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標準從價印花稅向所有取得的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徵收,除住宅物業買家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且在取得有關物業時,沒有擁有 [4] 任何在香港的住宅物業,則按第2標準計算。 如獲豁免,將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或可豁免或減低須繳交的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反觀如果聯名買樓的一方並非近親,則需要繳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且還需按需要繳交針對海外人士的「買家印花稅」。 舉例男方本身屬永久性居民、在港沒有持有何物業,但卻聯同一名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女士,以300萬元購入一個單位,該女士跟男方並非近親。
各類文件的加蓋印花的期限均有所不同,一般由2天至30天不等。 另外你可申請延期繳交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延期最長可至首份合約簽立日期後3年。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2025 若你是香港永久居民同時名下並無任何住宅物業,你就能以相對低的稅率支付從價印花稅AVD(從價印花稅計算方式)。 就住宅單位而言,物業交易的印花稅一般可以分為三大類,分別對應不同交易情況。 當中包括從價印花稅 (AVD)、額外印花稅 (SSD)與買家印花稅 (BSD)。 除非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那就不需繳付15%,否則仍需付首置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SSD:最高20%
以 15 % 的稅率計算,按物業交易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計算。 根據證券借用及借出交易進行的股票轉移,可豁免印花稅。 詳情請參閱《 印花稅署釋義及執行指引》〝證券借用及借出交易〞,申請手續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修訂程序》[ U3/SOG/PN06B ] 。 三、交易性質:如果是非首置客持有多於一項物業,即需要繳交15%印花稅;如果只是先買後賣的換樓客,則可以按機制退回部份印花稅。 若住宅物業的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14天內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30天內繳付。 非住宅從價印花稅是一種印花稅,是為了控制物業市場,特別是非住宅物業市場的需求而設立的。
- 過去港股IPO市場的暢旺都有一定主題,如中概股赴港二次上市等,但中概股整體情緒欠佳,難以再現熱潮。
- 如符合印花稅條例(「該條例」)第 45 條列明的條件,相聯法人團體之間轉移不動產或股票可獲印花稅寬免。
- 如獲豁免,將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或可豁免或減低須繳交的印花稅。
- 從價印花稅是在物業轉讓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視乎買家的情況,會使用不同稅率計算,當中以首置印花稅稅率最低。
- 首先由沒有持有物業的丈夫,先出面簽署「臨約」及「正約」,但在正式簽署「轉讓契」時,要求律師加入太太名字成為聯名業主。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低,因此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差價。 例如首置印花稅為4%,那業主可退回「15% – 4%」的印花稅額。 其實不少人都選擇先買後賣,以免心水單位被人捷足先登,寧願先付辣稅,再申請退稅。 由於該住宅物業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之前已取得,因此,他無須就該項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14天內便簽訂正式買賣合約,需要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30天內繳付印花稅。 一旦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逾14天才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則需要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唔止雙倍?
只適用於本港永久居民首次置業或轉讓時未持有其他住宅物業的情況。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2025 此外,如果換樓人士在買入物業後的六個月內出售他唯一的其他住宅物業,則可以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但需要符合稅務局的特定條件。 由購買屋苑連車位的這個議題,引伸出同一份文書購多於一個單位又怎辦?
在上述例子,乙先生會被視為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或以後從甲先生購入業權。 由於乙先生並非甲先生的近親,該項交易不可獲豁免「買家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須按物業的代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來徵收。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重點2: 怎樣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2023年印花税(修訂) (第2號)條例》(2023(第2號)修訂條例)已於2023年5月25日刊憲,以實施 年度財政預算案中的一項建議,即調整「從價印花税」第2標準税率的税階。 根據2023(第2號)修訂條例,除另有規定外,新税階適用於任何在2023年2月22日上午11時或之後所簽立以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或非住宅物業而須按第2標準税率予以徵收「從價印花税」的文書。 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物業的人士,必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根據稅務條例,只要「母公司」持有「母子公司」超過九成股權,就可以透過「注入資產」方式,把資產注入「母子公司」內,當中可以豁免所有稅項。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買賣雙方誰應支付買樓印花稅?
港業主常用各種方法,盡量保留珍貴的首置資格,例如夫婦只用單名而非聯名買樓,或借家人名義持有物業。 然而,如申請人基於合理原因而未能於2014年4月30日或之前提交法定聲明,申請人可以書面向印花稅署提出延期申請,印花稅署會根據每個個案的情況而考慮延長提交法定聲明的時限。 如果有關文書在修訂條例刋憲前已加蓋印花,申請人必須遞交已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即印花通告第03/2014號的附件B) ,但不用遞交表格IRSD112。 (a) 若買家聲明自己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代表自己行事,須在刊憲日期兩個月內提交相關文件(即在2014年4月30日或之前)。 任何人若未能於限期前繳付買家印花稅,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買家印花稅稅款為罰款。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 香港人「免疫」?
可不要以為,待撻訂手續完成後,相關資料已獲土地註冊處記錄,便向稅局申請退稅。 因為退稅是需要買入第二層樓後,一年內賣出舊物業,但撻訂不算是沽出,所以稅局有權不退稅。 在二手未補地價居屋方面,印花稅的計算方法和私樓印花稅一樣。 不過實際上如何預先計算好一手居屋印花稅估值,作為買家,是無法確切知道的。 房委會會在買家選購居屋單位後,才會提供印花稅資料,於文件直接列出居屋的最初市值、印花稅估值、按不同稅率計算的印花稅金額等。 如先賣一層,再買,然後賣第二層,這樣都可退15%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物業印花稅計算方式: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廢止或撤銷或在其他方式下未予履行(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買家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買家印花稅。 政府經已表示印花稅加徵只是暫時措施,未來有需要時將會檢討成效。 買家印花稅(Buyer’s Stamp Duty,BSD)屬於專門為應對非本地買家及公司轉讓的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印花稅解構】買家印花稅 BSD 適用對象+稅率+計算實例+常見問題
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在此提供的資料只供閣下參考,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2025 若因錯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損失,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概不負責。 但要緊記,所謂12個月,並不是以臨時買賣合約日期起計,而是以新舊兩個單位完成樓契(Assignment)的日期計算。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重點8: 持有非住宅、海外樓、車位 = 視作香港住宅?
值得注意,「近親」是有定義的,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 由於有聲音認為境外資金是本港樓價高企的主因之一,故特區政府在2012年10月27日起,針對境外買家徵收買家印花稅 (BSD)。 答:需要,如多於一名人士共同購入住宅物業時,其中一人已在香港擁有另一住宅物業,則不論各人所佔物業業權的多寡,均須就買入該物業的繳付雙倍印花稅。 香港物業從價印花稅是劃一稅率,為15%,按交易金額收取。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印花稅如何計算?
三項適用稅項之總和,就是你要繳交的印花稅款,如你對數字不敏感,可上政府網站使用印花稅計算機,數目就一清二楚。 非首置印花稅主要為遏止炒風,包括買樓收租,自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2016 年 11 月 5 日起,以下人士須劃一收取 15% 稅項,即第 1 標準第 1 部稅率 。 要避免踩地雷,就要留意土地註冊處的記錄了,如果買家早前試過撻訂,後來買入新物業時,未完成好撻訂程序,就不算是首置身份,仍需要先付15%辣稅。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 SSD)
如今,有些地區徵收不再需要實際的書面文件來徵收印花稅,現多稱為「交易稅」。 香港證券的轉讓印花稅,按每張售賣及購買單據所載的代價收取,由買賣雙方各付0.1%,稅款不足1港元之數,須當作1港元計算繳付。 坐落香港的不動產買賣或轉讓文書、不動產租約及香港證券的轉讓文書須繳付不同稅率的印花稅,你可在這裏獲得有關印花稅稅率的詳盡資料。 額外印花稅英文全寫為Special Stamp Duty, SSD,是政府為了遏制短期炒賣,降低樓價升幅而設定的「辣招」。 只要買家在購入單位後36個月內出售該單位,就要支付最高達棲價20%的額外印花稅,市場亦將這36個月稱為禁售期。
這種稅收是基於物業買賣的買方支付的,並且按照物業價值的一定百分比收取。 退款申請期限為購買新物業約後的兩年、或者出售舊有物業簽署了轉契後的兩個月,以後者為準。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2025 屆時需要在指定期限內,提交「IRSD125A」文件作退稅申請。 因DSD未有官方統一稱呼,坊間或媒體偶爾將「DSD」稱為「雙倍印花稅」,「雙重印花稅」,「雙倍從價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實際上,DSD或Double Stamp Duty其實是建基於香港政府既有的「物業從價印花稅」(AVD、Ad valorem stamp duty),因此,以上稱呼均可適用。
然而,隨着非住宅物業成交量在過去一段時間顯著下降,2020年的施政報告宣佈撤銷非住宅的雙倍印花稅。 從2020年11月26日起,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非住宅物業的交易都適用於「首置印花稅」的稅率。 這些措施旨在平衡市場供需,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也鼓勵公眾增加對非住宅物業的投資。 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及公司客户,因此亦稱「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印花稅」,在從價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徵收。 從價印花稅是買賣物業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對買家而言是一筆必要的支出。 根據條例,如果一名「永久居民」跟一名「非永久性居民」近親一起買樓,可照舊繳交「從價印花稅」。
如果未繳納印花稅,即使契約文件簽署完成,也無法在法律上生效。 但如果買家選擇分開兩份契約來成交,則需按照自身的印花稅來處理。 以上述例子則業主要支付「400萬元X 1.5%」,相當於60,000元的「從價印花稅」;並再就總值200萬元的車位,繳付100元的「印花稅」,合共就是60,100元。 所謂「香港永久居民」,很直接就是只要你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就可以;但如果你仍待入境處核實身份,而持有「核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資格申請結果通知」則不屬於永久性居民。
目前只要是非香港永久居民,或是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均需劃一支付15%印花稅。 部份人可能會問,本身持有工商鋪、海外物業、或車位,究竟在條例下,會否視為物業一部份,在購入香港住宅時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而非較低稅階的「從價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稅局不會計算工商鋪、海外物業及車位為「香港住宅」一部份,故只要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就可用「從價印花稅」的稅階計算。
其實買樓印花稅的多寡主要被4大因素所影響,只要清楚了解這些因素就能輕易了解自己需要預留多少印花稅開支。 另外,不少人買樓後再買車位,雖然車位屬非住宅類別,但亦須交從價印花稅,詳情可讀車位按揭+印花稅攻略。 除了印花稅外,按揭亦是置業不可或缺的一環,建議大家可先透過MoneyHero.com.hk,比較更多不同嘅按揭產品! 你可以一次過比較晒各大銀行及財務機構的按揭貸款利息差別,或者直接睇睇匯豐HSBC、東亞BEA、中銀、渣打、宏亞、大眾等財務機構嘅按揭計劃。 選定心水計劃後,更會有專家與你跟進按揭申請的每一步。 抽中一手居屋的幸運兒,除了要準備首期外,更務必留意印花稅估值並非直接以居屋折扣售價計算,各位事前宜做足準備,預留額外資金支付印花稅。
這項稅收措施同樣針對境外投資人士/企業,進一步控制他們在香港房地產市場的投機行為。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然而,符合資格的外來人才在香港居住滿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就其首次購買的住宅物業,可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2025 這些措施適用於2022年10月19日及以後簽署的買賣協議。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具備資格的外來人才在香港居住滿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可申請退還已繳納的新住宅印花稅,但仍需支付按第二標準稅率計算的首置從價印花稅。 對於符合資格的外來人才,如果已在香港居住滿七年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首次購買住宅物業時可以申請退回已繳付的新住宅印花稅,但仍需要支付首置的從價印花稅。 這項措施適用於2022年10月19日及以後簽署的買賣協議。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印花稅
不論是否屬於香港買家,首次購買還是非首次購買非住宅項目,印花稅也不會出現任何變化,賣出的時候也不會受額外印花稅影響。 一般而言,會在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支付,並由律師樓代為辦理,買家只需帶同支票簿到律師樓,繳交相應印花稅。 但在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此稅項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及公司客,亦稱「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印花稅」,在從價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徵收。 非住宅物業成交量在過去一段時間顯著回落,2020 年施政報告宣佈撤銷非住宅的雙倍印花稅,並於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沿用「首置印花稅」的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過往因物業市場炒風過熱,政府認為有必要遏抑非住宅物業 (包括車位) 需求 ,於是在 2013 年引入雙倍印花稅,把第2標準稅率提高一倍。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印花稅詳情
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中發展而來的,屬於行為稅,即每一筆股票交易成交時皆徵收;亦屬雙向稅,即對買賣雙方同時計征。 目前,中國大陸的印花稅徵收,是依據於2022年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徵稅範圍包括十三大類,並根據相應內容分為稅率和定額徵收兩種。 其中,施行稅率徵收的,自萬分之零點五起至千分之一不等。 這些物業印花稅看似複雜,計算方法與條件又各有不同,難免令首置新手不知如何入手。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SSD)
如果換樓人士在購買新物業後 6 個月內出售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則可以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分印花稅,退回的金額相當於新舊印花稅之差額。 買賣雙方以及任何使用該文書的人須共同及個別負上繳納「從價印花稅」的法律責任,不論是以第1標準或第2標準稅率計算印花稅。 假設買家新購入的物業為300萬元,由於舊居尚未沽出,故他需要支付100元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但新居入伙後一年內,他成功沽出了舊居,故可向稅局申請退回多繳的稅項。 稅局會退回「450,0000元 – 100元」,相當於449,900元的款項。 這種以「提名人」增持物業的做法,比起一起首由太太自己購入物業,要支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為低,可以說是條例賦予兩夫婦走灰色地帶慳稅的一種手法。 新修訂以第一份文書劃線,如在2023年2月22日早上11時前已簽首份買賣協議,都要按舊首置印花稅稅階繳交。
太太本身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二人以300萬元購入一個單位,物業印花稅就是先生在簽約時繳交100元的「從價印花稅」而已。 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例如你在買賣住宅物業時,並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已經持有一層香港住宅物業」,稅務局會要求你繳交「雙倍印花稅」或「新從價印花稅」。 目前,本港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15%,有關稅率適用於個人及公司購買住宅物業之交易,而獲豁免人士則僅需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 任何人在海外的公證人、太平紳士或有權監理或接受聲明的人面前作出的法定聲明,確認他/她在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時是「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接納作為申請豁免買家印花稅的證明文件。 由於海外地區有可能為作出法定聲明指定不同的表格,如果使用該等表格所作的聲明的實質內容與表格IRSD131A所指明的相同,印花稅署會接受該聲明為證明文件。 如果在有關協議下,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其住宅物業換取另一個住宅物業並須支付對方相等於二個物業的差價的款額(為達到相等價值而付出的代價),該交換協議須根據該款額徵收「買家印花稅」,而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會被視為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