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此,基本原則是僱員在任何工資期的工資,按其在該工資期內的總工作時數以平均計算,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而並非規定僱主要就所有工作時數向僱員支付的工資或每小時的工資都要達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 本計算機程式是基於《僱傭條例》下法定權益的相關條文、使用者輸入的資料,及一些假設狀況作運算,計算結果只供初步參考。 精確的法定僱傭權益計算,需要考慮僱傭合約內的條款以及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這些因素會因應個別個案而有所不同,故此可能未完全反映在此計算機程式的計算之內。 勞工處對於因這些資料內容或因使用這些資料所引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此計算機程式所提供的資料,不應被應用在任何法律程序上,或被視為申索的證據。
- 工作,對部分的人來說是夢想的實踐,但對更多人來說,是家庭的支柱。
- 加班費計算相對單純,老闆和你約定的時薪就能直接做為計算基準。
-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 精確的法定僱傭權益計算,需要考慮僱傭合約內的條款以及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這些因素會因應個別個案而有所不同,故此可能未完全反映在此計算機程式的計算之內。
- 延續我們一開始說的,一天的工作時間不超過 12 小時,因此以一天正常上班 8 小時來說,加班的時數就不可以超過 4 小時。
勞動部有提供「加班費試算系統」,其中又分成時薪制、月薪制勞工加班費計算方式,方便一般週休二日(週六、日)的勞工試算,但對於排班制、輪班制即責任制等類型勞工,由於上班時間較特殊較難直接套用計算,可直接往下看排班性質及加班費計算標準。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3項: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換言之,根據勞基法的規定,正常情況下,勞工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的部分,就會被視為加班,而每天加班時間最多不可以超過4小時。
加班費計算底薪: Q4:試用期間,也要提供「加班費」嗎?
許多人大半人生時間都如同在勞動市場的一葉扁舟,對於法令,你怎麼能不在乎?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Workforce,我們是一群有人力資源、職業訓練及勞動檢查員經驗的團體,希望透過以往的實務經驗,用文字與圖解試著摒除複雜的勞動法令所致生之迷霧,讓勞資雙方都能了解這份國家制定的說明書。 事實上,加班費計算方式有不少小眉角,實務上也常有老闆不懂正確計算方式而誤觸法令。 《518職場熊報》小編幫你整理了各加班類型費率讓你一次搞懂加班費計算方式,也附上5個常見加班費錯誤計算類型、加班費計算圖表讓你一鍵下載。
一定要考慮到勞工的身體健康,勞逸結合,合法合規,安排妥當。 正確來說,計算加班費的基準是每小時平均工資,而根據勞基法第 2 加班費計算底薪 條第 3 款的規定,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另外,法令並沒有規定發給全勤獎金之標準,因此如何發給或發放條件應由勞資雙方自行議定,勞工如果到職時發現工資結構有此項目,建議一定要問清楚發放標準,而對雇主而言,最好也把發放辦法訂定在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內,避免未來發生不必要的爭議。 根據《勞基法》規定,加班費有固定的計算基準,雇主給勞工的加班費必須不低於此計算結果才合法。
加班費計算底薪: 工資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黃鈺翔、祕書長陳彥凱及林煒軒、黃盈智今開記者會高喊「待退休局長瀆職,積欠基層加班費兩千萬」。 由於加班後是否補休,以及補休制度與否是要勞資雙方共同協商的,所以如果事業單位一律給付加班費,是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的。 如104人力銀行法務長蘇宏文律師舉一訴願決定書,勞工只要有加班事實,加班即應以分鐘為計算給付加班費。
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0年11月2日台勞動二字第28790號函意旨,該津貼如果勞資雙方有明確協商發給標準,例如按照路程遠近來補貼,當然該項目也就不算工資了。 但反面來說,如果交通補助費不因每個員工的通勤距離而有不同,都是以一樣的金額發給,那麼即使名目叫做交通補助費,實質上可能是一般的經常性給予,那當然就可能會被認定為工資了。 經常有民眾詢問「公司可以規定加班只能換補休嗎?」,對此,勞動部表示,依照《勞基法》第24條規定,上老闆應該優先給加班費,除非勞工加班後自願放棄領取加班費,希望擇補休,才能將員工加班時數換成補休時數。
加班費計算底薪: (三) 加班費計算常見錯誤3:未按分鐘計算,加班滿1小時才給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式關乎企業和個人的實際權益,向來是雇主和勞工都特別關心的問題。 雖然市面上已經有不少講解加班費計算的文章,但依然有點搞不清? 沒關係,相信只要讀懂了Workstem的這篇文章,就能解決你所有關於加班費計算的難題。 如果陳一二要計算加班費,就要用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0,000 元。 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便須在事前至少48小時通知僱員,並在該法定假日前或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給僱員。 如雙方同意,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天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
例如:上班族小班和老闆約定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可領到的月薪為35,000元,則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四捨五入後為146元。 根據《勞基法》第30 條規定,勞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為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計算下來每月正常工作時數約為174小時(每週40小時x每年52週+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8小時),這也是多數雇主和上班族約定的正常上班時間。 正確來說,由於勞動基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7天應有2天休息日,其中1天為強制放假(不能加班)的例假日,另1天為休息日(可以加班),避免勞工連續上班超過6天過於勞累。 因此,雇主若排勞工在休息日出勤上班就算「加班」,必須按照《勞基法》第24條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標準來發給加班費。
加班費計算底薪: 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費怎麼計算?
符合勞基法規範的行業雇主必須給予加班費,否則有可能被罰 NT$20,000-1,000,000 的金額哦! 法定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法定假日當天或法定假日首天 (如法定假日日數連續多於一天) 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最低工資條例》訂立工資下限,基本原則是僱員在任何工資期的工資,按其在該工資期內的總工作時數以平均計算,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水平。 因此,不論是何種聘用和支薪模式,只要達致最低工資水平便可,僱主與僱員並沒有必要改變聘用和支薪模式。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要跟大家說明的是,「加倍發給」並不是指如果你如果原本一天領800元,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去上班就可以領1,600元。 因為你原本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在家睡覺也領800元,因此去上班是再多領800元。
加班費計算底薪: 加班費計算用 Swingvy 薪資系統超簡單!
在這些情況下,勞工處建議僱主應為僱員所放取的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保存清楚的記錄。 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僱員於某工資期內的總工作時數(不足一小時亦須計算在內),乘以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所得的款額便是該工資期的最低工資。 計算時,須採用僱員在《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訂明的「指明日期」前12個月(註一)內所賺取的每日(或每月)平均工資,作為有關法定權益的計算基礎。
加班費計算底薪: 加班費計算基準超好懂!有這張範例圖表就夠了! – 法律010
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勞工加班費的給付標準是依勞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計算基準,雇主如僅以勞工的底薪作為工資計算,可以嗎? 如「全勤獎金」因出勤狀況發給、「業績獎金」視員工表現給與等,都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性質,這些訂有給付標準、經常性給與的均屬工資範疇,自應納入計算加班費計算。 首先,關於工資的定義在《勞基法》第2條就有明確規範,因此只要符合上述「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定義,就會被認為是法定的工資,簡單來說,只要是該報酬與勞工個人的工作表現或績效有高度相關性(或稱對價性),那麼很有可能就會被主管機關或法院認定為工資。 反之,如果是與團隊績效或公司獲利有關,與員工勞務付出的程度相關性較低,那就可能會被認定為「恩惠性給予」,而非勞基法所稱的工資了。 有些法界人士認為所謂的經常性不一定是逐月發給固定數額的情況才算,而是在公司制度下,只要勞工達到該制度的標準就能獲得的報酬,也就會符合經常性給予的特質(參照勞動法理論與判決研究,劉志鵬律師)。 另外,《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也列舉了幾項不算是工資的項目,不過並不代表雇主把工資項目取為該條所定的名稱就不算工資了,不同的個案還是會由主管機關或法院實質認定的。
加班費計算底薪: 法定假日
(狀況二)分職位高低給付,也沒距離限制,就算住在公司旁邊一樣有固定津貼,月不論出勤狀況,這些都屬於固定經常性給與,這種情形會被認定屬於工資。 白話的說,加班申請加班費或補休的選擇權利屬於勞工,雇主不能片面規定、也不能在加班事實發生前一律規定勞工只能選擇補休。 加班費計算相對單純,老闆和你約定的時薪就能直接做為計算基準。 例如:工讀生新人妹時薪為180元,加班費基準就以180元來計算。
加班費計算底薪: 加班不给加班费,如何应对
問:某勞工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如果某天有需要請該勞工額外加班 1 小時,是否適用於加班費的時薪計算標準呢? 因為當天工作總時間沒有超過8小時,因此,依照該勞工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即可。 加班費是以勞工的每小時平均工資為基準,而根據勞基法 §2 第 3 加班費計算底薪 項,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經常性給與」指的是有明訂發放標準,每個月都領得到的錢(如:底薪、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績效獎金等)。 根據勞基法 §30 規定,一般勞工每天的正常工時原則上不能超過 8 小時,且每週不能超過 40 小時。
加班費計算底薪: 加班費的時薪怎麼算?加班費的計算基礎「每小時平均工資」這樣算
如果僱員按僱傭合約可享有的年假超過法例要求的標準,超出法例規定的年假部份,應視乎僱傭合約的安排及僱傭雙方的協議。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黃盈智說,消防局雖有超勤加班費每月1萬9千元上限,但不應犧牲消防員權益,希望消防局長及市長黃敏惠設法解決。 僱員如果超過一個月仍未獲發所有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
加班費計算底薪: 加班費的基礎,如何計算?什麼是經常性給與?工資與非工資的定義如何分辨?
問:按照約定,雇主會按照當年業績在年末給勞工派發一份分紅,這份收入是否應被納入平均時薪的計算呢? 年末分紅等獎金不屬於經常性給與,因此不應該被納入平均時薪計算。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根據《勞工法》第39條: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當然,如果手機中真的有重要的隱私資料需要保存,三星 Galaxy 手機內建的「安全資料夾」會是相當可靠的選擇,除了同樣採用三星 Knox Vault 技術防護,更是手機原有系統中的一個獨立區塊,也能夠透過應用市集安裝程式,而且能與手機原本的程式相互區隔,使用上更為彈性。 其中第9款就有列載差旅費並非工資,理由是因為一般的差旅費是依照員工出差情形的補貼,雖然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但主要補貼的是交通費用而非提供勞務的情形,因此不算是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 工作,對部分的人來說是夢想的實踐,但對更多人來說,是家庭的支柱。
加班費計算底薪: 加班費要怎麼計算?
如果入職初期的員工還不確定工資是多少,可以先與公司雙方約定薪資,或比照同一工作等級的月薪資總額來申報。 現職員工在薪資變動時,可即時反映申報調整;對於每月工資不固定金額的員工,也應該要以最近3個月的平均薪資,去申報調整投保薪資及提繳勞退金。 勞退金是由雇主每月提撥工資的最少6%到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但很多人不清楚,這邊的「工資」也包含加班費、獎金、津貼…..等除底薪之外的薪資,不論雇主用任何名目列報薪資,都要算在工資總和裡面去申報勞保與提撥勞退金。 雇主應該了解到,除了工作日和休假日(國定假日和特休日)外,根據《勞基法》第36條第一項: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但這一季因為目標達成,老闆特別給予分紅 $20,000,那麼此時阿明的加班費計算基礎為「底薪」+「全勤獎金」+「伙食津貼」+「交通補助」四項加總計算,$39,000 ÷ 每月 30 天 ÷ 每天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8 小時 = $163(四捨五入),也就是他的加班費時薪。
加班費計算底薪: 加班費計算公式超簡單!一張圖秒懂勞基法加班費率怎麼算才不違法!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智慧型手機為人們帶來便利性,但卻也同時帶來資安方面的風險,在仰賴手機功能應用的同時,更應該多花一點時間建立正確的資安防護意識,與其擔心自己是否會成為駭客鎖定的目標,不如提前建立好完整的防範機制。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針對重要的密碼與生物辨識資料,三星的 Knox Vault 也考量到儲存與傳輸過程的安全,手機中除了有安全處理器為相關資料的傳輸加密,內部的安全記憶體更讓密碼與生物辨識特徵資訊妥善保存,不會隨意外洩或被破解。
加班費計算底薪: (一) 加班費計算基礎
在這情況下,僱主須向該僱員支付解僱代通知金,以及其他法定及合約福利。 一直以來,資安威脅的主要來源就是「釣魚連結」,且從過去常見的電子郵件、網站慢慢轉移至各類型的社交平台、即時通訊工具與手機簡訊,可說是最「與時俱進」的一種資安攻擊手法,若是一不注意點擊了這些連結,手機系統就可能遭到入侵,為駭客開了一道「後門」,隱私資料可能全都曝光。 當然,即使是官方來源的應用程式,也需要格外注意這些程式對於系統權限存取的要求是否合理,當應用程式會索取本身功能以外的系統權限時,就需要特別留意,像是明明是相機應用,卻索要聯絡人、撥打電話、發送簡訊的權限,就明顯有問題 ,因此也提醒大家,在安裝 App 加班費計算底薪 的同時,對於這些權限存取不可不慎。
惟訴願人所提勞工許君105年2月份薪資明細,訴願人僅給付1,900元,顯有不足。 勞基法規定加班費給付標準依勞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計算基準,有雇主想要僅以底薪計算可以嗎? 工資定義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含工資、獎金及其他名義經常性給予都算,因此都須納入加班費計算。 既然經常性給與屬於工資之一部分,那麼工資當然包含底薪及其他一切津貼及獎金,因此加班費係以勞工實領工資之平日每小時之工資額核計,而非以底薪之每小時工資額核計。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若雇主以底薪來計算加班費,除勞工可依法追補加班費的差額外,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可處雇主新台幣貳萬元以上壹佰萬元以下的罰鍰。
加班費計算底薪: Q6: 雇主可以規定加班申請、一律只給「加班費」嗎?
在「正常工時」以外的工作時間,就是延長工時(加班),雇主必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但是如果雇主和你約定的每日工作時間本來就低於 8 小時,那只要加班沒有超過 8 小時的工時,就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 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標準。 查訴願人之「全勤」係視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獎金」視員工表現給與,亦與勞工因勞務之提供而發放,自可謂勞務之對價。 故許君105年2月份薪資明細所載,底薪、全勤、獎金,均屬工資範疇,自應納入計算許君之延長工時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加班費的給付標準是依照勞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計算基準。
加班費計算底薪: (一)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
我們經由以上的解釋了解工資的定義,便可以知道雇主在計算加班費、資遣費、舊制退休金或產假工資等權益時有沒有少算了,不過看完以上的定義或許讀者們還是會有點灰灰,因此以下還是舉例各種常見的工資項目來逐一討論到底算不算法定的工資。 看完以上說明,你是不是也對加班費規定及計算方式比較清楚了呢? 依《勞基法》第79條及第80-1條規定,雇主未給或少給加班費,可被處2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公司和負責人名稱還會被公開。
加班費計算底薪: (五) 國定假日加班費、特休加班費計算方式
只要有加班事實就要算加班費,如果雇主規定加班未滿1小時不給加班費也屬違法! 勞動部說明,雇主給付給勞工的薪水應計算至「分鐘」為止,因此加班費計算也應比照用「分鐘」計算。 例如:加班18分鐘,就用18/60小時來換算實際加班時間,再用《勞基法》第24條加班費計算標準來算出應領加班費。
勞保局指出,雇主應該按照員工每月的工資總額申報勞保投保薪資及提繳勞退金,每月工資總和的計算標準,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中「工資」的定義,對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規定等級的金額填報。 一般勞工的工作時數規範在《勞基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 而《勞基法第32條》提到:雇主如果有需要讓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可以把時間延長,但每日延長時間加上正常工作時間不可以超過12小時。
上面講的是一般情況,但是如果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 另外,如果雇主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後,加班時間可以用3個月的總量下去管控,但1個月時數不能超過54小時,每3個月總時數不能超過138小時。 黃鈺翔表示,嘉義市雖有4小時休息,但為因應每天全時段最低人力限制,休息時間排在深夜10點到隔天上午6點前,且執勤不滿1小時不計算為工作時數,還要求同仁一定要在分隊備勤,不只已違反消防署「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規定,還可能涉刑法第129條。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如果主管僅是單純分享資訊,並未要求員工要做出實質的工作產出就不算加班;但如果主管傳訊息要求「完成某項報告」、「處理客戶的緊急狀況」等,又未明確說明是在「上班時間處理即可」,即可能因勞工在下班時間完成指示,因該作業時數就屬於加班,而應給付加班費。 此問題牽涉到「工作時間」及「延長工時(加班)」的認定,而其重點不在於通訊,而是勞工有無實際提供勞務。
加班費計算底薪: Q3:加班費可用員工「底薪」當作計算基準嗎?
若只用「底薪、本薪」計算,勞工加班費將會少領很多,雇主也會因此違反《勞基法》第24條規定。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由於一例一休規定,例假日必須強制讓員工放假,如果出勤就是違法! 但按照《勞基法》第40條規定,當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時,雇主認為有必要請員工在例假日出勤上班,才可要求員工去公司上班,否則可開罰2-100萬罰鍰。
加班費計算底薪: 工作日的加班費計算規則
接著,如果是在國定假日與例假日違法加班第9到12小時,依照行政院函釋說明,仍然是用1.34倍(9、10小時)與1.67倍(11、12小時)做計算。 加班費計算底薪2025 事實上,加班費計算方式有不少小眉角,實務上也常有老闆不懂正確計算方式而觸法受罰。 避免被凹無償加班、薪水權益受損,《518職場熊報》小編幫你整理了各加班類型費率讓你一次搞懂加班費計算方式,也附上5個常見加班費錯誤計算類型、加班費計算圖表讓你一鍵下載。 不可以,勞工加班後原則就要按照《勞基法》第24條規定日給付加班費,除非勞工有意願選擇補休,而經過雇主同意後,才能依照《勞基法》第32-1條將期加班時數計算成補休時數。
*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 加班費計算底薪 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3 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於202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