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條例》只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而只有根據僱傭關係受聘的僱員才可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各項福利和保障。 因此,為避免誤會或爭拗及確保權益,有關人士在訂定合約前,必須根據雙方的意願,了解彼此合作的性質,辨清自己屬於僱員還是判頭或自僱人士的身份。 不同的違法行為是有不同的追訴時效的,即使是同一樣的違法行為,追訴時效也會根據接受投訴的不同政府部門而變化。 我們在這\xf9娷眾璁V各位聽眾介紹一下一些勞工法中比較常見的追訴時效的例子。 例如,當一個僱員在工作場所中遇到非法歧視時,她可以在歧視事件發生之後三百日之內向聯邦的EEOC提出投訴,如果超過三百日之後才向EEOC投訴,EEOC會認為已經超出追訴時效而拒絕受理。 不過,如果將同樣的歧視行為向加州政府的公平就業住房部DFEH提出投訴的話,有效期就會延長到三年之內。
《僱傭條例》所訂明的有薪年假日數,只是法例的最低要求,僱主可以給予較法例規定更優厚的條件。 如果僱員可享有的年假超過法例規定的最低標準,超出法例以外年假部分的安排,應視乎僱傭合約的規定及雙方的協議。 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便須在事前至少48小時通知僱員,並在該法定假日前或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給僱員。
勞工處追討欠薪: 勞工處: 關注事件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當僱主拒絕執行法庭命令,償還拖欠的工資,申訴人可找執達吏抄封僱主公司,因執達吏是負責執行及傳達法官裁決的法庭服務人員。 勞工處追討欠薪 按勞資審裁處審裁官建議,如果僱主不執行法庭命令,僱員只可以正式向勞工處舉報僱主欠薪。 勞工處追討欠薪2025 欠薪屬刑事罪行,或可迫令僱主現身還錢,如僱主仍然潛水將會被法庭通緝。
- 後來這個工人了解了他的權利之後,向公司要求追補他的加班費,並且向勞工部提出索償欠薪的投訴。
- 一般而言,僱員若與僱主出現勞資糾紛,希望尋求調解,可由勞資關係科着手。
- 僱員在僱傭合約成為「連續性」前,是否享有休息日,須視乎其僱傭合約內,有沒有訂明可享有休息日。
- 所以他強調,僱員簽約時不能掉以輕心,見工、簽約都要先留意該公司的規模及聲譽等,以保障自己。
-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 在《僱傭條例》下,若該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兩年或以上,更可向僱主追討不合理解僱的補償。
- 為免爭議,僱員在行使這項權利時,應先向僱主表明他的決定。
你亦可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以獲取被僱主拖欠的工資、未放年假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或遣散費。 勞工處追討欠薪2025 勞工處會將合適的個案轉介法律援助署(法援署),以便展開法律訴訟程序,保障你的權益。 答:如遇到僱主破產或公司清盤而未能償還欠薪或其他款項時,勞資關係科會轉介僱員往法律援助署尋求協助,入稟僱主破產或清盤,並協助僱員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
勞工處追討欠薪: 勞資糾紛入稟及上庭程序:
大判是以墊支形式代僱員的直屬判頭支付欠薪,所支付的欠薪可被視爲該判頭拖欠大判的債 務,大判可循民事錢債程序追討該判頭。 勞工處追討欠薪 勞工處追討欠薪2025 大判亦可要求該項工程的其他前判次承判商或前
- 如果僱員可享有的年假超過法例規定的最低標準,超出法例以外年假部分的安排,應視乎僱傭合約的規定及雙方的協議。
- 僱員可得的年終酬金、產假薪酬、侍產假薪酬、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疾病津貼、假日薪酬、年假薪酬及代通知金,都根據上述工資的定義計算。
- 因此,我們建議僱主僱員雙方應盡可能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年假當天或年假首天(如年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 無論你任職的公司是在月尾還是月頭出糧,打工仔都務必要知道自己的人工要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以免被無故拖糧而不自知。
終審法院曾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 勞工處追討欠薪 因此,僱員在辭職時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年假,須同時考慮法例的規定及終審法院的裁決。 僱主不應藉強積金計劃的推行,單方面將他的僱員轉為「自僱人士」。
勞工處追討欠薪: 拖欠薪金不合法,僱主發工資有限期
不過,若實際上雙方仍維持僱傭關係,僱員即使被改稱為「自僱人士」,法庭仍可根據案件實情以判定他仍是僱員身份及繼續享有《僱傭條例》(及其他勞工法例)下的各項權益。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而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包括削減員工的薪酬或福利,而僱傭合約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這些更改,便可構成不合理更改合約條款。 在這情況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可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如果僱主人間蒸發,或公司不幸破產,真的難以支付薪金,僱員可向勞工處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以墊支欠薪、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及/或遣散費。 僱員必須妥善保存在公司任期內的相關文件,以作日後向勞工處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
從你這\xf9奡ㄔX的索償欠薪來說,加班費的追訴時效是三年。 例如,一個工人從2012年1月1日開始為一間公司工作,直至2022年1月1日離開公司為止,總共為公司工作了十年,期間不斷無償為公司加班。 後來這個工人了解了他的權利之後,向公司要求追補他的加班費,並且向勞工部提出索償欠薪的投訴。 是不是因為2012年到2022年已經十年,他就沒有辦法追討回公司拖欠的加班費呢?
勞工處追討欠薪: 申請破欠基金有期限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 120 天。
勞工處追討欠薪: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如果有充分理由,勞工處處長可把限期再延長 6 個月。 如僱員想向勞資審裁處(勞審處)提出申索,必須在被解僱後或被更改的合約條款生效後 9 個月內提出。 僱員如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便可享有更多權益,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 這個問題十分在乎你是否對該公司仍然十分有信心,而且有把握在一個月內可以追回欠薪。 因按照《僱傭條例》第10A條,如果僱員超過1個月仍未獲發已到期的工資,即老闆已拖足一個月糧,僱員可當其僱傭合約已經被僱主終止。 此時,僱主須向僱員支付解僱的代通知金及其他賠償,如你已做滿5年更可獲長期服務金等。
勞工處追討欠薪: 公司走數有什麼徵兆?
僱員可選擇在 2011 勞工處追討欠薪 年內放這 3 天年假,或將之與 2011 年可享有的 7 天年假合併(共 10 天),在 2012 年內享用。 5 就產前檢查而言,除了醫生證明書外,僱員亦可出示到診證明書。 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3 到診證明書須列明僱員曾接受產前檢查及有關日期;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勞工處追討欠薪: 欠薪追討期限
如若與僱主「冇偈傾」,要展開申索行動,則要接觸勞資審裁處。 事件引起家長關注,有家長在社交平台稱已付了學費但沒堂上,又未能聯絡學校的負責人,正於社交平台組織群組追討,亦有教師聲稱遭拖糧。 多間補習學校在社交平台表示,願意免費提供課程予受影響學生報讀。 翹英教育中心提供課程由幼稚園K1至K3程度、小學及初中全科或專科範圍,到高中DSE課程,亦設暑期課程。 而在 1990 年 6 月 8 日前 12 個月平均月薪超過$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 1980 年。 如勞審處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僱員可繼續享有他本來的權利及利益(包括年資及退休金權利在內),而他的僱傭期亦不應被視作曾經中斷。
勞工處追討欠薪: 公司破產如何是好?
被告兩年前亦曾因拖欠工資而被法院判罰款,當時他沒有依期繳交罰款,被法院判處監禁二十八天。 《僱傭條例》第二十三及二十五條規定,僱主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支付工資,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和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 任何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產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四個星期產假薪酬上限為80,000元。 要追討被拖欠的工資、未放年假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遣散費或其他款項,你或需入稟法庭,要求向僱主發出破產令或清盤令。
勞工處追討欠薪: 勞工申訴專區
若公司至敗訴後仍一直拖糧,僱員更可向區域法院申請由執達主任作出執行。 勞工處表示,關注事件,受影響員工如對其僱傭權益有疑問,可聯繫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該處會提供適切協助。 除非該合約有所規定,根據《僱傭條例》,定期僱傭合約的任何一方如果無意於約滿後續訂新約,不需要預先通知對方。 「僱傭保障」部分並不適用於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原因而遭解僱所引致的申索。
勞工處追討欠薪: 勞工處:支付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特惠款項個案今刊憲
香港各行各業都有無良僱主,時不時有拖欠薪金的新聞傳出,打工仔連最基本的準時出糧也慘被剝削。 每位打工仔的人工咬開都有血有汗,所以更應該知道勞工法例,學懂保障自己,不容忍任何拖糧行為。 勞工處追討欠薪2025 勞工處追討欠薪 若決定到勞資審裁處追討欠薪,即涉及司法程序,其入稟及上庭過程可分成4個部分:1.) 預約、2.) 登記及核實資料、3.) 與調查主任會面及填表、4.) 上庭。
除了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否則僱主不可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 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 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辭職,不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 僱傭合約中應該指明酬金期,如果沒有指明,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勞工處追討欠薪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聘用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如你的疑問是有關《僱員補償條例》、《最低工資條例》或職業安全及健康的法例,請按此登入勞工處網頁「勞工法例疑問解答」。 勞工處追討欠薪2025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已即時聯絡有關總承判商,協商解決工友欠薪事宜,又指受影響工友應盡快聯繫就近的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處方會為他們提供適切協助。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網站所顯示的資訊或與金融機構或服務供應商之網站有所出入。 MoneyHero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舉個例子,一間公司工資期為1月1日至1月31日,那麼僱主必須在2月7日或之前出糧過數。 但僱主應該留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採用。 # 如僱員於 2018 年 10 月 19 日之前遭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勞審處只會在勞資雙方同意下,才會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