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任何圍封牆將住宅物業、露台、工作平台或陽台與毗鄰的住宅物業、露台、工作平台或陽台分隔,須從該牆壁的中間開始量度。 如任何圍封牆將住宅物業、露台、工作平台或陽台與毗鄰的住宅物業、露台、工作平台或陽台分隔,須從牆壁的中間開始量度。 以近期開售的凱柏峰一期為例,價單內除了列出實用面積外,還包括露台、工作平台及陽台的面積,另外亦表明上述不計入實用面積內的項目,寫得很清楚。 露臺實用面積 事實上就算你是住宅的屋主,但因為多數露台屬於社區共有,所以你只有露臺的使用權,並非持有權。 因此,如果你想要在露臺有限度地架起採光罩,你也必須要先取得大廈的管委會同時,並且確保不會違反社區規約。
雖然這些屋苑樓齡很高,但若果想買實用率達九成的單位,其實不易搵,因這類單位放盤量普遍不多。 論售價不算便宜,放盤價約1,000萬至2,000多萬元,甚至如碧瑤灣,有單位放盤價高達近4,000萬元。 (3) 半開放式陽台:半開放式陽台的圍欄由水泥以及鐵欄杆組合而成,不僅不會過於密閉,還兼顧了安全性。
露臺實用面積: 露台與工作平台現可合併
在香港,「實用面積」原指以外牆起量度的私人擁有部份的範圍,但由於發展商的種種利益關係,現時的「實用面積」亦包括了一些以往不被納入的範圍,如「私人會所」等。 在一九九七年後,香港政府對房地產政策作出多項改變,對多項樓房的設施減免地價,故現時新樓房幾乎一定附有一些計入「實用面積」的設施,包括「窗台」、「露台」等。 由於該等設施不能完全被利用,因此即使有相同的「實用面積」,新樓房的內攏面積亦總較舊樓房的小,此現象俗稱為「發水」。 至於露台、工作平台或陽台的樓面面積,除條例另有規定外,須從圍封該露台、工作平台或陽台的圍封牆的外部開始量度。
在參觀新盤示範單位時,除列明了單位的實用面積外 ,亦會列出露台 、工作平台及陽台所佔單位的面積,還會列出指明項目的面積,例如窗台 (但不計入實用面積) 。 有部分獨立屋, 如其中設有私人的車房及電梯大堂, 會否被計算入實用面積, 就會視乎是否有法律文件列明這些設施只提供予該物業的業主使用,如果法律文件證明這些設施只供業主私人使用, 露臺實用面積 就有可能會計算入實用面積。 舉例說,條例生效前出售並成功售出的一手住宅物業,賣方應根據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統一了的一手住宅物業「實用面積」的定義作計算。 條例生效後出售的一手住宅物業,賣方必須根據條例訂明的「實用面積」的定義作計算。 即使銷售期橫跨條例生效前及後的一手住宅發展項目,亦是按上述原則計算發展項目內在條例生效前及後出售的一手住宅物業的「實用面積」。
露臺實用面積: 實用面積 VS 建築面積|露台、工作平台、公用空間要點計?6個超實用屋苑曝光
重要的是,露台與工作平台不大,僅可企一至兩個人,連曬晾衣物也成問題。 根據條例,一手住宅物業的售樓說明書、價單和廣告,只可以實用面積表達物業面積和物業的每平方呎/每平方米售價。 每當去睇樓時,特別是睇新樓和舊樓,總覺得新樓空間不及舊樓。 不過,測量師指,若果大家實用面積是一樣,相信是單位內間隔分布的不同,才有這種感覺。 陳超國表示,如果新、舊樓實用面積同樣是1,000呎,最重要是單位內間隔如何分布而已。
- 實用面積指該住宅物業的樓面面積,包括在構成該物業的一部分的範圍內的以下每一項目的樓面面積:(i) 露台;(ii) 工作平台;以及(iii) 陽台。
- 陽台(balcony)是將光線引入室內空間的重要戶外場域,也是連結室內外的緩衝地帶。
- 實用面積包括了用不到的牆身厚度面積,若牆身用作分間兩個單位,該牆身的厚度面積會由兩個單位平分。
- 如任何圍封牆將住宅物業、露台、工作平台或陽台與毗鄰的住宅物業、露台、工作平台或陽台分隔,須從牆壁的中間開始量度。
- 在 「實用面積」定義經官方修訂後,很多二手放盤都轉以實用面積標示,但通常都只以樓盤過往聲稱的實用率計算約數,加上舊式大型屋苑較少露台、工作平台等設施,所以舊樓標示的實用面積較貼近單位的可用面積。
建築面積具爭議的是,有多少項目被包括在公用面積內。 以往發展商會把一些公用面積計算入建築面積內,例如包括停車場、公共走廊、管理處等,令單位出現低實用率。 露臺實用面積 現時計算住宅物業的樓面面積時,須從圍封物業的圍封牆的外部開始量度。
露臺實用面積: 面積未計算牆身飾面部份
原則上,採光罩只要不超過露台面積的三分之,就算「免予查報」,意即法理上屬於違建,但是還不構成取締要件。 陽台(balcony)是將光線引入室內空間的重要戶外場域,也是連結室內外的緩衝地帶。 跟露臺一樣,陽台都是一個往外突出的建築物,由托架支撐,分別就是在於陽台有遮蓋物,而露臺則沒有。 現代的露臺,成為常規建築物之一,是室內和室外的交匯點,周遭風景的襯托下,圍繞與室內截然不同的氣氛,是為家居美化的部分,理想的露臺可以把生活質素提高[8]。 都市人通常喜在露臺上擺放傢私,居高觀景,享受大自然,而不用遠行他方,寫意悠然,盡情休憩。
露臺實用面積: 包括露台等內部間隔及柱面積
正因如此,政府才於2013年規定劃一採用實用面積。 很多人以為陽臺與露臺是同義詞,但其實在字義、結構與法規上有著很大的不同。 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陽臺上方有遮蓋物,露臺則沒有,此外,陽臺一般會出現在都市的住宅裡,通常會有前後2個陽台,是室內空間的延伸,可做工作陽台也能景觀使用,露臺則是會出現在高低樓層或是獨棟房子。
露臺實用面積: 露台其他相关
若希望接受陽光洗禮卻又不想過於炎熱,那就選擇隔熱玻璃,或再加裝窗簾、空調即可。 很多人之所以會覺得有露臺的房子比較保值、受歡迎,因為他們認為可以有多一段開放空間使用。 然而,原來在台灣,露臺並不能隨便加建,一不小心可能就會觸犯法例。 就算露臺周遭風景不優,面積狹小不足以聚會聚餐,露臺另有儲藏室用途,作為過渡空間,露臺不算室外,卻又不影響室內,故此可以把雜物儲藏於露臺中,方便易拿[6]。 近年新盤普遍同時設有露台及工作平台,惟空間很細,極不實用,市場更稱之為「彊屍露台」,因用家身處其中,只能如彊屍般跳動。
露臺實用面積: 實用面積與建築面積常見問題
自從《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條例)於2013年4月29日起實施後,一手物業買賣,都會以實用面積標示呎價。 曾經有谷友跟我們反映,在購入新盤樓花後,他根據樓書平面圖標示的空間面積訂造傢俬,由於房間空間狹小,所以傢俬的擺位也只能用盡整個房間的闊度。 露臺實用面積2025 露臺實用面積 露臺實用面積 然而,當入伙後要組裝傢俬,卻發現實際闊度較樓書標示的少一至兩吋,最終要委託裝修師傅將傢俬木板削平。
露臺實用面積: 實用面積
陳超國指出,新樓面積1,000呎,但廚房要擺放焗爐、洗衣機等設備,所佔的面積大,而且單位有兩個廁所,一個工人房,佔用很多可使用空間,於是客飯廳空間減少。 露臺實用面積2025 測量師表示,雖然露台與工作平台能獲豁免樓面面積,但按照地契條款,發展商有可能需要補地價,變相發展商需要衡量是否值得興建露台,反而將相關寬免樓面放到項目其他地方。 即使露台與工作平台可計入實用面積賣給小業主,但近期我們發現有新盤設置「露台」及「工作平台」,表面上看似沒有透過出售「露台」及「工作平台」來賺盡業主,但測量師卻認為,這可能跟發展商在開則上有其他考慮有關。 以影片的單位為例,由於單位設於走廊盡頭,屬於屋苑的大單邊,所以睡房一幅牆身並沒有毗鄰單位連接一起,變相這幅牆身厚度需要全數計入實用面積,而由該單位的業主一力承擔。
露臺實用面積: 陽臺計入權狀面積且計價,露臺則相反
工作平台外延伸的一幅牆身,這部份稱為「隔音鯺」,同樣需計入實用面積。 露臺實用面積 換言之,單位內的露台與工作平台都需要計入實用面積,賣給小業主,相比部分舊樓不設露台與工作平台,多出的面積隨時等同一個房間。 如果以影片中的「弦海」單位為例,除了主體面積之外,客飯廳外接的22呎露台、睡房外接16呎工作平台,前後合共38呎,也需要計入實用面積,所以會佔據一定空間。 許多人都會將陽台和露臺混為一談,然而無論是在詞面上、結構上以及法規方面,兩者之間都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一般來說,陽台的面積相對於露臺都是比較小的;而前者多是有遮陽上蓋,後者則是露天的空間。 陽台常見於現代住宅大樓,而露臺則比較常見於獨棟房子。
露臺實用面積: 陽台與露台可有工作、休閒、景觀多機能
正因為露臺在外壁突出,陽光充足,比室內適合蒔花栽草,曬衣待乾。 另外,露臺更是社交聯宜的適合地方,方便聚會聚餐,納涼避暑,而燒烤之油煙不會弄髒室內[6]。 與中國古代露臺用途一樣,西方露臺亦會有類似舞臺用途,提供給歌手、音樂家等等人物在演唱。
露臺實用面積: 香港
然而,這一種陽台所帶來的景觀是三種類式之中最差的,因為視線會受鐵欄杆阻擋。 (1) 「基準容積」指的是「允許建築面積」X「容積獎勵率」。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 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 有些人喜歡將露台當作額外的儲藏空間,你可以安裝嵌牆式儲物櫃,把儲物空間靠牆,騰空中間位置方便走動,或作休憩用途。 歐洲在十七世紀時,受巴洛克式風朝影響,建築物常設露臺。
實用面積並不包括空調機房、窗台、閣樓、平台、花園、停車位、天台、梯屋、前庭或庭院的每一項目的面積,即使這些項目構成物業的一部分的範圍。 露臺實用面積 於2008年,香港政府規管住宅實用面積定義為是單位的面積,以及露台及工作平台面積的總和;物業的其他地方,如窗台、空調機房面積,不包括在實用面積內,並須逐項列出。 去年底,政府修訂「預售樓花同意方案」的相關條款,統一新批出興建的住宅,對實用面積的定義,列明露台及工作平台面積均會包括在實用面積內。 另一方面,政府更有意收緊豁免樓面面積的準則,其中包括研究環保露台以及其他環保設施,如空中花園等,是否繼續計入豁免範圍。 換言之,未來十年會否繼續出現私人樓宇興建環保露台成風的「盛況」,仍屬未知之數。 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實用面積是指可供單位獨立使用的樓面面積,包括露台、工作平台及陽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