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如欲進行樓宇修葺工程,應就所需採取的適當行動徵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包括委聘註冊承建商或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進行所需修葺工程。 最後,由於公契條款牽涉較複雜內容,加上對「外牆」一詞亦沒有清晰定義,業主們在不同情況下應就個別公契內容、相關法例,甚至法庭裁決作出研究,及尋找專業人士的意見。 無論是大型屋苑,還是單棟樓,業主都有義務留意大廈的維修責任。 只有持續維修保養,才能維持樓盤的吸引力,想獲得更多相關樓盤資訊,即上千居搜尋各大地區筍盤。 故此,所以,置業人士在買入物業前查閱大廈公契所列明的義務和責任,只需向土地註冊處繳付指定費用,即可取得公契副本。 外牆維修責任2025 即或如此,筆者認為,物業管理公司亦只能是信託人而已,不可能是實益擁有人。
如果苦主單位天花未經裝修,而天花滲水為不可預見的意外,而該意外又在火險保障範圍內,保險公司便會支付重新裝修天花的費用。 而家居保只會保障因意外導致的財物損失,除非漏水問題令大家的家居財物如電器、珍貴收藏有所損毀,否則單位漏水引致的費用主要由火險承保。 買了一間屋,小業主想知道自己有什麼權利,可以在土地註冊處取得大廈公契(Deed of Mutual Covenant)。 公契上有五大必睇位,見到這些「關鍵字」,要分外留意。 公共地方(Common Areas)定義大廈公契中會為公共地方訂下詳細定義,如包括天台、走廊等,維修費用會由全部小業主攤分。 外牆(External Walls)誰屬外牆面積大,在大廈維修時往往涉及最多維修費。
外牆維修責任: 管理費貴係邊?
你可在此搜尋、瀏覽、下載或訂購土地登記冊或文件副本。 為方便市民進行物業交易,土地註冊處保存了土地紀錄。 你可進入此網頁查閱搜尋土地紀錄的方法,包括櫃位查冊及網上查詢服務、查冊程序和收費。 這文章羅列承租住宅物業時須注意的事項,由委託地產代理、簽訂租賃協議、繳交租金,以至續租或終止租賃等事宜。
如租約條款設有相關條文,業主更有權據此向租客討回有關維修費用。 外牆維修責任2025 當然,禁制令不是一項能夠容易獲得批准的法令,業主必須將物業的實際情況及其與租客交涉的經歷告訴專業律師,由律師根據情況分析是否有機會取得禁制令以及該項申請可能會涉及多少律師費。 答:是屋宇署引用《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28條所賦予的權力,向業主送達:要求他們在一段時間內進行修葺工程的命令。 一般物業內之渠道維修保養是屬於業主,大廈牆身之直身渠道及地面沙井則由物管或法團負責,而政府只會負責街道之沙井。 屋宇署如發現私人樓宇的排水渠或管道欠妥、不足或不衞生,導致未經處理的污水排出露天地方、臭氣、水質污染、地面濕滑、蟲鼠侵擾、蚊蟲滋生或其他健康及環境危害,就可能會向業主發出《渠務修葺令》。 食環署跟屋宇署成立「聯合辦事處」協助處理相關問題,主要是透過《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賦予「聯合辦事處」權力,協助住戶有系統測試方法,找出滲水源頭,使業主能進行維修。
外牆維修責任: 服務評價
一旦這些設施出現嚴重故障,出現巨額維修費,更有可能要額外夾錢維修,隨時會令業主們大失預算。 綜觀而言,維修/保養物業的責任主要是業主與租客之間私人協議的事宜。 這意味著,如果雙方之間沒有任何明確的協議,租約一般不會隱含維修/保養的責任去強迫業主或租客維修/保養物業以達致物業適宜居住的狀態。 滲水辦會在舉報後6個工作天內聯絡舉報人,並安排工作人員到樓宇進行檢查。 外牆維修責任2025 工作人員會在懷疑滲漏的單位進行檢查和測試以確定源頭,在有關單位的業主或住戶合作的情況下,通常可於90天內完成調查,完成後可以向有關人員及機構索取報告。
- (三)發展項目在設計上如能顧及長遠建築物外部檢查及維修的需要,並提供所需的設施,有助改善在建築物外部進行有關工作的安全水平。
- 公證行經調查後,如果有足夠證實顯示漏水源頭屬於懷疑單位,就會向法庭舉證,入稟追討賠償。
- 從這幾個較近的判決來看,公寓大廈的「外牆面」係屬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的「共用部分」,這已經是法院趨於一致的法律見解。
- 港鐵發言人回覆,當年港鐵決定保留德福花園及綠楊新邨外牆業權,純為保障各業主利益,防止業戶在大廈外牆進行僭建,以免影響樓宇結構安全。
- House730旨在為香港用戶提供最優質的使用體驗,不論買樓或是租樓,用戶可按樓盤的價錢、面積、房數、真實照片等等條件揀選合適樓盤。
因為石屎出現裂縫、「蜂巢」、沒有妥善處理螺絲洞等等原因,此類問題需要搭棚解決,應向大廈所屬的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協求協助。 這是最重要的步驟,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範來釐清外牆漏水責任以及修繕責任。 其中第十條就以專有、約定專有、共用、約定共用等劃分修繕費用責任。 然而最常發生爭議的「外牆面」究竟屬於專有還是共用? 坊間說法不一,就連歷年法院判例都沒有一致的標準。 樓宇內供水系統的公用部分,包括水泵、水箱、公用喉管及其他關連的公用供水設施,則是樓宇管理處或註冊代理人負責維修保養的。
外牆維修責任: 石屎剝落自行簡單檢驗方法
售樓廣告美侖美奐,小業主買樓時未必關心單位日後保養維修問題。 約10年前起,大窗台、玻璃幕牆設計先後可獲豁免建築面積計算,發展商「有賺」,又可增加單位空間感,很多新屋苑都大量採用大窗台及玻璃幕牆設計,加上很多「奇則」,都引發日後清潔及維修困難,令管理費攀升。 香港有「東方之珠」的美譽,而使得這顆東方明珠閃閃發亮的其中一個元素就是滿街的霓虹廣告招牌。
外牆維修責任: 石屎剝落的原因
海水當中的鹽份會加速石屎內的鋼筋鏽蝕,最後會導致鋼筋膨脹使石屎剝落。 本網站結合我們所徵選的榮譽諮詢律師、一系列淺顯易懂及生活化筆觸的法規個案手冊、固定推出的法律專欄、培訓課程等訊息,一一在網站上找到您所需要的答案。 本網站之圖片、文章等內容,屬著作權人擁有,任何人未經授權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利用、使用、轉載、散布、出版或傳播,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外牆維修責任: 樓市資訊 | 香港置業
「我每月只收得幾萬蚊租金,當然用者自付!」不過租客一樣無回應,其後法團再多次催促湯君明交錢。 據說,屯門某「居屋屋苑」的公共部份,依公契是由小業主們承擔管理費和維修費的。 最近,該部份受「西鐵」工程的影響而遭政府收回其中部份業權,但有關的補償金卻全進入了大業主房屋委員會的口袋裡!
外牆維修責任: 業主與租客
一項在租約內常見的條款,就是租客維修保養的責任,不包括物業的「正常損耗」。 因此,租客毋須就因時間關係及平常合理使用物業而引起的損壞負上責任。 另一方面,妥善草擬的租約,亦應闡明業主對結構性維修保養的責任,當在業主知悉該等結構性損毁後方始產生。 外牆維修責任2025 外牆維修責任 既然業主並無佔用有關物業,當然不能強求業主就其並不知悉或控制的損毁或問題負上責任。 漏水問題,也因樓宇老化而出現樓上漏水至樓下,對不少業主來說,可以相當困擾。
外牆維修責任: 《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 123 章) – 屋宇署
「聯合辦事處」會提供「一站式」服務,在展開調查後,「聯辦處」人員會到懷疑滲漏單位進行調查及測試,測試工作通常於90天完成。 但如果在調查過程中,「聯辦處」人員被拒絕進入單位調查,可向法庭申請手令入屋。 過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曾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樓宇維修的支援與協助,當中包括由屋宇署管理的「改善樓宇安全綜合貸款計劃(樓宇安全貸款計劃)」及由政府委託香港房屋協會推行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等。
外牆維修責任: 【置業貼士】 大廈公用地方維修 維修費誰負責?
滲水辦會在接獲舉報後6個工作天內聯絡舉報人,並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派人調查單位有否違反法例的規定。 一般會在懷疑漏水單位進行色水或紅外線測試,嘗試確定滲水源頭,通常可於90天內完成調查。 視乎情況亦可能有機會需要作出多次測試、收集多個樣本,業主應盡量配合,否則滲水辦有權向法庭申請手令,強制進入單位。 在不同情況下,雖然發展商可能保留了外牆獨有的使用、佔用及享用權,但在公契上仍有機會指明業主們須負上維修及保養外牆的責任,使業主們覺得不公平。 有見及此,建築物管理條例於1993年加入了34H條款,訂明即使公契內並無列明,對建築物任何部分擁有獨有管有、使用、佔用或享用權的人,須負上該部分的維修及保養責任。 注意辦公室安全,無論是租用還是買辦公室都要留意工作環境有沒有潛在危險。
外牆維修責任: 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
倘有關構件因意外而導致人命傷亡,業主亦須於一定程度上負上法律責任。 屋宇署會向私人樓宇的業主發出法定命令,規定業主進行勘測、修補損毀或修正違規之處。 業主應立刻遵從命令的要求,否則可能被檢控、罰款甚至監禁。 此外,命令亦會在土地註冊處有關物業的業權上登記,以供相關人士如樓宇買家參考。 向樓齡 30 年或以上的樓宇發出法定通知書,規定業主/ 法團聘請註冊檢驗人員在指定期限內對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以及進行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工程。
外牆維修責任: 大廈爆屎渠,責任誰屬?
從成像儀的屏幕上望到,溫度較高的地方會顯示為紅色;但綠色至藍色則溫度愈低。 部份有水份積聚的地方,會導致牆身溫度較低,所以顯示出來會是藍色。 外牆維修責任 但相關儀器也有不足之處,就是倘若單位牆身內部有空鼓,也會影響溫度變化,因此單靠「紅外線成像儀」並不能百分百準確知道是否漏水。
外牆維修責任: 責任源頭
如您的鄰居延遲告知您的單位可能是滲水源頭,除非您對滲水有實質或推定認知,否則只有在他投訴後,您才有責任賠償滲水導致的損失。 如個案危害大廈的結構安全或涉及浪費食水,聯合辦事處會按需要將個案轉介至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跟進行動。 食物及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和屋宇署的聯合辦事處編印了《DIY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介紹偵測滲水源頭的方法,業主可參考此小冊子的檢測方法,與鄰居協力解決問題。 你可利用中央電腦資料庫搜尋全港私人大廈(包括住宅、商業、工業大廈)的基本資訊,包括大廈層數、單位數目及管理組織等。 透過此網頁,你可以了解有關大廈的財政預算、帳目管理、招標程序包括供應品、貨品及服務採購工作守則及第三者風險保險等。
外牆維修責任: 漏水檢測費用
(一)建築物的外部維修及保養工程涉及職業安全範疇,須符合《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及其相關的附屬規例的規定,以保障工人安全。 就樓宇外牆工程的工作安全,勞工處亦為業界發出工作守則及指引,該些工作守則及指引旨在提供一般工作環境及情況下的具體作業要求及措施,持責者需正確遵從工作守則。 就提問中提及的個別情況,相關政府部門亦從業界得悉有關意見。 外牆維修責任2025 外牆維修責任 相關政府部門會因應相關情況,不時檢視有關法例、守則及指引,以保障工人施工安全。
外牆維修責任: 樓宇欠妥之處
顧問公司會視乎個別情況,以更深入的方法測試滲水源頭,包括地台蓄水測試、牆身灑水測試、水錶流量測試、喉管反向壓力測試、天台蓄水測試及濕度監測等。 假如聯合辦事處認為個案涉及違例,處方人員可進行基本測試,如檢測單位內的喉管和衛生設備,並按需要聯繫樓上或毗鄰單位的住戶,進行更多測試,如色水測試、水錶流量測試、喉管反向壓力測試及濕度監測等,以調查滲水源頭。 業主立案法團有責任維修大廈的共用地方,因此,如懷疑滲水源自大廈的共用地方,受影響的住戶可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求助。 成為「物業把關易」的用戶,每當有影響你物業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本處便會向你發出電郵通知書。
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或業主不遵從命令時,屋宇署才會代他進行工程,然後向他收回工程的費用,另加監督費及附加費。 就複雜個案,屋宇署或會發出命令要求業主委聘一位認可人士進行勘測,並於展開補救工程前提交補救建議書予屋宇署審批。 聯辦處會根據相關法例賦與的權力調查有關滲水個案有否違反法例的規定。
修葺外牆的破損,應立刻將所有鬆脫的飾面油漆或瓦片/ 瓷磚移除和更換,除可以消除鬆脫部份下墮的危險,亦可重新保護外牆。 修補時要特別確保不同物料之間有穩固的接合,包括舊牆身和新英泥沙漿之間,以及新飾面如瓷磚或紙皮石與英泥沙漿之間的接合面,避免新造飾面因接合不良而下隨。 香港首個律師搜尋及配對平台,讓您足不出户都能隨時隨地比較律師的個人檔案、評分及價錢,找到最適合您的律師! 而維修的方法也很簡單,就是直接將所有鬆脫的部分更換,例如一些油漆瓦片和磁磚,把它們除掉再鋪上新牆身物料,並且要確保舊牆和新的英泥穩固妥當結合。 1960年代,不少建築商因淡水供應不足而改用鹹水(即是海水)摻雜進石屎內。
其二,從行為上管理公司也只會以信託人自處,不敢僭越,因此管理公司絕對不會把包括外牆在內的公用地方據為己用,出租以牟利。 管理公司就算把公共設施/地方出租,所得收入,也會撥入大廈帳目,不會當作管理公司的私人收入。 只有確立被告人對滲漏有實質認知或推定認知,以及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採取補救行動,被告人才須賠償原告人。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第 102 章)(條例),水務監督、管理處或註冊代理人和單位註冊用戶應攜手合作,持續妥善地管理整體樓宇供水系統,履行日常維修保養的責任。 買樓是人生大事之一,不少人窮畢生精力,甚至動用全部積蓄只求上車。 所以,準業主理應了解大廈公契所列明的內容以保障自己。 如有需要,聯合辦事處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例如屋宇署會按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處理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香港法例第102章《水務設施條例》,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聯合辦事處提供一站式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負責執行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制止滲水情況。 你可在此找到出租住宅物業須注意的事項,包括委託地產代理、簽訂租賃協議、繳付印花稅及申報相關稅項的資訊,還有業主的權利和責任。
事實上,部份土地批約條款,會將大廈或屋苑附近的斜坡納入地契範圍,業主便需為此承擔斜坡責任。 土力工程處會在全港抽驗斜坡,若私人斜坡證實為危險斜坡,屋宇署便會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如果業主懶理,不但會被釘契,一經定罪最高更可判款罰5萬元及監禁一年,若依然不遵重修葺令,則可每天額外加判5000元罰款。 《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23章)賦予建築事務監督權力,如已宣布建築物會構成危險,可迫令其擁有人對結構性缺陷進行修葺。 不過此等權力只涉及構成危險的建築物,並不適用於非結構性缺陷。 House730雲集香港各類型樓盤資訊,包括香港新樓盤或是二手樓、港九或是新界、住宅或是工商業大廈,務求為用戶提供最全面的樓盤資訊。 若果未能與鄰居達成共識又或者鄰居拒絕提供協助和維修,可以向其作出民事索償,從法律途徑進行追究。
外牆維修責任: A. 滲水的常見成因是甚麼?
此外,委員會會就加強業主立案法團的運作,以及保障各業主的利益,向政府提出建議。 《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香港法例第132章)賦予某類公職人員權力,要求物業的擁有人或佔用人清潔該物業或採取措施處理對健康有害的滋擾(例如源於物業本身的滲水)。 不過此等權力只涉及與衛生狀況有關的事項,對一般的維修保養沒有太大關係,特別是對物業造成的損壞是由鄰居及/或建築物的公用部分引起的情況。 處理滲水投訴時,調查人員需要相關人士合作,進入投訴人單位及懷疑引致滲水的單位進行測試及收集証據,以確定滲水源頭。
外牆維修責任: 政府有沒有相關的維修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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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欠缺維修保養、使用不當、物料銹蝕/老化、施工技術欠佳,又或在簷篷上下加建僭建物,都會引發倒塌的危險,造成傷亡。 亦有一些例子,住客將原本符合規例而獲批准的露台改為儲物室,以致負荷過重,最後釀成倒塌意外。 一直以來,屋宇署對棄置或危險招牌都是採取嚴厲和積極的清拆政策。 屋宇署每年均以清拆1600個棄置或危險廣告招牌為工作目標。 此外,署方更於2009年3月起實施一個為期12個月的清拆棄置招牌的特別行動,共清拆了5700多個棄置招牌,以保障市民的安全。 有關廣告招牌之安裝指引的詳細內容可參閱屋宇署《安裝及維修廣告招牌指引》。
外牆維修責任: 漏水個案
第一,是查閱大廈公契,因為公契條文一般會列出政府批地條款或地契列明的大廈指定用途、大廈公用地方的定義和用途限制,以及其他義務或責任,例如外牆維修費用的承擔及公眾休憩用地的使用等資訊。 一般大廈外牆維修費用高昂,如有損毀或剝落,普遍會由整座大廈負責。 業主可以聯絡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以盡快安排合資格建築專業人士進行詳細勘察,並找合資格承建商進行維修。 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辦處,會安排『一站式』的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聯辦處的職責是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減除滲水妨擾。 如有需要,亦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 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針對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