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公屋租戶住滿10年或以上,才須每兩年向房署申報入息;未住滿十年者則毋須申報。 涉事人有機會未到需要申報的日子,因此未被揭發持有物業,但若房屋署接獲舉報,則不論其居住公屋年期,仍須遷離單位。 黃碧如指,現時公屋居民不需申報有無物業,亦可買居屋的政策,有需要檢視,要看看如何收緊。 至於一旦收緊,是否代表有物業人士,就不合資格申請居屋,以及如何劃線,委員會將小心考慮。 房署稱,該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第26(1)(a)條,被房屋署檢控,早前被裁定罪成。
- 香港名媛碎屍案死者蔡天鳳的前家翁鄺球被踢爆擁有價值數千萬元的豪宅,卻同時持有一間公屋單位,並以公屋居民專屬的綠表購買一間居屋單位,有濫用公屋資源,以及享用雙重房屋福利之嫌。
-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今年至今已接到三、四宗類似個案,「短期內有這麼多同類個案,令我難免懷疑房署這樣做是否因為輪候人數太多,而用一些旁門左道的方式(試圖減少人數)」。
- 會上有多名議員關注公屋戶虛報或拒絕申報資產的罰則,詢問當局會否立即更改房屋條例,但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僅回應:「檢討中」。
- 有一名公屋申請人,在填寫公屋申報表時隱瞞與他人聯權共有一個估值約為一千七百多萬的物業,昨日(六月二十二日)被法庭判處監禁及緩刑。
- 但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並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後,在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判處兩名被告各監禁4星期,緩刑12個月。
- 他在2021年4月因家庭入息下降申請繳付原有租金時,申報他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以及其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即245萬元。
- TOPick向房署索取過去5年有否個案隱瞞境外資產並通過審查而上樓,房署回覆沒備存有關分析。
上述事件恐怕只屬冰山一角,所以政府應該要加快檢討政策,如主動查核申請人士的資產情況,或者更改為無論居住公屋單位多久,都需要定期向房署申報入息等資料,以免有人濫用公屋。 房屋署發言人稱,被告居於觀塘雲漢邨,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擁有深水埗醫局街一個地鋪的一半業權,每月收取3萬多元租金收入,並同時申報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過規定。 但經調查發現,有關鋪位案發時估值約1000萬元,被告所佔的房產淨值約為420多萬,超出資產限額,不符合租住公屋資格。 (星島日報報道)選委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口頭質詢,指有公屋租戶被傳媒揭發,名下持有價值逾七千萬元豪宅單位,仍透過綠表資格購入新建居屋,反映公屋、居屋分配管理機制出現重大漏洞。
公屋瞞報: 富戶政策入息資產限額( 2021 年 4 月 1 日生效 )
警方周二早上接獲一名57歲男子報案,指他於一輛由天水圍駛向葵芳的巴士上被拳打,報稱頭、面部及手及受傷,警方今早拘捕一名36歲男子,他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現正被扣留調查。
- 在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法庭判處首被告罰款合共8000元,而次被告則被判處90小時社會服務令。
- 房屋署發言人稱,被告居於觀塘雲漢邨,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擁有深水埗醫局街一個地鋪的一半業權,每月收取3萬多元租金收入,並同時申報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過規定。
- 她又補充,指當局現時非單靠舉報,亦有很多自動調查的工作,公屋管理提供很多綫索讓當局跟進,但具體操作她不在立法會透露,擔心有人刻意避開當局的行動,影響成效,但她舉例早前疫情期間圍封強檢,有一些經常無人應門的單位,當局正跟進中。
- 「善用公屋資源分組」除處理懷疑濫用個案外,並會嚴格審查公屋租戶及各類資助房屋計劃申請人士的入息和資產申報,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
該名公屋居民因忽略提供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違反《房屋條例》第27(a)條,而被房屋署作出檢控。 針對公屋住戶同時擁有本港及境外物業的問題,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昨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過去曾接獲不少因被發現持有物業或土地,被要求搬離公屋的市民求助。 公屋瞞報2025 發言人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必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否則,住戶便可能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觸犯《房屋條例》。 房屋署在前天(8日)稱,一名居於何文田愛民邨的公屋居民,在2018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任何從投資所獲取的利息、紅利及股息收入。
公屋瞞報: 申請公屋入息限額擬調高 輪候時間或延長至逾6年
據悉,該單位由蔡天鳳斥資購入供前夫一家人居住,鄺球為「掛名業主」。 但是鄺球2020年獲房屋署批准,以「綠表」購入葵涌居屋尚文苑一個價值218萬元的單位。 一說起「利東邨」相信很多香港人都知道,是次介紹的利東邨單位是270平方呎,業主是一對年輕的新婚夫婦,據悉業主買了該單位,所以他們花了約35萬元,在3個月之內搖 …
《香港01》早前到訪其粉嶺祥華邨公屋,門外鎖上鐵鏈,無人應門,但窗戶打開,鄰居指簡生與妻子同住,但生活十分低調。 記者再到其松柏塱村村屋,同樣無人應門,相鄰村屋租戶指該屋業主並不是姓簡。 【now.com財經】近日,名媛蔡天鳳碎屍案轟動全城,手段兇殘令人髮指。 撇開案件不談,事件同時引起社會對綠表買樓免審查的關注,究竟現行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政府是否需要堵塞漏洞。 元朗朗邊將興建近1.2萬伙公營房屋,第一期涉及前中轉房屋土地已經拆卸平整;第二期牽涉的私人土地包括唐人新村,今日(29日)地政人員前往收地,仍有6至7戶村民表示未及收拾。
公屋瞞報: 新聞稿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時表示,因應元朗朗邊的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地政總署於2022年7月6日已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張貼通知,要求在工程範圍內的土地佔用人須於2022年10月6日前遷離,讓工程部門開展工程。 會上有多名議員關注公屋戶虛報或拒絕申報資產的罰則,詢問當局會否立即更改房屋條例,但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僅回應:「檢討中」。 公屋瞞報2025 招國偉稱,去年約有560個公屋住戶因入息及資產超額、擁有香港物業等而需遷出公屋,較過去平均每年收回約280個公屋的數量增一倍,反映新富戶政策有阻嚇作用。
公屋瞞報: 富戶租公屋 2800人瞞報僅10宗判監
他又說,由於不少瞞報及漏報個案遭揭發,與公屋住戶舉報有關,房署本月內會再發信予全港公屋住戶,呼籲他們踴躍舉報。 公屋瞞報2025 現行公屋申請制度,擁有香港入境權並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者,年滿18歲即可申請入住公屋,當中涵蓋內地單程證來港人士。 公屋上樓無了期,近年雖然新增申請呈跌勢,然而內地新來港人士申請公屋的比例卻呈升勢,去年度更佔新申請比例接近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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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表示,連同這宗個案,今個月已有6月公屋申請人或住戶,因作虛假陳述或瞞報入息及資產,被房屋署檢控,判處監禁及緩刑。 如罪名成立,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公屋戶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不論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水平,均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房屋署今(4日)公布一名居住於觀塘坪石邨的公屋居民,在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無擁有土地及物業,但經調查後揭發該居民案發時擁有一幅位於大埔、土地及物業價值為1,600萬港元的土地。 該名公屋居民因忽略申報物業而違反《房屋條例》,被房屋署作出檢控,今日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即時判監14天。
公屋瞞報: 綠表購居屋無限制 房屋局研收緊堵漏
另外,由於私樓樓價高,吸引不少公屋租戶非法放租單位,有租戶公然在網上招租公屋單位,部分月租索價五、六千元,較原本的公屋租金多出逾倍,租戶有錢落袋。 房署發言人指過去四個月網上巡查組共發現約三百宗網上留言,大部分為徵租個案,十一宗為招租,房署跟進後,最近成功收回兩個市區公屋單位。 公共房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給真正有需要人士。
公屋瞞報: 坪石邨公屋戶擁1,600萬大埔地皮房產 瞞報資產被判監14日
據《房屋條例》,任何人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為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無論有關人士是否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有權終止其租約。 但是查近年公屋戶或公屋申請人,向當局虛報、瞞報入息、資產等情況的刑罰,最高多是緩刑,遠未及最高可判罰款為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房屋署今(30日)表示,有兩名涉及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及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詳情個案的葵涌邨公屋居民,被法 公屋瞞報 公屋瞞報 …
公屋瞞報: 入息超額怎麼辦
這些很難防範,我不嫉妒他們,也不會主動去舉報,不想因為我害到他人,但支持政府加強巡查。 另外,由於私樓樓價高,吸引不少公屋租戶非法放租單位,有租戶公然在網上招租公屋單位,部分月租索價五、六千元,較原本的公屋租金多出逾倍,使租戶有錢落袋。 房署發言人指過去四個月網上巡查組共發現約三百宗網上留言,大部分為徵租個案,十一宗為招租,房署跟進後,最近成功收回兩個市區公屋單位,房署亦已聯絡有關網主刪除留言。
公屋瞞報: 家庭申報不用填個人總資產淨值
房署官員指出,有關專責隊伍會從舉報、家訪及抽查三方面篩選出可疑個案,並利用住戶姓名及身份證等資料,核對田土廳、車輛登記處、銀行及稅務局等其他部門資料,租戶是否擁有私人物業、車輛或股票等資產,將無所遁形。 連同本個案,本月內已經有五名公屋申請人或公屋住戶,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或忽略提供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被房屋署檢控,並因此而被判處監禁及緩刑。 該名公屋申請人分別在二○一五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以及在二○一七年於水泉澳邨辦事處填寫入伙聲明書時,均申報沒有物業及相關資產淨值。
公屋瞞報: 美「民主峰會」在嘲諷質疑聲中登場 中國發布報告戳穿美民主人權虛偽及雙標
地政總署今日(29日)已完成有關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的清拆行動,並與相關部門保持溝通,轉介不符合安置補償資格而有住屋需要的人士尋求可行協助。 房署指出,該名居民填寫去年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除了沒有申報土地及物業,亦聲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符合現行公屋入息限額規定。 不過該名居民事後被揭其擁有的大埔土地,獲地政總署於2018年批出建屋牌照,及於去年發出完工證,因此並不符合租住公屋的資格。 資料顯示,今年一月,一名公屋居民因隱瞞擁有一個住宅物業,被判罰款四萬元;同月,黃大仙富山邨一名居民因隱瞞擁有一個住宅物業,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個月,緩刑18個月。 本月初,何文田愛民邨一名居民因隱瞞投資戶口每月賺約1.9萬元股息,被判處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公屋瞞報: 瞞報股息1.9萬 公屋戶遭罰60小時服務令
但在庭上作供時,上訴人說沒有留意申報表的其他細節和填表須知。 法庭認為上訴人在涉案申報表上「刪除了『有』及沒有填上其他資料」表示她知道這一項目的性質和存在。 而上訴人在合計一欄寫了「0」,即是說她並沒有任何收入,或估計收入(意指並非出租的房地產)。 公屋瞞報2025 該名公屋居民因就申請批出公屋新租約一事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第26(1)(c)條而被檢控,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公屋瞞報: 網上放租公屋被收回
不過他同意房署把關不力,審查角色可以更主動,建議引入授權書制度,容許房署抽查公屋申請人的資產狀況。 問及他擁有私人物業已超出公屋資產的限制,是否屬瞞報等問題,他僅重覆表示早幾年才建屋,數月後會搬走,並會取消戶籍。 在唐人新村居住40多年的鄭先生,爺爺一代開始在此種菜、經營農場。 時移世易,他將地出租予低收入人士居住,後來政府收地建屋,地政為村民登記資料,但因為疫情之故,未有為陳小姐一戶登記。 他希望政府協助陳小姐一家,而非單用一張通告,將他們趕離家園。 公屋瞞報2025 公屋瞞報 但是何永賢僅回應,會檢討政策,例如善用大數據、加快取得土地註冊處得資料等。
有關保險現金價值加上他們的存款等資產總額,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但房署以他們「虛報」為由,取消申請,更警告他們或會被控。 暫住親友家中的李太解釋,○九年她首次索取公屋申請表格,當時表上「投資」一欄並沒有寫明包括保險,由於他們的儲蓄剛高於申請上限沒作申請。 直至一二年,李太被診斷患癌,已花費一筆積蓄作醫藥費,亦盼改善居住環境,故再取新申請表,新表「投資」一欄包括「儲蓄保險」,但她以為所購保險只是人壽及意外類別沒申報。
兩名居住於深水埗麗閣邨的公屋租戶,2019年申報入息及資產時,申報他們共同擁有5個非住宅物業的業權,並無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入息限額。 名媛蔡天鳳遭碎屍案疑犯之一,死者前家翁鄺球擁有值逾7,000萬元的加多利山豪宅,仍能以綠表購買居屋,揭發政府自從居屋政策由1978年推行至今,都一直無要求公屋住戶以綠表資格購買居屋時,有入息及資產限制。 事件引來社會關注無論公屋換居屋,還是擁有物業但仍然能違規居住在公屋,認為房屋署的機制都有漏洞。 公屋瞞報2025 立法會昨(15日)討論事件時,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多番稱會檢討條例。
其後調查結果顯示,他每月從投資戶口所賺取的股息收入約為1.9萬元。 該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被房屋署檢控,較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房屋署為加強打擊公屋住戶瞞報或虛報入息及資產,上月特別成立了一支由卅人組成的專責隊伍,審查公屋住戶有否虛報或瞞報資料,預計半年內可額外完成抽查五千宗個案,令本年度總抽查個案增至一萬宗。
據悉,房署已完成對一萬戶的抽查,發現約六百戶有虛報及漏報資產及入息的情況,主要是漏報物業及汽車等,該署正考慮提出檢控。 公屋瞞報2025 公屋住戶虛報入息及資產,最高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若住戶是因虛報入息及資產而取得公屋,房署更會收回單位。 為了防止濫用情況及有效運用公屋資源,政府去年在施政報告中特別要求房署除了恒常抽查的五千戶外,額外再增加抽查五千個單位,核實住戶有否瞞報及漏報情況。 除此之外,綠表人士亦可申請買入綠置居及租置計劃單位,同樣不需要通過任何入息上限或資產限額審查。 綠置居有價有市,我們時常見到創屋苑成交價新高的報道,因此不少人指公屋存在很多「隱形富豪」。
公屋瞞報: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須繳交額外租金者,如日後家庭入息因失業等問題,連續 3 個月回降,住戶可申請減租。 如入息為永久下降,例如有家庭成員過身,住戶可即時申請減租至 1.5 倍或原有租金。 因違反租約條款而被終止公屋租約的前租戶及其18歲或以上的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日期起兩年內,不合資格申請公屋。 房委會委員尹兆堅認為,不少人指公屋戶於內地或海外有物業、可收租的說法,大部分或屬流言,形容目前濫用公屋情況未到失控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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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調查結果顯示,他每月從投資戶口所賺取的股息收入約為19000多元。 該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條,被房屋署檢控,並於較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一名公屋租戶因瞞報資產,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6星期,緩刑12個月,罰款2萬元。 被告居於觀塘雲漢邨,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擁有深水埗醫局街一個地鋪的一半業權,每月收取3萬多元租金收入,並同時申報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過規定。 但房署調查發現,有關鋪位案發時估值約1000萬元,被告所佔的房產淨值約為420多萬,超出資產限額,不符合租住公屋資格。
還有人明明買得起私樓,也要申請公屋,所以政府不能靠居民自覺,必須多做一些措施,比如定期巡查,抽查住戶銀行資產等。 她表示,政府考慮利用新科技例如大數據等協助調查,包括主動向土地註冊處取資料,以及檢討罰則,確保公屋資源妥善合理運用。 房署消息人士指出,該署前線人員會基本審查公屋住戶申報的入息及資產,遇有懷疑會轉交該署中央專責小組嚴重審查,若認為有檢控需要,會轉交錄取警誡供詞小組處理。 富戶申報表中有一部分供住戶填寫個人總資產淨值,此部分只供選擇分開以個人身份申報的家庭成員填寫,一般公屋住房多以家庭申報,則僅須於上一部分剔選資產水平,無須填寫此部分。
公屋瞞報: 相關
其間,署方委托的社工隊一直與有關住戶保持密切溝通,為他們提供適切協助。 地政總署今日(29日)已完成清拆行動,並與相關部門保持溝通,轉介不符合安置補償資格而有住屋需要的人士尋求可行協助。 公屋聯會總幹事兼房委會委員招國偉稱,不排除稍後仍有人被查出隱瞞資產。 蔡天鳳的前家翁鄺球被揭發早年申請一個公屋單位,其後成為何文田加多利山一個市值7,000多萬元豪宅的業主,之後他以綠表再購買一個居屋單位及交出公屋單位。 這宗個案暴露香港公屋富戶政策存在漏洞,才使鄺球這類的公屋富戶未被發現擁有豪宅物業。 另外他還利用綠表申請者買居屋無須入息及資產限制的漏洞,成功買到居屋單位。
公屋瞞報: 政府消息人士:簡約公屋啟德選址相隔140米才有住宅
立法會選委界議員謝偉俊今日(15日)斥房屋署資產審查制度等存在漏洞:「香港呢片天,係咪天無眼?」。 消息人士強調,「如果住戶有其他物業及汽車,根本無得瞞,因為一查田土廳及運輸署,就可以知道有關人士有幾多物業及汽車,住戶唔應該鋌而走險。」他指大部分瞞報住戶只有一兩個物業,但有小部分則屬超級富戶,同時擁有多個豪宅單位。 至於近年多少公屋戶在內地置業,消息人士指,公屋居民有責任申報境內及境外的單位,否則亦屬違法。 何永賢指當局會一併檢視,並考慮議員意見,利用新科技例如大數據等,協助查核申請人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