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預計於2021年年初公布第二輪「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成功申請的優先次序。 申請人如想提早還款,須書面向屋宇署貸款組申請,一經批准,並無罰款/罰息,亦無需手續費,利息將累算至還款日的前一個曆日。 有息貸款最多可分36個月清還,而免息貸款最長還款期為72個月。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必須要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行事,召開全體業主大會,委出管理委員會。 在委出管理委員會方面,只有根據條例委出的管理委員會,才可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並擁有條例所賦予管理委員會具有的權利和職責。
- 這些樓宇的內部供水系統通常較簡單,公用部分不多,因此內部供水系統的水安全風險相對較低。
-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今天(2020年6月30日)宣布,第二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2.0行動」)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消防資助計劃」),將於2020年7月2日開始接受申請。
- 如欲知道更多有關「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 — 食水(管理系統)」的資訊,可以瀏覽水務署《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 — 食水(管理系統)》網頁。
- 而第二類別樓宇,根據屋宇署安排顧問為有關樓宇進行檢驗及監督維修工程的通知信日期起計六個月內,或安排承建商為有關樓宇進行維修工程的通知信日期起計兩個月內遞交申請表,兩者取較遲的日期為申請限期。
- 例如,由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向屋宇署提交的完工證明,及獲屋宇署發出的完工證明確認信等,詳情請參閱申請須知。
- 津貼計劃列明,申請人須聘用合資格註冊承建商,如為自住單位進行維修,亦要在工程展開前,要遞交申請表格、確保房協職員或代表視察物業及審批報價,並於完工後遞交註冊證明、完工證明文件影印本,以作核實。
- 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建議撥款10億元,推行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後,推出至今多年,仍有不少長者不了解計畫詳情,甚至誤墮坊間以此津貼作招徠的裝修陷阱。
- 有關上限是以2022/23年度同一幢樓宇內所有住用單位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計算。
審核水安全計劃的目的在於核實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成效,以及找出有待改善之處,使計劃實施更臻完善。 有關上限是以2022/23年度同一幢樓宇內所有住用單位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計算。 就2022/23年度後才落成的樓宇,水務署會按個別情況考慮。 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為樓宇內部供水系統提供有系統及有效的管理架構,包括進行風險評估,實施相應的控制措施,定期檢查、巡視和維修內部供水系統,以及定期審核和檢討建築物水安全計劃。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G.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此外我們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入息證明,以證明申請人有償還貸款的能力。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2025 工程未能依合約完成,屋宇署會根據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按實際已完成的工程進度遞交的工程進度報告發放貸款,而獲批貸款的餘額將不會發放。 如大廈業主立案發團稍後再重新招標以完成餘下的大廈維修工程,業主可就該已落實進行的維修工程所須分擔的維修工程費用申請貸款。 如申請津貼進行住用單位維修工程,合資格申請人必須在未展開維修工程前遞交申請表。 如申請津貼進行大廈公共地方維修工程,合資格申請人必須在大廈維修工程完工證明書發出前遞交申請表。 消防安全指示的 法定執行部門分別為負責消防裝置及設備的消防處和負責消防安全建造的屋宇署。
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或公務員建屋合作社的樓宇,水務署會按個別情況考慮。 這些樓宇的內部供水系統通常較簡單,公用部分不多,因此內部供水系統的水安全風險相對較低。 這些樓宇可以參考水務署網頁所載的相關措施,以提高其處所的食水安全。 物業繼承人(新業主)必須在獲得遺產管理書或遺產承辦書,並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成為遺產管理人或註冊業主後,便可符合申請貸款資格。 在一般情況下,申請人在遞交所有資料及市建局已審批工程項目及費用後,會獲市建局以書面通知其申請結果。 申請人如遞交的資料不足或市建局或其代表未能成功到物業視察,會阻延審批時間。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計劃
一般而言,申請人可於開展工程後分階段(相隔不少於一個月)以實報實銷的形式就已批准的建議進行項目已完成的部分向水務署申請發放資助。 在完成所有建議進行項目前,申請人最多可獲累積發放的分階段資助為已完成的建議進行項目資助總金額的八成。 至於餘下的兩成資助,申請人須於完成全部的建議進行項目後才可申請發放資助。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申請人向水務署請發放有關建議進行項目的資助時,須遞交工程進度報告以顯示完成的建議進行項目、已填妥的索款表格正本及所需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最近三個月的銀行結單副本、發票及收據正本、支票副本等。
- 有關第二輪「2.0行動」和「消防資助計劃」,以及「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的詳情載於附件。
- 至於餘下的兩成資助,申請人須於完成全部的建議進行項目後才可申請發放資助。
- 合資格人士可向業主及物業管理人提供有關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服務,包括進行水安全風險評估以制定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及為內部供水系統進行特定檢查。
- 如申請公司的其中一位董事符合上述彌償人的條件,便可以個人名義為該申請公司獲批的貸款擔任彌償人。
-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申請人須立刻知會屋宇署,而獲批貸款尚未清還的款額連累算利息(如適用)須全數一筆過償還。 屋宇署收到通知後會安排寄交或傳真付款通知書,以便申請人按通知書繳付還款。 一般而言,如有關貸款申請的所需資料及輔證文件齊備,清拆僭建物的貸款申請需時十四天辦理;大廈公共地方維修貸款申請則需時二十一天辦理。 每位合資格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最高可合共獲批津貼 8 萬元,而每個物業最多可獲批津貼 8 萬元。 填妥申請表格後,可透過郵寄或親身交回市建局;亦可經由「樓宇復修平台」的網上申請服務,直接填寫並遞交電子申請表格。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長者裝修津貼計劃申請手續
「消防改善工程資助資助計劃」適用於為遵辦「指示」及/或其相關符合「消防安全指示」而須在樓宇公用部分進行的工程項目。 詳請可參閱申請須知內第4項「資助用途」了解資助涵蓋的內容。 個別自住業主的申請期,就第一類別樓宇,根據市建局向樓宇發出資助計劃《原則上批准通知書》或收到業主組織所發的首封就分攤工程費用通知書的日期起計兩個月內,以較遲者為限期。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津貼覆蓋範圍
不止維修費用,有關津貼亦可用作償還申請人名下於屋宇署、房協或市區重建局的樓宇維修貸款。 由2020年7月2日起,房協管理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長者裝修津貼)已由市建局的「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取代。 因此,房協在2020年7月2日起停止接受「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的新申請,並將繼續處理及跟進於2020年7月1日或之前遞交的申請。 為鼓勵業主及物業管理人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水務署於2017年11月推出「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 食水(管理系統)」,向已為樓宇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業主及物業管理人頒發證書。 有息貸款 – 申請人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申請表
此外,亦會透過11個地區組織的合作夥伴,接觸目標樓宇及協助其業主申請資助計劃。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2025 市建局亦會於7月至10月期間,透過民政事務總署「大廈管理中央平台」舉辦的各地區簡介會,向市民介紹有關計劃的詳情。 至於第二輪「消防資助計劃」的申請條件及資助,則與上一輪相同。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樓宇消防安全
市區重建局在收到索款表格後,經審核維修項目屬於資助工程範圍及證明已妥善完成,然後才會將資助金額發放到法團戶口。 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建議撥款10億元,推行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後,推出至今多年,仍有不少長者不了解計畫詳情,甚至誤墮坊間以此津貼作招徠的裝修陷阱。 當貸款全數發放後,屋宇署會把放款通知書及還款明細表寄給申請人。 如選擇自動轉賬以外的繳款方法,申請人會按月在還款到期日前幾天收到還款通知書辦理繳款。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政府先後撥款超過190億資助樓宇復修計劃
只要獲資助的項目不超過所設上限,申請人於完成全部的建議進行項目後可獲有關項目的全額資助。 每個津貼申請上限為港幣$80,000,而每位合資格申請人在首次成功申請「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津貼的申請表提交日期起計10年內,最多可分4次申請。 請注意,若申請人最終未能向市建局提供由消防處和屋宇署發函確認有關樓宇已完作「指示」內列明所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已符合「指示」的要求,其資助可能會被取消。 可以,只要住用單位由業主或其直系家庭成員用作自住用途,便符合自住業主申請資格。 若申請單位由長者自住業主及非長者共同擁有,亦能受惠於長者自住業主申請人的 資助款額, 即可全數申領公用地方的檢驗及修葺費用,每個單位上限為港幣 $50,000 元。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申請津貼進行住用單位維修工程所需文件
至於已發放的貸款,屋宇署會要求申請人的遺產承辦人一筆過償還已獲發放的貸款連累算利息。 若遺產承辦人拒絶償還該筆貸款,屋宇署會向彌償人(即擔保人)另行追討。 只須委派一位註冊業主作申請人處理貸款申請,包括在獲批貸款後到屋宇署簽約,其他註冊業主須在申請表簽署同意申請貸款。 津貼額會依照合資格申請者擁有物業的業權份數按比例計算,例子:若該申請人佔申請物業50%業權份數,可獲津貼額上限為港幣$80,000 x 50%,即港幣$40,000。 申請人須遞交市建局要求有關的承建商註冊證明及法例要求完工證明的影印本。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長者自住物業維修津貼2022
申請人亦可使用該津貼以償還其向政府申請的其他樓宇維修貸款(例如「樓宇安全貸款計劃」或「家居維修免息貸款」)的餘數,及/或用作撤銷有關法定押記/押記令。 申請人亦可使用該津貼以償還其向政府申請的其他樓宇維修貸款(例如「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或「家居維修免息貸款」)的餘數,及/或用作撤銷有關法定押記/押記令。 長者裝修津貼為長者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津貼維修自住樓宇的費用,改善樓宇失修的情況,加強長者居所的安全。 為達致持續改善,建築物水安全計劃須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部審核,並須由不曾參與制定或實施受審核樓宇水安全計劃的獨立人士進行。 獨立人士可以為外聘人員或負責物業管理的內部人員,並以接受過品質管理系統內部審核的相關培訓為佳。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公用地方維修資助
香港特區政府在2008年推出『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每位合資格的長者自住業主最高可獲4萬元的津貼。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2025 我們希望透過參與此計劃,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家居維修服務,藉此回饋社會。 憑藉我們有的豐富長者單位維修經驗,我們可以明白到他們的需要,提供一個既實際又安全的安樂窩。
年滿60歲或以上長者、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或傷殘津貼受助人的自住單位業主,符合入息及資產審查可申請「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60歲或以上的長者,資產限額為現時普通長者生活津貼資產限額的三倍,單身人士的資產限額$1,164,000,夫婦則為$1,767,000 (2023年4月版)。 傷殘津貼受助人,資產限額則與申請房委會公屋的資產上限掛鈎。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2025 津貼計劃現時由香港房屋協會負責推行,原意是透過此津貼,加強長者居所的安全,不過計劃並非為一般的家居裝修提供資助。 受資助的維修工程須與樓宇安全性有關,如修葺剝落的混凝土、改善樓宇外牆安全狀況、清拆違例建築、改善滲水、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檢驗、修葺窗戶等。 為向長者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以維修保養物業及改善樓宇安全,政府引進了「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長者家居維修
彌償人必須是年滿18歲或以上,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的本港居民。 彌償人必須受僱從事有報酬的工作,可提供辦事處地址,並須提交最近期的入息評稅通知書或有關入息證明文件,以證明財政資源充裕。 如申請公司的其中一位董事符合上述彌償人的條件,便可以個人名義為該申請公司獲批的貸款擔任彌償人。 如屬公用地方維修工程,獲批的貸款將按實際工程進度,分不多於三期向申請人或獲申請人授權的業主立案法團發放。
而第二類別樓宇,根據屋宇署安排顧問為有關樓宇進行檢驗及監督維修工程的通知信日期起計六個月內,或安排承建商為有關樓宇進行維修工程的通知信日期起計兩個月內遞交申請表,兩者取較遲的日期為申請限期。 「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和「家居維修免息貸款」的申請資格是有所不同的。 已獲發「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津貼的業主,如亦符合「家居維修免息貸款」申請資格,可申請貸款以維修物業內的窗戶。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申請人入息及資產限額
如申請貸款涉及拆除違例建築物工程,申請人亦應提供詳細列出工程項目及各項工程的報價單、清拆令副本(如有)及承建商商業登記證副本等文件。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產 「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為 60 歲以上有需要的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用於維修保養物業同改善樓宇安全,每位合資格自住業主最高可獲 8 萬元津貼。 有關津貼亦可用作償還申請人名下於屋宇署、香港房屋協會 (房協) 或市區重建局 (市建局) 的樓宇維修貸款。 第一輪「2.0行動」和「消防資助計劃」分別共接獲579及2,520宗合資格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