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小冊子可向勞資審裁處登記處索取,或從司法機構的網頁下載。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當你的表格2發出後,你會收到一份表格3 ―「聆訊日期地點通知書」,上載有聆訊的日期及時間。 首次聆訊將安排在提交申索書日期起計10至30天內進行。 在預約當日,你須到勞資審裁處登記處報到。
如果一名證人被證實蓄意作虛假證供,可處罰款和監禁。 至於關於家庭事務的案件,婚姻訴訟及領養申請,亦必須在區域法院家事法庭展開。 對於複雜或涉及高額財產分割的案件,可能需要轉介至高等法院家事法庭進行審理。 在香港的司法制度下,任何面對刑事控罪的被告,除非經已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否則他們會被假定無罪,這部分與台灣刑事規範相近。 控方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向法庭證明被告經已觸犯有關法例。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勞資審裁處的工作
審裁官促成或鼓勵雙方和解,只要沒有不當地向當事人施加壓力,實屬正當行為。 若當事人願意和解,審裁處便會發出法庭指令。 雙方當事人以文件清單向對方披露己方所管有與訟案有關的書面證據,包括文件、照片、錄音、錄像、電子資料、報告、專家意見和其他證據。 如果訴訟各方打算依賴證人作口頭供述,必須按照法庭指示交換證人陳述書及將陳述書送交法院存檔。 證人必須在審訊中親身出庭,經宣誓後確認證人陳述書的內容屬實,法庭才會接納該陳述書作為證據。
- 首次聆訊將安排在提交申索書日期起計10至30天內進行。
- 在裁判法院審理的刑事案件,如果被告人對裁判官的裁定感到不滿,可在裁定作出後14天內向裁判官申請覆核其裁定。
- 遇上這種情況,當事人或需聘請專家協助舉證,但由專家提供意見,收費可能高昂。
- 如需有關詳情,請參閱《執行勞資審裁處的裁斷》的小冊子。
- 被告人須提交抗辯,以證人供詞或其他方式列明爭議的申索項目及爭議的原因,被告人須提出證據反駁申索或支持其抗辯。
- 當原告的所有證人作供完畢,原告便完成舉證。
如果須在反申索的抗辯書中陳述的案件事實與你的申索密切相關,則你只須表明重複申索陳述書和答覆書的內容便可。 不過,如果你想就反申索提出其他答辯理由,便應清楚說明。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負責處理來自原訟法庭和區域法院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訴,亦會聆訊來自土地審裁處及其他法定組織的上訴。 當案件準備就緒,原告人應向排案的聆案官申請許可,讓案件排期審訊。 聆案官一般亦會命令訴訟各方編定審訊前的覆核的日期,以確保案件可於獲編排的審訊日如期開審。 在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法律程序中,因為與訟雙方沒有律師代表,審裁官有責任向雙方解釋,如何搜集證供舉證他們的案情。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審訊時將會怎樣?
在此情況下,審裁官認為報告不能協助被告人反申索的結論,在法理上並沒有錯誤。 被告人可在聆訊後7天內或在審裁處容許延長的期限內,以及在審裁處認為適當的情況下,向審裁處申請將該命令撤銷。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2025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2025 你可申請撤銷命令及恢復聆訊案件,你可填妥一式兩份的表格18 —「恢復申索申請書」,並向審裁處的登記處繳付45元的訂明費用。
- 工程完畢後,申索人向被告人追討48,000 元的工程尾數。
- 你須向審裁處登記處的職員出示你的香港身份證及勞工處案件轉介編號(如適用)。
- 根據香港法律制度,事務律師通常沒有權利在法庭上直接代表當事人發言。
- 審裁官會要求你宣誓作供,確認表格2內的申索內容。
- 儘管如此,香港法律體系允許事務律師在某些非正式的場合,例如一些行政程序或輕微的法庭訴訟中,代表當事人發言。
- 除工會代表以外,與訟雙方一般須親自出席法庭應訊。
- 儘管調查主任會協助你擬備你的申索表格及審裁官在聆訊進行時會協助你們,但審裁處不會向雙方就其申索提供任何法律意見。
如果想查看更多資料,請在該職員名字/詢問處上點擊。 本網站的所有資料均由有關決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提供和更新。 如需有關詳情,請參閱《執行勞資審裁處的裁斷》的小冊子。 與訟雙方應參閱《預備審訊須知》的小冊子瞭解詳情。 小冊子可於審裁處的登記處索取或從司法機構的網頁下載。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提出申索前須知
如果任何一方對上訴法庭的判決仍然不服,可以申請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的許可。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2025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2025 在裁判法院審理的刑事案件,如果被告人對裁判官的裁定感到不滿,可在裁定作出後14天內向裁判官申請覆核其裁定。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2025 如果有關覆核被駁回,被告人可在裁判官駁回覆核後14天內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上訴。
小額錢債審裁處以快速、簡單、且花費不多的形式,處理不超過7萬5千元的申索。 小額錢債審裁處雖屬法庭,卻毋須像其他法庭一樣嚴格依循證據法規則。 再者,當事人不可由律師代表出庭應訊,但他們可於出席聆訊前諮詢律師。 終審法院是香港最終上訴法院,審理針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的民事及刑事判決而作出的上訴及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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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香港受到刑事有罪判決,可能面臨監禁、緩刑、簽保守行為、社會服務令、感化令、罰款這六種刑事處罰。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2025 在此情況下,即使審裁官接納亞太的報告作為證供,他亦因為以上所陳述的理由,不會裁定被告人的反申索得直。 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致電的話,請在電話號碼之前加撥地區號碼「852」(不適用於駐海外辦事處)。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勞資審裁處
香港的刑事案件審訊以公開形式進行,公眾均可旁聽。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案件可由裁判官或區域法院法官在沒有陪審團下審理,或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會同陪審團審理。 被告有沒有律師代表均可,但大多數人會聘用律師。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申請把裁斷或命令作廢、覆核和上訴
進行首次聆訊的目的是確保與訟雙方已提交足夠的文件證據支持各自的案情。 在合適的情況下,審裁官亦可能為與訟雙方探討和解的可能性。 如被告人沒有提出抗辯及沒有出席首次提訊,而審裁官信納被告人已獲知申索,審裁官可於被告人缺席的情況下作出裁決。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勞資審裁處 pdf 版本
如果他們在受感化期間再次犯案,或違反感化命令的條文,他們可能要就其原本干犯的罪行而重新接受判刑。 法庭亦可能會判處新的感化令,以取代之前的感化命令。 判處感化令的同時,法庭不可再判處監禁或社會服務令。 社會服務令是代替監禁的一種刑罰,犯人需要在感化官的監管下,進行最多 240 小時的無薪社會服務工作。 並非所有犯人都適合被判社會服務令,在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前,會先為他們提取一份評估報告。 如犯人違反社會服務令,通常會被判即時入獄。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法庭是否可以禁制「亂打官司、亂告人」的原告當事人?
在多數案件中,法庭通常會判令敗訴一方支付勝訴一方的訟費。 一般來說,在正常訴訟各方對評基準的評定下,訴訟勝訴方能追討大約六至七成的律師費用。 因為撰寫報告的職員沒有出庭作供,協助審裁官理解報告的內容,以致審裁官不能對比報告的內容及投訴項目。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被告人收到我的申索以後會怎樣?
你可以簡單地告訴你的證人,你將會在審訊中發問甚麼問題;你亦可以提醒他將有機會被對立一方和法官質詢。 這樣有助於減少證人的焦慮,亦可鼓勵證人在進入法庭作供前作準備。 刑事審判權方面,除某些極嚴重的罪行如謀殺、誤殺和強姦外,一般刑事案件均可由區域法院審理。 香港共有七所裁判法院,主要負責審理多種刑事罪行,判刑上限原則上為監禁兩年和罰款十萬元(港幣,下同)。 香港之主要法院包括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包括家事法庭在內)、高等法院(由原訟法庭和上訴法庭組成)及終審法院。 被告可以單就定罪或判刑提出上訴,也可同時針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提交申索需要多少費用?
被告人須提交抗辯,以證人供詞或其他方式列明爭議的申索項目及爭議的原因,被告人須提出證據反駁申索或支持其抗辯。 被告人須通知調查主任,指其承認申索但無力支付申索款額。 與訟雙方可在被告人承認申索但無力支付的基礎上達成和解。 另一個方法是審裁官於聆訊當日要求被告人確認其承認的申索款額,並以有關款額作出裁決。 如被告人只願意支付部分的申索款額,餘下有爭議的申索項目將會進行審訊。 在這種情況下,被告人須通知審裁處是否願意於案件開審之前清繳已同意支付的金額。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聆訊
以下說明只適用於在香港境內送達文件(傳訊令狀或原訴傳票除外)的程序。 在境外進行送達是複雜的程序,你應該諮詢律師。 這些事實必須是你所親身知道的,否則的話,你應該說明你的資料及你所知或所信的事實的來源,並說明你是否相信那些事實屬實。 另一做法是要求親身知道有關事實的人作出誓章。 勞資審裁處審理勞資糾紛,索償款額並無上限。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被告人可否申請撤銷審裁處在他/她缺席聆訊的情況下作出的命令?
如被告人留待首次聆訊過後或往後的聆訊方確認願意支付申索款額,審裁官會於公開聆訊中作適當的命令。 與訟雙方須知道,如申索於首次聆訊當日或其後才得到解決,可能衍生訴訟費用。 如被告人通知調查主任,表示願意於首次聆訊之前全數繳付申索款額,調查主任會安排被告人以書面確認他/她的意願。 有關款項可供領取時,審裁處的會計部將會通知你。 如你能提供充分及有效的理由,審裁處可削減、免除或延遲收取《勞資審裁處(費用)規則》附表所指明的任何費用,申請須以書面方式向司法常務主任提出。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上述聯絡資料截至本小冊子的付印日期仍然準確。 可能還有其他機構可以提供資料或意見予訴訟各方,不能盡錄。 除上述之主要法院外,香港還有其他審裁處能就指定範疇內的糾紛作出判決,包括小額錢債審裁處、土地審裁處和勞資審裁處。
調查主任會將被告人提出的付款建議告知你。 如雙方同意在指定期限付款或同意分期繳付,調查主任便會擬備一份和解條款表格供雙方簽署。 有關分期繳付的和解協議一經簽署,對與訟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若你已經在勞資審裁處入稟,並希望在出席首次聆訊前尋求與被告達成和解,你可向負責處理你的案件的調查主任尋求協助。 如果你以將文件投入信箱的方式送達,請說明你認為被告人在令狀或原訴傳票投入信箱後七天內是否會知悉此事。 每一份送達被告人的令狀或原訴傳票都必須附有一份正確的送達認收書表格。
審裁官已經多次向被告人強調,安排證人出庭作供是被告人的責任。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2025 此外,審裁官也可以判決不遵從指示的一方支付訟費。 你必須事先確保你的證人能夠出庭作證(最好於審訊日期 3 星期前能確定)。 申請令狀時,你須就每份令狀繳交一筆保證金,以支付證人的合理開支。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首次聆訊並非審訊,審裁官不會於當天審理申索事宜。
你亦應核實擬被告一方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以便申索書副本能有效地送達擬被告一方的正確地址。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此外,你必須注意,郵政信箱號碼並不能被視作有效地址。 要證明所有有爭議的案件事實,你可能需要超過一名證人,而每名證人均須將各自的證人陳述書送交法院存檔。
一般來說,除了書面證據外,訴訟一方亦可能需要依賴某些目擊跟訟案的爭議點有關的事實的人作口頭供述,以證其案。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2025 如果訴訟各方打算依賴這些口頭證據,法庭一般會在審訊前,指示訴訟各方必須於某一時間內向對方送交這些口頭證據的陳述書。 在這段過渡期間,調查主任會繼續向雙方就有關申索進行調查,並會要求被告人出席會面和提交抗辯書(採用證人供詞的格式)及支持文件。 調查主任可能會要求你就對方提出的指稱或事情的說法作出回應。 勞資審裁處為市民解決勞資雙方的金錢糾紛,程序簡單快捷,所需費用不多。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提交申索需要多少費用?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民事和刑事案件均有無限的司法管轄權。 該法庭也可審理來自各級法院的上訴,包括裁判法院、小額錢債審裁處及勞資審裁處。 在刑事審訊中,原訟法庭法官與七人陪審團一起審理案件;而在法官的特別指令下,陪審團的成員數目可增至九人。 香港的法律專業分為律師(solicitor又稱事務律師)和大律師(barrister又稱訟務律師)兩分支。
有關透露書面證據的程序,稱為文件透露;而有關透露事實方面的口頭證據的程序,則稱為交換證人陳述書(請參閱問答 1 和問答 2 )。 訴訟各方宜在法律程序的早段(而盡可能在審訊開始前)取得所有證據。 如被告人亦有呈交反申索書,而原告人對該反申索有爭議,原告人便須於獲送達反申索書後 28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天內把回應反申索的抗辯書呈交法院存檔。 原告人如未能在限期內完成上述程序,被告人可就其反申索缺乏抗辯而向法庭申請勝訴判決。 在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在提出指控的一方身上(即是就案件提出某項指控的一方,便有責任提出證據以證明所指屬實)。
被告人也可直接向原訟法庭提出上訴而毋需先尋求覆核。 所有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都是在裁判法院展開的。 但如果裁判官考慮判處非監禁刑罰(例如感化或社會服務令),便會官下令索取有關報告並押後宣判。 如果被告人不認罪,法庭便會排期審訊,但較嚴重的可公訴罪行會移交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 審閱過2011 年1 月14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2025 日及4 月1 日非正審聆訊的錄音謄本後,本席接納審裁官已經清楚向被告人解釋公證行報告的重要性。
被告在獲送達原告傳訊令狀後的14天內將送達認收書送交法院存檔,以及在認收書上註明是否打算就該項申索提出爭議。 此後,被告在一定期限內提交抗辯書(Defence),對原告的主張進行回應。 答辯書應包括被告的陳述和解釋為何反對原告的申索。 在收到抗辯書後,原告可在28天內向法庭提交答覆書,此答覆書內可列出補充事實,以回覆被告所呈交的抗辯書。
若證人被發現於審訊中作假證供,可會被刑事檢控及判處入獄。 雙方當事人均有機會向自己的證人及對方證人發問,審裁官亦會向證人發問。 待所有證人作供完畢後,雙方會有機會作總結陳詞。 記下證人所作的證供,可幫助你擬備向證人提出的問題。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2025 審裁官可於聆訊完結時宣判,如爭議點較為複雜,則可押後宣判。 小額錢債審裁處證人陳述書 若審裁官認為雙方有必要提供更多的證據,便會將聆訊押後。