明顯的不滿或排擠,你要做的是保持沉默,繼續工作,但不要過份孤立自己,被負能量包圍,應主動加入同事的午飯飯局,讓上司看到你的積極融入。 唔過試用期2025 但切忌以八卦事非以及刻意討好、奉承的方法去融入,聰明的你要懂得幫同事分擔一些工作,並不吝於向他們伸出援手,讓他們感到你是一個工作上的好夥伴。 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僱主扣回紅日薪金有關做法欠缺人情味。
唔過試用期: 建議追蹤
雖説仍在試用期中的員工在職時間短、工作交接相對簡單,勞資雙方如真認爲不合適,希望在試用期中解除合約,亦應主動溝通離職事宜,公司忌無理解僱,員工亦不應一走了之。 内部福利可能大部分與試用期相關,包括薪金調整、醫療及年終酬金等。 不少公司需要員工通過試用期後才能享受福利,亦有人在入職時,公司口頭承諾通過試用期後加薪,而一般通過試用期後,離職通知期或相對的代通知金會較長。 《僱傭條例》並無對試用期長短規定,員工需要自行衡量公司延長試用期的規定是否合理。 《僱傭條例》下的年假並非由僱員制訂,僱主有權決定年假日期,而僱員只為諮詢角色。
唔過試用期: Q1. 試用期內可獲發雙糧?
對自己有自信、有主見固然是好,但反駁或質疑同事意見的行為,在上司心中只會留下目中無人的負面印象。 此文章由原作者及JobsDB 唔過試用期2025 HK撰寫/編輯。 如欲刊登於其他網站或刊物,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與我們聯絡。 如有發現侵犯版權,原作者及JobsDB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職場不是遊樂場,亦不是屋企,不是可以讓你放飛自我的地方。 太任性地耍性子,覺得人家因為你新就要遷就你的話,明天就請不用回來上班了。
唔過試用期: 試用期難關1:人事部要延長你的試用期
8. 僱主可以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若你夠醒水,應主動提出改善的具體建議,及問明延長時間,如果延長時間超過一個月,有機會是公司希望再另覓適當人選,這時你要考慮的是如何游說人事部將試用期縮至一個月內。 唔過試用期 根據《僱傭條例》, 在試用期首月,無論僱主或僱員希望終止合約,均不需要給予通知期並可立刻離職;首月過後,僱主或僱員須按僱傭合約内規定或不少於7天(以較多為準)給予通知期或以代通知金替代。 所以別以爲只要一日仍在試用期中,就可以立刻離職,應以合約為準。
唔過試用期: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記緊,試用期內首個月可以隨時終止僱傭關係。 法例並沒有要求僱主須給予僱員試用期,意即新員工可以直接當作正式員工。 如遇上這個情況,前述的「首個月可以即走」並不適用。 唔過試用期2025 初出社會時,許多畢業生因為經歷尚淺而遭受僱主剝削或不合理對待,但有個事實要永遠認清:不合理並非不合法! 法例只屬行為最低要求,並非社會大眾無形的道德標準,所以要認清法律保障自己。 不論是畢業生還是轉職的打工仔,獲聘後普遍都會進入試用期,記緊以下3件事,避免被潛在的不良僱主愚弄。
唔過試用期: 【辭職學問】HR大爆新人古怪辭職理由 網民:有講咪算好!
根據《僱傭條例》第41AA條,「所給予的年假時間,由僱主經徵詢有關僱員或其代表後決定。」從此可見,自選年假實已超越《僱傭條例》的規定,屬於一種僱員福利。 雖然現時大部分企業容許員工自選年假,但部分僱主仍會行使制訂年假日期權力。 唔過試用期2025 這情況尤常見於農曆新年期間,有些僱主會要求僱員放取部分年假,以確保公司於吉日啟市。 他解釋指,試用期是公司用來評估打工仔是否適合正式聘用的時間,因此企業與上司應有責任讓僱員有足夠機會表現自己。 求職需要的時間和心血不少,不少人會因爲難得找到一份工作,就算試用期中途覺得不適合,也要繼續堅持下去,卻忽略了自己持續待在這樣的環境,其實沒有任何得益。 僱主聘用不合適的員工對公司沒有好處、進入一間不合適自己的公司,對員工也是浪費了機會和時間。
唔過試用期: 試用期難關4:收到警告信,是否代表不能通過試用期?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唔過試用期2025 3 個月,便可享有假日 薪酬。 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 直至現時為止,香港仍分有「勞工假」與「銀行假」兩套假期制度,前者為《僱傭條例》所指定的「法定假日」,後者則為《公眾假期條例》(香港法例第149章)所規定的公眾假期。 截止2022年,「勞工假」共有13天,「銀行假」則有17天,所以部分打工仔在公眾假期仍然需要上班。
唔過試用期: 新工一定有合法試用期? 試用期最長有規定?
新入職員工在努力證明自己、融入公司和團隊的同時,也應適當評估自己是否適合這份工作。 《僱傭條例》第33條指出,「僱員放病假日數不足連續4天者,無權就該等病假日獲得疾病津貼。」從此可見,僱員必須連取4天病假才有權獲發有薪病假。 若連續病假天數為3日或以下,《僱傭條例》並沒有規定僱主向僱員支付疾病津貼,所以常見的單日病假是可當作無薪假。 唔過試用期2025 不過,若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僱主必須每天支付疾病津貼。
唔過試用期: 試用期難關3:上司話你表現未如理想,但未有進一步行動
・這問題如果處理不當,面試官會認為你只是毫無目的地轉職。 假若你因未能通過試用期而轉職,更會讓面試官認為你的工作能力出現問題。 讓人覺得沒有定性 ・短時間內轉換工作影響面試官對你的印象,認為你個人沒有定性且不可靠,即是不少人稱之為「jumpy」的形象。
唔過試用期: 【職場熱話】公司要求離職後才做交接 網民:不如過身後先立遺囑
良好的辦公室氣氛能夠帶動整個團隊的精神面貌,令工作更有效率。 唔過試用期2025 帶來刁難自己的題目 ・即使有公司給予你面試機會,但未過試用期的工作依然會為面試官帶來問號,面試期間很大機會會出現「為何未過試用期就離開」等問題。
唔過試用期: 表現不積極,沒有工作動力
有舊同事話個男仔似乎只係過下日辰,睇落唔會做得耐,仲問如果前上司叫我返去會唔會考慮? 其實邊有咁多如果吖,而且見過鬼都怕黑,再返去好冇安全感,試問有邊個想返一份朝不保夕嘅工呢! 點都好啦,知道咗個原因之後,成個人總算釋懷,起碼唔會覺得自己咁冇用。 出於正當的理由,在試用期內快刀斬亂麻地選擇離開,很多時候都可以被理解,不過,如果你發現自己經常都出現現實與理想不符的情況,便要反思一下是否個人問題。
「耶穌受難節」、「耶穌受難節翌日」、「復活節星期一」和「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仍非「勞工假」(即「法定假日」)。 2021年7月,立法會在三讀通過《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勞工假」將會逐步增加至17天,與「銀行假」看齊,相關調整將於2030年完成。 當你得知被延長試用期的原因後,便要客觀評估原因是否合理,到底是自己的疏忽,抑或只是僱主吹毛求疵? 這種時候,或者上司也正在考慮是否讓你通過試用期,你可以做的其實不多,主動提出改善方案是必要的,其次是你應向上司詢問你哪些表現令他不滿。 再者是在態度上,不應表現被動,而是主動去做,你不知道的是,有些微小改變會讓上司對你刮目相看。
唔過試用期: 【離職面試】Exit Interview爆大鑊令公司大地震 打工仔︰佢不仁我不義!
在職場上,大家不會因為你新而要百般遷就你,所以別以為自己是新人就可以任意妄為。 工作時表現得專業一點,凡事做足準備,才能贏得大家將你看成是正式同事的尊重。 4/ 切忌隨便抱怨
唔過試用期: 試用期難關2:同事對你好不滿,或影響你通過試用期
在職業生涯中,並非每一份工作都符合自己的理想,有時候,一些工作會成為你的踏腳石,幫助你向正確的方向走。 唔過試用期2025 新工返了3個月,最令打工仔擔心的是能否順利通通試用期,或是需延長probation甚至要說再見。 近日有網民大吐苦水,指自己屢被公司延長probation,有HR顧問便教授如何令自己在probation延長後也能一take pass,又或在不獲錄用後,在往的求職面試中如何向未來的僱主交代。 打工仔給人的印象及建立的形象是很重要的,以上提及的對策都是希望能幫大家在其他同事及上司心目中留個好印象,並且建立一個勤奮好學、肯做肯捱的形象。 要是成功,那麼就能無往而不利,無驚無險,大步走過試用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